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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涛声依旧(2)

又住了三天,不肯善罢甘休的豫亲王又来了。这次是带着满身的酒气来的,酒席上有人告诉他,女人都是假惺惺的,尤其是秦淮河上的名妓,怎么可能离开男人这么多天独自安睡?你只要生米做成了熟饭,就可以得到美人的心了。不信,你只要强作了一次,她就会主动地要求第二次。他觉得十分有理,就带着酒闯进了董小宛的卧室。

董小宛知道大难临头了,该来的终于来了。她的一切小聪明对一个酒鬼来说,都是徒劳的,只好任凭野兽的强暴。

她不哭,也不闹,当然更不配合,只是像一具尸体那样任凭已经狂乱的男人折腾,那男人却很快就鼾声如雷了。

第二天醒来。董小宛依然是不哭也不闹,还是一具会喘气的尸体,既无表情,更无语言。多铎亲王觉得非常扫兴:“我******这是****吗?寡趣如此,还******‘心’哩!”

但是他心犹不甘,还是要想得到美人的心,于是想到了新投奔来的狗——龚定孳。

董小宛一见龚定孳,未免有点惊诧,但是,只一瞬间,心里便如明镜似的。这是一个陀螺式的人物,当年既然可以“从贼”,今日清兵压顶,操守也决不会好到哪里。她从心眼里瞧不起这种朝三暮四的小人,但是却决不义形于色。“我的冒郎,现在一定在到处打听我的下落。我何不利用这个小人,向冒郎传递消息?”于是她和颜悦色地问:“你怎么也来了呢?”

一句普普通通的问话,却问得龚定孳满脸通红。他怎么好意思说出自己此行的使命呢?来给一个色狼拉皮条?只怕董小宛骂他比杨龙友还下作。可不说,又怎么解释他在这里突然出现呢?

正在无所措辞的尴尬时刻,董小宛开口了:“我想,你还不至于堕落到卖朋友之妻以求荣的地步吧。”

“那是,那是!”龚定孳赶紧抓住时机摆脱被动,“我与辟疆同为秦淮名士,总得讲一点节操。”

“那好,我有一事相求。”

“何事?”

“难道你还不明白吗?我在这里度日如年。”

“那是,那是。”

“冒公子是我唯一的靠山。”

“那是,那是。”

“希望你能传递一个口信给他,让他设法救我。我已经是他人刀俎上的羔羊。希望你能与冒公子共同携手,早日拔贱妾于苦海。”

按说,董小宛已经落人多铎魔掌的消息最应该心急如焚的男人是冒辟疆,不料他却“泰山塌乎前而目不瞬”。中国最正统的正经男人那种“抻头”,那种稳当,那种“宠辱不惊”,都让他发挥到了极致。这样的男人无疑是最有出息的,所谓世上最难斗的就是“仰面老婆抻头汉”之谓也。男人的不动声色,让人莫测高深,常常是最可怕。不就是一个女人吗?“天涯何处无芳草”,“自古女色是祸水”,“破财免灾不见得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按说,最不该忧心如焚的当是洪承畴,他却恰恰是忧心如焚。因为这是一场绝大的“政治赌博”,董小宛无疑是最大的筹码。如果说一场搅动中国历史的波澜壮阔的大戏已经开场了,他这一名深藏的导演在序幕中还不能充分显示过人的才华的话,那么,在未来的正剧里,他就无法在物色女主角中表现出他非凡的政治才能。他是蓄谋已久的,如果说,在初降的日子里他的许多想法还是朦朦胧胧的话,那么,自己与范文程在妓院交心之后,就完全明确了。两人已经达成了默契,要改造大森林出来的马队,不能让一个野蛮王朝持续下去。他甚至答应范公,他将“从长计议”。为此,他在顺治的身边也需要一个助手。这个助手有一个“最佳人选”,就是与它失之交臂的董小宛。这是因为他读过清菡居士的大量遗书,发现居士为培养这个义女竟然耗费过那么多的心血。他要“长线投资”,就像扬州的“养瘦马”那样,不!像他故乡福州的海盗那样,十年,二十年的冒险生涯,最后才聚敛了财富回国买官。这种投资是要沉潜力修的,不能急功近利。现在他竭精殚虑,苦苦物色的女主角突然消失了,让他苦心孤诣经营的一切都尽付东流。那还活着干什么?他的忧心如焚简直到了痛不欲生的地步了。

洪承畴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困境:他苦思冥想,却苦无对策。按说,他是总理江南事务的钦差,区区一个女人,还不是小事一桩。然而,现在他能够下达命令,让多铎把人交出来吗?且不说这个豫亲王飞扬跋扈,根本就不会听他的,就是他自己也没有这个胆量。官场的事是要投鼠忌器的,必须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关系。他可以用“拯救民女”的名义向多铎当面交涉,但是这个说辞却非常麻烦,如果多铎问上一句:“她是你的什么人?”这将如何回答?当然,可以摆出一副“秉公执法”的架势来,然而,如此一件小事还值得他亲自出面吗?他的这种“越权”躬亲,在整个官场不闹得沸沸扬扬才怪呢?真要出现那种局面的话,那董小宛就完全丧失价值,变成了一个徒具姿色的粉头。不!这件事对整个官场是要绝对保密的!在官场上小宛只是一个美丽异常的女人。至少,在目前来说,她只能具有这种身份。

到了这种时刻,他才承认整个官场对解决普通百姓的“小事”是绝对无用的。那众多的喽罗爪牙在这种时候统统派不上用场。“一群废物!”他狠狠地骂,也无济于事。

当然,他也豢养了不少所谓的“智囊”、“文人”,但是面对这样的问题,他们就越发显示出“废物”的本色了。让他们去与多铎抗衡吗?简直是痴人说梦!他们手无缚鸡之力,只怕让多铎一嗓子就吓得浑身哆嗦了;况且,这个多铎是根本就不可理喻的。文人面对强权,只能徒唤奈何。那么,不能向他们讨个主意吗?也是绝对不行!世上只有两种文人:能出主意的和不能出主意的。那些平庸之辈,本来就是没嘴葫芦,平日里只会装出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来,事不关己,装聋作哑,向他们讨主意,那是缘木求鱼,只怕连一个响屁也不会放出来。那些能出主意的。只是凤毛麟角,但是他们的那张嘴,真是让人望而生畏。他们自以为“真理”在手就目空一切,那嘴随便得很。让他们参与机密,简直是开天大的玩笑!

也许只有到了这种时刻,洪大人方知道文人是绝对不可靠的。他们不仅是“一群废物”,而且其佼佼者都大有“奸细”的嫌疑。

为了一个女人的前程,堂堂兵部尚书兼佐理机务,竟然成了孤家寡人。

他不是没有想到慧清。如果能在佛门洁地来一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劫持,那该多么好啊!然而遗憾的是:这个小宛虽然十分礼佛,但是那多铎眼下却决不肯放她独自到庙里烧香。可怜的洪承畴洪大人,此刻面临的难题,不仅尘世没法解决,连佛祖都无能为力。

不过,佛祖开启了他的思路——只有“劫持”一路可走。然而,如何“劫持”,却是一个绝大的难题。他手中没有兵权!兵权在对方手里。“武装劫持”无疑是“拿鸡蛋碰石头”,他自己也要名败身裂的。

看来,只有在“主流社会”之外找出路了。

他是地方官吏出身,作过三省经略,又研究过中国历史,读过一些野史笔记,深知在中国,宋代以后就出现了所谓的“江湖社会”。这是一个跟官方格格不入的“非主流社会”,很庞杂,几乎无处没有,但是又几乎无影无踪。他们都混迹在主流社会中,却又在“走江湖”。这是一些“能人”,却又是“弱势群体”,几乎没有荣华富贵,是被人看不起的“下九流”,所以他们就“抱团”,联合在一起,共同谋生。官府对待他们是提心吊胆,生怕这些“不轨之徒”惹是生非;他们对待官府也是敬而远之,井水不犯河水。当然,会出现与官府相互勾结的情况,他在经略任上就不止一次地办过“官匪不分”的巨盗案子。他是正统官吏,一向是嫉恶如仇的,不想今天为了一个女人,竟然要亲自扮演与“匪类”相互勾结的角色。真是匪夷所思!

然而,就算是他肯屈驾降尊去与江湖往来,江湖在哪里?他也找不到门。官府的效率从来都与江湖无关,官府找江湖,效率等于零。洪大人要反潮流,必须要有很大的“创新”才行。

他扔掉了一切,“走江湖”了。

实在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悲剧。他是一个很有级别的官呀!自从放了外任,他就旗罗伞扇,脚不沾泥。每逢出巡,总有“回避”的大牌子远远地鸣锣开道,不清街似乎就显不出当官的威风似的。现在已经是钦差大臣了,那威风就更是“一级警卫”,除了大群的狐假虎威的公开衙役之外,还要“放线”,多的是“便衣警察”。他已经不会当一个“普通人”了!只有在这种时候,他才知道自己当年的威风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他想哭都没有眼泪。

但是,角色无论如何还是要扮演的。事出无奈,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当然,他的身份是无论如何不能暴露的,他决定化装成一个普通的客商,带着一名贴身的奴仆,就悄悄地出发了。

为了慎重起见,他俩主仆易位,洪钦差平生第一次当了一名伺候人的角色。

他俩到一个江湖人常出没的地方。传说那里有一个江湖老大,本事了得,义气也了得。虽然不叫宋江,但是也都以“及时雨”呼之。传言这“及时雨”是海盗出身,父辈跟“冒半天”为了一块名贵的宝石闹反了,被冒家举报,因而铤而走险。

这是一个沿江的小镇,大约是一个逢集日,熙熙攘攘有不少的人。由于清兵南下,接二连三地屠城,不少的城里人都到小镇避难,所以带来小镇反常的繁荣。尽管只有一条不长的石板街,但是街上却有四五家饭馆子,人们出来进去,堂倌吆二喝三,一片繁忙景象。

两人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坐了下来,随便要了两个菜。菜上来了,一时也无心吃,因为“醉翁之意不在酒”。落座的仆人只把那双鹰隼般的眼睛四处扫描,恨不得立即找出哪一个是他心仪的“及时雨”。

这时,却有一个穿着长衫的人走了过来,拱手一揖:“抱歉!人太多,只好借此桌的一角与您二位共同充饥了。”

说罢,就根本不管洪承畴主仆是否同意,大模肆样地坐了下来。

洪承畴注意到了那人也长了一双睿智的眼睛,只是他穿的长衫实在不敢恭维,那厚厚的油腻散发出肮脏的气味,令他作呕。他是干净得出了名的,方才靠了仆人的身份,把那张桌子擦了又擦,已经有些不耐,现在又要与一个脏汉同席。真是太窝囊了。然而无可奈何。大家都是顾客,你还能下逐客令吗?

他只好提醒“主人”说:“咱们吃饭吧。”

不料“主人”一提筷子就坏了大事——

原来那“主子”仅仅出于习惯,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撞,就露了馅儿。这是仆人伺候主人的习惯动作,把筷子对齐才递给主人。于是那长衫说话了:“这位员外,怎么一点谱也没有?留着奴仆干什么?”

主子就是主子,仆人就是仆人。这是不能颠倒的。

洪承畴大为恼火,一个细节就露出了马脚,所以,下次索性连一个仆人都不带了,自己化装成乞丐,混进了讨饭的行列。他把自己浑身上下都用灰垢涂抹了一遍,连大腿都不曾放过,简直就成了一个从灰堆里爬出来的脏老头子。然而,灰尘只能掩盖他的身体,却不能掩盖他的气质,他再怎么装也不像一个“要饭的”。于是几乎就在他混入乞丐大军的“第一时间”里,他就被视为“异类”,立即受到了监视。用不了多久,他就被裹胁到了一座废弃的山庵里。

拉开了“三堂会审”的架势。

“说!你究竟是个干什么的?”

好不威风啊!只见这间庙堂面积虽然不大,门窗也不完整,神像也东倒西歪,但是那份官场的威严却丝毫也不亚于任何大堂。不过这个“七品正堂”却只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乞丐,此刻就蹲在废弃的神龛上,不可一世地叫喊着。他的身旁,按照官场的惯例,也有着强权的象征——几个年轻的乞丐手拿棍棒在狐假虎威。他的后面倒有一个人,斯斯文文地坐在唯一的椅子上。洪承畴立即认出了,那是看出“筷子破绽”的长衫。

“说!你到底是干什么的?不要惹得老子不耐烦。”

洪承畴那份窝囊啊,简直不可名状。一个灰头垢面的“臭要饭的”居然敢在他堂堂“尚书大人”面前,肆无忌惮地自称“老子”,真的是狂悖到了极点。可他只能忍气吞声。

“说!”居然也是泰山压顶的气魄。

敢说吗?这是一个乾坤倒转的时刻,过去是惟恐别人不翘道他是高官显贵,越招摇越好;现在,他的身份是“超级秘密”,越隐秘越好。他只能缄默其口。

“说不说?再不说就要棍棒伺候了!”那化子头把官场上的模样学个惟妙惟肖,“我劝你还是早点招了吧!免得皮肉吃苦。”

堂堂尚书大人,此刻竟然要向一个乞丐招供,虽然非常滑稽,但却按部就班地加快进行。

那水火棍的质量虽然不能与官场相提并论,但是,其威风却完全可以与官场并驾齐肩。打下去也足以让洪承畴心惊肉跳了。

堂堂尚书变成了乞丐的囚犯不说,还居然要挨众多乞丐的棒打,洪承畴真是创造了人间奇迹。世上只有颐指气使的官员鞭打百姓的记录,哪有下层民众刑讯大官的历史?洪承畴懊丧带给心灵的痛苦实在并不比肉体挨揍差。他想:落在了一群刁民手里,必死无疑。他已经完全绝望了。

幸亏这时那个长衫开口了:“停!”

众多的乞丐立即乖乖地放下了棍棒,一个个垂手而立,那纪律实在比循规蹈矩的官吏,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听那长衫喝道:“这是一个贵人,怎么能如此无理呀?”说罢,他就站了起来,面对着眼前的囚犯问:“你还认识我吗?”

这是一个非常平常的问话,可在洪承畴听来,却如同晴天霹雳,吓得他胆战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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