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榴弹指用枪和枪弹发射的超口径弹药。
由弹体、引信、弹尾等组成。常用弹种通常有杀伤枪榴弹、反坦克枪榴弹、反装甲枪榴弹、杀伤破甲枪榴弹,以及燃烧、发烟、照明、信号、毒气枪榴弹等。
杀伤枪榴弹弹体多为球形或柱形,预制破片弹壳,配瞬发或跳炸引信。
一般弹径35~65毫米,弹重200~600克,杀伤半径10~30米,最大射程300~600米。
反坦克枪榴弹多采用铝制弹壳,空心装药,配用机械或压电瞬发引信。
一般弹径40~75毫米,弹重500~700克,直射距离50~100米,垂直破甲可达350毫米,可穿透混凝土工事1000毫米。
枪榴弹的出现不迟于16世纪末。17世纪出现了将手榴弹加尾杆,直接插入枪口,用黑火药发射的枪榴弹。18世纪中叶,英国人在燧石枪枪口安装发射筒发射的枪榴弹也得到了发展。后来又出现了专用枪榴弹。
20世纪50年代以后,枪榴弹不断得到改进、可直接以枪口兼作发射具,弹上带瞄准具,弹尾内装弹头吸收器,使用实弹发射。
枪榴弹的生产简易,使用较方便,能够使步枪手具有点面杀伤和反装甲的能力。不少国家还在继续研究,采用火箭增程、提高空心装药效应等技术,以便进一步提高枪榴弹的射程、杀伤和破甲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