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剑饶有兴味看着眼前这个老头儿烤玉米:自行车加手推车改装成的“倒骑驴”上,虎踞着合抱粗细的圆圆的铁桶,铁桶顶上竖着一根暖壶粗的铁皮烟筒,正在呼哧呼哧地冒着黑灰色的烟雾,在橘黄色的蒙昧的路灯光柱里,与初秋的暮色紧紧连成一片。铁桶壁上开着很多圆圆的孔,碗口粗细。老头儿熟练地把一穗玉米撕下淡青的外皮,推炮弹一样推进圆孔,火舌一卷,那孔里往外撩着的火焰瞬间就消失不见了,好像一头喷火的怪物刚刚吞噬着食物。
谈剑蹲得大腿一阵阵发酸,才想起自己那一穗玉米二十分钟了,还没有烘烤好,不禁站起身来,下意识地轻轻拍打了两下大腿。那老头儿却回过头来,问:“等的急了?”谈剑冲老头微微笑了笑,心思被人看出来了,有些不好意思。
老头呵呵乐了:“俺这块,烤苞米一向是最慢的,你看那街尾的几家,人家烤苞米都是把苞米放在火的最顶头,一会就烤好,你猜怎么着?外面糊了,里面还没熟,我这是底火慢慢烤,外焦里嫩。”老头咧开嘴角,又像是轻蔑,又像是自豪。
“呶,烤好了。”
说着,老头在铁桶子上抽出一穗玉米,那玉米烤的黑亮黑亮的,却没有一点碎屑和掉渣的地儿,整齐的玉米粒子中间,隐约是金黄色偷出来。老头儿用几片苞米叶子包好烤玉米,装进塑料袋,递给谈剑。
“大晚上出来买苞米,给女朋友买的吧?现在像你这样的好男人真是难得?长的还精神!”老头话渐渐多了起来。
“我是下班路过的,给我妹妹买,我没有女朋友。”谈剑付了钱,转身回家。
“下次再来哈!这哥哥,挺够样。呵呵”。身后飘来大爷的声音。
谈剑的家在高中附近,三年前,刚从警校毕业,分到洛城县当刑警。那会,谈剑为了上班方便,特意找了这个二手的旧楼,拿着住房公积金贷了款,这样一来有个安身立命的所在,自己也不至于年纪轻轻就背上高额房贷,正巧妹妹谈樱大专毕业,找到水城金店收银员的工作,借住在自己家里,上下班不至于跑农村了,可以说一举三得。
谈剑故意发出很大声响用钥匙旋开锁,为的是让妹妹听到,妹妹毕竟已经长大了,不再是梳着两条小抓髻的小姑娘了,自己做什么都要让妹妹方便一点。推开门,却看到妹妹谈樱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在沙发上看电视,茶几上放着热气腾腾的两菜一汤,其中有谈剑最爱吃的红烧肉。谈樱一扭头,看见谈剑手里拿着的塑料袋,青青的玉米皮透着半透明的塑料袋若隐若现,不禁感到心中一阵温暖,却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哥,今天给我买回来啥好吃的了?”
谈剑把玉米放在茶几上:“自己看!一天就爱吃这个,小心胃。”
谈樱打开袋子,装作非常惊讶的表情:“你怎么知道我最爱吃玉米?哥哥真好。”
说完拿起来捧在手心里小口啃起来。一边吃一边不停地把玉米在两个洁白娇嫩的手上来回交换。
“小心烫到了,小馋猫?”谈剑心疼地笑骂了一句。
“今天工作累吗?”谈樱毛溜溜的大眼睛盯着正在狼吞虎咽的哥哥问。
“还行吧,我们做刑警的,天天除了破案子就是破案子,当然没有你这白领清闲了。”
“哥,你得注意身体,别累着喽,别啥事都往前冲,多危险啊!”
“没事,我还年轻,手脚利索,总不能让那些糟身子骨儿老头子拼命吧。”
“反正总担心一点儿好。”谈樱说完,眼睛被电视上《超级大因缘》吸引过去了。
“别总担心我,那个小子是不是给你又打电话了了?”谈剑咽下一口红烧肉,冲着妹妹问。
“没有啦,哥哥你别管我的事了?”谈樱的目光并没有离开电视。
“要娶我妹妹,就明媒正娶,别今儿个电话,明儿个情书,在不就送花,到现在我人还没见着呢。他要是有心,起码说应该来看看我这个未来哥哥啊?”
“哥——”谈樱撒了一声长娇,“不是不来,是不敢来,你看你,五大三粗,一个警察,没事还要和人家较量较量功夫,吓也叫你吓跑了!”
“别的不管,他要是敢欺负你,你告诉我,我打断他的腿。”
“哥——,你又来了,谁敢欺负我啊。我刷碗,你也该休息休息了。”谈樱下了逐客令。谈剑看着妹妹那半羞半怒的表情,心里很是好笑却又无奈,难道自己又说错了?
关上卧室的门,谈剑照例要做一番睡前运动,他特意选的这个楼房的格局。长条形,南北各一个卧室,中间是厨房和小客厅。因为谈剑有睡前锻炼的习惯,怕打扰了妹妹的休息。做啥运动呢,先是俯卧撑,双臂二百,单臂一百,然后是负重下蹲,大腿上绑上沙袋,做一百个深蹲。这是热身,让浑身骨头节和肌肉活动开,身体微微透了点汗,然后开始练咏春拳,当然谈剑散打功夫更好,警校散打冠军,但是屈于卧室太狭小,小坑大鱼扑腾不开,于是自从搬上楼以后,谈剑开始练习咏春拳,弄了一个咏春桩,挫在墙角,用棉花包好,防止拳打声音影响妹妹休息,照着二十分钟时间出拳,如此两循环,这时候身体里的汗淋淋沥沥地出来了,觑着妹妹已经休息了,到洗手间冲了一下凉,然后躺在床上,那叫一个舒坦,那叫一个爽快。谈剑两个眼皮往下一搭,一会功夫,实实在在的鼾声就起来了。
谈剑的憨憨大觉,却被一阵急促地敲门声所打断,他揉了揉干涩的眼睛,下意识地伸手摸房间里的灯的开关,摁了下去,然而却没有电,心下问候了一下那些电管站老爷们。借着床头夜明闹钟的微微的亮光,谈剑摸到外衣,赶紧穿上,明知道是自己的妹妹,嘴里还是随便问了一声:“谁啊!”
“哥,是我,我怕,我不敢睡觉”门外传来妹妹谈樱急促的声音。
窗外已经起风了,而且是好大好大的风,似虎啸,似狼嚎,还夹杂着大量沙石击打在窗户玻璃上,噼里啪啦的。仿佛有人不断用散弹枪扫射。
谈剑推开门,谈樱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睡衣站在门外,哆哆嗦嗦地,活像受惊的小白兔,一看就知道心里很害怕。谈剑心中涌起一股火热的爱怜。连忙让妹妹进了卧室。
“哥,外面风好大啊,声音太吓人了,我想开灯,却没有电,打电话让他陪我,手机没有信号。哥,你陪我吧,我不敢自己睡。”
看着妹妹在自己床上淡淡睡去,谈剑心里颇为欣慰。一个人独自陪着妹妹没有事情干,于是到客厅里取来一支蜡烛,轻轻点燃。让卧室里多了一分橘红色静谧的温暖。
他撩开窗帘,向外看去,那夜色黝黑黝黑的,整座县城仿佛死了一样,偶尔有人家忽然亮了一盏蜡烛,忽而又灭了,仿佛几只巨大的猛兽眨着双眼,忽而天际闪过一道紫红色的闪电,劈碎这朦胧的夜色,那高塔上的轮廓清晰地划上紫红色的线条,忽而不见,整个城市还是刚才一样的漆黑。
“真是见了鬼了,这啥天气,天气预报都是干啥吃的。”谈剑把窗帘拉上,心里暗暗咒骂着,看了看睡熟的妹妹,那嘴角微微地上扬着,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好像做着一个美好的梦。谈剑心里感到一阵温和,他把被子给妹妹掖好,随手找了一本书,坐在电脑桌旁,就者昏黄的烛光下翻看起来,看着看着,眼皮越发干涩,用手支着头,睡了过去。
窗外已经风声越来越大了,那紫红色的闪电照着大地,一次次像绚烂的鞭子一样抽击着大地,慢慢地,忽然一阵急促的闪电游移过来,那闪电忽地变成一束光,继而又扩展成一条长长的光刃,切割在北一路上,次拉次拉的响个不停,但是在风声的掩护下,人们都没有发觉。如果从天上望下去,你就会看到小小的洛城仿佛一块披萨,被人先用刀切成两半,然后把它从这片土地上撕裂,罩在灰黑色的暗光里,慢慢地被吞噬,慢慢地被淹没。
东街薄利商店的刘大爷通常起地很早,老头吗,骨髓已经不是那么热乎了,晚上9点睡觉,早上三点起来,那是一过六十雷打不动的习惯,今天也是一样。微微的晨曦刚偷偷透过窗子,老刘大爷眼睛就睁开了,伸一个懒腰,躺在床上,瞎琢磨,今天干啥呢?对了,早上上蒲河公园,遛鸟,自己那一笼子画眉可是得甩甩去了,别让它们闲着,闲着长肉,哨不出音儿来,老伙计们可是得笑话死的。说走就走,他看了一看还在和周公相会的老伴,小心地下了床,生怕惊动了这位瘟神,要是影响了老伴儿的好觉,估计鸟是溜不成了,鸟食钱也是大问题。去洗手间洗了脸,悄悄地摘下挂在阳台晾衣杆上的鸟笼子,一掀蒙在上面的黑布,那乖乖还在,心里乐颠颠的就下楼了。
凌晨3点多钟的洛城小县城里,道上冷冷清清,不像省城,这儿的人习惯于慵懒的闲散的生活,早起的人几乎没有,刘大爷拎着鸟笼子,随着一步一步大步流星,胳膊把鸟笼子整个甩开,前齐胸,后赶背,那只画眉鸟在笼子里站不稳,来回忽闪着翅膀,紧紧抓着笼子里的横梁。这种人也晨练鸟也晨练的习俗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流传下来了,鸟瘦了,翅膀硬了,叫的声音自然也就干脆利落。
不知不觉,刘大爷晃荡来晃荡去就晃荡到城边的洛河公园,下一步就应该是找个安静的树林子,把鸟笼子往树杈上一挂,自己先打一趟太极拳,活动活动筋骨。然而等到刚刚走出县城的时候,他发现那洛河公园变了样子。
那洛河公园居然没了。
的确是没了,眼前的大桥只剩下半截了,孤零零地戳在眼前,那用橡胶坝憋出的宽阔的所谓“洛河之湾”,居然成了一条涓涓流淌的小河,刘大爷真的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不是在做梦。他又害怕自己是不是白内障了,用手揉了揉眼睛。确实是真的。那城外的堤坝,还在,桥却断了,远远看去,河对面那城郊镇,本来是鳞次栉比的楼房,居然被一大片绿油油的草原所取代。极目远眺,极远处,好像还有巍峨起伏的高山。
虽然他确信自己看到了,但是眼前这突如其来的大变故,让他难以接受,他就像一根木头桩子一样,呆呆地站在桥头,仿佛一下子被人抽掉了灵魂。
他没有细看,小河那边,还有二十多匹马,马上清一色都是毡衣铁甲的杀气腾腾的武士,他们也被眼前这突如其来的巨大城市震惊了。然而他们回复的很快。边上有一个络腮胡子的冲着中间的头领小声问:“二王子,这儿不应该有一座城啊,难道是那南蛮子这几个天就筑好的要塞?”
中间的那位二王子身材不高,但是非常雄健,长得还算英俊,但脸上尽是乖戾之色,尤其一对眼睛,黑色的眼珠一直在瞳孔上方挂着,配着淡黄色的眼睑,仿佛一头即将嗜血的饿狼。他用手拢了拢目光,嘴里喃喃地自言自语:“不像,更像是边塞大将的庄园,但是房屋格局又不像,而且没有土围子。不过如此反常,我想其中势力不容小看。”
跟在队伍边上一个武士,远远地看到刘大爷正在提着鸟笼子发怔,一边大喊:“有人窥看!”一边抽出狼牙箭,搭在铁胎弓上,那粗糙的牛筋的弓弦在他臂膀的带动下,猛然弯成一个弧形,继而一松弓弦,泼拉一声响,那二王子刚刚说了一声住手,然而那箭已经化成一条死亡之弧飞了过去。
那二王子恨恨地瞪了一眼射箭的武士,命令道,绕过去,快走!
刘大爷正是呆呆的发愣,忽然听到耳中传来尖啸的声音,不急细想,就感到咽喉里一阵猛烈刺痛,想叫出来,却已然发不出声音来了。身子随即被那狼牙箭的巨大力量带出两三米,扑地倒在路上。眼睛还是呆呆的,但是已经没有一点生气了,大团大团的血沫子从喉咙、嘴角里涌了出来。手里还死死的掐着鸟笼子,那画眉还在笼子里扑腾着。
那巨大的火球从东面升起来,艳红眼红的,仿佛给这座城市泼上一层鲜红的血液。
城西,那个二王子,回头端详着这个城市,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那个射箭的武士在一旁却嚷嚷起来:“看,二王子,这个城没有围墙,我怎么纳闷大伙这么害怕,真丢咱们蒙古人的脸。”
二王子回头轻蔑地看了看这个射箭的武士,冷冷地说:“古丹,你要杀人,这是谁的命令?”
那武士有些不服气,辩解道:“咱们蒙古人不就是抢吗,不就是杀人吗?那些南蛮子生下来就该被我们抢,被我们杀!”说着,有些激动,拔出马刀,一拨马头,大喊一声:“我去抢南蛮子,谁和我去。”然后高高举起马刀。
谁也没有动,甚至谁的身子都没有动。
反倒是那二王子一扭身,一挥臂膀,一道雪亮的刀光在空中划了一个弧,那古丹突然感觉手臂一凉,然后呆呆地看着自己的马刀和自己那只手掉了下来,一道绚烂的鲜血笔直地直冲天上,然后像雨一样落在自己身上,他才感到一股钻着骨头的疼,赶忙用手撰住那喷射着鲜血的伤口,牙关紧紧地咬住,倒吸着空气,话已经说不出来了。
那王子舔着弯刀上的残留的几滴血,头也不回,淡淡地说:“古丹,你是我哥哥的人,否则,你现在感觉不到疼了。”
接着好像告诫身边人,好像又自言自语:“狼没有见到猎人,怎么会吃羊呢。”
这才把弯刀佩好,一边迤逦前行,回头看了看这个陌生的城市,嘴角又浮现出一丝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