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欣慰的是,两名受害者的病情开始逐渐好转,但她们对歹徒的记忆却非常模糊。警方向开始两位女孩询问当时案发时的情况,特别是凶手的样子。
警方希望这两名女孩能够指认出歹徒。但由于当时没有开灯,而且一直在躲避歹徒的刀,加之恐慌,詹妮弗和凯西已经描述不出凶手的样子了,甚至连他们穿的什么衣服都记不清了。他们只能回忆起持刀闯入者是名黑人男子,穿的是一件卡其布短裤,身高大约6英尺,体形很瘦,并且留着胡子。
(3)奇怪印迹
调查人员不得不从犯罪现场寻找蛛丝马迹。
一名探员注意到卧室窗户外面的纱窗被挪动过,并且被割开了,歹徒一定是从这里闯入的。
警方在一片狼藉的卧室中,还发现了歹徒所持凶器的木制手柄。这个手柄一定时詹妮弗在与歹徒的搏斗中弄掉的,詹妮弗在搏斗过程中抓住了刀刃,从而使它从刀柄处断开了。遗憾的是,刀柄上并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在犯罪现场发现的这个刀子的手柄就说明歹徒本身非常害怕,他是匆匆忙忙地逃离现场的。
调查人员在寻找闯入者的“趾掌脊”。“趾掌脊”的顶部是毛孔,这就是人体排出汗液的地方。当它们接触物品的时候,它们很可能会在物品上面留下独特的特征。
在房间入口处,一名探员在地板上发现了一张宴会邀请卡,他在上面撒上了黑色磁粉,查看它是否是凶手遗落的。
在这张邀请卡上,探员加里发现了一个类似部分手掌印的印迹,经过鉴定,这个印迹并不是汤米、詹妮弗或者凯西留下的。现场调查人员认为它看上去不像掌印,而是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奇怪印迹。
警方怀疑凶手就在附近,因为他是步行离开现场的。而在查访邻居的过程中,警方惊奇地发现,没有一位邻居曾经看到凶手从犯罪现场离开。
一名警探在走访中,发现在詹妮弗和凯西的一个邻居布朗家的纱门上发现了血迹。
探员问布朗:“你家纱门上的血迹是怎么回事?”
面对警方的质询,布朗说:“哦,我今天往屋外倒垃圾时,没注意垃圾里有碎玻璃,不小心割伤了小腿。”
随后,调查人员检查了他家的垃圾桶,发现里面确实有一些破碎的玻璃。检验结果也表明血迹是布朗留下的。而且布朗的掌纹跟现场找到的邀请卡上的印迹不相匹配。詹尼弗和凯西也从来没有把隔壁的邻居看作攻击者。
案件陷入了停滞状态,面对毫无头绪的案情,加里探员始终没有放弃。他重新研究了案情,突然想到了两名受害者提到的一个细节。
詹妮弗曾说过:“我终于夺下了他手里的刀子,因为他手上裹着短袜。”两个女孩还提起过一件事,歹徒是光脚进来的。
加里反复思索歹徒为什么会手上套着短袜、脚上不穿鞋子闯入室内。如果凶手就住在附近,那么他为什么不蒙上自己的脸呢?从凶手静悄悄地携刀闯入室内的事实来看,他肯定是蓄意伤害,他始终都是要对住在那里的两名女孩造成严重伤害。
加里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同事,凶手光脚闯入室内的情况很快成了调查工作的重点。
调查人员想起了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邀请卡,他们重新对卡片上的奇怪印迹产生了怀疑。加里突然得到一丝灵感,宴会邀请卡上的印迹很可能根本就不是掌印。
加里对同事们说:“如果你仔细看它的某些部分,你会发现它非常像脚掌的印迹。它们存在许多共同之处。它们有圆点、细纹,还有两叉点和三叉点。会不会是凶手无意中踩到失落在地板上的‘宴会邀请卡’呢?”
他的说法得到了其他调查人员的认同,他们想7月酷热潮湿的夜晚天气为留下这些印迹创造极佳的条件。空气中的湿气导致凶手在不经意中把自己的掌印留在了卡片上面。
加里开始不知疲倦地展开印迹的识别工作。他通过显微镜和指示器,仔细检查了印迹上面的“趾掌脊”,包括每个两叉点和三叉点,也就是一条手纹分成两条或三条的地方。但警方只具有可用来参考的指纹数据库,而没有收集过脚印。
出于职业的敏感,在加里的提议下,警方带着搜查证采集了布朗留下的脚印。
加里把布朗的脚印和邀请卡上的印迹作了对比,结果我们在布朗的左脚后跟外侧发现了一个相似的印迹,这是足以确定身份的独特之处。对比结果显示,布朗的脚印和现场留下的脚印完全匹配。
一般人都不会意识到他们的脚印其实是与生俱来的,都有其无可替代的特点。每个人脚印和指纹一样具有个人的独特性。如果布朗在案发当晚没有光脚进去,调查人员就不会发现有价值的脚印,也就无法找到他的在场证明。
(4)为毒而狂
这一发现,领警方很是兴奋,他们初步认定布朗就是凶手。警方依法对布朗家进行了搜查,结果在他家里发现了一套刀具,和凶器完全吻合。
此外,调查人员还发现了凯西的钱包。以及一双带血的短袜,袜子里面还有凶器上的刀刃,其中一只短袜里还有布朗的结婚戒指。
因为如果布朗是凶手的话,他在停止对那三个人的攻击后离开时,身上一定沾满了血迹。调查人员还对布朗的身体做了检查,他们从布朗的头发里发现了细微的血液痕迹。血液样本的DNA检测结果表明,这些血迹属于三名受害者:汤米、詹尼弗和凯西。
布朗被依法逮捕,并被指控犯有谋杀罪。
在警察局里,探员对布朗说:“如果你愿意的话,你有权保持沉默,也可以拒绝交谈或者回答任何问题。”布朗看上去面色灰暗、眼睛无神。
随后,警方把他谋杀21岁的汤米,攻击詹尼弗和凯西的有力证据摆到了他面前,他的抵抗防线终于不攻自破了。
在回答警方的问题时,布朗说:“我记不太清楚了,我当时进入了詹妮弗的房间,开始穿过卧室向通往门的方向走,我到起居室后才看到有人在里面,但那人已经跳到我身上,抓住了我。我们当时在搏斗。他试图夺下我的刀子,而我在拼命保住刀子,就在争夺的时候,刀子刺中了他。”
“你们搏斗了大约有多长时间?”探员问。
布朗答道:“我想大约有45秒,然后那个男的就倒在了地板上。”
见到布朗在说话的过程中一直在流鼻涕,浑身发抖,屋子里很是闷热,他不应该是感冒了。探员发现在布朗的胳膊上有几个暗黑的针孔,他怀疑布朗吸食过毒品。
探员问道:“你是不是在吸毒?”
布朗垂着头,答道:“是的,我吸毒有一段时间了。案发当天,我注射了上好的可卡因。那时我因吸毒花掉了大把的钱。我想我需要弄些钱去买可卡因。我躺在床上,本来准备睡觉了,可由于毒品的作用,我感到很是兴奋,一直睡不着,然后起身穿上衣服到了隔壁。”
布朗咽了一口唾沫,接着说:“为了不弄出任何响声,我脱掉了鞋子。同时,为了不在现场留下任何指纹,我还把袜子脱了下来套在手上。我摘下纱窗,从窗户跳进了詹妮弗的家里。我并不知道除了那两个女孩,还有一个男的在屋里。然后就发生了后来的事情。
我当时脑子一片晕沉,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样。我确实不知道是从哪里开始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但它的确发生了。当我坐在这里的时候,我真希望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布朗有一个美丽的妻子,还有一个可爱的小男孩,他有一个关心爱护他的家庭,但是毒品的诱惑却使他铤而走险。布朗本来经过了周密的考虑。他光着脚进去是为了不弄出响声,是为了能够悄悄地进入房间,但让布朗始料不及的是,他的脚也会留下印迹,而且和指纹一样与众不同,一样可以作为控方的有力证据。布朗的脚印最终使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大家对布朗的所作所为非常的不耻,有人居然会为了得到满足自己毒瘾的钱而杀害一条性命,这简直让人无法理解,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
对于罪犯来说,亲手杀死一条生命已经是不可饶恕的了,更不用说企图杀死三条人命。几分钟后,加里就从一个偷偷摸摸的贼变成了一名杀人犯。
由于布朗的坦白,以及他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法庭对他并没有处以死刑。
而且布朗并不知道,惨死于他手下的汤米的母亲康妮·史密斯也不主张法庭对他处以死刑。康妮对调查人员说:“一想到另一位母亲将要站在儿子的棺材旁边,一想到另一个家庭也要经历和我们一样的痛苦,我就觉得这太残忍了。虽然母亲不愿看到儿子在监狱里度过下半生,但这总比白发人送黑发人好吧。”
最后,根据他的有罪辩解,法庭宣布布朗谋杀汤米的罪名成立,对其判处终身监禁,每条蓄意谋杀罪判处30年。
汤米最好的朋友仍然沉浸在这件事中无法释怀。
詹妮弗后来也结了婚,并有了自己的孩子,但那次攻击给她身心造成的伤害却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