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荒废不产粮食的国家将会灭亡,粮食生产仅够消费的国家只能靠武力维持,粮食的生产充足,并且有存余的国家才能成就王业。粮食,是民生之本;粮食,是财用之本;粮食,是疆土之本。粮食多,天下的物产就都能拥有了。
所以,舜第一次率民迁徙发展农耕而建成小邑,第二次迁徒建成大都,第三次迁徒建成国家。
舜没有采用严厉的刑罚、严酷的禁令,但民众都归向于他。因为离开他必定会受害,跟着他则必然得利。先王往往善于为民除害兴利,所以天下百姓都归从他。
所谓的兴利,就是有利于农业;所谓的禁害,就是禁止有害于农业。农业得到发展,粮食收入就会增多;粮食收入多了,国家就能富;国家富了,人民就安居于家乡并且爱惜家园;人民安乡重家,对于移风易俗,驱使调遣甚至有所杀戮,都不会反感了。这都是务农产粮的功效。
君主不行利兴农,粮食就会少;粮食少了,人民就穷;人民贫穷,就会轻视家园;轻视家园,就容易外流;轻易外流,君主的政令就不能得到坚决地执行;君主的政令不能坚决执行,禁律也就不能坚决地落实;禁令不能坚决地落实,打仗就不能必胜,防守也不能坚固了。法令不能得到必行,禁律不能落实,战争不能必胜,防守不能必固,这就叫寄生之君。这就是不行利兴农缺少粮食的危害。
粮食生产,是君主为政治国的根本大事,是身为人君者的首要任务,是拥有民众的途径,是治理国家的正确方法。
[实例应用与分析]
民富才能国强
“《管子》第十五”的上文部分中,管子讲述了身为君主者重视农业生产的重要,以此来说明人民富裕了才能国家安定。“所有的治国之道,都是要先使民众富裕起来。民众富裕了就容易治理,民众穷困就会难以治理。为什么这样说呢?民众富裕了就会安于乡里看重自己的家园,安于乡里看重家园就会恭敬君主而畏惧刑罪,能够敬上畏罪就容易治理了。民众贫困了就无法安于乡居从而轻视家园,不安于乡里而轻视家园就敢于铤而走险、抗上犯禁了,抗上犯禁就难以治理了”。这就说明了能否让人民多产粮食丰衣足食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国家是否安定的大计。“所以治理好的国家往往是富裕的,混乱的国家往往是贫穷的。所以善于国政的君主,必定会先使百姓富裕起来,然后再加以治理”。
在这里,我们可以引用、理解为:“民富才能国安”。
“民富则国安”是一个恒久不变的规律。但凡人民富裕的,国家都是安定祥和、其乐融融,社会治安状况也良好,很少有偷盗抢劫、作奸犯科的。而一个人民贫穷生活困苦的国家,则往往盗贼频出、国家秩序混乱,君主根本就不可能受到人民的拥戴,那么他的治理和政令也就没有人愿意去执行。
是的,有能力让人民过是好日子的君主才能算得上是好君主,人民才能够从心里爱戴他、拥护他,乐于执行他的政令;而让人民穷困度日的君王则很难在人民心目中有地位,他的政令也没有人愿意去执行,如此一来****穷而国乱。
很多帝王都知道民先富国才能强的道理,因此,英明的帝王都善于在造福百姓上下功夫。齐桓公就是位肯于给百姓谋福利的贤君,他在名相管仲的辅佐下,大力发展齐国经济,百姓很快富裕起来,国家也跟着越来越强大了,最终齐桓公得以称霸诸侯。
管仲任相后,齐桓公向他请教治国之术。
管仲对齐桓公说:“要使国家强盛,首先必须发展经济,只有发展生产,才能使百姓丰衣足食,由此国家便会安定。而礼义廉耻是维护国家的根本原则,这些原则若被破坏了,国家就不会得到发展。治国之君,只有发展经济并弘扬这些原则,国家的法纪制度才能够建立起来,国家有了这些保障才能强大。”
齐桓公深以为然,遂委派管仲去发展齐国的经济。
春秋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建立,私营工商业应运而生,出现了独立的手工业者和独立的商人。在一段时期内,这种新兴的商业形态与当时的社会制度很不适应,两者之间矛盾重重。在这种情况下,管仲在致力于发展工商业的同时,对工商业管理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他把工商业的改革重点放在加强对流通的控制上,而在生产环节并不强调官营,以尽可能地发展个体的力量,这就为百姓致富创造了条件。
在当时的工商业中,盐、铁是两大暴利行业。管仲针对于此,提出了盐、铁专卖的思想。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古代社会,盐和铁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这两者又不能随地生产,因此属于特殊商品。但这两种特殊商品自西周以来,一直实行着私人经营、国家收税的方式,其中大部分收益被个别人所得,官府收入并不多。管仲主张的盐、铁专卖政策,并不是把盐、铁的生产经营权完全收归官府,而是放给私人生产,官府控制流通环节,通过商业活动来获利。
具体而言,就是由个人来从事盐、铁的生产,依照传统的规则,官府向生产者征收一笔赋税,并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即专卖个人生产的盐、铁产品,以供应市场需求,还可以满足官府内部的消耗之需。这种政策,既可以充分调动人们生产的积极性,又可以对特殊商品加以控制。为了尽收盐、铁之利,管仲还下令设立专门的盐官、铁官执掌晒盐、冶铁之业,具体负责盐、铁的收购、运输和销售。
盐、铁专卖政策的提出在当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它为国家增加了财政收入,政府不必再另筹税源而国用足。仅经营食盐一项,政府就可获取一倍甚至二倍于人头税的收入。而在经营铁器方面,官府要向冶铁者和制造铁器者两个环节征税,盈利也很可观。管仲所倡导的这种税收政策,基本上都是通过交换方式得来的商业利润,而不是从生产活动中获取,即国家是通过流通环节、通过买卖方式取得专卖利润的,实际上是一种隐蔽的税,它取之于无形,故能做到人无怨言,百姓都容易接受。这样,国家形式上没有征税,但实际上通过买卖的方式,已经将税拿到手了,这真是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好方法。
更为重要的是,管仲的专卖政策激发了人们生产盐、铁的热情,促进了民间盐、铁的生产,保障了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在盐业方面,山泽开放的时候,煮盐的人纷至沓来,人多得如同赶集一般。海盐被大量的生产出来,不仅满足了本国人民的生活需要,而且还大量出口,销往其他国家。铁器的生产在当时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促进了铁铸农具的使用日渐普及,齐国逐渐成为了农业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