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回到李森写完那篇影评的两个礼拜之后,如果你还记得序幕里发生的故事那最好,不记得那您就凑合接着看吧,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
两个礼拜以后的那个早上,就是李森被莫名的电话铃声、莫名的敲门声、莫名的信封、莫名的子弹以及那个声音沙哑恐怖的匿名电话搞得精神错乱的那个早上。
看着桌子上亮晶晶的子弹,李森从惊恐和紧张中逐渐缓过劲儿来,他想出来了,就是给那个烂电影写完那篇影评以后,自己的日子开始从不是很美好变得更不美好了。
刚开始是有人在晚上恶作剧式地不停给他打电话却什么都不说,到现在他居然收到了子弹和恐吓电话,让他小心自己的手。
李森越想越觉得害怕,白天总有几个脸孔陌生的、类似小混混模样的家伙在这筒子楼周围转来转去,很像是香港黑帮电影里的黑社会分子前来逼债寻仇。前几天出门碰到他们的时候,李森暗自还好笑不知道这楼里哪个倒霉蛋儿要倒霉了呢,现在看来这个倒霉蛋儿八成就是自己了。
可是我干什么了?我什么也没干呀?不就是写了点文章么?
李森着急的身上白毛汗都要冒出来了,难道是给胡主编写得八卦新闻出了问题?有可能,这年头狗仔队可是过街的耗子打了白打。
李森努力地想着自己最近都写什么了,可除了影评他没写什么,也没再编造什么谁跟谁当街拥吻,谁跟谁去宾馆开房,更没写哪个女演员的胸是假的、双眼皮是后开的,为了能出演角色和老板上床之类潜规则的消息……
总之,李森开始觉得自己的生活不是怎么安全了,他敏感地觉得自己一定是得罪了什么神秘人物。
随后的几天,李森购买了大量的方便面,门窗关上了还一再地检查,好像是得了强迫症一样处于胆战心惊的精神状态。
他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就算出门前也要先假意看看风向环顾四周,了解一下屋外的安全程度。走路也都是溜着边儿走,还戴着帽子、墨镜把自己的大脑袋遮住,留意四周,时刻做好能撒丫子就跑的心理准备。
这几天过去了,却再没什么怪异的事情发生,晚上自己的破电话也不乱响了,也没人来敲门了,筒子楼外面也没有那些穿着黑衣服戴墨镜的小混混溜达了。
怎么没动静了?难道不是找我的?
对,是个误会!那电话一定是打错了。
本来嘛,自己一个没钱没权没势没后台的四无人员,说得好听是什么独立撰稿人,说不好听了就一个穷爬格子的,要收拾自己这号的找俩身强力壮的民工就够了,根本犯不上那么兴师动众搞得跟有组织犯罪一样。
想到这儿李森一直悬着的心也放下了。
什么事都没有自己就把自己吓成这样,真够跌份儿的。
李森并不明白这只不过刚刚是个开始。
任何事情都有个节奏,如果有人存心要整你,就不要侥幸人家会放过你,平安无事的时候也许预示着有更大的麻烦将会到来。没看到电影里在重大灾难来临之前都得让观众喘口气儿么?
心里的弦儿要是老绷着,悬念就不突出了。
以为没事儿的李森恢复了与平日一样晚出晚归四处找活儿奔命的常态。
胡主编所说的把他收编到自己的麾下永远是等明天,李森想给自己找个稳定点的活儿,他不想隔几个月就看房东大姐的白脸。还是胡主编给了他一个消息,某网站要聘用一些专门搞娱乐新闻的写手,李森特意穿戴整齐前去应聘。他又开始搭公车转地铁,混在茫茫的蝼蚁之中。
应聘的地点是在广播电台所在的大厦的旁边的一个写字楼里,那是在城市的另一端。挤在公车里,李森觉得自己没到目的地就会变成蒸龙虾,坐地铁才是最好的选择。
李森顺利地从公车里突出重围,在那一边呐喊一边冲锋陷阵、似乎上不了车就永远会被人抛弃一样疯狂地挤车的人群中杀出了一条血路,那情景犹如圣者摩西分开了红海。
李森浑身汗透地进了地铁站,地铁站里没有空调,我们的政府觉得能给这些蝼蚁大众们一种便宜的交通工具已经很对得起这些贫民老百姓了,空调这种奢侈的东西不是坐地铁的人能享受的。不过还好,列车通过站台时传来的热风,多少让空气有了点儿流动,比在地面上顶着炎炎烈日多少还是优越了点儿。
车来了,李森挤进地铁车厢里。看了看表,两点整。还好,应聘是在两点半,按这样的速度自己应该来得及。就在车门要关上的一刹那,一个穿黑衣戴墨镜留长发的人从门缝里闪了进来,那人胳膊里夹着报纸与李森擦肩而过,在车厢里找了个角落站定了,把报纸打开,看报纸。李森没有在意,地铁里人太多了。
列车开动了,李森无聊地数着站名。车厢里有所的人都表情木然,连背着书包的学生也不例外,似乎上帝没有把轻松的情绪赋予这些坐地铁的人类。
列车进入隧道,又从隧道穿出,车厢里一会儿明一会暗。
开了几站,列车在站台停住了,一般的停车时间不过三五分,可这次停车却持续了十几分钟列车还没有要开动的意思。人们从耐心的静默开始转变为不耐烦,很多人开始走到门口来回张望,想看看出了什么事,站台上的乘务员表现得比乘客还冷漠,似乎这车开不开跟他们没关系。
十五分钟就这么过去了,车厢里的人越等越不耐烦,一些暴躁的人开始大声吼叫,质问站台上的乘务员为什么还不开车,乘务员还是面无表情,对这样的问话不予理睬。
李森开始着急了,我到底是下还是不下?不下,这么等下去自己一定来不及,可下车再换车也有可能来不及,万一下了车这车就开了呢?地铁总是能干出这种没谱的事儿。
李森就在这下还是不下中犹豫着,做着To be or not to be的选择题。
列车已经整整停了三十多分钟,直到到车厢里的人们都开始不满地骚动,站台广播突然响起来,用一种冷漠的声调宣布着:乘客同志们,乘客同志们,前方车站出现事故,前方车站出现事故,本次列车暂时停运,本次列车暂时停运,请到地面上搭乘别的交通工具,请到地面上搭乘别的交通工具……
那些冷漠的乘务员纷纷挥动手中的小牌子逐个车厢地向下清人。
“下车了,下车了……听见广播了么?下车了!”
等了半个多小时换来这样的结果让众多乘客愤怒却也无可奈何,没人会赔偿你的时间损失,既然你的经济条件只能坐地铁那你的时间也就不值钱。
李森无奈而愤怒地下车,无奈是自己的应聘肯定晚了,愤怒是自己在那半个小时的To be or not to be的判断里怎么就没做出正确的选择呢?在离开车厢经过两个乘务员身边的时候听到两个人小声嘀咕着。
“哎,听说前面车站有人跳下站台自杀了。”
“是么?真的?”
“可不,站长刚才给前面车站打电话了。”
“那人死了么?”
“跳地铁还不死?现在的人把地铁都当成寻死的好地方了。”
看来有比我还想不开的,李森自嘲着冲出了地铁站。
地上扑面而来的热浪夹杂着各种车辆嘈杂的声音充斥了李森的大脑,他看了看旁边的公车车站,挤满了从地铁里出来的摩拳擦掌耽误了行程的人们,李森知道凭自己的身体能在这张牙舞爪的人群中脱颖而出挤上公车的可能性不大况且慢。现在已经是两点半了,李森伸出手招了辆出租,他要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李森没有注意到的是和他同一个车厢的黑衣人也尾随着他到了地面上,看着他进了出租车。
出租车里的空调让李森放松了许多。车在这城市中最宽阔的街道上行驶着,街道两边是不同时期建成的风格相近的建筑,大多都是长方形有着灰褐色的外壳。而更多的是一座座的塔吊,使人感觉好像是穿行在一个巨大的工地里。
李森盘算着怎么和网站的负责人解释今天的迟到,前面的司机扭开了汽车的收音机,音响中传出了流行音乐。一个学着北欧某著名女歌手独特唱法而在华人圈子里大红特红的女歌星在用无所谓的语调唱着歌。
歌声结束,一个异常熟悉的声音如箭一样刺穿了李森的耳膜。
“听众朋友们,你们好,刚才的那首歌不知能不能给你的紧张心情带来一点点的放松,这里是LOVE——FM的《情感都市》,很高兴能在每天下午用各种歌声和你分享这都市里的各种情绪……”
李森傻了,这是阿琛的声音,一个他再熟悉不过的经常在梦中出现的声音。
“刚才的歌送给刚刚和男友分手的芬妮,希望她不要再难过,感情的事情总是可遇不可求的,我是阿琛,如果你有什么高兴的不高兴的情绪想表达,可以给我打直拨电话,也可以发短信给我,让我们在分享你的情绪的时候再送给你一首歌。”
是她!没错,一定是她,李森有种莫名的兴奋荡漾在身体里,阿琛终于做了自己喜欢的工作。
此时的阿琛正坐在广播电台的直播间里主持着节目,她戴着耳机,轻松自如地和打进电话的热心观众聊着天,在播放音乐的同时用她那甜美的声音温柔地缓释着听众的心情,并时不时地用带有强烈表演色彩的语气表达自己偏执的主观看法。
四年前,她就成了这个自己创办的节目的DJ。虽然电台播放音乐的节目有很多,但阿琛却在音乐的选择和听众的互动上给人以清新的感受,她主打那些有点儿风格又不很媚俗的流行音乐,同时让听众打电话来自己讲述自己的心情。当然了这些心情不外乎是男人女人失恋时候的自怨自艾。可阿琛的过人之处就是能让每一个打电话进来的人都将自己心里最隐秘的事情尽情流露。
这也是她的宗旨,让听众在她的节目里听到最真的话、最真实的情感,再加上煽情的浪漫音乐,整个节目的气氛好像是好莱坞大片。估计《泰坦尼克号》对她的影响太深了,加上后来的《海上钢琴师》《冷山》等电影的熏陶,阿琛把这种滥情的路数义无反顾地坚决进行到底了。
不管怎么说,这节目一直在电台保持着颇高的收听率,在听众中很有人缘。
出租车在繁华的街道上左突右冲,司机如果再年轻一点、脑袋瓜上再多一道疤瘌完全可以出演法国喜剧片《的士速递》。司机卖力地表演着,完全不顾李森在后座上左摇右摆前扑后撞。
世界上最能体会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的就是中国的出租车司机,受公司老板资本家的盘剥,只能依靠速度在每天有限的时间体力上多跑路多拉客、多弄点份儿钱、多给家里攒点口粮。见天儿的吃不上喝不上抵抗着早晚要得的痔疮,经常憋着一泡尿让自己的膀胱和前列腺的功能一再突破极限,还要警惕神出鬼没火眼金睛的交通警察对他们的围追堵截。
现在城市的主要道路还限速了,限速就限速吧,可有些一马平川的双向六车道就是不给你立限速标志。
哎,出租车司机真可怜。
此时的李森感觉不到车的颠簸,他听傻了,在音乐的推动下李森突破了头脑中的思维限制,想起了自己十年前的女朋友。
阿琛是个大眼睛的姑娘,白嫩而透红的脸庞总显出淡淡的笑意,让人不由得想去亲近。她是学中文的,口齿伶俐,话音清脆而带一种天然形成的抑扬顿挫,那悦耳动听的声音形成的共振似乎能在你心里安上个布农铃。阿琛是当年全校公认的校花,是全校男生包括适龄不适龄的男老师瞩目的对象。
李森第一次见到阿琛是刚入学在军训的时候,军营里所有的男女青年被装扮成革命战士,顶着炎炎烈日在操场上一二三四地踢正步,站在高处看一定像一群绿蚂蚁。
所有人都被晒得黑不啦叽的,但阿琛却还是那么白,在成排的队列里可以马上看到她娇嫩的脸庞、玲珑的鼻尖上晶莹的汗珠。
李森喜欢阿琛,可那时候他不敢表露,一是那时候他还没找到电影这一有利的进攻武器,二是围在阿琛身边的绿头苍蝇太多,变着花样使出各种手段去勾引花姑娘。李森一看就知道这些苍蝇没戏,但也知道自己没戏。
同时,你要是天真地认为阿琛那粉嫩的脸蛋上的淡淡的笑容是表示对你有好感,就大错特错了,女孩加上文学绝对是地球上最麻烦的混合体。一个女人天天在诗词歌赋中外名著中熏陶那还能好得了?必然一个个自命为秀外慧中清丽脱俗对完美感觉的追求永无极限超出了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集中表现为一些非常要命的毛病——较劲儿、拧巴、伶牙俐齿,经常能半句话就把人噎一个倒仰。
阿琛是这类姑娘中典型的典型。
一次李森兴高采烈地参加中文系某男生的生日聚会。那时候的聚会也就是在宿舍里点上若干白蜡烛喝点啤酒吃点花生什么的,哪有现在的学生有魄力动不动就是HARD ROCK或者星期五餐厅。
没承想宿舍里全是中文系的,那哥们儿除了李森一个外系的人都没叫。李森正好坐在阿琛对面,看着烛光映红的那双大眼睛,按照某部电影里经典的说法就是:那时候我们的距离只有三十公分。李森美滋滋地拿起酒瓶,啤酒刚刚进入口腔,阿琛就用大大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李森冒出了一句话:“这是我们中文系的聚会,你来凑什么热闹?”
听了这话,李森立马被酒呛着了,一股气顶上来让啤酒在喉咙里上不得下不得。李森脸涨得通红,不停地咳嗽,尴尬中李森强忍着把那瓶酒一口气喝完,扬长而去。
这就是李森和阿琛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直到李森发现了电影的魅力,他和阿琛的关系才开始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