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堂课非常成功,大部分受训土匪认识到土匪的阶级本性和反动本质,思想上起了根本变化。
不少土匪主动向到我们集训队部谢罪并开始检举揭发。
就这样,接受集训的土匪队伍中开始出现差异化,这种实际情况推动着集训的第一阶段即政治动员阶段结束,第二阶段就这样顺利开始了。
第二个阶段是奖励集训表现优秀的土匪。
一天中午,刚吃过午饭,宋占元匪部投诚的宋德清、宋海桥兄弟二人到队部找我。
他俩对因贫穷挨饿而被宋占元引诱当土匪的经历感到悔恨,对帮宋占元欺压乡里的行为感到耻辱。他俩说,投诚之前,他们的小分队把四支步枪、三把大刀、两枚手榴弹和一些弹药藏在一个山洞里。他俩表示愿意集训结束后向乡里赠罪,退还抢劫地金钱,并愿意带我们去找藏在山洞的武器。
这可是一个可喜的重大情况。我立即向王保生和刘寅同志汇报。
王保生和刘寅同志很兴奋,当即采取行动。
根据王保生队长的部署,在宋德清、宋海桥兄弟的带领下,我和几位护卫队员顺利取回了武器。
往返途中,宋德清、宋海桥兄弟还动员尚未参加集训的同伙赶紧到佛塔坡集训点去参加集训。
考虑到这兄弟二人的情况和表现,经报请团部同意,我们决定对这两兄弟的罪过不予追究。鉴于他俩的立功表现,队部让他俩提前结束集训,给他俩颁发了集训证明,让他俩回去当农民参加农会,并奖励他俩大米20斤、旧币20万元(旧币的20万元,大约可买5只农家鸡)。
他俩回去的时候,痛哭零涕地感谢政府,感谢解放军。
宋德清、宋海桥兄弟提前结束集训,提前返家光荣当农民的消息,在熊家坪集训点土匪们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
我们察觉到,越来越多的土匪的良知觉醒,他们渴望顺利完成甚至提前完成集训,迅速投入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中去。
有一天下午,我正组织土匪们讨论。有个十五六岁的农家女孩气喘吁吁地跑到集训点就要往里闯。门口的战士警觉地拦着她,问她有什么事。
小女孩跟战士简单说了情况后就隔着围墙大喊:“福哥!伯娘病重,快不行了。你赶紧跟我回家啊!”
围墙外的喊声我们都听到了。一个叫张福祥的矮个子土匪火速站起来,满面悲痛,泪水哗哗地流。
我问张福祥什么事。
张福祥哭着向我说,墙外是他堂妹妹在喊。他来集训时,六十多岁的母亲孤身一人病重在家,他来集训队时委托邻家的堂妹妹照看母亲,现在母亲病危,他希望能赶回家给母亲送终。
当时,张福祥的情况我很了解——他的父亲、叔父惨遭土匪杀害,婶娘被土匪劫持后失踪。他被逼迫给土匪当了两个月挑夫。来集训后,他的表现很好。
我立即带他到队部。
我和王保生和刘寅同志商量。我们完全是当着张福祥的面商量的,没把他当外人了。
我提出,张福祥不是匪首和惯匪,是被胁迫的,他在母亲病重时离家参加集训,且集训表现良好,应该同意其回家为其母亲送终。
王保生和刘寅同志都表示支持我的意见,但根据“不准请假”的集训禁令,决定对张福祥从宽处理,让他提前结束集训,发给集训证明,回家当农民。
张福祥背着他的破棉被离开集训点时,“叭”的一声双膝跪下,给我们磕了三个响头,然后和他堂妹妹跑回家去了。
集训才过十天,我们对宋德清、宋海桥兄弟和张福祥的处理,实实在在地兑现了“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处理土匪的政策。集训点的土匪在讨论时动情地说:“解放军说话算话,我们心服口服!”
第二个阶段的任务顺利结束了。我们顺利推进到第三个阶段。
第三个阶段是对土匪进行忆苦、忆仇教育。
这个阶段基本上不授课。前期一般是分班进行讨论并请当地农民讲经历。土匪们积极忆苦根,讲阶级苦、生活苦,也讲当土匪跟着匪首的经历苦。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找出各班的苦根苦苗忆苦,并请来当地的农民控诉土匪**掳掠无恶不作的罪行。
忆苦、忆仇的人及聆听的人常发出阵阵哭泣。有时,人群里会振臂高呼:
“血债要用血来还!”
“为死难的阶级兄弟报仇!”
“当土匪可耻!当农民光荣!”
忆苦、忆仇阶段结束后,穷人出身的土匪的阶级觉悟大大提高,土匪们对自己罪行、过错的严重性进一步加深了认识。通过这个阶段,我们在参训土匪中培养了一批积极分子和骨干。同时,恶匪、普匪的界线已经水到渠成地逐渐分明了。
我们决定让八十六名穷人出身、当土匪时间不长、作恶不多并且对地主阶级和匪首有深仇大恨的普匪提前结束集训,发给集训证明,让他们回家当农民。
这一次大规模的宽大处理,极大地孤立和打击了惯匪、恶匪。他们感到压力越来越大了。
一些已经拿到集训证明的积极分子不愿意回家,主动要求留下来观察惯匪、恶匪,与我们一起与惯匪、恶匪作斗争。
第四个阶段是土匪悔过、认罪、服法。
这个阶段是兑现“首恶者必办,肋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重点阶段。
这个阶段一开始,一些惯匪、恶匪就主动自查、认罪,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恳求政府宽大处理。
根据当地老百姓的检举及集训土匪之间的相互揭发和各人的认罪情况,我们共查出分队长以上的土匪头目41人,匪龄十年以上、杀人一个以上、强奸妇女五人次以上、抢劫烧毁民宅五次以上的惯匪、恶匪120人。此外,曾在义雾口武装袭击我423团的反动罪恶土匪66人。
根据上级规定,这些惯匪、恶匪属必杀范围。除按规定,分队长以上土匪头目须交团部统一处置外,其余应在各集训点实施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