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琳琳
译自我懂事起,姑妈就离开了我们,独自栖居在一间小屋里。姑妈的态度并不和善,但她从没有斥骂过我们。我们怕她,也不太理解她。
我拿着母亲为她准备的可口而数量不多的点心,到她的小屋去,她会客室的百叶窗常年关闭着,很幽暗。我老是在那儿等着姑妈出来。
她老穿着黑色的衣服,在阴暗的会客室里显得更加娇小、瘦弱。可是当她向我走来时,总感觉到她那充满活力、刚强不屈的威严。她的步子很慢,声音柔和甜蜜。每次,当我握住她白白的小手时,我总看见她那褐色的双眼流露出柔和的眼光来。哎,姑妈年轻时一定是个美人儿。我不相信,在她年轻时,没有男子向她求过婚。每当我走出姑妈的小屋,在她关上门的当儿,我觉得那儿有一个神秘的世界。
当我长大,姑妈还孤零零地守在那间小屋。
一天,我带未婚夫乔治去看望姑妈,告诉她我订婚的消息。显然,她十分高兴,乐呵呵地问:“他是英国人吗?”我点点头。她转过身去对着乔治:“你要在南非安家吗?你不打算回英国去吗?”
当我提到乔治准备在婚前回英国一趟时,她那纤弱的身子颤抖着,大声嚷道:“他不能回去!伊兰,你不能放他回去!你得答应我不放他走!”这时,我不知所措,我心中忽然涌现出一种感觉:姑妈已经衰老了。
第二天,我再去看望她。她正坐在屋前的平台上,直呆呆望着前方干枯的草原。她显示出一种孤独无依而黯然神伤的表情。我突然纳闷起来:为什么从前没有人把她娶去照顾和爱抚她呢?记得母亲说过,她以前曾是一个美丽的小姑娘,招人喜爱,可如今她的美貌已随岁月逝去了。
我走到她的跟前。“坐下吧,亲爱的,”她说,“我想把自己的爱情故事说给你听听,这样你就能明白在你俩结婚前,为什么你最好不要让你的未婚夫离开你回英国去了。”
“我初次遇见查理·韦斯顿时,还很年轻。他是一个英国人,寄居在离我们家四五里外的小农场主温·伦斯布家里。我们一见钟情,虽则直到我18岁生日,查理才向我道出爱慕之情,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生日。那天舞会上,我与查理翩翩起舞。在休息的当儿,查理把我领到屋外,在皎洁的月光下,向我求婚。没说的,我答应了。因为在如痴如醉的欢乐中,我毫不考虑父母亲会有什么意见了。
父亲一直是个心肠硬、很固执的人。他憎恨所有的外国人。可是我一直瞒着他,整日与理查幽会。当时,我的心中只有查理,别的什么也顾不了。我们就这样度过了将近一年。有一天,查理失约了。他父亲死了,他回英国去料理遗产。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度过那一天的,日月无光,田野也失去了往日美丽的风采。
那天傍晚,我走到树林里去探看温伦斯布喂养的几头牛犊。他曾答应过我,只要我愿意饲养,就把它们给我。就在我呆呆沉思默想时,小牧童詹提耶递交给我一封信。他说是那位英国老爷给我的。那可是我一生收到的唯一的一封情书呀!它把我的忧伤一扫而光。我心中充满了甜蜜。查理仍然爱着我,有了这封信,我觉得我们并未分离……”
“姑妈,那封信一定美妙极了吧?”我说。
老太太从她往日的旧梦中醒了过来,用她那双已经黯淡但仍温柔的眼光望着我。突然,她起身飞快地跑进屋里,出来后把信放在我手上。由于年深日久,信已褪色发黄了,信封边沿已经磨损了,好象曾被摩挲过千百次。使我大吃一惊的是,信未被拆开过。
“拆开,拆开吧!”姑妈颤抖着说。
我撕开信,读起来。严格地说,它算不上一封情书。查理在信中告诉他那位最亲爱的“菲娜”该怎样摆脱她父亲的监视,连夜逃出家门,在一个浅滩上詹提耶会牵着一匹马在那儿等着她,把她送到史密斯多普,然后在那儿找他的一个知心朋友亨利·威尔逊。他会给她钱,安排她去开普敦,再从那儿前往英国。“亲爱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在英国结婚了。如果你不能保证你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和我一道过日子,你就不必要采取这个重大行动。因为我太爱你了,不能让你感觉丝毫的不快。要是你没来,我也得不到你的信,我就会知道:你不愿意远离了你挚爱的亲人与故土。如果你仍爱着我,由于你的胆怯,不能单身来英国的话,我就会回南非来迎接你——我的新娘。”我没再念下去。
“可是菲娜姑妈,”我气喘咻咻地说,“为什么你……为什么你……”
老太太的身子由于渴望知道信的内容而颤抖着,她的脸庞由于热切的期待而泛出红晕,眼里也放射出晶莹的光芒。“亲爱的,大声念下去吧!”她说,“信里的一字一句,我都要听啊!当时我找不着可靠的人给我念……那时,外国人是被深恶痛绝的……我找不到人给我念啊!”
“可是姑妈,难道你一直不知道信里说的事?”
老太太低着头,两眼俯视着,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怯生生地不知所措。
“不知道,亲爱的,”她用低沉的声调说道,“你要知道,我没念过书,我是一字不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