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墙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详也。所可详也,言之长也。墙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读也。所可读也,言之辱也。
【赏析】
关于《墙有茨》的主旨,《毛诗序》曰:“《墙有茨》,卫人刺其上,公子顽通乎君母,国人疾之,而不可道也。”《郑笺》曰:“宣公卒,惠公幼,其庶兄顽蒸于惠公之母,生子五人:齐子,戴公,文公,宋恒夫人,许穆夫人。”依《毛诗序》及《郑笺》所说,这是首讽刺诗,且与诗的内容相符,故吴闿生认为读《序》则“诗意自明”。
宫廷内闱多有见不得人的丑事,或争权,或夺利,或乱伦,一片乱纷纷。据《毛诗序》所言,《墙有茨》讽刺的就是乱伦之事,而在民风纯朴的当时,这种败坏人伦的秽行,人民肯定是深恶痛绝,但受制于强权,不能光明正大地对其进行痛斥,所以只能作诗而刺之。
全诗三章,每章六句。每章均以“墙有茨”开头,以“墙有茨,不可扫也”、“不可襄也”、“不可束也”,即宫墙上的蒺藜扫不掉,除不光,捆不住,暗示宫闱中淫乱的丑事是怎么也遮掩不了的。接着下一句“中冓之言,不可道也”、“不可详也”、“不可读也”,在此诗人又大卖关子,说宫中的秘密啊,都是不可以说的!不可张扬的啊!为何不能说不能张扬呢,诗人却又未明说,只是点到为止,以“所可道也,言之丑也”、“所可详也,言之长也”、“所可读也,言之辱也”结句,“丑”、“长”、“辱”这三个字欲说还休,起到了欲盖弥彰的效果。诗人以不言为言,调侃中带讥刺,这种写法比直露叙说更有情趣,更有意想不到之功效。
整首诗排列整齐,韵脚为“也”字前的一个字,且每章四、五句韵脚同字,这种押韵形式在《诗经》中很少见。此外,全诗皆为俗言俚语,六十九个字中居然有十二个“也”字。“也”相当于今天的“呀”,读起来感觉很俏皮,节奏亦延绵舒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