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胜雪,那是江湖儿女最经典的装束。
总想,那该是一个春寒料峭的傍晚吧,山上的野梅花也凋谢得差不多了,可天空仍有几瓣雪花飞舞,给悠远的江湖抹上了一层清白。江湖,已经微微泛嫩,在雪里渗出斑驳的色彩,让人眩晕。
在那种沁人骨髓的美中,一个少年,长剑斜抱,白衣胜雪,在江湖女儿神魂颠倒地传颂中,他总会有一个韵到极至的名字:白如雪、西门叹雪或慕容一白。
雪,是江湖浪子最美的装饰,这是武侠小说作家的失误,也是败笔。
武人嗜酒,文人品茗,女孩折梅,幽人踏雪。雪,应和文人相联系,或者说,只有文人才可做雪最适宜的配景。
雪是阴柔的,洁净的,所谓的冷若冰霜就是指此。中国人爱用自然中的东西来比喻人的品性,如以流畅自如的水喻仁者,以宁静自守的山喻智者,由此,雪也可被看成倾城倾国的女子,她含蓄、自敛,素洁宁静,浅颦微嗔一任自然。
因而赏雪而带刀剑,就如拿着棍棒恫吓美女,大有唐突佳人之嫌。古人把在雪上行走不叫走,叫踏,高抬脚,轻放下,“咯吱”一声,只留下一点印痕,其余什么也没有,这绝不是踩、踢所能表现的:雪泥四溅,脏污遍地,令人惨不忍睹。
踏雪,清游,仍非爱雪的最高表现。
最爱雪的人一般都是不踏雪而行的,而是独坐窗下,一边独饮,一边看着窗外雪景。文人中,施耐庵可算深得其中之妙。一部《水浒传》中,赏雪人或是在酒店,或是在庙里饮酒看雪;当然,最美的莫过于朱贵的酒店后楼上,叫一盘熟牛肉、沾点酒,抬头望去,梁山水泊烟水茫茫,皓然一色,简直是画里,谁还相信是强人出没的地方。
酒喝微醺,最宜赏雪。酒抵雪寒,雪助酒兴,自能让人产生一种宁闲慵懒之情。
今年二月三日,农历正月初六,早起,在家饮酒,隔帘望去,雪如搓盐,草草离席,急欲远行,坐车上路,很远了,一回头,老母犹在雪中远远送望,一时酒化热泪,完全涌出。二月四日,雪更紧了,棉团一样,打电话回家,没人接;下午,母亲回电话,说上坡点洋芋去了,刚回来。
一时,只感到窗外漫空飞雪,浑沌一片,不分天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