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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盛夏去看雪

文/李昕

1991年双子座人,属亚当系列,曾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去过很多城市,见过很多人。我会沿着自己的路线一直走下去,感谢所有支持我的人,你们教会我怎样去爱,同样感谢那些树我为敌的人,你们教会我应该怎样生存。

在我即将下笔的时候,手中的纸张被莫名撕裂,应该不是我的过错,或许是它太脆弱,但我留意到,那不经意间缔造的痕迹,参差,绝美。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注意观察某一个男人,是出现在我眼球里频率最高的男人。他总是喜欢让头发很自然地在风中飘荡,甚至不去理睬那遮住眼睛的刘海,我也喜欢那股自然,从不用啫喱或发胶。

男人个子不算高,总穿着双厚实的篮球鞋,深色的LV牛仔裤还有黑色的JACKJONES上衣,他喜欢把手插在口袋里,耳朵里会填满音乐,嘴里嚼着口香糖。站在偏离站台不远的地方,等公车驶来是时他才混入嘈杂纷乱的人群,不紧不慢。

在这之前他一定会吐出嘴里的口香糖用纸包好,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他是个很讲究的男人,也或许他不喜欢将车内污浊的空气和口香糖混嚼在一起。

我被他深深吸引着,每一个动作,无法自拔。

其实我并不是个女人,那个男人长的也不是特别帅,我之所以这么留意他原因只有一个,我就是那个男人。这也是我在长久的观察后才有勇气得出的结论,因为我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她”。

或许我可以尝试去做一个女人,穿着高跟鞋拎着小巧的手提袋,涂着很深的眼影或是诱人的唇彩,身体飘过周围的空气都会残留沁人的香。很容易的过程,可以让你变成一个女人。

在夜晚寂寞的时候,我做的出来,真正去尝试过一个女人的生活。过她们的生活。

杭州,遇见SNOW

SNOW是个女孩,一个偶尔会化一下妆的女孩。

我之所以会把自己误认为是SNOW,那是因为,她那勇敢展现出来的都是我骨子里最想做的。最想做而不敢做的。

所以我不断假想,假想已成为她。

穿肥大的土黄色筒裤、运动鞋,一身街舞女郎的打扮,不爱听舒缓的音乐,而是摇滚或爵士,从不喝啤酒,只喝马提尼或白兰地,不抽女士烟只钟爱三五,不懂什么叫妩媚,把惯用的稍带蔑视的眼光作为自己的招牌表情。

很多人会认为她是个疯狂的女人。而我不那么想,我想她应该是个寂寞的女人。或许她也是个冰冷的女人,像那个即使夏季也保持着零下5摄氏度的冰箱。

她只是在用男人所喜欢的一切来陪伴自己,唯一的理由,替代男人。

西湖边的南山路,Streaks Of Sunshine。

我们在这间酒吧认识,或许只能算做是相遇。她坐在最靠角落的位置,一个人,我看不清她的脸。黑暗。

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模糊的方向,偶尔会看到那闪烁的烟头。我可以想象从她嘴里吞吐出的烟雾,瞬间弥漫,铺开在她白皙的脸庞,刹那包裹住她整个头颅。

我胡乱想象她抽烟时的模样,应该比成熟的北京女人和时髦的上海女人还要精致,那精致的模样只能想象。我还想那张会咀嚼烟雾的嘴里是否也会有迷人的芬芳。

吧里放着低沉的音乐,就如地板上突然窜出的一条裂缝,像蛇一样游走在每个人的脚下,断裂破碎的刺耳声震颤着鼓膜。

我并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喜欢这间酒吧。或许是因为喜欢这个名字,和我一样。

阳光的裂痕。

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和她说过话,SNOW也只是我给她起的一个名字,我喜欢这样叫她。总感觉她就像漫天飞舞的雪花一样孤零冷漠,却很自由。

杭州很久没有下雪了吧,这座懒散的城市有着它自己的懒散生活方式,而精致的雪花是不会轻易光临的。

我想她一定是受到过感情的挫折,我也想和她一样整天泡在幽静的南山路,看着窗外迷人的风景听着沁人的音乐,用酒精香烟来支撑着度过一个个清晨午后黄昏黑夜。

而我不能。

我没有和她一样的胆量,我不敢去释放自己,没法像她一样,而且那也不是我所能适应的生活。我注定要漂泊。

在我快要离开杭州时我又去了那间酒吧,她仍然坐在那个角落,吞吐烟圈,这次她化了妆,紫色的嘴唇很深的眼影。

她很漂亮,像个妖精。

我会很满足地离开这个城市,因为我终于看清了她的模样。在我离开前一天我又去了南山路,可没有遇到她。

这是我第一次找不到她,我等了很久无奈离开,在列车上我一直在想她去了哪里。

或许她已经完全改变不再去那个地方,最后一次见面时那浓烈的妆就是最好的证明。

或许当时她正和某个男人在阴暗的房间里做爱,而那天精心的打扮也是最好的解释。

她也是需要男人的,我想。

我看着窗外飞驰的风景,它们一个个像雪一样在转瞬间消失,还没来得及看清全部容貌,便已经过渡到了盛夏。

此时正是盛夏,SNOW从此消失不见,她还真是像极了雪花,永远不会在盛夏出现。

于是我开始找寻,找寻一个即使是盛夏季节也会飘雪的地方。

上海,不见的ELLA

深秋。上海的衡山路,两旁生长着高大的梧桐,不时会有一两片枯叶随风飘落。

偶尔我也会捡起一片夹在书里,我曾保存过火红玫瑰的花瓣,也是夹在书里。只是没想到第二年竟全部发霉,而这些树叶则不必担心,它们在飘落前早已被掠过枝头的风榨干水分,就像人被活生生剥去了灵魂,不是残忍而是对它的恩惠。

每天的我都会从中山公园那乘坐地铁,当我在这座高层建筑最云集的城市下穿行时,我会想到在我的头顶上会有一千五百多万双脚在行走,我能感到头皮和大地一起震颤。

每次从阴暗的地铁站里出来都有一种无比踏实的感觉。我不信赖于任何一种交通工具,还是自己的双脚踩在地面上比较踏实。

是的,我惧怕死亡,虽然对现实的生活不甚热爱但我想活下去。

偶尔会去一下龙之梦,在不加班的情况下,也就是那仅有的偶尔让我遇见了她,我叫她ELLA。

她工作于龙之梦的七层一家意式餐厅,服务生。

自从我见到她后偶尔变成了经常,而每次静静地坐在那里观察她也成了我的一种习惯。

明媚的肤色,沁人的长发,清澈的眼神。

因为她的缘故,我成了那家店里的常客,我总会选择靠窗户的位置,因为我发现她比较喜欢招呼靠窗的客人。

淡蓝色的工作服,紧身的牛仔裤,白色网球鞋。

她的清纯令收银台上妖冶的女人黯然失色。

她的微笑是我所见过的最完美动人笑容,那脸部莞尔的变化,嘴角轻微上扬,诱人的嘴唇充满光泽。香草布丁奶油蘑菇汤都比不上吮吸她那嘴唇般甜美,当然这一切也都只是想象。

我多次都想和她搭讪几句,但始终没有勇气,就如我在南山路的酒吧错过SNOW,虽然她不像SNOW一般冰冷,但我依然只是远远地望着。

她是个天使。

只要能远远望着就已经足够。

她是杯咖啡。

沉淀了自己的美,只为别人留下香。

我不知道自己对于她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情感,或许是爱,其实我是一个很容易就爱上别人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不容易被爱。在我眼里,女人就和衣服没什么区别,我没有整天换衣服的癖好但在每次出门前,我也会为自己挑选一身合适的外套。

有时候我会傻傻地在餐厅里一直待到打烊,然后悄悄跟在她后面,她也是在中山公园乘坐地铁,站在我曾经站过的位置,三号线。

那天我也是一声不吭地跟着她,看她走出地铁站,我站在那里,看她逐渐被这夜笼罩的城市融化。

就在我回头准备离开时,我有一种感觉她在回头看我,于是我转过身,发现她就在不远处,真的在朝我笑。突然射来一道光,在她身体右侧炸开了花,她像一只蝴蝶般飘荡在空中,又落下。

地面上有雪莲花盛开的痕迹,那束光在闪了一下后彻底消失了。

我跑回到出租房里大口喘着粗气,她出车祸了。她死了,大概。

也许我可以救她的,突然之间又感到特别后悔。我不是一直都暗恋着她吗,为什么在最危急的时刻我选择了逃离。我不知道。也许是我骨子里的懦弱,也许是我对她的感情根本就是一场泡影。

从那以后我知道,原来站在地面上也是不安全的。

为了逃避我决定离开这座城市,继续漂泊。

在我做出这个决定时上海下了场大雪,当地人说,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雪了。

不知道她喜不喜欢雪,我想。

而喜欢又能怎样,所有的一切都已经看不到了,但我会保存着那一份冬日的雪花一直到盛夏,或许明年开春会结出一朵花。

花开不败,永不凋零。

北京,不会再有的SUMMER

从机场出来的那一刻我如释重负,我又逃过了一场劫难。

我找到一家广告公司,做企划宣传,虽然很累但薪水还好。

在大钟寺那找了房子,稍微整理了一下就住了进去,不是很大但毕竟有了家。

我越发感觉自己像个女人,一个宿命感很强的女人不适合漂泊。

那一天清晨,外面很冷的样子,因为刚下过雪。

冬季北京的雪天,已经普遍到令人恶心的地步,而我则喜欢下雪的冬季喜欢走在落满雪花的草地。

正想着我准备出门,传来敲门的声音。我问了一声,是欲言又止的女声。

打开门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我的第一感觉是她像ELLA。

只是她比ELLA要更加小巧可爱,上身是一件乳白色的外衣,里面一件低领的厚衬衫,可以看见修长白皙的脖颈,两只手缩在毛衣袖子里只有手指扒在外面,底下是没膝的喇叭裙,浓咖啡的颜色,低矮的布靴上褐红相接的花格,很淑女的装扮,我认为。

她朝屋里看了几眼,愣了一会问我,你认识我吗?

我倒希望认识你,我说。

我记得应该是这里的。焦急。

她四处张望是在寻找她所熟悉的参照物,我迷路了,她说,突然间就找不到家了。

我感到好笑。

“你家是在北京吗?”

“是的,应该。”

“你在上学吗?哪所学校,中学或是大学?”

她摇了摇头,说,记不清了。

我感到荒唐。

突然想到一部韩国电影《我脑海里的橡皮擦》,里面的女主人公在每天清晨起来都会忘记躺在身边的老公究竟是谁,她也会突然迷路忘记公司和家。

这个女孩有失忆症,间歇性失忆症。老早以前的事会记得清楚,越是最近发生的事就越容易忘记。

她出神地盯着窗外,此时又下起了大雪。我把空调的暖风开到最大,泡了一壶咖啡,拿了几本杂志给她。然后准备报警。

可刚拿起电话就又挂上,这种情况就算交给警察也不会有太大进展吧,如果传出去会不会对她的将来产生不利影响。我想得还真周到,我自嘲地笑笑。

况且她好像一直在等待谁来接她,或许真的会有人来吧。我打开电视在北京的几个频道来回转换,希望可以看到刊登的寻人启事。

她不爱说话只是望着窗外,她应该很喜欢下雪,我想。

“叫你SUMMER吧。”

她说,为什么是夏天?

我说,只是突然想到的,没有为什么。

她说,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不喜欢夏天。

我问,为什么?

她说,因为夏天就不会看到纷扬的雪花。

我笑了。其实我知道一个地方,即使是盛夏季节也能见到飘雪的。

她把头扭向我,瞪着大眼睛问,是真的吗,那可以穿着短裙短袖边吃冰激凌边光着脚丫站在雪地里了?

还真是个孩子,我想。就算是盛夏的雪花也是冰冷的啊!

但我还是说,当然。

她惊呼吵嚷着让我带她去。我说现在那里还是冬天呢,她说她要一直等,等到盛夏去看雪。

就这样一直到了晚上,期间她只吃了很少的东西,好像还是很怕生的样子,她应该很累了就抱着枕头倚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留陌生的女孩在家里过夜还是第一次,但没有任何不安和慌忙。

我把她抱到床上盖好被子,她的身体很柔软,呼出的气息带有淡淡的香。我静静看着她那张干净的脸庞,睡着的女孩是最美丽的。她那牛奶般的肌肤诱惑着我,令我不敢继续看下去。

我回到客厅打开阳台的那扇窗抽了根烟。冬天刺骨的风像泄闸的洪水般猛然灌进房间。

外面已是白茫茫一片,这下了一天的雪,明天或许会停吧。我看着茶几上从电视上刚抄下的电话号码,那是她的家人,我肯定。

就让她在这留一晚吧,她睡得那样香甜。

我看着嘴里呼出的水蒸气夹杂着烟雾飘散到空中,明天什么都会没有的吧。

第二天她的家人来了,和我最初想到的一样,她就是房东的女儿。这也是她找到这里的原因,毕竟她曾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那应该是段很美好的回忆吧。

在他们闯进来的时候,她还没有睡醒,那些医生粗暴地将她叫醒。

她很惊慌,谁也不认得,包括我。

她只是在那一个劲的,问这是在哪,问你们是谁。难道她连曾经的家都已经忘了吗?

房东很感激的样子,两句客套的话后转而露出卑鄙的神色,说如果我检查出你对我女儿做了什么,我饶不了你。

我笑着说我不是那种人。随后跟来的警察只是简单地问了几句就走了。那些医生给她打了镇静剂然后就把她带走了,刚刚还热闹非凡的房子一下子突然冷清了下来。

我看着窗外雪停了,都出太阳了,果真一切都会消散的吧。

突然间后悔,想到她被强行拖走的情形,又感到释然,即使把她留在这里,我也无法接受她一睁开眼睛就忘记我是谁吧。其实她从来没有认识过我,即使昨天她也没有问过我的名字。

今天要去上班了,走在小区下的街道上我依旧和那些晨练的大妈打招呼,好像昨天的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SUMMER离开。

我穿行在这座永不会变化的城市,看那擦肩而过的西装笔挺的严肃男人和那些抹着浓艳口红边吞吐香烟边打电话放肆大笑的成熟女人。

我突然感觉自己是那么不起眼,我没有任何地方值得其他人关注的地方。我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也不会吸引一个陌生人停留两秒。

突然间我又想到去做一个女人,一个像雪花一般柔软的女人,那样或许可以整天泡在南山路,可以去逛伊势丹,即使是突然失忆找不到家也会有陌生男人收留过夜,而现在的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属于什么。看到哈根达斯宣传单上写着,香草来自马达加斯加,咖啡来自巴西,草莓来自俄勒冈,巧克力来自比利时,坚果来自夏威夷,那我来自哪里?

我想,或许我来自那个盛夏会下雪的地方吧。

我就是来自那个地方的雪花,即使是夏天也不会融化。

西单地铁站。

我看见了SUMMER。

我熟悉的面庞,我想上去叫她一声,或许她还隐约记得盛夏去看雪的约定,可是不必了,我看到她面无表情地从我身边走过,像对待其他陌生人一样。

其实我本来就是个陌生人。

或许她早已治愈,恢复了所有的记忆,只是忘了我。

或许遗忘是为了更深的纪念。

或许。

我不知道自己还存留在谁的记忆里,可能我在别人的世界里早已融化。

我只想对她说我已经找到了那个地方,那就是我的心。只要她肯进来,每年的盛夏都会飘起雪花。

扬扬洒洒,永不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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