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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遵义章(1)

通做人之伦理,晓做事之纲常

义与利的冲突、论争,贯穿了整个人类社会,而且还会越来越激烈地斗争下去。遵而行之者,义也。见利忘义还是舍生取义,这一令人两难的选择不但时时撕裂着人性,也在撕裂着人类。本章总结的一些灾祸,以说是瞩目皆是。消灭这种种毁灭自身、危害社会的不义、丑恶或腐败的弊端,唯一的办法就是“遵义”,换言之就是加强人们精神领域的建设。

内明外晦,说话做事七分满

【原典】以明示下者暗。

注曰:圣贤之道,内明外晦。惟,不足于明者,以明示下,乃其所以暗也。

王氏曰:“才学虽高,不能修于德行;逞己聪明,恣意行于奸狡,能责人之小过,不改自己之狂为,岂不暗者哉?!”

【释评】做圣贤或者是做领导,自古都不容易。要做到贤德的境界,更是难上加难。自古有句话叫做:“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友”。所以说,做事说话都需要掌握一定的分寸,特别是对一个领导阶层人员来说,明于内而憨于外,则时时主动;否则,处处被动,事事受制。

宋代有个官员到苏州某县担当县令,他从不以权压人,与其他官员打交道时,即使对方是他的下属,也会特别注意点到为止,分寸拿捏得很到位,既起到警示对方的作用,又给下属留足了面子,鉴于他为人处世的修养,因此他在官场中的威望很高。

有一次,苏州一个很有名望的乡绅,由于和邻人结怨而整日心神不宁,多次央求地方上有名望的官绅出来调解此事,但对方就是不肯给面子。后来这位乡绅来求这位县令,县令接受了乡绅的请求,决定做一名说客,于是就亲自登门拜访和那位乡绅结怨的人,并且做了大量工作,总算使那个人同意和解了。按照常理,知县完成了别人不能完成的事情,该告辞回去“吹嘘”,或者邀请功名吧。可是,他却没有那样做,因为他有一步更高的棋。

知县对那个人说:“这件事情,听说过去有很多有名望的官绅都调解过,但是都没有调解成功,我非常幸运,你给了我这个面子,让我了解了这件事情的全过程。我在感谢您的同时,也替自己感到担心,因为我毕竟是外乡人,而且官职也非常低,在本地有名望的官绅出面没有解决问题的情况下,而让我这个外来的低级官员给解决了,这样会让那些有名望的大官感到丢面子的。”

然后,这位知县继续说:“请您再帮我一次,从表面上要做到让人以为我也没有办成这件事情,然后等我走了之后,明天让本地有名望的官绅再来调解一下,那时您再答应他们,让他们觉得是自己完成了这件事情,希望您答应我的请求。”知县说完才离去。

这位知县的聪明之处就是见好就收,点到为止。他知道自己是外来人,而且官职又较低,不能抢本地有名望的官绅的风头,因此他把“面子”留给了那些人,同时,自己也可以得到当地乡绅、官员的认可。

为人处世,很少有人能够做到知县那个水平,但你可以通过岔开话题,转移注意力等方法做到点到为止,见好就收,不说过多炫耀的语言。这样不仅能够消除隔阂、误会,平息怨气,还能缓解紧张的气氛,使双方融洽地相处,并且有利于应对尴尬境地,打破僵局,解决问题。由此可见,点到为止,话多不如少是聪明人办事的立身之本。

据史书上记载,子禽问自己的老师墨子:“老师,一个人说多了话有没有好处?”墨子回答:“话说多了有什么好处呢?比如池塘里的青蛙整天地叫,弄得口干舌燥,却从来没有人注意它。但是雄鸡只在天亮时叫两三声,大家听到鸡啼知道天就要亮了,于是都注意它,所以话要说在有用的地方。”

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不能太绝对了,一定要留一定的余地,有些暗示说透了不好,有些错需要委婉地做出批评。

齐国有一个名叫淳于髡的人,他的口才很好,也很会说话。他常常用一些有趣的隐语来规劝君王,使君王不但不生气,而且乐于接受。当时淳于髡摸透这点后便想了一个计策,准备依照这个计策去劝谏齐威王。有一天,淳于髡见到了齐威王,就对他说:“大王,微臣有一个谜语想请您猜一猜:齐国有只大鸟,住在大王的宫廷中,已经整整三年了,可是它既不振翅飞翔,也不发声鸣叫,只是毫无目的地蜷伏着,大王您猜,这是一只什么鸟呢?”齐威王本是一个聪明人,一听就知道淳于髡是借助那只大鸟在讽刺自己,嘲讽他身为一国之君却只知道享乐,以至于这么多年来毫无作为。而他此时再也不是一个昏庸的君王,他沉吟了一会儿之后便毅然地决定要改过自新,振作起来,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因此他对淳于髡说:“这一只大鸟,你不知道,它不飞则已,一飞就会冲到天上去,它不鸣则已,一鸣就会惊动众人,你慢慢等着瞧吧!”

在说领导错误的时候,如果直来直去,遇到明君,自然能够体谅你,但是一般情况下,还是不要说透彻为好。你自己心里明白,说出的话别人心里也明白,又劝谏了人,又给了别人面子。这样的方式比那些整日喋喋不休或是说话直白伤人的方式要好得多。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原典】有过不知者蔽。

注曰:圣人无过可知;贤人之过,造形而悟;有过不知,其愚蔽甚矣!

王氏曰:“不行仁义,及为邪恶之非;身有大过,不能自知而不改。如隋炀帝不仁无道,杀坏忠良,苦害万民为是,执迷心意不省,天下荒乱,身丧国亡之患。”

【释评】最聪明的人是看到别人的过失,引以为鉴,主动克服自身的类似不足;比较聪明的人是自己犯了错误能自觉反省改正;至于有了错误仍执迷不悟,一错到底的,那只有“倒霉”二字了。

自古以来,智者发现别人的错误以后都会警示自己,不要和别人犯同样的错误。可以说,在生活中这样的人非常少。大多数时候,人们在犯错误后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并改正的话,就已经算是聪明人了。

春秋战国时期,魏文侯派乐羊攻伐中山,一举攻克,随即将中山封给自己的儿子。一天,魏文侯对群臣说:“你们觉得我这个君主怎么样?”大家都不敢说真话,一致奉承恭维地说:“您是一位仁君。”魏文侯听了非常高兴。唯独一位叫任座的臣子不客气地直言道:“君上得中山,不封给您的弟弟,却封给您的儿子,这怎么能算得是仁君?”魏文侯听了有些不悦。

任座见状,立即起身而去,心里觉得魏文侯没有仁君的气量。

魏文侯接着问翟璜,翟璜回答说:“您的确是位难得的仁君。”

魏文侯问:“何以见得?”

翟璜说:“我听说,君主若仁慈,臣下就耿直,敢于直言。刚才任座讲的全是直言,臣因此知道您是仁君。”

魏文侯听后没说什么,只是笑了起来,并且立即让翟璜把任座叫回,并亲自下堂迎接,待为上宾。

翟璜话说得很巧妙,一方面是批评文侯,一方面又肯定了任座。而聪明的魏文侯立即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知道属下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所以虽然口头上没有承认自己的错误,但是用行动表示了自己是一个愿意承认错误的人。而他这样的举动也说明了自己的心意。所以,以后无论是谁,想和魏文侯直言进谏,也不必担心了。

对成功者来说,能够耐心地听取别人的意见,能够改正自己所犯的错误,就无疑是一个智者了。所以,成功者除了要有气度和智慧以外,最重要的还有知错能改的勇气。

释迦牟尼在讲道的时候,有一个叫做长爪梵志的人找他辩论,在辩论之前,他就和释迦牟尼约定说:“我的观点如果被驳倒,我就砍掉自己的脑袋!”

释迦牟尼安详地问他:“你以什么为宗旨呢?”

长爪梵志很自然地说:“我以一切不受为宗旨。”意思就是以不接受释迦牟尼所说的一切为宗旨。

释迦牟尼微笑地看着他说:“你自己说的这个观点自己能接受吗?”

长爪梵志听完后非常气恼,拂袖而去。可走到半路时突然醒悟过来,对弟子说:“我应该回到佛陀那里去,砍头以向世尊谢罪!”

弟子们劝他说:“师父!您也算是在释迦牟尼的面前取胜了,为何要回去砍头谢罪呢?”

长爪梵志慨叹道:“我宁可在智者面前砍头,也不愿在愚人面前获胜!我的观点自相矛盾呀!如果这个观点我接受了,我失败在粗;如果这个观点我不接受,又失败在细。一切天上人间的修行者都不知道我这个观点的谬误之处,只有佛陀和菩萨们才知道它的矛盾所在。”

释迦牟尼并没有允许长爪梵志在自己的面前砍头谢罪,反而称赞他的顿悟之心和聪慧的心灵。最终,长爪梵志连同他的五百个弟子皈依了佛陀,出家为僧。无论是智者还是愚者,犯错误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世上大众,有谁能够在过完一生以后,回顾自己做的事情时说:“我这一辈子,一件错事也没有做过。”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犯错误很正常,所以改正错误也很正常。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要承认自己的错误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人们都爱面子,都希望掩盖自己的错误,或者是狡辩或者是隐藏,不肯认错,因此一错再错,一直错到底,于是铸成更大、更严重的错。

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道自己的错误,也肯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能改正自己的错误,如果能做一个这样的领导,必定能受到下属的拥护;而平常人如果能做到这点,也一定会被别人敬佩。

迷途知返,守得云开见月明

【原典】迷而不返者惑。

注曰:迷于酒者,不知其伐吾性也。迷于色者,不知其伐吾命也。迷于利者,不知其伐吾志也。人本无迷,惑者自迷之矣!

王氏曰:“日月虽明,云雾遮而不见;君子虽贤,物欲迷而所暗。君子之道,知而必改;小人之非,迷无所知。若不点检自己所行之善恶,鉴察平日所行之是非,必然昏乱、迷惑。”

【释评】人心本自清净,有的时候因为想法不对,有的时候因为意志不坚,经受不住身外之物的诱惑。一入迷途,九牛难拔,可不慎哉!

清代李渔在《十二楼》中写道:“俗话说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但凡走过邪路的人,归到正路上,更比自幼学好的不同,叫做大悟之后,永不再迷。”

古时河南开封有一户田姓人家,田家少年风度翩翩,饱读诗书,非常有才华。因为幼时就和邻居家的财主儿子在一起玩耍,所以两人结为了少年好友。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的机遇发生了变化。财主家的儿子既没有田家少年聪慧,也没有田家少年读的书多。但是,财主却凭着钱财给儿子捐了一个官。田家少年十分气愤,觉得人生不公,天地不公。从此和财主家的儿子断绝来往,即使在路上见到,也不理睬。

一天晚上,财主家的儿子在与朋友喝酒回家的路上遇到劫匪,被砍伤了手臂,身上的银两也被抢劫一空。

财主儿子到县衙报案,县令明察秋毫,没过几天就发现了事情的端倪,于是顺藤摸瓜,发现原来是田家少年做的这件事情。县令不动声色,将田家少年带到了自己府衙的内堂里。少年本来就非常聪明,还没等问,就已经知道了县令的意思。他交出自己抢夺的银两,然后对县令说:“大人,我一时糊涂,犯了不该犯的错误。做完这件事情以后,我良心一直不得安宁。其实,我只是想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丝毫没有想抢夺财物的意思。”

县令听完,没有多说什么,看着桌子上的钱说:“据说你资质甚高,饱读诗书。你有没有想过,能凭着自己的本事做一些事情呢?”

田家少年道:“大人有所不知,我自幼家贫,没有办法进私塾读书,一切都靠自学。我哪里能够有银子捐官呢,而且我也没有盘缠去考试。”

县官拿起桌子上的钱袋说:“这样吧,这些钱你先拿着。我们来做一个约定,你用这些钱去考试,如果考上了,再将这些钱还给你的朋友,如果考不上,你不但要还钱,还要进大牢,你看怎么样?”

少年千恩万谢,拿着钱回到家里,整日面壁读书,不问窗外之事。县官派人探查,得知少年用功用心,甚感欣慰。

一年以后,少年参加乡试,果然考得第一名。这样一路考下去,竟然考中了举人。少年去拜谒县官,感谢县官给自己的机会。县官说:“不是我给你的机会,是你自己给自己的机会。倘若你还陷在人生不公这个谜题里不能自拔,恐怕就连书你也读不进去了。现在你迷途知返,取得了这样的成就,确实值得欣慰。”

人人都有想不开的时候,世上本就有很多有才华的人,因为迷惑想不通,犯下大错,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而那些能够认识错误,从迷途转回的人,一般来说都可以取得好成绩。

古时有一个员外,中年以后才喜得贵子,取名为阿宝,阿宝长大后游手好闲,挥金如土,老员外怕儿子这样下去保不住家业,便请了个先生教他明白事理,轻易不让他出门。在先生的管教下,阿宝渐渐地变得知书识礼。不久,阿宝的父母不幸双双过世,阿宝的学业也从此中断。

阿宝守着一份偌大的家业,这份财产让他的狐朋狗友们看得垂涎欲滴。一天,阿宝的那些狐朋狗友又找上门来,阿宝禁不住诱惑,故态萌发,整日花天酒地。结果不到两年,他就把万贯家财花了个精光,最后落得靠乞讨为生。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过去的生活是多么的奢侈,遂决定痛改前非,认真读书。

一个冬天的晚上,阿宝从一个朋友家里借书回来。因为天寒路滑,加上一整天粒米未进,一跤跌倒后,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不一会儿,就冻僵在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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