作为一个主宰者,他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主宰自己的人生,从泽校,到恋爱,从放弃事业到救死扶伤。
有时霍朗母亲会想,他还年轻,年轻就是一切折腾的资本,何时何地都能重头再来,哪怕他是这三年喜欢这样,后三年喜欢那样,至少他还得到了精彩。如果霍朗喜欢当英雄,那她就愿意变成一只助力的手,把他推上巨人的肩头,从来不屑于参加各种晚宴的她,开始不停的奔走,为他结识那些身家雄厚的企业家,然后看他满足的带着那些物资飞往贫瘠的大地,硝烟弥漫的战场。
我的儿子,也不一定要是带领一个企业乘风破浪的领导者,那些运筹帷幄总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学会,可是进入善良这所大学里,可能很多人,一生都无法毕业。
当然也有时候,霍朗母亲都在对着李秘书这样感叹,你看我们家,要钱有钱,要才有才,一家人长的都如花似玉,除了我爸妈和我哥稍稍有那么一点点短命,简直完美极了,你说对不对。
李秘书会一边帮她把她自己系的七扭八歪的鞋带系好,一边点点头说,可是了,太完美了。
然后她会继续骄傲的说,你看就咱么这家庭,我们霍朗没有整天给我磕个******三天两头的和小明星传个绯闻,没动不动的就酒驾撞死个人没给我开个聚众****的Party,你说,我对孩子是不是教育有方,有大方!
李秘书继续为她唱颂歌,有方,有大方。
她说,我知足了,他要自己甘愿当个养猪的种土豆的,我也不管啦,他是大人了,如果养猪种地能让他快乐,我就给他买片牧场再买片农场。
每当这时,李秘书都会递给她一个他几十年如一日的绅士微笑,在他眼里,她多半的时间,都是一个没长大的女孩,而不是一个步入中年的女人。
他也万分的希望,她能一辈子当这样一个女孩,而不去做被时光和金钱摧残的没了天真的女人。
霍朗一觉醒来,已经是纽约的深夜,他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摸电话,想要打开阮阮,她那里现在是白天,可摸了半天,都没摸到,他抬手打算找他妈借个手机用用,却摸到一排肋骨。
瞬间清醒后猛的弹了起来,他错愕的看着他躺了不知多久的腿,居然是个男人的。
“祝小香?”
被霍朗这电光石火就瞬移了动作惊的直发愣的男人,是祝小香,他妈管他叫国际超级顶级殿堂级挫骨扬灰级资深服装设计师,而霍朗管他,叫裁缝。
祝小香显然只会缝缝补补,是忘记了还是瞎了看不到现在的纽约也是冬天,别人至少还要穿一件长袖,他这一身衣不蔽体跟被轰炸过的碎步装是怎么回事?
然后他睡觉的时候明明是枕着那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的腿,怎么一醒来就变成一个还不如那个老女人好嫁的男人的腿。
“我妈呢?”
祝小香习惯性的翘着兰花指整理一下自己的领口,“在外面,偷吃炸鸡腿,还是炸鸡排之类的。”
“……,李秘书呢?”
“在帮忙看着不让你出去制止她吃炸鸡腿还是炸鸡排之类的。”
“你在这干什么!”
“你妈的李秘书你的李叔叔我的舅舅说你回来了,胳膊还断了,我来看看你是怎么成杨过的,顺便看看你的雕。”
“我看你像雕。”
祝小香十分妩媚的朝他抛了个眉眼,“我怎么能像那么庞大没有美感的动物,我是一只猫,“他伸出沾满水钻的指甲,做了一个挠人的动作,又在自己的手背上故作姿态的舔了舔,“小野猫……”
这动作,让他想起了总是趴在自己打着石膏的手臂上洗脸的螃蟹,只是祝小香做起来,与螃蟹相比,美感是不缺少,多了一点点能引起人类胃部不适的东西,当然霍朗这么高尚有格调的人,他应该是认为‘人不如己意是自己无量,己不如人意是自己无德’的,那么兴趣不适祝小香恶心,只是他有德无量了,没准大家都很喜欢祝小香的调调,是他背常人道而行之了。
霍朗随意的将从裤腰里跑出来的衬衣塞了回去,冷冷的问,“谁让你当枕头的。”
“你妈。她说她腿酸了。”他这一口冷艳高贵的女王音,听的霍朗都不忍心直视他扁平的胸口。
“她腿酸了没有枕头吗?只要我回到美国你就阴魂不散吗?”
祝小香把枕头从他的后腰拿出来,无辜的说,“我拿来垫腰了,再说,人家这不叫阴魂不散,这叫如影随形。”
霍朗嗤之以鼻,开始到处翻自己的手机,最后在祝小香的手里发现了自己的沃图,劈手夺过来,“如果你能把你不把自己当外人的臭毛病改掉,明天你就嫁出去了。”
“为别人改掉自己的习惯那显得太没骨气没立场,我要找一个能包容我一切臭毛病的老公。”
霍朗手指在屏幕上来回按着,听到他的话突然似笑非笑的一抬眼,“凭什么?”
“凭我倾国倾城,才艺双馨。”
“对,凭你是一个好裁缝。”他揶揄完,嘲讽的一笑,刚想拨通阮阮的电话,可转念一想,她上班在公司,有晏维童瞳,在下班回家,有安燃螃蟹,她现在该得到的,不是他的惦记和叮嘱,而是想念。
作为一个一段感情的主宰者,他怎么能如此掉分,追着撵着给媳妇打电话,他必须给她留一个想念的空间,让她再见到自己的时候,彻底的明白何谓小别胜新婚,他也期待看到她眼角眉梢那种抑制不住的浅笑。
那就,从明天开始吧!
今天忍不住了。
他拨通阮阮的电话,刚要开口说话,就听巫阮阮接起电话对童晏维小声叮嘱道,“晏维晏维,我要吃茄子,和番茄炒蛋,还有香芹牛柳,要是牛肉没有了就吃宫保鸡丁吧,千万别忘记噢,我想吃肉!”
比他刚刚从祝小香的腿上弹起的速度还要电光火石,霍朗的嘴角立刻挂上了微笑,那总纯粹的不加掩饰的,带着迷恋的笑容,他插着口袋笑着在地上踱了两步,听她把那段话说完,安静下来,他才用那低沉华丽的嗓音,慵懒叫了一声,“宝贝儿……”
阮阮低声笑笑,“嗯?”
他笑容一收,脸色一变,“吃货!”
吃货怎么了?民以食为天,你不是吃货你光合作用,你没事就装装文艺青年站在阳光雨露下,站在瓢泼大雨里,吸收日月精华?
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一定是以自己能成为吃货感到光荣而不是可耻。
吃货欢快的应允道,“诶!”
霍朗瞥了一眼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手捏兰花的祝小香,也不忌讳,落落大方的说,“我也想吃肉……”
“那你买呗,吃牛排,吃羊排,吃猪排……”
“我想吃人。”
阮阮握着电话微微一怔,过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手里握着的马克笔一直在纸上反复的画着圈,“老流氓……”
“去掉前面那个字,后面那个,他想吃肉。”
阮阮继续在纸上画圈,眼看就要把那一个大圆涂成了实心的,才软软的说了一句,“你够不着……”
霍朗稍稍调整了一下站姿,一侧身,险些没撞到祝小香的身上,他怎么悄无声息的就站过来了!
小香手指在他的肩膀上点了点,因为画着长长的眼线,一个简单的微笑都显得孤高冷艳,“我是人,吃我。”
霍朗握住话筒,郑重其事的看了他半饷,“不好意思,我不是****长大的。”
小香冷哼一声,仗着他只有一只手灵活,一把抢过霍朗的电话,虽然没有霍朗高大威猛,但是比霍朗短小精悍,满屋乱窜起来就和练过凌波微步一样,看得人眼花缭乱,一边跑还一边对着电话喊,“啊!阿朗!你好棒!快一点!再用力!FUCK!啊!我不行了!…… ”霍朗开始撵着抓他,听到最后一句话顿时就停住了。
祝小香站在茶几另一边,举着电话,叹息道,“唉!这么快就完了?没用的男人!有病还不赶快去治!你可真败兴……”说完把电话甩回他的怀里,拎起自己那件与他这碎布装扮相呼应的碎布大衣,像个华贵的乞丐一样,昂首阔步的离开病房。
他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呢?
噢,对,看看他是怎么变成杨过的,顺便看看他的雕,再顺便捣个乱,祝小香能改掉他捣乱的毛病,那基本就相当于改掉他妈吃炸鸡的习惯。
霍朗拿起电话,阮阮那边安静的没有一点声音,他沉沉的叫了一声,“阮阮?”
巫阮阮还是很安静。
其实她知道,这可能只是霍朗的朋友的一个无心的恶作剧,可是这个恶作剧却让她再次回到那个她一生难忘的夜晚,她站在自己卧室的门外,听到另一个女人娇媚而迫切的请求。
这感觉就如同她刚刚缝合的伤口,又被人生生拉开,霍朗听不到的,她的呼吸都在微微发着颤,不是恐惧他,是恐惧回忆。
“巫阮阮……”
阮阮深深吸了一口气,应了一声。
聪明如霍朗,瞬间就明白了她想到了什么,一向不屑于找任何理由和借口的他,不得不将这件事解释的透透彻彻明明白白。
虽然阮阮对他说的有关她与前夫的事情并不多,可是从嚣张跋扈的于笑到冷漠无情的前夫,只要不是个睁眼瞎子脖子上举的不是水桶而是脑袋瓜,那都能想到她为何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新人从门走入,旧人从阁去,她成为被赶出来的那一个,那一定是因为早就取代了她。一次失败的婚姻,她眼睁睁看着另一个女人抢了她仅有的家,再恋爱,要她听这样的玩笑,或者这根本就不应该叫做玩笑,这是祝小香那个不长脑子的娘娘腔一厢情愿的玩笑,对阮阮来说,这是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