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幼柚的小说不了了之,我觉得挺可惜的,反正他也不靠小说吃饭,而且似乎是找到了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似的,显得很兴奋的样子。他说他要开始研究一门很神奇的数学,叫做微分流形。他在网上买了一本微分流形的书,然后趴在桌子上专心致志地开始学习。
他看了一个上午,特别用力地在学。他的这种学习的态度,实在是可怕。中午的时候,他跑过来问我道:“你的东西让我看看?”
“什么东西?怎么莫名其妙的。”
“你电脑上的东西,我这么有文学才能,不用怪浪费的,你写的东西我给你改改怎么样?”
“可是我是写现实的事情的,不是你的那么信马由缰的东西。”
“你太瞧不起我了,我是不世出的大才子,你这点小九九,还能逃得出我的五指山。我一定会好好地点拨你的。”他坐在我的桌子上,对着我,玩着他自己的一双大手,两只脚荡着,双腿间的东西紧绷着鼓着,显得太过随意,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滚~~”我轻轻地吐着拉长的字。然后皱眉开始头痛。他便悻悻地离开了。
木看所有的书,如果特别认真的话,便要做很多的笔记,然后把笔记夹在书里面。他会抠每一个字眼,然后画箭头,做归纳,然后对着笔记再去记,理思路,这么辛苦的学习,很耗费时间。但是效率高很多。我感觉到他是比许语伦还邪性的人,但是细细地去看的话,他实际上是太真而且太过单纯了,可能因为从小成长得太好而不通人性,但是他还是有心计的。
许语伦这几天感到十分得懊丧,但是他的形容看不出来他的内心的具体的活动。他穿着厚底的靴子,牛仔裤下边卷起来一些,他上身穿着贵气的衣服,仍旧方良中正,人畜无害的样子。他穿过了学校前的马路,他想着无法再同那个叫宋夕含的女生再继续下去了,心里道:“哎呀,这个女生,真是难以捉摸啊。今天又有一个女生向我搭讪了,为什么我会觉得宋夕含比不上这么一个胖胖的女生呢。因为这个女生开宝马,很有钱吧。”
他穿过了马路,因为对面是吃喝一条街,已经又开始排队的迹象的一间肉松店,他的食指又开始大动了。他还是要买饮料先,拿着饮料再排队还是比较好的,他要了果冻布丁的奶茶,然后过来排队买肉松。
他忽然间恍然大悟,原来宋夕含是不喜欢自己的,她不过是一场幻梦而已。因为像她这样子的女生是不真实的。她应该有她自己的朋友圈,她是恶魔的爪牙,把他引入迷途。
“你好,先生,您的肉松好了。”
“哦。”他应了一声,往前去接过了热乎的肉松。他吃着往学校里面走。
这个大城市的晚上也不会太过寂寞,不像是江苏那里那么平和。宝马车开了过来,他想着可能是那个人吧,但是不是,所以很快地疾驶而过了。
他想着宋夕含这么冷漠的女生,恐怕不会shed a single tear for him,想起来总归凄凉。而他现在觉得自己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同她继续下去了,总觉得自己有些残忍。
那个胖胖的女生,容貌逐渐清晰起来,他发现自己并不喜欢漂亮的女生,而是有安全感的女生。他仍旧觉得自己逻辑不是很清楚。或许现在谈情说爱都没有意义,这样子彼此都很轻松吧。
他闲庭信步地走向了宿舍,他接到电话,然后组织的人,说周末的狼人杀缺人。
他试着给今天的女生打电话,因为今天总的思绪很乱,也没什么好做的,电话响起来,那个女生接了电话,道:“你是许语伦吗?”
“嗯。你是莎莎吗,你玩狼人杀吗?我们周末的狼人杀人少了。”
“可以。”
他安排完了事情,觉得自己今天的情绪好了很多。
他思考和我的事情,则更加觉得扑朔迷离,他情绪稍微差了一些。他应该挺恨我的吧,长颦知有恨,他现在阴郁地锁眉。偶尔抬头,像是郭敬明的45°的忧伤。
在学校里面看不到漂亮的男生,真的很烦人,所以他这样子的人,也会成为莎莎看到喜欢的类型。莎莎是江浙一代的人,稍微有钱的样子,做事情很用心也用力。宝马车是租来的,她亲自来开,是为了帮忙同学求婚啊干什么的。但是在外面的酒吧,或是其他的场合,还是很容易能够看到的。他觉得还是要出去玩去,最常去的则是酒吧,有的时候去到夜场去。
夜场里面现在的男生,穿着什么的,都还能和他有些像。因为空气的原因,都愿意戴口罩。黑色浓密的头发,或是染些色,干净的耳朵,幼滑的脸颊,延颈秀项。而陪酒小姐,则多是漂亮的,激发他雄性的野心,操控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