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气管异物急救
气管异物是较常见的儿童意外急症,也是引起5岁以下幼儿死亡的常见原因之一。
一、诊断
⒈临床症状诊断
当异物落入气管后,最突出的症状是剧烈的刺激性呛咳,由于气管或支气管被异物部分阻塞或全部阻塞,出现气急憋气,也可因一侧的支气管阻塞,而另一侧吸入空气较多,形成肺气肿;
较大的或棱角小的异物(如大枣)可把大气管阻塞,短时间内即可发生憋喘死亡。
如果软条状异物(如酸菜条)吸入后刚好跨置于气管分支的嵴上,像跨在马鞍上,虽只引起部分梗阻,却成为长期的气管内刺激物,患儿将长期咳嗽、发烧、甚至导致肺炎、肺脓肿形成。
二、治疗
当幼儿出现异物呛入气管的情况时,家长千万别惊慌失措,不要试图用手把异物挖出来,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尽快清除异物:
⒈倒立拍背法
对于婴幼儿,家长可立即倒提其两腿,头向下垂,同时轻拍其背部。这样可以通过异物的自身重力和呛咳时胸腔内气体的冲力,迫使异物向外咳出。
⒉推压腹部法
可让患儿坐着或站着,救助者站其身后,用两手臂抱住患儿,一手握拳,大拇指向内放在患儿的脐与剑突之间,用另一手掌压住拳头,有节奏地使劲向上向内推压,以促使横膈抬起,压迫肺底让肺内产生一股强大的气流,使之从气管内向外冲出,逼使异物随气流直达口腔,将其排除。
若上述方法无效或情况紧急,应立即将患儿急送医院,医生会根据病情施行气管镜钳取术或做气管切开术。
(第二节)捂热综合征急救
一、诊断
⒈发病多在寒冷的冬季夜间,患儿包裹过紧,被盖过严过厚。
⒉患儿体温很高,可达41℃-43℃,全身大汗淋漓湿透衣被,头部散发大量热蒸气,面色苍白,哭声低弱,拒绝吃奶。高热大汗使水分大量丢失会出现脱水状态,患儿烦躁不安、口干、尿少、前囟及眼窝凹陷、皮肤弹性降低。
⒊如果中枢神经系统受累,可出现频繁呕吐、尖叫、反应迟钝、眼睛凝视、反复抽搐或昏迷。
⒋如果呼吸系统受累,可出现呼吸困难、呼吸节律不规则或呼吸暂停,并可见口周围和四肢发绀。
⒌如果心肌受累,有效回心血量减少,引起的心肌损害会出现心律失常和心功能不全。
二、治疗
⒈降温退热
降温退热是治疗的基本措施。首先去除捂热的原因,撤离高温的环境,并尽快把患儿送到医院救治。患儿体温很高时,最好采用物理降温法,如用冰垫、温水擦浴等,不要用发汗药,以免出汗过多加重虚脱。
⒉迅速给氧
让患儿尽快呼吸到新鲜的空气,补充氧气。给氧可以提高血氧分压,血氧饱和度和血氧含量,改善机体缺氧症状和呼吸状态。如有脑水肿出现,应该采取高压氧治疗。
⒊液体疗法
补充体液也是抢救治疗的一项重要措施。由于患儿高热大汗后使水液大量丢失,会引起脱水和酸中毒,因此必须积极补充水分,纠正酸中毒。应采用静脉补液,补充葡萄糖、生理盐水和碳酸氢钠。
除以上治疗措施外,对抽搐的患儿要应用抗惊厥药,如安定、鲁米那、水合氯醛等。在综合治疗的基础上,给予能量合剂和维生素C等药物,以促进脑功能的恢复。同时要注意加强全身支持疗法并保证营养的供给。
(第三节)小儿高热急救
一、诊断
病、伤后,当腋下温度超过39℃时称为高热症。小儿腋温37.5-38℃时为低热,超过39℃为高热,超过4l℃为超高热。
持续高热对身体损害很大,应及时查明原因或纠正高热症。
二、治疗
⒈卧床,安静休息,供给充足水分。
⒉补充能量,口服0.9%盐水加白糖水,防水电解质紊乱。
3、温水擦浴,用30-36摄氏度温水擦四肢,50%酒精擦胸、背和颈部,或用1%冷盐水灌肠。婴儿每次100-300ml,儿童500ml。
4、冷湿敷法,用冷水或冰水浸透毛巾敷于头面部和血管丰富处如腋窝、大腿根、腋下、颈部,每10-15分钟更换1次。
5、冬季要保暖,夏季要避风。
6、针刺或手导引风池、大椎、曲池、合谷等穴。
7、口服阿司匹林0.5mg/次,或服银翘散、柴胡汤。
急救关键是根据病因进行抢救。病因不明前不要轻率用退热药和抗生素,以免掩盖病情,反而遗误急救时机。高热持续40摄氏度以上而不下降者,高热出现惊厥、谵语或休克者,明显外伤引起的高热者,都应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第四节)小儿高烧抽筋急救
一、诊断
抽筋多发生在高热后6小时以内,表现为小儿突然全身抽动,手脚和面部的肌肉抽动特别明显,并常同时有两眼凝视、斜视或上翻,头转向一侧或后仰。由于喉部肌肉痉挛,气道不畅,还可有屏气甚至口唇青紫。
【鉴别诊断】
小儿在入睡后偶有局部小肌肉的抽动,有时在欲醒未醒时手足乱动,或入睡时受声、光刺激,全身肌肉有短暂轻微的抽动都属正常现象。最好的鉴别方法是观察除以上表现外,有无发热及其它异常表现。
二、治疗
⒈保持气道通畅。因为抽筋时喉部肌肉痉挛常致气道不畅,所以保持气道通畅是抢救的关键。具体做法是迅速将患儿的头后仰并偏向一侧,松开颈部衣物。
⒉止惊。用指尖按压刺激人中(鼻下方、上唇正中)2-3分钟,注意不要用指甲压,以免小儿皮肤受损;给患儿口服“鲁米那”药片,按每次每公斤3毫克计算,或口服“安定”。按每次每公斤0.2-0.3毫克计算给予。
⒊降温。用冷水毛巾或70%酒精加等量水,持续轻擦小儿的腋窝、大腿根部、颈部或膝关节后方,以促使体温迅速下降。也可用诺静(安乃近滴液)滴口腔或鼻腔(具体用法是,每次剂量:初生至1个月儿3-6滴,2-6月儿每次5一10滴,7月一2岁儿每次10-20滴,2-5岁每次15-30滴,6-10岁每次20一40滴,11-14岁每次25-50滴(或参照说明书)。1-2岁小儿还可用小儿退热栓(剂量0.125毫克)每次一粒塞入肛门内,以达到降温的目的。3岁以上小儿则可口服退热药片,如安乃近、扑热息痛(均为每片0,5克,按每次每公斤体重10-15毫克使用)等。
⒋抽筋停止后应多给患儿饮水,以防热退时出汗过多引起虚脱。
(第五节)急性中毒急救
一、急性中毒的诊断和一般处理
急性中毒为儿科常见急症之一。致病毒物种类繁多,病情多急重,必须尽快做出诊断,进行急救处理。
㈠诊断
⒈病史
多突然发病,进展迅速。须仔细询问引起中毒的可能原因,包括发病环境,现场及患儿衣袋中是否发现药瓶、剩余药物或毒物。询问病前1~2d内的饮食情况,有无接触或服入有毒物质的历史。由于小儿常将药丸或糖浆剂当做糖果误服,必要时还应询问家长常用哪些药品。如已明确何种毒物中毒,须了解服用时间、剂量、发病时间、主要表现及经过何种处理等。
⒉临床表现
首发症状多为呕吐、腹痛、腹泻、精神或神志改变、惊厥等。突然发生这些症状又无明确原因解释时,应想到有中毒的可能。
⒊体格检查
应迅速、全面地进行体检,包括:①神志状况(是否清醒,对外界反应,如已昏迷,要判明其程度);②皮肤黏膜(面色有无发绀、黄疸、潮红等,口腔有无腐蚀现象,有无药渍,口唇有无青紫等);③呼吸情况(是否规则,有无特殊气味,肺部有无阳性体征等);④瞳孔变化(大、小,对光反应,两侧是否等大等圆);⑤脉搏、心率、心律、血压。⑥神经系统检查(多无震颤、麻痹及病理反射等)。下列体征变化对诊断何种中毒有重要意义。
⑴面及全身皮肤潮红:见于阿托品、曼陀罗、酒精、烟草酸、血管扩张药中毒。
⑵口唇樱桃红色:见于一氧化碳、氰化物中毒。
⑶发绀(不伴呼吸困难):见于亚硝酸盐、苯胺、磺胺类、卫生球(萘)、非那西丁、含硫化物、氨基比林、安乃近、保泰松中毒。
⑷皮肤干热:见于阿托品、曼陀罗、肉毒毒素中毒。
⑸流涎、大汗淋漓:见于有机磷、毒蕈、毛果芸香碱、水杨酸盐、氨基比林、安乃近、保泰松中毒。
⑹呼气、呕吐有特殊气味:如有大蒜味见于有机磷、无机磷、砷、铊、硒中毒;臭鸡蛋味见于硫化氢中毒;苦杏仁味见于氰化物中毒;挥发性气味见于汽油、酒精、松节油、酚类中毒。
⑺呼吸抑制:见于安眠药、吗啡、一氧化碳、蛇毒中毒。
(8)心律失常:见于洋地黄、夹竹桃、蟾蜍、锑剂、毒蕈、利血平、附子、乌头中毒。
(9)瞳孔变化:扩大见于颠茄碱类(阿托品、曼陀罗)、酒精、麻黄素中毒;缩小见于鸦片类、毒扁豆碱、巴比妥类、水合氯醛、毛果芸香碱中毒。
(10)肌肉震颤、抽动:见于有机磷、有机氯、汞、锰、烟草碱、异烟肼、异丙嗪、巴比妥类中毒。
(11)肌肉麻痹:见于肉毒毒素、河豚、蛇毒、汞、铅、钡中毒。
⒋实验室检查
⑴根据临床表现、可疑线索,采取呕吐物、胃内容物、血、尿、便等标本,做有关的特异性化验。例如怀疑有机磷中毒,查尿或呕吐物在黑暗处是否有荧光、血胆碱酯酶活性是否降低将有助于诊断;怀疑阿托品、曼陀罗中毒时,如将患儿尿液滴入猫眼使瞳孔扩大,基本上可以证实诊断(有关特异性实验室检查见各中毒专节)。
⑵取上述标本送做毒物鉴定,为诊断中毒的最可靠方法。
㈡治疗
对急性中毒患儿应在进行诊断的同时争取时间积极抢救。诊断明确后应尽快应用特效解毒药。
⒈排除毒物
⑴体表污染毒物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皮肤、毛发、口腔、鼻、眼均可用大量清水冲洗,碱性毒物用弱酸性液体(食用醋、3%~5%醋酸等)冲洗、中和,酸性毒物用弱碱性液体(肥皂水、3%~5%小苏打水)冲洗、中和。
⑵吸入毒物
应立即离开中毒现场至通风良好处。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
⑶口服毒物
可采用催吐、洗胃、导泻、洗肠等方法,但误服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者禁用。兴奋剂中毒,洗胃易引起惊厥,亦应禁用。
①催吐:用于神志清楚、合作者。可用筷子、勺把、笔杆、压舌板或手指刺激患儿咽部引起呕吐;也可用药物催吐,如吐根糖浆15~20mL,或1%硫酸铜液30~40mL,口服;或阿扑吗啡0.06mg/kg,皮下注射。
②洗胃:应在口服毒物6h内洗胃。不明毒物性质时可用温水、淡盐水、1∶4000~1∶2000高锰酸钾溶液等。毒物已明确的可采用具有一定拮抗作用的药液洗胃,例如有机磷中毒可用5%碳酸氢钠,无机磷中毒用0.5%~1%硫酸铜,酚类中毒应用1%硫代硫酸钠等。洗胃液应小量(每次<100mL)多次注入,反复灌洗。
③导泻:常用50%硫酸钠或硫酸镁,每次0.4~0.5mL/kg,口服,或洗胃后灌入。脂溶性毒物(如酚、磷、碘等)中毒时禁用油类泻剂。
⒉阻止毒物吸收
⑴化学强酸中毒应用弱碱(氢氧化铝、肥皂水等)中和,强碱中毒应用弱酸(食醋、稀释醋酸等)中和,以减少吸收。牛奶、豆浆、蛋清对强酸、强碱中毒亦能起中和作用。
⑵吸附剂、黏膜保护剂、牛奶或蛋清可保护胃肠黏膜,能对金属产生沉淀,使之不易吸收。活性炭可吸附毒物,阻止吸收。用量为5岁以下25g,较大儿童可达50g,并于洗胃后经胃管灌入。
⒊促使已吸收的毒物加快排出
⑴吸氧:毒物呈蒸气或气体状态时,吸氧可促使毒物排出。
⑵输液:静脉输5%~10%葡萄糖溶液或大量饮水,来增加尿量。
⑶利尿剂:如速尿、双氢克尿噻等。
⑷透析疗法:根据病情及条件,可选用腹膜透析或人工肾。
⒋特效解毒剂的应用
针对不同毒物采用不同的解毒剂,如鸦片类中毒用纳洛酮,亚硝酸中毒用美蓝,有机磷中毒用解磷定、阿托品,氰化钠中毒用亚硝酸钠、硫代硫酸钠,巴比妥类中毒用中枢兴奋剂,阿托品中毒用毛果芸香碱,砷或汞中毒用二巯基丙醇等。特效解毒剂必须诊断明确时才能用,并须配合其他急救措施。
⒌对症治疗很重要,包括镇静、止痛;纠正脱水酸中毒;抢救呼吸衰竭;抗休克,治疗循环衰竭;防治继发感染;做好患儿的守护、护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误食含毒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根据中毒原因可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中毒。其中细菌性食物中毒最为常见,多发生在夏秋炎热季节。主要因食物在制作、储存、运输和出售过程中被细菌污染,食后引起中毒。常见的细菌有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大肠杆菌、变形杆菌、葡萄球菌、肉毒杆菌等。
㈠诊断
⒈流行病学史
有进食变质或未经煮熟食物的历史,同时进食者短期内集体发病。
⒉临床表现
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为主,常常伴有发热。吐泻严重者可发生脱水、酸中毒,甚至昏迷、休克。此外,不同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也有不同的特点。
⑴伤寒、副伤寒杆菌食物中毒
多因吃家畜、家禽的肉或内脏、鱼类、蛋类及牛羊乳引起。潜伏期6~24h。突然高热、腹痛、呕吐、腹泻且多为黄色水便,个别患者可出现皮疹,疗程1~3周,重者可死亡。
⑵大肠杆菌食物中毒
大肠杆菌是人体寄生菌,一般不致病,只在条件适合大量繁殖后才发病。潜伏期短,约4~12h。症状轻,很少发热,大便水样,有特殊腥臭味。
⑶葡萄球菌食物中毒
多因吃剩饭、剩菜引起,此外蛋、鱼、肉及乳制品也可引起。潜伏期为1~5h。来势凶,头痛、恶心、严重呕吐,吐物可有胆汁,腹痛、腹泻,多在1d后恢复。
⑷肉毒杆菌食物中毒
多因吃罐头腊肠、咸肉或其他密封缺氧储存的食品引起。潜伏期长达12~48h,甚或数日。不发热,很少有胃肠道症状,但神经系统症状突出,头痛、头晕、眼睑下垂、复视、瞳孔散大、咽下困难、呼吸困难,意识清楚,死于呼吸麻痹者达50%以上。
⒊实验室检查用呕吐物或粪便培养查致病菌。
【鉴别诊断】
应与肠炎、急性菌痢等相鉴别。
㈡治疗
⒈补液:轻者能口服者可服补液盐,重者应尽快静脉补液纠正脱水、酸中毒和电解质失衡。
⒉催吐、导泻或洗肠以利毒物排出。
⒊病原治疗
⑴复方新诺明:按SMZ每日50mg/kg计算剂量,分2次口服。
⑵黄连素:10~15mg/(kg?d),分3次口服。
⑶痢特灵:10mg/(kg?d),分3次口服。
⑷氯霉素:50mg/(kg?d),分3~4次口服。
⑸氨苄青霉素:100mg/(kg?d),分3~4次口服。
【预防】
⒈注意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
⒉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法的执行、管理。
三、毒蕈中毒
约有100多种蕈类(俗称蘑菇)有毒性,小儿食后可致中毒。常见毒蕈有捕蝇蕈、白帽蕈、马鞍蕈等。一般说来,毒蕈常色彩鲜艳,伞蕈肉薄,茎基都有毒托,茎易纵裂,形状多较怪,采后容易变色,夜间可放磷光,辨认时可作参考。
㈠诊断
⒈食用毒蕈史:同食者可同时发病。
⒉临床表现
依毒草种类中毒轻重而不同。
⑴捕蝇蕈中毒:此蕈毒素为一种类似毛果芸香碱的生物碱,有拮抗阿托品的作用,中毒时表现为腺体分泌亢进、唾液增多、大汗淋漓、瞳孔缩小、恶心呕吐、腹泻,可致脱水、虚脱,此外还可出现谵语、烦躁不安等神经系症状,有时也可引起急性肺水肿。
⑵白帽蕈中毒:此蕈主要含毒草毒素及溶血素。前者毒性极强,可致肝、肾、心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引起变性和坏死。溶血素在加热、胃酶、胰酶及酸碱环境作用下易丧失毒性,不易引起中毒,此蕈中毒症状出现较晚(服后8~10h),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昏睡、昏迷、抽搐、血压下降、休克等,可有肝、胃肠道出血,病死率高。
⑶马鞍蕈中毒:此蕈有毒成分为马鞍蕈酸,能引起溶血。中毒症状主要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溶血性贫血、黄疸、血红蛋白尿等。
㈡治疗
⒈排除毒物
根据食入时间早晚给予催吐、洗胃或导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