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一别多年,秦榆心里一直放不下青梅竹马的“丁丁”。他先是让顾冬雨两口子回国买了大量瑞阳集团股份,后又来到A市,买了如今这所老宅进行改造。
在A市扎下根基,他才将事业发展到T市。终究,他是要在这片土地生根发芽。澳洲,非他所想。
待一切准备齐全,他才去找青梅竹马的小丁丁。
他一直以为她是仇人的女儿桑离,而对当年以为的桑芷,竟是满怀失望。
这是个秘密,他从未对人说过。
他跟踪她,看见她和学校男同学打蓝球。英姿飒爽,风姿卓绝,令人怦然心动。
却是汗流浃背,也不肯将长袖衣衫换成短袖。
他好奇极了,站得远远地看。一个黄昏,两个黄昏……他看她打球看了将近半个月,对于自己忽然移情别恋甚为恼火。
他夹在她的追求者中,静静地看她奔跑,跳跃。耳边充斥着为她喝彩叫好的声音,大部分都是男声,狂热地喊:“桑离,加油!桑离,加油!”
她总是微笑地朝粉丝们做一个挥手的动作,然后会引来看台上一阵呐喊欢呼。
秦榆挣扎过,也强迫自己接近桑芷。那时候,他已经请桑芷吃过好几次饭,如果不出所料,只要他提出来,桑芷就会答应跟他谈恋爱了。
可是没有办法,他做不到不去看这个青春洋溢的女孩。长长的马尾,弹跳起来,那头发一甩一甩,漂亮得令人忘了呼吸。
有那么一天,她仍旧打蓝球,在跟人抢球的过程中,她侧摔在地,滑出去很远,衣服便被地面磨破了。
她惊慌失措地捂着胳膊,像一只可怜巴巴的小兽。
很多人都冲下看台,朝她蜂拥而去。
他第一个跑到她面前扶起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她磨破的衣服。他当时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做,只是下意识觉得她害怕。
她果然是害怕的。
他看到了那个伤疤,呆了,怔了,还外加狂喜。其实他并不真的能从一个伤疤上,就判断得出这是他的丁丁,但有时候,这是个强大的借口。
就算错了,也愿意让它错下去。
他犯了众怒,很多人对他都有敌视情绪。他那时候多么意气风发,气场强大,不由分说就将美人来个公主抱,一直抱出蓝球场外。
她当时捂住胳膊,扬着眉儿嘟着水润的小嘴,刚打了篮球,脸颊红扑扑:“你是谁?”
“救赎你的骑士。”他回答得多文艺,小姑娘都喜欢这套,带点童话色彩,很是高大上的偶遇。
……
黑暗中,桑离听他讲那些初遇的往事,笑坏了:“秦榆,你真狗血,泡妞的招数不错啊。”
他多得意:“那是,当时你就眼睛冒星星,对我一派崇拜之情……”
“哈哈哈,不可能!”她脑袋摇得啪啪啪:“麻烦你讲故事有点节操好不好?欺负我失忆嘛……”
“咳,好吧……我承认,那时候你看我像看只怪物,问了我一句话。”一个人喜欢回忆往事,说明已经老了。秦榆觉得,自己确实已经老了,忆往昔,无比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