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分析学当中,“压抑”和“无意识”是严格意义上的精神活动,而非一个人的身体状态。我们可以从下面的例子中清楚地了解这一点。罗杰·斯克鲁顿教授在2001年发表了可笑的酸葡萄言论——拒绝他性挑逗的女孩都压抑着自己的冲动。这是日常语言表述,而非精神分析表述,这是因为他的说法描述的是这些女孩本身的身体状态,而非她们的心理状态。对斯克鲁顿博士而言,适当而且诙谐的酸葡萄说法应该是这些女孩性冷感。关于性冷感的说法明显描述的是这些女孩的身体状态,许多输不起的人在谈起那些拒绝他们性挑逗的女性时都会这么说。请参考我们在第四章中有关性冷感的论述。
如果不了解压抑对精神活动的影响,可能会让人混淆精神分析中的“无意识”概念,认为它等同于日常用语中的“无知无觉”。哲学家柯林·麦金在1982年对心理现象进行归类时就曾混淆过这个概念。麦金认为他可以通过精神分析将无意识归咎于他自己。
在这一点上,他实在错得离谱,因为他没有将这个词语在专业精神分析学上的意义同它在基本的日常用语中的意义区分开来。他自己有关感觉的说法以及在根据“无知无觉”思考“无意识”时的命题态度使他受到了蒙蔽,造成了混淆。因此,麦金认为如果他说“我没有意识到……”或者“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和那个女人发生了性关系”,这是精神分析的说法。
如果他想说明上述一种或两种说法是精神分析的说法,那么他无疑犯了个错误。因为这两种说法描述的都是人的身体状态,而非心理现象。“我没有意识到……”或者“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和那个女人发生了性关系”是非常简单的日常语言表述,不包含精神分析的内容。“我没有意识到……”指的是人的身体状态,它可能只是表述“我没有察觉到……”的一种方式。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说,无意识指的是精神活动,与日常用语中的“无知无觉”并不一样。
由于无意识本身的特性,人们无法通过合理的方式将精神分析学上的“无意识”和“压抑”概念以现在时态自然地应用到自己身上,除非用事后间接引语的形式。我们在上文中曾经解释过,精神分析术语中的无意识并不等同于遗忘和无知无觉。无意识的自我归因仅仅只是迟来的间接引语,可以用作防卫机制;或者这样的自我归因可能是分析人士在解释和说明之后的后分析信息,因此它们代表通过“后见之明”得到的二阶信息。
如果有人以间接引语的方式将无意识归咎于自己,那么到底是什么被归因到无意识就存在疑问,因为这种归因可能只是以防卫的姿态进行辩解,就像是缘于理智化这种防卫机制。另一方面,如果某个人通过后分析信息的形式将无意识归因于自己,就像是“后见之明”,那么这个人是因为精神分析治疗在事后变得明智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只是同意进行分析式解释。
按照麦金的描述,爱、恨、复仇以及其他类似的情绪都是人类最基本的情感,被归类为感觉。这些情绪只是在个体特定的行为中容易成为无意识。但是,麦金将它们排除在他自己定义的无意识之外。这是因为他所定义的无意识概念非常强调字面意思,而不包含精神分析的内容。
麦金有关无意识的概念是从“没有觉察到”的字面意思中衍生出来的,与“意识到”相对。但他错误地认为一个人通过将无意识的想法或欲望归因于自己,他(她)就和那些将这一概念归因于某人的人处于同样的认识论情境。这个想法是错误的,但麦金仍然抱持这一观点的原因是他没有给出任何证据表明了解压抑的概念则意味着根据无意识的精神活动来进行解释。他没有考虑压抑这一防御机制,是它让精神活动变成无意识,无法进入意识。
同样,压抑的概念也无法归因到自己本身。防卫机制的心理概念让人可以避免使用“无意识”和“压抑”这些术语来描述他(她)自己的行为。防卫机制的概念同时还可以让人否认事情本来的样子,并且将它们描述成他(她)自己希望的那个样子。
当事人的神经症的特性有助于决定这个人的防卫模式,而所选择的防卫模式又为这个人提供一种虚幻的保证——一切都很顺利。防卫模式让该人产生一切都在控制之中的感觉。
防卫的目的是让当事人否认产生当前神经症冲突的存在以及已经被压抑的某些无意识情绪。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与麦金错误的认识相反,当事人无法通过精神分析的方式将“压抑”和“无意识”的概念归因到自己,反而主动地否认它们的存在。
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麦金将无意识归因到自己的荒谬之处。假设有一个人处于我们日常语言中所说的无意识状态,比如正在晕厥或者昏迷当中,他(她)可能对周围的人说:“请让我一个人待会儿,我现在没有意识,没法发生性行为”或者“我没有意识,所以请不要碰我,也不要跟我说话”。
如果一个人处于我们日常语言中所说的无意识状态,还能向他(她)周围的人说出上面的话,那么这个人在认识论的范畴内完成了一项了不起的大事,符合麦金自我归因的观点。你可能同时注意到上述事例中的那两句话本身都是矛盾的。这是因为当事人涉及无意识两种相对的状态,而事实上他(她)只能呈现其中之一。如果此人能够以这种方式来归因无意识,那么这就不是精神分析归因,因为其中每一句话所描述的都是这个人的身体状态,但又在每一句话中被错误地描述成精神状态。
麦金对精神现象进行了分类,但在这里有一点很明确——“我没有意识”所描述的是人的身体状态,而非任何特定的精神现象。在精神分析学当中,只有精神现象才被归因为无意识,人的身体状况则不行。因此,与麦金的观点不同,无意识的自我归因不包含精神分析的内容。
人格的结构
人格结构是人类大脑无意识活动的精神动力的组成部分,它涉及本我、自我和超我这三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些部分可以视为一个人的人格结构。
本我
本我是一种精神动力,就像一个沸腾的气锅所产生的不可控的能量。弗洛伊德对本我的直观描述如下。
“现在,我们将把一个个体看作未知的和无意识的心理的本我,自我依托在它的表层,知觉系统从它的内核中发展出来。如果我们努力对它进行形象化的描述,我们可以补充说自我并不全部包住本我,而只是包住了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里知觉系统构成了它的(自我的)表层,多少有些像胚盘依托在卵细胞上一样。自我并不与本我明显地分开;它的较低级的部分并入本我。”(弗洛伊德,1923年)。
本我具有巨大的精神能量,被视为一个沸腾的气锅所产生的能量,随时准备采取行动。本我是人类个体情感、愿望和欲望最简单最原始的表现方式。各种矛盾的冲动都存在于本我当中。因为它简单而原始,本我的活动都是自然的、原始的、未经矫饰的。它是人的利比多冲动的仓库,是无意识的性冲动和侵略性冲动的根源所在。本我的活动听从原发过程思考的命令,受快乐原则的支配。
所有进入本我的刺激都充满能量。这让本我随时都可以采取行动,因为根据恒量原则它的限额能量一直都在。进入本我的刺激可能来自外界,也可能产生于内部,比如人的生理需求。但是,随着个体长大成人,本我与外部世界亲密接触,它会遇到来自外部力量的强烈对抗,本身不得不作出改变。
自我
自我最大的功能就是满足本我和超我的需求以及日常现实或外部世界的需求。它的工作就是修正本我的活动,让本我始终在其原本的位置,即意识表层的下方。自我还有其他各项职能,比如控制个人有意识的想法、判断和感觉。在实现这些功用的过程中,自我被视为心理过程的一个理性而且有条理的组织。
自我既是有意识的,也是无意识的,在两个层面都能出色地完成工作。在有意识的层面,自我利用理性想法将外部世界的影响施加于一直处于活跃状态的本我及其意愿。通过继发过程思考,它能够应用敏锐的观察,也能够利用现实原则。
当自我位于无意识层面之下,当事人就会产生防卫机制,这是因为所有的防卫行为都是在无意识中自动发生的。个人不会事先计划好防卫行为,就像制订行动预案一样。防卫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在这个意义上,它们潜入当事人的脑海,并通过行为表现出来。自我能够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一种防卫机制。这个过程是通过自我利用其精神能量,以此应对无意识冲动以及源于本我的性冲动及攻击性冲动实现的。这些无意识冲动可能产生于内部,也可能与来自外部环境的威胁有关。
自我还有一项艰巨的任务——对现实进行测试。它必须将事实、虚构和幻想区分开来。此外,它还必须在本我和超我之间进行斡旋。在特定的情境中,考虑到本我的需求以及超我的意愿,为个体选择最适当的做法也是自我要完成的工作。在任何时候,最适当的做法都是能够避开痛苦产生最极致快乐的行为。
超我
超我在自我和本我之间检查、协调或调解个体的行为。它是道德约束或道德赞同的表现。从这一意义上而言,它有两大特征:惩罚性和积极性。
无意识的动力学观点
心理过程源于各种动力的相互作用。这些动力相生相克,彼此结合,互相妥协。所有这些动力最初都是本能的特性。它们拥有巨大的力量,在精神上表现为充满情感能量的图像或想法。我们假定存在两类本能。一种是“自我本能”,倾向于自我保护;另一种是“对象本能”,处理与外部对象的关系。
我们的理论推测是——在显而易见的自我本能和对象本能后面,隐藏着两种最基本的本能。它们分别是1.Eros,即生存本能,为了更进一步的结合而努力;2.Thanatos,即死亡本能,这是一种毁灭的本能,倾向于消亡活着的生物。生存本能动力的表现形式被称作“利比多”。
这种动力学观点将心理视为一个动力结构,由各种精神动力组成。这些精神动力可能是有意识的,也可能是无意识的。它们协同工作,融为一体,但有时候它们又会彼此冲突。动力学观点关系到与形成妥协、出现症状及神经疾病或性心理问题相关的心理过程。
无意识的经济学观点
这种观点有一个假定的前提——本能的心理表现具有一定数额的能量,精神系统的目的是阻止对这些能量的破坏或钳制,从而将它们所产生的刺激的总量维持在一个尽可能低的水平。这些心理过程自然而然地受到享乐—避苦原则的支配。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痛苦和不快涉及刺激的增加,而快乐则涉及刺激的减少。
无意识的经济学观点是针对心理系统(精神系统)内的活动的经济学观点。根据这一观点,心理活动倾向于获得快乐和回避痛苦。如上文所述,这意味着精神系统内的心理活动自然而然地受到快乐原则的支配。
快乐与痛苦的产生是由什么决定的?
如上文所述,这取决于精神系统内的刺激数量。精神系统内刺激数量的减少会产生快乐。同样,刺激数量的增加会带来痛苦。一个人从性行为中得到满足,从而觉得无上快乐,就能很好地说明这一点。
最初的快乐原则在日后也会根据外部世界发生变化,让位于现实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精神系统试着延迟满足的快感,而暂时忍受痛苦的感觉。这涉及原发性和继发性的心理过程,它们都受到快乐原则和现实原则的支配。我们将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这两种过程。
原发过程
原发过程受快乐原则的支配,倾向于愿望的达成。它是一种更加原始的思维模式,这是因为原发过程中的想法主要由这样的愿望支配——不顾外界现实,获得直接的满足。这种思考过程遵循快乐原则,追求愿望与欲望的直接达成。根据快乐原则,个体会自然而然地追寻快乐,试图回避痛苦、折磨或不快。例如,追求吃喝以及其他享受是人的自然趋势。同样,避免会给自己带来痛苦、伤害、折磨和难过的事情也是一种自然趋势。
我们将在第五章中看到——虐待狂和受虐狂的举动并不违背快乐原则,因为所有反常的行为都是为了给当事人带来快乐。许愿的行为与快乐原则密切相关。任何愿望的实现都会给许愿的人带来满足和快乐。
在原发过程中,无意识中的想法所具有的能量据说处于游离状态,飘忽不定,导致这些想法能够轻易地被压制或转移。这种能量的行踪可导致情感快速而轻松地释放,从而避免出现破坏性的后果,致使情感的爆发。例如,如果某个想法被释放到意识当中,但受阻未能转化为明显的举动,那么这个人将在不知不觉当中自然而然地通过回忆之前在相同情形下获得的满足感或者幻想愿望实现而寻求间接的满足感。
继发过程
继发过程受现实原则支配。这是一种行为原则,个体通过它认识到他(她)可以选择忍受最终会带来快乐的痛苦,同时放弃会导致折磨和痛苦的快乐。现实原则源于学习适应当前环境的过程以及根据以往经验进行的推理、判断和命令练习。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个思维过程,具有思维过程的意识及前意识层面的特征。个体有能力在会带来快乐的痛苦和会导致痛苦和折磨的快乐中选择合适的做法,因此继发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被视为经过修正的快乐原则。
在继发性过程中,精神能量通过某种方式受阻,使得想法能够安全地被导向为理性行为,而不是不受约束且漫无目的地游荡。个体现在能够选择一种更有益、更切合实际的做法,以抑制直接满足从而延迟快乐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