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诉的纵火案,专家们说,从那些燃烧的痕迹来看,与使用助燃剂放火的情形一致。这一燃烧痕迹的证据决定了她的最终命运。最后,陪审团宣布,希拉·布莱恩犯有纵火罪和谋杀罪。她因此被判处终身监禁。
听到判决后,希拉激动而无助地说:“我不能相信这种事居然真的发生了。我说,为什么?为什么我会在这里?我不明白。我甚至到处寻找生锈的螺丝钉,来刺伤手腕。我说,我不能让我的孩子们,去承受这样的事情。突然之间,灾难降临到我的头上。我说,上帝,如果我在这里能够帮助某个人的话,那么请你告诉我,你想让我做些什么?从那以后,我自己的内心也平静了许多。”
(3)聚焦细节
希拉的朋友和支持者们认为她是无罪的,他们声援希拉,并采取了实际行动,他们筹集了一些资金雇用一个独立的火灾调查人员去调查这个案件。他们所找的这个人碰巧也对纵火案调查持批评态度,这个人名叫杰拉德·赫斯特,是一位博士。
赫斯特经过调查后说:“许多人都知道她和她的母亲之间关系很好。他们说她纵火将母亲烧死是因为她母亲年纪大了,生活不能自理,还需要使用尿布,她感到这给她带来诸多不便。这并不符合事实。”
赫斯特阅读了关于这起事故的最初的调查报告,所有的警方调查工作都围绕着火灾展开,都与火有关。然后他又阅读了法庭审判的证词,他发现在检举起诉的过程中有许多欺骗性的成分。
赫斯特和他的同事克里斯·布鲁姆注意到希拉的汽车是福特汽车,他们发现很多类似的福特汽车发生过可疑的火灾事件。这些火灾都出在汽车的点火开关上,也就是位于转向管上的电流接触盒。人们通过扭动钥匙,使开关盒里的各种触电器运作起来发动汽车,并开启了电气系统。
赫斯特了解到这是一个极小的构成元件,很容易被人忽视,据说就是这么个小元件,竟然引起过至少8000起火灾。多数情况是在车库或停车场就起火了,事故有时就发生在行驶途中。
而福特汽车公司召回了大量的汽车,他们大概维修800万有此类问题的汽车。
因为点火开关里的一根导线上不断有电流通过,福特汽车公司便用塑料盒子隔离了导线。但有时碳元素聚集增多,使电路形成电弧。由于在原本没有设计电路的地方形成了电路,就导致热度过高现象的出现。过高的热度将导致周围易燃材料着火,例如塑料等等。
福特汽车公司的特别工作组证实说,点火开关问题由火灾专家拉尔弗·纽厄尔负责,在希拉案件审判过程中,他还充当了检举方的主要证人。赫斯特博士和克里斯觉得这个现象非常有趣。
赫斯特博士在谈论时说:“我不是说拉尔弗做错了,我是说他受到了严重影响。他每年都为福特汽车公司处理15万个类似情况,至少当年是这样的,在其它年份他也要处理一定数量的点火开关问题。他应该想到会有这样的问题出现。”而没有一个人在案例中提到点火开关。检举人和办案人员根本就没有提到这一点。
而希拉第一次给警方讲述事故时曾经提到过,在事故发生之后,她无法拔下汽车钥匙。克里斯注意到这一点,他说:“在汽车冲下壕沟之后,希拉曾试图从点火开关上拔下车钥匙,但是她拔不出来。这表明点火开关出了问题。”
因为希拉的汽车是在汽车召回截止日期前生产的。克里斯和赫斯特博士怀疑希拉的汽车也装有同样不合格的点火开关。
赫斯特和克里斯对希拉的汽车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特别是汽车上的点火开关。我扯下开关上宽大的线路保护套,检查点火开关,他们注意到点火开关上的型号和福特公司召回的那一批汽车上的型号是相同的。
对于造成了内部的燃烧痕迹的原因,检举起诉专家们说是助燃剂造成的。
转向柱管的保护外壳和地毯,与希拉的汽车是同样的型号和生产年份。
赫斯特分析道:“转向柱管里面的开关变得过热,塑料外壳因此着火并熔化,就这样滴落下来,像是液体助燃剂一样使地毯也燃烧起来。如果这是一辆汽车,已经点着而且熔化的塑料同样会落在座位上,这些滴落下来的东西中含有聚氨酯泡沫体,那情形和房屋起火是一样的。”
赫斯特思考了一下接着说:“在任何时候,当火在汽车内部燃烧起来的时候,都会有大量的易燃塑料熔化并燃烧。这些塑料本身就是非常有效的液体助燃剂。
赫斯特进一步分析道:“车门的缝隙,使得从座位、车门以及仪表板上熔化滴落的塑料在门外不止一个地方燃烧起来。我非常肯定这不是液体助燃剂引起的,而是塑料引起的。但是,检举人以及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州调查人员只是简单认为汽油不会造成那种燃烧痕迹。”
克里斯听了赫斯特的分析后点头表示同意,他说:“这些信息都应该提交给陪审团。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问题,也是一个罕见的问题。”
(4)柳暗花明
希拉度过了10个月的监禁生活之后,事情突然出现了转机。乔治亚州最高法院全体一致推翻了对她的判决。法庭认为关于希拉图谋获取保险赔偿金的证词是不正确的,而且任何涉及财政经济动机都是“不足信的”。
希拉在听到这个判决后立刻双膝跪地,她为这一切而祈祷感谢上帝。通常情况下,人们在获得上诉的机会之前,已在监狱里呆了好多年。能有这样的结果,我还算是幸运的。
然而,就在希拉获释的时候,令她吃惊的事情再次发生。
检举人声称会再次以谋杀和纵火罪名对她进行审判。
由于这一案件已广泛公开,第二次审判将会在邻近的托马斯县举行。
这也意味着专家之间的斗争又开始了。而究竟哪一方能够赢得陪审团的信任呢?
康沃尔斯·布赖特是在第二次审判中为希拉进行辩护的律师。他在法庭上说:“尸体上没有损伤痕迹,血液检测和验尸结果都表明受害人在火灾发生之前已经死亡,最大的可能就是心脏病发作。如果陪审团接受这个说法,这个案件就可以了结了。”
但是起火的原因再次成为诉讼过程中争论的焦点。检举方认为希拉·布莱恩可能通过某种液体助燃剂点燃汽车。
康沃尔斯辩论道:“这种液体助燃剂可能来自油箱,也可能是她带到那里的。但事故现场没有发现任何容器,也没有虹吸管或其它工具。”
这样一来,使得这次辩护围绕赫斯特博士的观点展开,争论的关键点在于火灾起因。
第一次审判中检举方的主要证人拉夫弗·纽厄尔承认,他曾在福特公司工作,并且是负责调查点火开关问题的特别工作组成员。可是纽厄尔坚持认为,希拉的汽车失火并不是由点火开关造成的。但同时,纽厄尔承认,他没有在报告中提供点火开关的照片和分析记录。
检举方还争辩说,希拉若不是企图获取保险赔偿金,就是不愿再照顾82岁的老母。而几乎所有与希拉熟悉的人都认为希拉和她的母亲关系亲密,关于这一点,所有的证词都一致。没有一个人对此提出异议。
经过4天的审判,陪审团仅仅商讨了3个小时,就宣告希拉·布莱恩无罪。
这个案件是法律体制失败的例证,因为她并没有犯罪,却在监狱里关了10个月。这个案件又是法律体制成功的例证,因为它自行纠正了错误。两次不同的审判,两个截然不同的裁决。在欧米加,这种失误将不再发生。
在这个过程中,赫斯特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他能出庭作证,并提出他的专业意见和主张。他也可以指出另外一方的谬误和缺点,协助法庭进行交互讯问。从而使希拉最终获得了公正的判决。
第一次审判时,人们就在讨论她是有罪还是无罪。她住进监狱之后,人们还在继续讨论。直到今天,他们还在讨论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