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原作仅有八十回,书未完作者不幸去世。由于此书流行后影响甚大,因而为此书作续书者之多,可谓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迹——如何评价《红楼梦》的续书?
《红楼梦》流行后,由于其影响大而书又未完,遂不断有续书问世;有人对续书不满意又重新再起炉灶,造成《红楼梦》续书的盛大奇观。
1《红楼梦》续书有哪些?
在《红楼梦》续书中,除影响较大的高鹗的四十回续作外,尚有:
《后红楼梦》,逍遥子著,三十回;
《续红楼梦》,秦子忱著,三十卷;
《绮楼重梦》(又名《红楼续梦》、《蜃楼情梦》),兰皋居士著,四十八回; 《新红楼梦》,陆士谔著,四十回; 《红楼复梦》,陈少海著,一百回; 《续红楼梦》(又名《续红楼梦新编》、《增补红楼梦》、《增红楼梦》),海圃主人著,四十回;
《红楼圆梦》(又名《绘图金陵十二钗后传》),梦梦先生著,三十一回;
《红楼梦补》,归锄子著,四十八回;
《补红楼梦》,山樵者,四十八回;
《增补红楼梦》(此书为《补红楼梦》的再续书),娜娥山樵著,三十回;
《红楼幻梦》(又名《幻梦奇缘》,花月痴人著),二十四回;
《红楼梦影》,云槎外史著,二十四回;
《续红楼梦》,张曜孙著,二十回;
《太虚幻梦》,惜花主人著,四回;
《新石头记》,吴沃尧著,四十回;
《新石头记》,南武野蛮著,十回;
《红楼残梦》,颖川秋水著,仅于第七十八回之后宝玉梦见晴雯的一大段情节,并改动第七十九回之首,以相衔接;
《红楼余梦》,陵绮缘著;
《红楼真梦》(又名《石头补记》),郭则法著,六十四回;
《红楼梦别本》(又名《木石缘》、《宝黛因缘》),陶明著,一百二十回;
《新续红楼梦》,陶明著,一百二十回;
《红楼三梦》,陶明著,一百二十回;
《红楼梦醒》,刘承彦著,六十四回;
《红楼梦新补》,张之著,三十回。
此外,尚有著者、回数及刊刻时间均不详的多种《红楼梦》续书。如,《后红楼梦》、《续红楼梦》、《绮红楼梦》、《红楼复梦》、《红楼后梦》、《红楼再梦》、《红楼重梦》、《红楼续梦》、《再续红楼梦》、《三续红楼梦》、《红楼补梦》、《疑红楼梦》、《疑疑红楼梦》、《大红楼梦》、《风月梦》、《红楼翻梦》等等。
这些续书,除一两种与高鹗一样,是从《红楼梦》原作的第八十回后续起外,其余绝大多数续书,是从高鹗续书的第一百二十回后续起的。从这里再续书,主要是因为平庸浅薄的续者不甘心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结局,他们想要弥补悲剧的缺憾,使宝玉和黛玉得以“团圆”。也有一部分续者是从高鹗续书和第九十七回后续起的,因为第九十八回写林黛玉死了,“好心”的续者不想让林黛玉死,他们要把林黛玉救活,使宝黛终成眷属。不用说,这些续书作者都是未能领会到《红楼梦》写宝黛悲剧的深刻社会意义的。
2.如何评价《红楼梦》续书?
在所有《红楼梦》续书中,公认还是高鹗所作的续书较好地与原作构成了一个体系。对高鹗续作以外的续书,鲁迅先生在《坟·论睁了眼看》一文中有一段很精湛的评述:
然而后来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赫克尔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我们将《红楼梦》和续作者和原作者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定的。
可见,这些续书就其大多数来说,是比较荒唐、恶劣和糟糕的。正因为如此,除个别为这类续书写序捧场者外,一般《红楼梦》评论家都是对之采取批判态度的。
这些续书往往是把具有深刻社会意义的爱情悲剧改成庸俗的大团圆,使宝黛结合,贾府重振家业。犹如这些续书的“序”所言,“使有情者尽成眷属,以快阅者心目”;以及宣传封建伦理道德,即所谓“归美君亲,存心忠孝”,或所谓“以忠孝节义为本”等等。这些续书,当然不可能与《红楼梦》原作相提并论,不仅思想内容浅薄低俗,而且在艺术上很拙劣,真正是狗尾续貂,不堪一读。
因此,《红楼梦》的续书尽管很多,然而除高鹗的续作之外,却几乎再没有一部能够在读者中产生影响,它们早已被人们抛弃了。
3.如何评价高鹗的续书?
在所有《红楼梦》的续书中,高鹗的后四十回续作被公认为是最好的,但它同样未能令所有读者、评价者所满意,因此,长期以来,如何评价高鹗为《红楼梦》所续作的后四十回书,是红学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
对高鹗续作全盘否定者有之。这种意见将高鹗续作的后四十回批得一无是处,认为完全违背了曹雪芹的愿意,是狗尾续貂,是《红楼梦》之大不幸。这种意见以清代的裕瑞为代表,他在所著的《枣窗闲笔》一书中对高鹗续书进行了猛烈地抨击,说它“一善俱无,诸恶备具之物”。
对高鹗续作全盘肯定者有之。这种意见认为,高鹗的续作尽善尽美,后四十回与《红楼梦》前八十回原作不相上下、不分彼此,甚至有优于前八十回的地方。高鹗出色地完成了曹雪芹未尽的事业,使一部无尾的大作终成天衣无缝的完璧。这种意见以清代的张新之为代表。湖北大学的张国光教授就认为,如果没有后四十回的续书和对前八十回的修改,《红楼梦》就不可能成为一部伟大的爱情悲剧而跻身于世界文学之林。人们在社会上见到的《红楼梦》都是包括高鄂续作在内的一百二十回本,而不是仅仅前八十回本,因此,《红楼梦》的巨大影响也应归功于高鹗。
对高鹗续作一分为二者有之。这种意见以鲁迅为代表,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红楼梦》“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连,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相符,惟结束又稍振”;“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鲁迅对高鹗续作既未全盘否定,亦未全盘肯定,而是采取了辩证分析的态度,既肯定了高鹗续作的成就,又指出了续作的不足。这种意见是非常中肯的。
续作之难,决不亚于原作的创撰。无论谁去续写《红楼梦》,都有一个与前八十回在情节结构上是否衔接,在思想倾向上是否一脉相承,在艺术上是否视为一体的问题。对高鹗续作后四十回评价不一的原因,固然由于与前八十回相比,续作在艺术风格上有明显的不一致处,但主要还在于史料不足,研究者不能提出有关续书的坚强有力的证据。至今仍有一部分学者反对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系由两人写作的说法;有的虽承认后四十回系别人续作,但倾向于其中不排除有原作者的遗稿在内。而所有这些说法,大都带有猜测性质,缺乏实证,因而谁也说服不了谁。
客观而言,在高鹗之后,不论依据何种底本整理出来的《红楼梦》新校本,基本上都不敢斩去程高本的后四十回,哪怕作为附录也要与前八十回一同发行。那么,这个被认为是高鹗续作的后四十回,就确实是不可否认的“斩而不断,存之难堪,弃之可惜’’的作品了,与《红楼梦》的前八十回已经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了。
同时必须指出的是,高鹗是一个对八股制艺有浓厚兴趣的人,《红楼梦》后四十回经他整理后,与曹雪芹的反八股制艺思想,显然是有很大矛盾的。高鹗在续书中为了要让反八股制艺的贾宝玉“中第七名举人”,就不能不删去曹雪芹原书中与此有明显矛盾的部分。高鹗为此是精心做了安排的。例如《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七十八回中,贾政召集宝玉等作《词》时,有一大段关系原著后半部故事情节发展的重要文字,全被高鹗删去,以适应他改造宝玉思想的意图。这段情节共五百多字,描写贾政已经放弃了逼宝玉作举业的主意,若按此发展下去,宝玉当然就很难‘‘中举”。高鹗删去了这段文字,同时又增加了一段贾政教训宝玉的话:
就是做得几句诗词,也并不怎么样,有什么稀罕处!比如应应试选举,到底以文章为主。你这上头倒没有一点儿工夫。我可嘱咐你:自今日起,再不许做诗做对子了,单要习学八股文章。限你一年,若毫无长进,你也不用念书了,我也不愿有你这样的儿子了。
从以上增删的例子可以看出,高鹗非常热衷八股制艺,而曹雪芹则反对八股制艺,两人的思想有很大差别。因此,经高鹗手整理的《红楼梦》续书在创作思想上不可避免的与前八十回有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