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时分,拾欢正在屋子里睡觉,猛然惊醒,屋子里有人,拾欢想也不想就出手向那人袭去,被那人避开,对着拾欢喊道:“小欢欢,你是要谋杀亲夫吗?”
拾欢眸光闪了闪,下手更加狠辣,刚刚醒来的时候她就知道这人是秦皓轩,秦皓轩这人并不算坏人,至少没有做过对她不利的事情,甚至还帮过她许多,但这人嘴太欠了些,让拾欢十分反感,正好趁这个机会好好收拾他,给他个教训。
秦皓轩没想到拾欢是有意教训他,还在那里哇哇乱叫,“小欢欢,你是不是没睡醒呀,我是秦皓轩呀,之前还看过你洗澡,你把我给打死了,谁对你负责呀……”
秦皓轩什么不提偏偏提到上次洗澡的事情,拾欢心里更加恼怒,本来她还觉得那个温泉还不错,有机会多去泡几次,对身体大有好处,可因为秦皓轩,她再没去过一次,就是害怕再碰到秦皓轩,好容易将这事情淡忘了,秦皓轩偏偏又提起来,绝对是找死的行为。
拾欢也不再留手,直接一把毒粉撒出去,秦皓轩那里想到拾欢这次动了真格,又被自己激怒,对拾欢根本就没有尽全力,对拾欢突然撒出毒粉也没有防备,等到察觉已经来不及了,眼睁睁的看着那些毒粉大半落在自己身上。
“小,小欢欢,你不会是来真的吧?”秦皓轩停下来不动,对着拾欢道。
拾欢将门窗全部打开,有月光透了进来,屋子里一下子变了亮了,拾欢又点了油灯,对秦皓轩道:“三皇子深夜来访,还让人将我的两个护卫都引了出去,偷偷摸摸的进我的屋子是想干什么?”
秦皓轩扯扯嘴角,“小欢欢,我想你了,想的夜不能寐,所以才深夜过来。”
拾欢淡淡的道:“三皇子,忘了告诉你了,刚刚我给你下的可是媚药,半个时辰就会发作,这个媚药可是我改良过的,发作之时人会失去理解,却又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且,最要紧的是,媚药发作时,可是会让人武功内里全失,你说我要是在那个时候将你丢在城北的贫民窟,你说会发生什么事呢?”
拾欢说的平静,秦皓轩却是一阵恶寒,城北的贫民窟,大多数都是一些穷苦人家,而那里有一处地方,聚集着一些在玄都做苦力的汉子,他敢保证,拾欢说给他丢在贫民窟,说的肯定就是那个地方,将中了媚药的他丢在一群低贱汉子中间,想想就知道会发生什么事,那种画面,秦皓轩根本就不敢想象。
“小欢欢,我来是有事情要求你帮忙的,你先把这媚药给我解了好吗?”秦皓轩讨好的道,这个时候他可不敢再惹拾欢了,他有一种错觉,若是再激怒她,说不定真的会直接将自己给扔进贫民窟里去。
“帮忙?你这是求人帮忙的态度?”拾欢挑眉,明显对秦皓轩的说辞不信任。
秦皓轩只好解释道:“小欢欢,实不相瞒,我其实还有个同胞妹妹,只是有人要害我妹妹,母妃将妹妹藏了起来,父皇并不知晓,可惜妹妹天生体弱,到现在根本就不能救不能随便挪动,不然骨头就会断裂,师傅将她放在一个玉床之上,才能勉强维系她的生命,每次我去看她,她都问我,哥哥,我什么时候可以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都哄她说,快了,璇儿很快就可以出去了,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找了无数个大夫,没人有办法,我只能一次又一次的对她食言……”
秦皓轩说着,眼睛里竟噙满了泪花,整个人充满了悲伤,这跟之前拾欢见到他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你妹妹的病我之前听说过,可是从来没有治过,我也没有太大的把握,不一定能够治……”拾欢皱着眉头道,不管怎么说,秦皓轩帮她许多是事实,于情于理她都应该帮这个忙。
听秦皓轩的说法,他的妹妹应该是成骨不全,是一种少见的先天性骨骼发育障碍性疾病,又称脆骨病或脆骨-蓝巩膜-耳聋综合征。是一组以骨骼脆性增加及胶原代谢紊乱为特征的全身性结缔组织疾病。其病变不仅限于骨骼,还常常累及其他结缔组织如眼、耳、皮肤、牙齿等,其特点是多发性骨折、蓝巩膜、进行性耳聋、牙齿改变、关节松弛和皮肤异常,具有遗传性和家族性,但也有少数为单发病例。
这种病拾欢只在新闻或者报纸上看到过,在现代都很少有治愈的可能,更别说是在古代这种医疗水平不发达的时代了。
听拾欢答应帮忙,秦皓轩身上的悲伤气息一扫而光,眼睛里闪着亮光,高兴的对拾欢道:“小欢欢,只要你肯帮忙就可以,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不会怪你的。”
拾欢斜了他一眼,道:“你之前接近我就是为了让我帮你妹妹?”
秦皓轩摇摇头道:“在遇到你之前我都已经死心了,在前几年我师傅用一株罕见的火莲换得药王跑了一趟,他看了我妹妹,便说这是属于遗传的病,我们的祖先肯定有人得过此病,只能小心照顾,无药可医,就连跟着一起来的怪医说法也是一样,怪医和药王是这世上医术最高的两个人,连他二人都这样说,璇儿的病指定是没办法了。”
拾欢心中一动,她倒不知道自家师傅和师伯已经给那小姑娘看过了,连师傅跟师伯都说无药可医,可见脆骨病在这个时候也是难以治愈的症状,说是绝症也不为过了。
“哦?既然药王和怪医都看了说不行,你为什么还要找上我?我可不认为自己的医术能够比他们还要高明!”拾欢看着秦皓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