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美学大师车尔尼雪夫斯基(1828-1889)曾说:“每一代的美都是而且也应该是为那一代而存在;它毫不破坏和谐,毫不违反那一代的美的要求;当美与那一代一同消逝的时候,再下一代就将会有它自己的美、新的美,谁也不会有所抱怨的。今天能有多少美的享受,今天就给多少;明天是新的一天,有新的要求,只有新的美才能满足它们。”这就是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美,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魅商共性。上一代人崇尚的那种美,到了下一代,由于它已经远离了上一代的魅商环境,因而失去了它的魅商共性,它的个体的独特魅商也就无法实现了。这是因为一个人的美,只有得到人们的认可,她的魅商才能得以实现。由于魅商具有直觉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魅商的实现具有即时性的特征。时过境迁也许就无魅商可言了。
个性与共性的关系,这是魅商的另一个重要的审美原则。
我国古代爱国诗人屈原,喜欢高峨博带,身佩长剑,还自诩“余自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他的这种装束,和他那洁身自爱、至死不渝、不愿同流合污的个性是完全一致的,从外形上就反映出了他个性的魅力。
俗话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可见打扮在魅商显现中的重要性。可是如何才能体现魅商呢?打扮要根据自己的个性特征,这是一个重要的审美原则。如果你是一个活泼型性格的小伙子,就应该经常穿皮夹克、登山服、运动装一类较洒脱的衣服,如果你是一个比较内向文静的姑娘,就应常穿花色素静的衣服,项链也应以白洁的珍珠串为佳。电影《青春之歌》的女主角林道静婚后常穿一身淡青色或藏青蓝色的旗袍,黑布鞋,加上她那乌黑整齐的短发,正好同她淳朴、娴静的个性十分和谐,越发衬托出她内在心灵和外貌形象的美。
个性的魅商常常通过风格表现出来。一个有风格的女人善于将适合自己个性的服装挑选出来,然后加上自己的特殊处理,使之更出类拔萃,与众不同。
独特的风格是最有效的交际手段之一,著名影星、奥斯卡金像奖获得者简?方达和多莉?巴顿都以她们独特的方式穿着打扮,即使你对她们一无所知,但只要在马路上和她们擦肩而过,只要看上她们一眼,你就能察觉出她们的魅力,并能对她们的个性略知几分。这就是因为风格与个性具有内在关系的缘故。
我们说魅商偏爱个性,并不是说魅商完全否定共性。个性与共性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不存在脱离共性的个性,也不存在没有个性的共性。
魅商的共性是指这种魅商是一个时期、一个时代、一个区域内很多人共同具有或欣赏肯定的,这正是一个人的魅商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
魅商的共性常常以魅商审美习惯的方式表现出来。魅商的审美习惯是由于某种魅商形式的反复出现,从而在人们的审美意识中积淀起来并变成新的魅商审美需要的行为方式。魅商审美习惯与魅商的共性紧密相连。掌握魅商的共性,有利于审美习惯的培养。有了良好的魅商审美习惯,欣赏者对新的魅商主体的审美过程,便变得自动化了。魅商主体也产生了要去完成自动化审美动作的需要或倾向,不去完成这种审美动作,往往会使主体感到精神不安。人根据活动的需要,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利用以往的魅商审美习惯。“环肥燕瘦”,这是说汉代的赵飞燕生得纤细轻盈,几乎可作掌上舞,而唐代的杨玉环则长得丰满艳丽,显得雍容华贵。她们两个人之所以能分别在汉代和唐代作为当时富有魅商的美女的典范,与汉代喜欢纤瘦的女子,而唐代喜欢肥胖的女子这种审美习惯密切有关。如果让杨玉环生于汉代,赵飞燕出在唐代,那么她们的主体魅商就完全不可能得以显现了。这就是魅商共性所起的作用。
魅商的个性与共性的对立统一,对于增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凝聚力也是必不可少的。凝聚力从宏观上讲,离不开魅商的共性,从微观上讲则离不开魅商的个性。人与人之间正因为对人的性格、志趣、理想、外貌、行为、举止等魅商因素,有着共同的魅商理解,所以才能由这种魅商的共同感受产生爱、信任和尊重。大至社会、民族,小至企业、家庭,仅仅靠地域的接近,法律的制约是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凝聚力的,更不可能产生极强的凝聚力。凝聚力是心与心之间的撞击,是魅商感受的强烈吸引。正是魅商的共性使人们之间的凝聚力的产生有了可能性,但是可能性并不就是现实性。要使凝聚力从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需要有魅商个性的催化作用。正因为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个性魅商,其他人才会被这种个性魅商所感动、所吸引,一群没有个性的人结成一个集体,由于每个人都缺乏独特的魅商,因而都无法感受到来自他人的魅商的吸引。个人越是独特,个性的差异越是悬殊,个性的魅商就越能持久。由这些具有个性魅商的人组成的社会有机体,就越是生机勃勃。在爱情领域中,性格差异较大的男女结合成的家庭,由于他们彼此间个性魅商的作用,产生出较强的吸引力,家庭也比较牢固,而且富有生活情趣。毫无个性魅商的一对男女厮混在一起,只能是无聊的凑合,而不可能有沟通和吸引。因为一个平庸的灵魂,并无值得别人理解的内涵,所以也就毫无魅商可言了。由此可见,缺乏个性魅商是很难产生真正的凝聚力的。许多家庭的离异,就在于男女双方在婚后缺乏个性的魅商吸引,缺乏对对方魅商内涵的深切理解,这样,原来的凝聚力就逐渐被琐碎的家务、平淡的生活和子女的教育所侵蚀而消散了。
既要符合时代、地域、民族、团体对共性魅商的要求,又要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个性魅商,使自己成为社会凝聚力的一个分子,这就是魅商的个性与共性的对立统一。
4. “情朦胧而弥鲜,物昭晰而互进”
魅商主体如果能明确地表达自己的魅商所在,就可以使魅商欣赏者准确地、充分地感受到主体的魅商。“明确”这一魅商审美原则可以使魅商主体达到内外统一,使人一下子就强烈地感受到光芒四射的魅商。这时,魅商主体与魅商欣赏者之间是直接对应的,具有极明显的同构现象,因此,魅商主体所表现出来的魅商,是魅商欣赏者直觉的对象,它并不需要借助任何其他中介。
“明确”,可以使魅商主体有比较多的机会实现他自身的魅商价值。因为他可以通过鲜明的魅商形式,调动欣赏者的直觉力来观照自身的美,首先是形式魅商,然后是内容魅商。
“明确”的审美原则常常以新鲜为其特点。魅商要素以新鲜的方式排列。常常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十分活跃,从而获得“明确”的魅商的感受,感性的表象由此而得到加强。曹植在《洛神赋》中,以“明确”的魅商审美原则描绘了洛神外形的魅商: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徊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绿波。
--梂纤得衰,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束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不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环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奇服旷世,骨象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裙。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
读完这一段文字,洛神宓妃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因为赋中对于洛神的姿态、容貌、服饰都有十分明确的描绘。据传东晋画家顾恺之就根据曹植的《洛神赋》,作出一幅洛神赋图卷,使洛神在语言上的容光之丽与体态之妙,化为活生生的形象了。
“明确”这一审美原则,还包含着适度、恰到好处的意思。战国后期楚国有一位文学家,相传是屈原的弟子宋玉,曾作过一篇《登徒子好色赋》,宋玉曾这样描写其东邻之女的魅力:
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