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好像只用了一刹那,又好像过了一万年,只觉得天旋地转,身体如扁舟般随风逐流……
绿光散去,叶春和小鹿出现在一处深山老林里,怪树不见踪影。幸好是出现在深山老林里,要不浑身赤条条一丝不挂的叶春还不知道怎么见人呢。
“这是哪里呢?圣树去哪了呢?”小鹿问叶春。
“不知道,但愿这里不是没有人类的鸟地方才好!”叶春带小鹿登上高处,左顾右盼,只见云烟弥漫,看不清是否有村庄和城市。
“要是有神通能飞天遁地就好了,对了小鹿这一百多年来你也长大了不少了,有没有领悟到能飞行的神通呀”说起神通,叶春又不禁想起了天界天人的五神通。
“我不会能飞的法术啊,我原来会三种法术,现在能用七种法术了,什么风呀火呀雷呀水呀之类的。要是我能学会圣树的法术就好了啊。”小鹿提起圣树时,眼里除了反抗的情绪之外,还有着满满的崇拜。那是弱者对强者的崇拜,是所有物种与生俱来的情节。
“它那种本领已经不是法术了,那是领悟了宇宙本源的大道法之一,只有那种领悟了宇宙最高奥义的人才能修炼得了并能运用自如的。”叶春幽幽地说道——他师父传他的玄明气也是大道法,但他别说修炼了,领悟都成问题——境界不够啊!
“最高奥义的大道法?难怪它这么厉害哦。”小鹿依然满脸崇拜的神色。
叶春点了点头,突然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脸色变了数变,连忙对身边的小鹿说道:“小鹿你帮我护法,也就是保护我,别让野兽伤害我,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办。”
小鹿连连点头,满口答应。
叶春急忙就地盘坐下来,闭目,静心,胎息,内视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发现自己的丹田处四平八稳地盘踞着一棵树——正是那棵怪树!
叶春哭笑不得,本来以为这棵怪树只是会藏进耳朵或者是眉心或是灵台的位置,但它却毫不客气地“住”进了自己的丹田深处——那里是他身体最中心的“点”,还真是会选地方,就不知道它选择这里有是觉得这里住着舒服呢,还是别有深意了。
……
道场上,陆压道人突然微微一惊,从静修中猛然睁开了眼睛。“发生了什么事?怎么突然失去了感应?”
正想从座位上下来,但随即一想,终究还是没有动作。“随他吧,强者都要经历风吹雨打才能成长,出去太频繁也不好……你若是,就是,若不是,师徒一场也是缘份,只是师尊那边就不好交待了……”
……
叶春现在就算知道了怪树的行踪,但也无可奈何。这是他自己答应怪树的条件,也只能任由怪树隐藏在自己丹田正中央,反正它占的地方也不大,丝毫不影响身体里各种器官的运行。
“看什么看,只是让你带着我在红尘中游历一番罢了,我又不会吃了你。有人类往你这边来了,看样子是来者不善,自己小心,我可不会出手帮你,若是死了也只能怪你没本事。”怪树的声音在叶春心中响起。
“哥哥!有人类,有人类来了!”小鹿远远望去,见有大队人马接近,不禁欢喜地叫了起来。在它心里自然是认为这里既然有人类出现,那它就可以像叶春说的那样到热闹的城市去游玩,然后可以到处喝酒吃肉快意江湖了——多美妙的人生啊!
叶春睁开了眼睛,果见有一大队训练有素的彪悍人马在往他和小鹿所在的小山坡迅速开来。看那架式,果真是来者不善。
“小鹿,准备战斗,来者不善!”叶春提醒道。
小鹿一愣神,但马上又警惕起来。多年的相处,它一向信服叶春的判断。
刀枪明亮、衣装鲜明,看样子很像是军队。叶春和小鹿所在的小山丘很快被他们给包围了。
“哈哈哈哈……今天运气真是太好了,刚刚抢到个美娇娘,现在上山打猎又能捕到一头从未见过的奇鹿!这里虽是穷乡辟野的,但也还真小爷的风水宝地啊,哈哈哈哈……这下回去又能好好威风一回了。”一位身着华服的年轻男子嚣张地大笑道。
“是呀,世子洪福齐天啊,这可是一头难得一见的奇鹿,也只有像世子这样的人才配拥有它。真是一头漂亮的鹿啊,我就从未见过……”旁边的下人应和道。
“哟!还有个野人呢,连衣服都不知道穿。来人,给我捉活的,不许伤了那头漂亮的奇鹿!至于那个野人,能活捉就活捉,不好捉的话就顺手杀了吧。上!”华服男子冷笑着下令道。
叶春一听,心知自己初到这个世界,不知遇上了哪个权贵家的纨绔子弟了。看他长得人模狗样的,平时一定是装得风度翩翩温文尔雅,而此时荒山野岭根本不须伪装。看他那张嘴脸是要多讨厌就有多讨厌!
那包围山丘的几百人得到命令之后,不紧不慢地缓缓向叶春和小鹿逼近。步伐整齐,配合默契!
“血的味道,身经百战的虎狼之师!小鹿小心了,我去主动会一会他们,看看这个世界的军队战力如何!”叶春说完突然右脚用力一蹬,身体借势向前飞扑,其势迅猛有如鹰击长空!
华服男子被叶春的轻功身法吓了一大跳,更是万万没有想到叶春竟然会主动出击。但他身边有高手环绕,加上人多势众,却也没见丝毫惧意。
战斗很快展开,叶春依靠浓厚的法力,空手一掌震死一名重甲战士,夺了他的长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挑几名战士。虽然杀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但这队人马是身经百战的虎狼之师,反应过来之后,却不是那么好杀了。他们手举大盾和长枪、重剑默契地隐隐将叶春包围起来。
叶春左冲右突只杀了十来人,面对步伐整齐、大盾高举、协调默契兼之身经百战的虎狼之师也是一筹莫展。他要杀人难,但人家想要杀他也难。
试出了这队人马的战力,叶春不再和他们僵持,迅速退回山丘顶和小鹿会合。
看来,武功练得再好,练到了化境也有极限。面对这支训练有素身经百战的军队,再好的武功也无法独自战胜一支军队。
叶春现在是空有一身法力,而不知怎么运用——原因在于,他不会运用的法门。他师父传给他的玄明气又太深奥,境界不到根本领悟不到,更别说是运用了。他现在就像是一个财主,空有资本,却不会做生意的门路。
华服男子见叶春在战阵中来去自如,不由大为震惊,这穷乡僻野的鬼地方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人野人了?
“小鹿,用法术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叶春觉得法术对凡人的伤害和威慑应该比武功大得多。
“好,我用风吹走他们!”
言罢,小鹿通身淡淡的光环一闪,一阵狂风吹过,将人吹得东倒西歪,惊骇不已。人没吹死几个,却将华服男子和几百名身经百战的虎狼之师吓得面如土色,赶紧夺路而逃。
“我的妈呀,是神鹿,我们得罪了神兽了,快跑啊……”
小鹿惊呆了,怎么也想不通,刚才还神威赫赫的一群人,为什么会被一阵风就吓跑了呢?
叶春看得直翻白眼,看来,这个世界上法术的威慑还真是大啊。
人群散去了,却留下了两个人——一位乡下美娇娘和一位英俊的乡下男子,看样子应该是她的丈夫。也难怪刚才那位华服男子会看上这位乡下美妇,只见她双眼灵动,五官别致,真是别有一股子乡土风情。
叶春剥了件死人衣服穿在身上,无论如何,总比赤条条地行走江湖要好吧。
解去了绳索,两人连忙道谢,感激涕零:“多谢仙师相救!多谢仙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