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朝阳徐徐爬起时,方便睁开了双眼。
“昨晚睡得真沉!”揉了揉双眼,方不由感叹道。也许是修炼玄冥静伏时吸收了天地元气,令方的精神踏入了一个崭新的境界,睡眠质量也出奇的好,一觉醒来精神抖擞,完全没有刚睡醒时的迷糊状态。
起身活动了下筋骨,洗漱过后,方走出了小屋,来到了小院中。熟练的趴到地上,开始了今天的玄冥静伏修炼。
一天之计在于晨,清晨万物复苏的时刻,也是天地元气最为精纯磅礴的时刻。伴随着静伏时每一次呼吸,方都能感受到一股精纯的天地元气涌入体内,身体如巨鲸吸水般,将这股天地元气全部吸收。被吸收的天地元气遍布四肢百骸,一遍又一遍的淬炼着肌肉、骨骼、五脏六腑,甚至连体外的皮肤也在天地元气一遍又一遍的冲击中淬炼。全身各个部位都泛起一种麻痒的感觉,肉体素质以一种缓慢却无比坚实的速度增强。这是一种透直根骨的强化!这种透直根骨的强化与厄尔兰斯大陆普通的剑士修炼强化完全不同,剑士修炼以斗气为主,身体为辅,斗气增长一分,就带动身体强壮一分,但是除去斗气,这些剑士将不堪一击。比如一个剑士巅峰的九级剑士,如若不适用斗气,他的气力顶多也就是六级剑士的程度,如果是骑士去除斗气,恐怕连自己的铠甲都负重不起。
而方在玄冥静伏时的肉体增长,则是完全强化自己的肉体,一点点的让肉体变强,基础牢靠。变强后的身体,每一块肌肉,都蕴含着惊人的气力和恐怖的爆发力,对身体的运用更加淋漓尽致,以最小的力,出最大的气。
“呼!”深深呼出一口浊气,方一跃而起,他已经感觉到了身体中天地元气的饱满,即使再修炼,也是多余。挥挥肩膀,这种能够切实感觉到的成长感,他非常享受。
“今天该去上课了!”回到小屋中,冲了个凉,换上干净的衣裳,方就小跑着出了小院。虽然玄冥静伏能够很好的强化肉体,理论上这些长跑之类的运动,完全属于画蛇添足,多此一举,但是方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一个人的战斗力,并非只取决于他的气力和瞬间爆发力,更有对力道的掌控和身体的协调性等至关重要的元素。在以往不断笨拙的锻炼肉体时,他就发现,一个人的力道会时大时小,并不是每时每刻到保持一个巅峰。或许你站定,面对一根木桩时,能够打出一百斤的力道,但面对移动的物体,你也许只能打出五十斤的力道。
就好比一个有三百斤力道的战士,一拳打出去,没能控制力道,在进攻的过程中,就散失了大部分的力道,最终起到的作用力或许只有一百斤。而一个只有一百斤力道的战士,一拳打出去,却能够完美的控制力道,使其百分百的击打到目标,那他的作用力也同样是一百斤。所以拥有了力,方还要训练如何控制力,最好的方法就是像小孩时那样,做着各种笨拙的训练,从而做到适应身体,完美身体的协调性!虽然儿时近四年的训练中,已经让他很好的适应了身体,尽量做到了发力均匀,但如今身体不断在加强,他的协调性理应也要不断的加强,才能更上进步的脚步。
慢跑在学院的小道上,呼吸着道路边上的白杨还有花圃中的花草散发的清香,令方有种舒适的感觉,心情也变得格外的好。
马特学院很大,从寝室到商业系大门的蜿蜒小道有近3000米,普通人走着都嫌累,很少有像他这样跑着去的,而且是挂着的院徽还是主修商业系的。不过好在此时天刚朦朦亮,小道上还很少人影,方也并没有引来过多异样的目光。
慢跑着与两个女孩擦肩而过,直接无视两道异样的目光,继续向前跑着。
“丹妮小姐,你看那人是不是白痴。哪有这样修炼的,跑步,笑死我了!”两个女孩正是丹妮还有她的小跟班,因为早晨空气比较好,适合魔法师冥想增加精神力,所以她们起的比较早,不过刚走出寝室,就碰到了正巧路过的方。小跟班捂着嘴,指着方的背影傻笑。
大陆上的战士修炼者,一般都是在训练场中不断挥发斗气,增加对斗气的控制力,或者独自静修,增加斗气量,像方这种笨拙的修炼方法,根本没有人会使用。
“你没看到人家挂着商业系的院徽吗?没准只是想锻炼身体,以后跑步送货时,不会太累而已。”丹妮嘲弄的望了望方的背影,讽刺了一声,不过马上转过头,定眼望向已经渐渐远去的身影:“我怎么觉得他有点眼熟?”
“丹妮小姐,我们怎么可能会认识这种笨蛋,他的愚蠢,恐怕与上次碰到的那个用树枝指路的白痴有得一拼了!想到那个白痴,我又想笑了!”丹妮的小跟班毫不顾忌形象的大笑着,险些笑趴到地上。
“别笑了,我想起来了,这家伙就是上次那个用树枝指路的白痴!哼!上次竟然敢无视本小姐,这回让我逮着了吧!商业系的庸才,看本小姐怎么玩死你!”看到自己跟班那丝毫没有形象而言的丑态,丹妮不禁皱了皱眉,不过还是将目光投向了已经消失在远方的身影,眼中闪过一丝寒光。
而反观慢跑中的方,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不久后就会麻烦缠身!慢跑到商业系时,在门口草草吃过两个热腾腾的包子,就来到了自己的教室。
也许是时间过早的缘故,教室中空无一人。坐上前排的座位,方开始温习商业系的课程。商业系是除了魔法系外,唯一一个拥有书籍的系院,在第一天上课时,方就领到了一年级的书籍。不过为了方便,他在领到书籍后,直接将书籍塞在书桌里。虽然已经踏上了修炼之路,但是方还是不打算放弃商业系的学习,毕竟修炼者在前期想要赚取金币是完全不可能的。而商业系,只有头脑足够灵活,一年级完全就可以依靠职业技能赚取一些额外的金币,这样也能减轻家里的负担。
翻开一本书名叫做‘大陆构架’的书籍,方认真翻看了起来。一名商人,了解大陆各地的地理位置和风土人情也是至关重要的,马特学院的学员来自四海八方,如果能准确找到部分人的喜好,肯定能很好的赚取到金币。
这本‘大陆构架’的知识点非常广泛,大到各帝国的大致范围和人民喜好,小到莱斯帝国中各个城市和小镇的分布,还有独特的风土人情、特产资料,在这本书中都一一详细列出。甚至方还找到了自己的老家——山姆小镇。
山姆小镇,由五百年前崛起的托马斯家族执掌,山姆小镇的居民大多属于托马斯家族的子弟。小镇居民比较喜好食物,特别是新奇的食物,小镇居民普遍都是重口味,喜好辛辣!而山姆小镇的特产有很多,比较出名的有…
书中对山姆小镇的描写非常详细,从居民喜好到小镇特产,再细分那些物品能够在小镇卖到什么价格,什么物品能够在小镇中以什么价格收购。
“够神奇,连我这个土生土长的托马斯家族子弟都没有这么了解山姆小镇!”方撇撇鼻子,大呼这本书的神奇,他却没有想过,他之所以对山姆小镇了解不深,是因为他很少踏出家门!
“哇!居然还有比我更早的!”在看书的过程中,时间不知不觉过去,班级里的人数越来越多,除了第一位见到方时略感惊讶的喊了一声以外,其他的同学都比较冷漠,毕竟商业系的学员一般都很孤僻的。
随着教室人数逐渐增多,商业系的一年级导师,斯达也踏进了教室,开始了今天枯燥的课程。
两小时的上课时间很快度过,斯达宣布下课后,方就收拾起书本,走出了教室。各系的课程基本上都是以一堂两小时为准,一天的课程有四节,早上两节,下午两节,每节的内容基本一样,所以方听完这节课后,没有选择继续听下节几乎一样的课。商业系的教师是最为可伶的,一天四节课程,都由同一个导师完成,不像剑士系、魔法系之类的系院,每节课的导师都会更换!
“是去剑士系的看看呢?还是回去?”走出商业系后,方有点犹豫起来,抬头看了下钟楼,发现现在已经是九点十七分了:“早上的课程分别是七点半到九点半,十点到十二点,如果现在去剑士系的话,根本赶不上第二节课,如果会寝室,又太早了!算了,还是去图书馆吧!正好午饭还可以在边上的商业街解决,下午再去上剑士课算了!”做出了决定后,方大步踏向图书馆方向。
在方走后,边上的树干后走出两个女孩,其中一个样貌平庸的女孩望着方的背影,一咬牙:“丹妮小姐,他要去图书馆诶!我们去那揍他一顿吧!”
两个女孩正是丹妮还有她的小跟班,对于她的提议,丹妮只是鄙夷的瞟了她一眼:“卡莉,难道你也是白痴吗?这种事情需要我们自己动手?你没听到刚才那小子说下午要去剑士系吗?随便找两个人整他一顿就可以了!”
“这事就交给你了!”冲着小跟班卡莉一瞪眼,仿佛意思着没办好你就等着瞧,丹妮直接走向了反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