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笛卡尔对于哲学的探索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历程。他对哲学追求的起点是对于人类的认知能力的最根本的和最彻底的怀疑。笛卡尔曾经这样描述过自己思维的历程的开始:一切迄今为止的我认为最贴近于“真实”的东西都是来自我自身的感觉以及对感觉的传达。然而,这些东西经常会欺骗我们。所以,唯一可称为明智的是:决不再完全相信眼睛所能看到的东西。既然外界对于我们的认知所提供的帮助是如此得无法相信,那么我们能够主动感知的活动及思维又是怎么样的呢?这些活动都会经常出现在我们的梦境之中,导致我们无法准确地区分“梦”与“醒”。所以,我不得不去怀疑,这整个世界难道仅仅是一个梦幻?
通过从这些简单的、初步的“疑点”开始探索,笛卡尔把自己的怀疑推向了极致。笛卡尔一开始假想自己是不存在肉体的,而只有心灵,他的确做到了这些,可是当他在此之后想象自己是没有心灵的,却什么也做不到。于是,笛卡尔发现,某些东西是不可或缺的,而那个不可或缺的东西正是“那个正在思考的我”。
由笛卡尔细腻地描述自己的哲学历程中,我们能够清楚地了解到,“我思故我在”这一名言的含义并不是简单的“我思考,所以我存在”,它真正的含义应该是“我通过思考,然后意识到我是存在的,是由思而知在的”。笛卡尔发表这一名言的初衷是为了建立一个无法质疑的哲学学术体系,但他这个哲学原则的出发点在一开始就受到了人们广泛的误解,这对于他是不公平的。
那么我们也可以由此看出,笛卡尔的怀疑并非是对于一些具体的事物和具体的原理的怀疑,而是对于人类、对于世界、对于上帝的绝对的怀疑。笛卡尔通过这个绝对的怀疑所要引导出的是不可质疑的哲学的原则。
存在即合理
“存在即合理”这个概念是由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提出的,意味着最普遍最抽象的共同性,或者说事物的本质能够合乎理性和绝对精神。在黑格尔生活的那个时代,柏拉图的思想具有非常大的影响。柏拉图的观点认为现实中的东西不能觉得是最真实的。真实的是那个东西的理念和最完美的那一个。他认为理念世界是最完美最真实的。黑格尔的思想受其影响,所以其思想中理念思想是最为真实的,也就是“存在”。
黑格尔的“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性或道理,它是绝对理性,也就是黑格尔认为的事物的本质,能够类比为马克思主义认为的客观规律。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的哲学思想,在存在主义哲学的诞生中奠定了深厚悠远的哲学基础。对“存在即合理”的哲学辩证与思想的充分挖掘,使存在主义的治疗方法得到更好地发展。
“存在即合理”的哲学思想发源于黑格尔的辩证法。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实质是对某事物进行缩小、放大等操作,并且各种操作结果也需检验,从里面获得该事物是不是真的,或者说在何种程度上是一种真的哲学认知。换言之,使用辩证法去观察事物势必需要有一个基本点,基于理性判断的基本点可以帮我们在面对一个还未了解的事物时,经由辩证的方法来用逻辑操作已经知道的事物,根据我们对这种事物的了解,推论想要认识的事物是对还是错,这就是所谓辩证地看事物。合乎逻辑的操作就称辩,而推论就称证。对于思维者来说,基本点选择的难易程度,远远大于对问题合理的逻辑的操作。
因为合理才能够存在,存在又是合理的体现。所以对于存在的本身,黑格尔认为“存在是存在的本身存在的唯一的原因”,也就是说,存在本身论证了它自己本身的存在。黑格尔哲学其基础就是存在即合理,存在就是合理出发。黑格尔哲学的辩证关系是一种认识事物的方法,不是一种对事物发展的狡辩。“存在即合理”能够引导人们从合理中找到存在的价值,对于每一个体来说生命是一种存在,所以寻找生命的合理性就是对生命的意义的追寻。
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这句话具有丰富的精神内涵。对后世的哲学家甚至世界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尽管我们不能置身于黑格尔所处的世界,我们也需要将理性摆在首位去看待黑格尔的思想。我们要通过前人的优秀智慧去发现,去获得生命的真谛。
他人即地狱
法国存在主义的哲学家萨特在其名剧《禁闭》中写了:“他人即地狱。”这句话非常形象地描述了人和人之间不能够避免的矛盾冲突。在《禁闭》中,萨特所描写的四个人(的魂灵)堕入地狱,地狱中没有想象中的酷刑,也没有想象中的火焰,仅有一间封闭的密室,那儿关着他们。无论干什么他们都要在别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灯一直亮着,刀子不能杀死人——因为他们都是魂灵。这种痛苦就是地狱里的痛苦。
我们在人际交往中会自发地对他人产生偏见,某些情况会引发一些不同目的地对人的攻击行为,甚至会导致双方的冲突。并且在更广阔的人类社会里,冲突不仅仅存在于人和人之间,也能够存在于不同群体,例如,种族、性别甚至国与国之间。人存在于与他人的操持中是存在主义的认为,人与物的操劳和人与人的操持构成世界。但是人是自由的,却又要与人操持,才能存在于世界,所以损害自由。萨特的存在主义有“自由选择”“存在先于本质”“世界是荒谬的,而人生是痛苦的”这三个要素。他的哲学思想是人生是荒谬的,现实却是令人恶心的,人存在在前,本质在后,人是存在并选择着,自由创造,然后获得自己的本质,当人在创造自我本质的过程中,享有充分的自由。
这种情况下,他人的目光会影响我的自由意志,会左右我的选择。这会令我痛苦,特别是有时候在其他人的影响下做出了违背心意的选择时。然而我将别人看作“我”和“他们”,“非我”“他者”的区别,界定“自我”的范围是什么。所以,假如没有他人,我就不能是现在这样的我,然而现在这样的我是因为他人而存有丧失自由、选择能力和判断的危险。当他人的意志干扰一个人的意志时,两种意志就会陷入水火不容的不可调和的状态。
萨特受到叔本华唯意志论“世界是我的表象,而世界是我的意志”的深刻影响,但是绝不是简单的“利己主义”,其更倾向于一种悲观压抑的关于“我”和社会关系的看法。萨特的哲学思想比较晦涩难懂,但“他人即是地狱”可以理解为:如若你不能够正确地对待他人,那么他人就是你的地狱。也就是倘若自己是恶化与人关系的原因,那么自己就需承担地狱之苦的责任。如若你不能够正确地对待别人对你的判断,他人的判断就会成为你的地狱。如若你不能够正确地对待自己,你也会成为自己的地狱。每一个个体都无法脱离他人而孤立存在,他人必然会影响每一个个体的自由的特性。
存在即被感知
存在即被感知,是贝克莱主教的名言。其哲学内涵在于,贝克莱否定了物质存在,在这个否定里,他认为物质对象就是被感知才存在。神总能感知一切;假使没有神,那么我们认为的物质对象就会过不稳定的生活,当我们瞧见它时就突然存在;但事实上,由于神的作用,树木、石头等如同常识认为的那样存在着。这就是支持上帝存在的理由。
“存在即被感知”,是贝克莱对于主观唯心主义哲学的基础性命题,是他唯心主义的经验论的立足点以及核心。贝克莱从经验论出发,建立了主观唯心主义的相关经验论体系,并通过该体系否定了物质实体的存在,论证了精神的实体存在。作为经验主义者,贝克莱与洛克一样,认为知识是从感觉中得来的,由感觉经验得到的观念是知识。而且这种观念又不外乎三种。一种是由人感官的,一种是在各种情感和作用所产生的,一种是记忆和想象的帮助中形成的。”贝克莱认为,所有的观念都会通过感觉、反省和想象这三种方法得来,而且感觉观念比之反省观念“有较大的实在性”。
贝克莱的这个唯心主义命题,在西方哲学史上首次肯定了主体、精神的能动作用。命题强调了作为了解对象的可感物是不能没有心灵的感知而独立存在的。换句话说,存在依赖于认识的主体,作为主体的心灵、精神是任何可感知事物存在的基础。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了解,正是贝克莱的这个主观唯心主义命题,首次肯定了主体和精神的能动作用。在他看来,可感对象和观念是被动的,是“被感知”,是依附于主体的东西;心灵或精神却是能动的,是具有感知能力以及想象能力的主体。可感事物能进入心灵变成观念、认识,原因就在于主体、心灵或者精神的能动作用。
理解其内涵首先要知道“存在就是被感知”中的主语“存在”并非指一切的存在。这句话里的“存在”是指除了精神之外的其他存在,完整的表述应是:精神之外,存在就是被感知。这样,石头、河流、太阳等的存在,就是被感知。当你闭上眼睛,这些事物就都存在了。当你只感知到桌子的身躯的一半,那你说另一半存在着就是荒谬的,因为未被感知到。也即:所有的事物都存在于心灵内部的,在心灵外没有任何东西可存在。
当吃食物、穿衣服时,衣服食物仅是观念,贝克莱认为,这仅是语言问题,也就是如何去称呼你眼前的现象的问题,只是人们习惯了某种特定语言方式,改变了习惯而已,实质却都是一样的。就像人们常说用“笔”写字,而对用“茶杯”写字却感到不习惯一样,“茶杯”这个语言符号也可以指代原先“笔”所指代的事物,只是语言的习惯性问题。
知识就是力量
弗兰西斯·培根有一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的哲学内涵是指人类只有掌握了知识,才能获得无穷的力量,才能够驾驭和支配自然。
此外,“知识就是力量”的对象是指自然界,人们要控制自然并为人类服务,就首先需要认识力量,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把自然界当作研究的第一对象。中世纪以来,封建势力极力压制人们对科学的追求,一切自然的知识都成了异端邪说。面对这种状况,培根以极大的勇气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大力颂扬科学知识和技术的作用以及力量,对于在基督教神学和哲学的束缚下,解放思想和科学,起了极大的激励和推动作用。
培根认为人的力量正是理性的力量,正是凭着科学文化知识,才获得了无穷的力量,才能认识和命令自然,所以说人的力量是伟大的。科学知识不仅是可以驾驭自然的力量,还是一种破除迷信与偏见的力量。培根提出哲学理念的目的,就在于揭示自然规律,在规律的指导下,探求适应具体科学的知识,然后把这些运用与于发展生产、改造自然之中,从而造福于人类。
由于知识是社会变革的力量,社会的文明进步与发展皆是基于知识,因此知识通过发明与创造、技术改革,间接地对社会发展起了作用。不仅如此,知识在人性中具有无上权威,因为知识指挥人的理性、信仰,而理性、信仰、正是人内心的最高作用。知识使人意识到自己的尊严、使命和职责以及各种人性的表现并使之合理,也使人增长见闻、避免庸俗,改善自己的性格,趋于完善。另外,更能使人认识自己、自我负责,也不断激励自己向前迈进。因为,只有知识才可以在人心中建立起真正的王位。
存在先于本质
“存在先于本质”是由法国20世纪著名的哲学家让·保罗·萨特提出的哲学思想。萨特作为主要人物代表了法国无神论存在主义阵营,他支持西方社会主义,曾获得诺贝尔奖,但是他拒绝了一切奖项。他热爱和平,反对冷战,他同情被压迫者,内心充满了正义感。
存在先于本质认为存在在先,本质在后。存在即“自我”存在,自己感知到自己的存在,自我先于本质,也就是自我决定本质。萨特认为,人首先是一种单纯的主观性的存在,没有其他任何东西。之后这种主观性创造出人及其他的一切,包括人的本质。人们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后产生自己的本质,无论何种本质都是人主观创造出来的,这也是人与物相区分的标志。
萨特认为除了人以外的任何物质都是先有本质之后才产生自己的存在。本质在之后不能改变,但唯独人不是这样,人是存在比本质先产生,有了存在,之后选择自己的本质,这种本质不由上帝或任何人决定,而是完全由自己决定。人有自己的自由意志及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能力,从而形成自己的本质。也就是说人是后天形成自己的本质,成为某一种人。
在西方传统中人们认为本质先于存在,但是萨特主要关注了人的存在,或者说萨特关注了一种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关注点放在人的行动和行为上,也可以被称为行动哲学。萨特曾说:“假设存在先于本质,人永远不能参照一个已经了解或存在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换句话说,先天被决定的人是没有自由的,但是人即自由。”他认为,如果人们在事物面前不能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自己的事情,这些人就相当于失去了自我与个性,没有独立的意志,不是真正的存在,同时也放弃了自己的自由。由于这样自由的价值观的影响,萨特才完全解释了自己“存在先于本质”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