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9年的秋天过早降临,突然的降温会让许多人一起患了感冒,开学的时候正值流感,所以9月的感冒让人格外担心,大家都提前穿上了厚重的大衣。09年爸爸倒手了一批皮草,正赶上降温,买家提前用高价收购了。卖时爸爸给我留了几件皮夹克。
“这个年纪穿皮外套看起来好老气。”
“老气啥,多帅啊!你就是咱班班草了!”
“是啊,别把脖子上那两颗痣遮住,性感死了!”
几个女生课间围着我叽叽喳喳地说我的皮夹克,毕竟也算学生时代,爸爸买的这个皮夹克,确实不是学生风格的穿着打扮。
吹了几夜秋风,校园里的银杏树、杨树和枫树都变了颜色,一片黄色、一片深黄色和一片红色交织层染着整片校园。一阵风袭来,树叶纷纷下落,有的铺在柏油路上。有的随树干粗大的线条滑到泥土上,有的被驰过的汽车带走,随着转动的车轮翻滚。
黄叶沙沙下落,树与树之间,叶与叶之间透着一股清苦的芳香。秋黄繁落之际,扫地工不会去清理校园里的黄叶,任其堆积成一片美丽的金黄。夕阳的照射下,天地融成一色,大自然用它最后的生命展现一次奢侈的美丽。我一个人走在学子路上,学子路是秋天浑大校园里欣赏落叶最美的一条路,平时无人问津的小路上出来了很多摄影、写生的老师和同学。
一个声音从后面冲我传来:“学长,我是大一新生,图书馆怎么走?”
我顺手往体育馆的方向一指,他连忙道谢,我心中默骂:“草,老子也是大一的好么!”
古人眼中秋天如生命之终结,在这个季节里,所有美丽和丑陋的事情都会被这一片繁华所覆盖,然后枯萎,等待冬天的到来。在一些诗人眼中,秋天是轮回之季,所有生命在归寂之后,静养根枝,俯收精华,待春天到来之际再一次舒活血液,释放大地赐予的力量。而秋天在这一刻对于我却是开始,接下来的新生活将会接二连三的发生许多,我又会遇到什么呢……
开学不久,要选班干部。我们班三十六个人,竞选那天二十二个参选班长和团支书,其余十三个报了其他的干部职务,大家轮流发言,只有我一个呆呆地坐着。龙王报选了宣传委员,他说抱着重在参与的想法试试看,而周宇报选了体委,大家对这个还是很认同的。开学前期班级里表现活跃的几个人是有数的,林娜是其中一个,叶向阳形象上乘,加上同学院里老师交际游刃有余,私下都都默认了班长会是叶向阳。导员说考虑票数,会从几个班级临时负责人中选出班长。
班干部出单的那天,叶向阳正正领子,似乎等着老师公布完后,上去说一段准备已久的致谢辞。最后导员公布了结果,林娜当选为团书,王海东当选班长,本来报选体委的周宇获得了全班最高票数,被安排到副班长,而票数其次的叶向阳只被任命为体委。
记得是大二还是大三一次同导员聊天中,他谈到大一时选班长的想法,叶向阳确实很优秀,但王海东看起来更稳重,办事也很踏实。
选完班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班干部组织参加各种各样低水平的文化活动。这些活动都是校团委主办,强制每个学院都要派节目参加,学院就会要求每个班级拿出自己的节目和参赛的队伍在学院比试一番,然后拿出一个最好的在校里的活动中展示。因为如此,每个学生总要花点时间消磨在这些小品比赛、朗诵比赛、大合唱、辩论赛等不贴生活、没有营养的低级游戏中。
我被强迫参加了小品大赛,虽然我抱怨着这个毫无意义的活动,但在今天回忆起和林娜一起准备节目的那一周,我还是对上苍这个安排心存感激,感激它让我认识了这个带我走进“生活骗局”的女生。
小品大赛由学生会生活部承办,学校给定的主题是“走入大学校门”。明明是一个可以涉及专业差异、亲情、大学文化很宽泛的主题,可是每个班级参赛的剧本基本都是:某个大一新生不适应大学生活,然后在同学的关心和帮助下融入了新的集体的脑洞剧情。
我们班拿出的剧本也是这个套路,来自农村的女孩吕娜考上了浑城大学,一边在学校努力学习,一边打工赚学费,她从不在意贫穷,努力地改变自己的生活。在一次弟弟来学校看望她的时候,她寝室的同学知道了她的情况,在同学的关心下,她渐渐融入到班级的大家庭。短剧中女主角由林娜饰演,我则演林娜的弟弟。
我读了几遍剧本,这个故事听起来像从2398的生活刻板来的,她也有一个农村的弟弟,为了她的弟弟背负巨大的压力在城里打工。林娜和2398长得也很像,尤其是那抹长发。
我对林娜了解不多,多数见她是偶带笑意地应对男生的搭讪,不经意看到我在看她也是冷漠地把头转回去。我从她的身影中能找到一种没有理由的亲近,也许是很像一个无法忘怀的老朋友,而我从未和她说过一句话,只是目睹了她在短短几天从班花如何变成一个学校里的光环人物。
因为短剧比赛要排练一周,我成为了之后一周和林娜走的最近的男生。
排练第一天是周六,我到编剧通知我的自习室时,女生们正在对着脚本。
“为什么主角姓吕啊?”林娜翻着剧本。
“‘林’加‘徐’就是‘吕’啊。”编剧孙笑是我们班一个胖胖的女生,她的鼓鼓手提包里全是零食,而且从不分享。
龙王早就对班级里的每一个人的名字和个性熟记于心,而我从门缝中看到的面孔还有些陌生,见林娜在里面才确定没有走错,推门进去和大家打了招呼。
“其实,我跟徐强长得挺像的吧。”林娜把把我拉进来,站在我旁边比较,我一下子脸红有些不好意思。
“好像我们这短剧就徐强一个爷们诶。”梅红在短剧中饰演嘲笑吕娜家穷苦的室友,生活中她确实是班里最能找茬的一个女生。
“梅红你说什么呢!没看到我啊!”每个班里都会出来个娘娘腔,毛雄就是我班这位,常小凤说他是《红楼梦》里贾琏和电视剧《风云》里文丑丑的合体。这次短剧他演在校园里带着弟弟找姐姐的吕娜的同学。
“红红你是不是合计毛雄******被阉了。”常小凤是林娜的室友,在大学四年她追过七个男生,从未成功,没人喜欢她大大咧咧、口无遮拦的性格。
“你们……你们……”
毛雄心眼小,气性大,气得在自习室里扭着扭着打转,林娜劝了老半天才撒气,大家才各自就位开始排练。
第一天排练,基本走个过场,大家熟悉下剧本。对剧本产生歧义时、梅红和小凤拌嘴时,都是林娜就出来调和大家,比起和大家打成一片的同学,她更像是一个大姐关心着集体的每一个人。而我和林娜自那天起就不再是不说话的同学,中午吃饭时我们从台词聊到学校,聊到高考,聊到沈阳,聊到童年时发生的事。她给我讲在她的家乡白城,那里的农村每年过节都杀猪宰羊,街坊四邻的孩子挨家吃肉,还邀请我寒假去她家吃猪肉。
和林娜聊天时,我是投入的。有时我看着她,把她那种体贴和关心想象成2398,但她比2398更加亲近,大概是没有年龄和身份的隔阂吧。
每一个人都会被她的美所着迷,我也不例外,甚至近在眼前也不满足。她的美兼具着一个农村女孩的单纯和善良。她学习好,常常帮助班级的同学,她从不发火,有人和她抱怨她也就微微一笑。
那天我才算真正地认识林娜,之前对她的所有冷漠印象都在心中消解。她像是温暖的阳光,让人们乐意在这个秋天贴近她,甚至脱下外套,让肌肤感受一丝秋风中夹带的阳光,享受这种舒适。
结束了一天的排练,大家都已疲惫不堪,而我依然精神饱满。大家说说笑笑,走在回寝室的路上。这一路上,我满脑都是林娜,不,应该说这一天我满脑都是她,她每一个表情、每句话、每个动作都在我脑海里反复地回荡。
那时的我,心想自己都快20岁了,怎么说也过了青春期,现在的感情不会像暗恋2398那样冲动,也不会像和雪晴谈恋爱时那种无知和任性。我相信我的所思所想应该是理智的,我心中的仰慕和爱意也都再真实不过。
呵呵,话说回来,哪个让人悸动的爱意是理智的。
“徐强,沈阳有哪家酒店吃饭比较划算,等短剧结束我们去吃一顿。”走在前面的林娜回头问我。
她回头的一瞬间,乌黑的长发从我眼前甩过,一丝一丝胀满我的眼帘。
我身体一下子软了下来,大脑一片空白,支支吾吾地说了几个地方。她转过身继续和孙笑说笑,而我的脸上还有一阵余热。
我想我喜欢她了。
接下来的一周我每天上课都盼着到晚上一起去排练,林娜每天收到陌生的电话和短信,基本都是通过认识人要到的号码然后厚着脸皮地追求她。我也喜欢林娜,可是我每天都和她在一起,在排练的期间,排除那个娘娘腔毛雄,我成了和她走的最近的异性同学。
我想我真的喜欢她了。
(二)
“林娜!!!!嗷呜!!!”临着下晚自习还有几分钟,总有一个高个子的男生结着三两个哥们跑到我们自习楼下面嗷喊着林娜。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只是听一起拍短剧的女生说,这个男生是学计算机的,又高又帅,家里条件不错。
男生和他那两个哥们都是他们学院合唱队的,每晚排练完都会在我们下自习前跑到我们楼下嗷喊。下自习后一楼的人往寝室赶,从人群中很容易注视到那个男生和他的两个哥们,有时候他们一起唱起来他们合唱团排练的《黄河大合唱》、《浑大的校歌》。有时候我从他们身边快步走过也会看看他们,那个男生确实很帅,184公分左右,戴着眼镜,林娜和他们在一起有说有笑,有时男生不自觉地搂着林娜,两个人十分亲密。
如果我是那个男生,也许我会表白,但和她每天在一起,表白的言语就止于胸口,或者表白的念想从未萌生于脑。
直到有一天排练时,林娜从包里拿出一个心形盒子的巧克力给我们一人递了一块,然后在黑板上写上自己的新号码。
“怎么换电话了?”我问。
“情侣号!这都看不出来啊。”孙笑剥着巧克力的锡纸说。
没错,就是那个每天晚自习在楼下等林娜的男生追求到她了。就这样在我初恋结束至今,我最期待的一份恋爱在我还未有勇气表白前,就已经失去机会了。
(三)
上回说到和我一届鞍海钢铁厂厂长家的大公子吴晨新,他本身学习就很好,加上家里门路比较硬,考上了北京的学校,高考结束后他开的卡宴就是他爸爸送他的礼物。吴伯伯来我们家喝茶,聊到给孩子买车,话说以前给钢厂当保安那阵看见厂里豪车进出,车里领导恶言粗语对他,心中不免酸苦,给吴晨新买车不是炫富,就是不想让在意物质的人瞧不起,顶撞了孩子身价。
听了这番话。十一的时候有着共同经历的爸爸就有想法给我买辆车,那时候我驾照刚下来,车没开熟,加上本身对车爱好也不大,再就是觉得开到学校太过招风就一再拒绝。后来爸爸硬拉着我去4S店。男人看车和女人看婚纱是一样的,再怎么没兴趣,操手试一试后,观念立刻就会转变。最后,我挑了一款不实用的Q5。平时不远足的我,挑了一款耗油量巨高的运动车。
买完车后,爸爸让他司机杨哥陪我练车,假期这几天,我基本可以在市内转悠了。开学后,我尽量避人耳目,把车停在离学校远点的地方。可混熟了之后我发现寝室楼下的车其实都是学生的车,从大众到悍马,Q5很低调地在这个行列中。看他们大大方方的来去没什么乍眼的感觉,我也把车停在寝室楼下,就这样停了几回我也和这些小车主搭上话。楼下的车主学音乐的居多,电子学院的次之,车主彼此没兴趣建立深厚的友谊,最多就是聊聊今天倒霉贴了罚单之类的话题。
“我刚开始以为这些车都是老师的,后来才知道,都他妈是学生的。”去教学楼途中走到楼下停轿车的地方,周宇对准我的车就是一脚。
嗡嗡的警报声想起来,我掏出钥匙摁灭警报,大家不约而同看着我。
“你的?”周宇张着大嘴。
“呵呵,以后有个车大家出去玩能方便点嘛。”
“这也太帅了吧!”
我微微一笑,问大家早餐吃什么跳过这个话题。小的时候有钱家的同学都有昂贵的四驱车,那时候我还留寄在姑姑家,不好意思管姑姑要,同学们在我眼前玩,一副得意的样子。后来,同学们没有手机的时候我有了;同学们没钱打网游的时候,我的角色穿着豪华的装备;同学们没有车我有了。我没有以为别人在说我摆阔,相反这让我很自然,我不想当吸血鬼的孩子。
上午的课结束后,一整个下午都没课,本想约林娜下午出去逛逛,想想人家还有对象,郁闷地在寝室和周宇、向阳打了一下午游戏。
到了晚上,周宇去食堂给大家带饭,我也让周宇给我带一份。
站起来放松下吧,感觉到打游戏久坐的我腰部僵硬了。
刚从导员那回来的龙王拎着一堆心理测试问卷,“你们团支书的指示,一人一份,明天上课交上来。”
“平时林娜不都亲自送来么?”还没出门的周宇问。
班长分发着心理调查卷说:“人家可能陪对象,没空呗。”
一听这话我满肚子醋意串到了嗓子眼,陪对象,陪对象,那小子******配么!我没法责怪自己当初没胆量表白,只好把火气全推在林娜男朋友那。
“别给我带饭了,我回家去!”我火气一来,一把窝起心理调查问卷,摔门走了。
坐在车上,脑子里的火气扑腾了好一阵,拨下倒车档,一时没注意刮到一个刚刚回来要停在我旁边的银灰色雅阁。我狠摁一下喇叭,真******背,小日本的车!
撞来的车一半已经拐进车位里,刮的那道并不太严重,心想着这个小口子,车里孙子怎么也得讹我几百元吧。
一个男生从驾驶座位下来看着刮的那道边,我看着这个男生总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直到林娜从副驾驶下来,我才记起来,这个就是那个下自习的路上扯着他哥们一起唱浑大校歌追林娜那孙子,他现在已经是林娜的对象了。
真******冤家路窄。
“徐强?”林娜看见车是我的,有些吃惊。
“你们认识?”他男朋友问。
“这是我一个班的同学!”说着林娜把我介绍给她男朋友。
他叫路书晨,1990年4月生,锦州人,浑大计算机专业,林娜叫他路路,于是我也叫他路路。
如果一定要在这个学校里找出一个几近完美的男生,大概就是路路吧。路书晨身高1米84,相貌英俊,身材偏瘦,高中兼职做过车模。他性格外向,阳光开朗,很有女人缘。父亲是锦州海运物流的老板,家里十分殷实。
不过,在我看来他的高挑英俊不过是掩盖他内心丑陋虚伪的面具,他的阳光和健谈不过是熟练的哄骗女生的把戏。可是我还是夹着半丝微笑和他握手,我不仅不会反感他,还会主动走近他,然后从他手里把林娜抢回来。
林娜介绍我时,说我是她弟弟。我学着他的笑面打了招呼,交换了电话,当然我没存。
路路人也大方,听说我是林娜同学,便说车上了保险没关系,我也假模假样陪他们闲聊了几句。
“等会一起去撞台球啊?”路路问我。
“不了,我等会去吃饭。”我强笑着回答他。
“太好了,我们也没吃呢,一起去吧。”路路说。
“去吧,我请客,介绍你俩认识下。”谁知林娜说这句是真心话,还是出于礼貌敷衍一说。
我本想找个理由拒绝,想着想着,顿了这几秒却让气氛一下尴尬起来,一下不知该怎么拒绝了。
算了,去吧。
开着我的车,路路坐在副驾驶,林娜坐在后座。他俩说说笑笑的,偶尔路路还和我搭讪两句,而开着车的我特么尴尬无比,早知如此,我当时就应该硬着头皮拒绝!
刚在酒店坐下,路路递来一串手珠说是送我的见面礼,并附上他妈妈的名片。路路的妈妈在锦州开了个佛事店,据说他外婆家从几辈前都是干这个的、路路妈妈和路路的小姨都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大师”。路路从小跟他妈妈过日子,对佛教文化也了解些。
我心想,这哪是什么佛门子弟,分明是奸商后代。
“喝酒么?”路路问我。
我会跟你这种人喝酒?但是林娜面前我不好认怂,他说喝酒我便陪了。他可好,菜还没点,就让服务员上了一瓶白酒,两提啤酒。
路路叫了几个菜,没什么介入式的主题便开始和我干了起来。他干杯不找任何话题,当然他也找不到,而我干杯唯一的话题就是不能在林娜面前熊蛋。路路干杯的速度很快,我也从未被他落下。
酒是种奇怪的东西,不管陪你喝酒的和你有多大的仇,一旦酒至酣劲他便是你朋友。在东北人喝酒文化中,只有不断下酒才算“真诚的朋友”,路路就是这个文化中的代表。
那次醉酒路路和我说,我才知道他和我一样也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他不记事时候父母离婚,他跟着母亲过日子,父亲先后和两个女人结过婚,生了两个孩子,现在和小媳妇在一起。不一样的是,不仅是酒中,平时生活里他也可以很从容地像聊电影、聊跑车一样看待父母离异这件事。
路路喝醉时满嘴胡说八道,骂了一圈导员和他班班长后哈哈大笑。我慢慢也融入气氛中,将我心底的事情拿出来说,除了我喜欢林娜。
“路路,少喝点吧……”林娜走着眉头,扣着路路胳膊劝着他。
我看着这一出,心里一股子醋劲,一口酒闷了下去。
“干!”路路跟着一口干了下去呀,那一口杯子里的白酒得有二两。
路路又给我倒上,我看着酒杯,念叨着:“你说这人到饭桌就喜欢喝酒,醉酒狂饮怎么就痛快了?”
“等你不省人事就爽了!”说着路路捡起酒杯灌了下去。
……
那一晚,我们忘了干了几瓶白酒、几瓶啤酒,只知道我们不断让服务员上酒,我的酒杯也从未空过。开始劝我们别喝太多的林娜最后被我们劝得酩酊大醉。
那一晚,我们喝的弄丢了车钥匙,醒来在裤子口袋里找到了。
那一晚,我和路路在马路墙角小便。
那一晚,我吐了两次。
那一晚,我心中不再因为他是我情敌而反感他,至少我嘴上说的都是真心诚意的。
可是那一晚,已经不省人事的我也未曾感觉到路路说的醉后的爽感。
喝完酒,我们把车扔在酒店门口,打车回的学校。下了车,我们先送林娜进寝室楼。到了路路宿舍门口,我带着一丝醉笑目送路路进去。酒后我整个喉咙都是干痛的,往天上看去,是我站得不稳,还是月光微醺的浓夜晃来晃去,真******迷糊。今晚回家吧,发臭的酒气还沉在口腔,现在头还是晕晕的。
凉秋夜晚袭来一阵冷风让我清醒,我一下反应过来,妈的,他是我情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