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耗费了大半天,除了好几杯以黑打底的咖啡,其他几乎没什么收获。以小时单位计算的空想和回忆,让我变得莫名空虚。推开Crosfiry的门,一股浓烈的香气扑面而来,杯子蛋糕小容量大味道满满的感觉仿佛充满了我的心腔。
冰柜里每一种颜色的蛋糕,色彩或浓或浅,将要溢出的视感让人瞬间感受到它们深深的饱满,我买下枫糖培根杯子蛋糕装进袋子里,手提着坐上街边迎面而来的公交。
鼻尖满是蛋糕香甜的味道,随着步子的快慢晕染着不同体积的空气。我和绵绵最大的共同点莫过于此,一样喜欢着高甜度带来舌尖感受爆棚的蜜意,我们最经常逛的是甜品店,并不是现代社会最典型的那一类女性。
在我们看来,吃比穿要更重要一些,味觉享受比什么都来的直接。初春的街道非常干爽,凉凉的不带一点湿气,偶尔有风从发间穿过。老街在SH这个布满繁华的城市依然执着的存在着,斑驳怀旧的颜色成为提醒着过去的无人区。
上二楼,我敲开绵绵家的房门,伴随着拖鞋摩擦地板的声音,在我耳边越来越强烈。几分钟后,绵绵顶着一头方便面一样蜷曲的头发睡眼朦胧的出现在我的视野里,看着她这副邋遢的模样,我不由嗤笑。
我无奈的摇头,边换鞋子边把蛋糕放在鞋柜上。抬头笑着看这个女子说:“蒋绵绵,你那些忠贞的读者要是知道你在家是这副模样,不知道要掉多少粉丝嘞。”蒋绵绵听了我的话倒是一脸的无所谓,搔搔头发走回卧室,还探出头向我招手:“秧秧快来,我们二人世界。”
我无奈的拿起蛋糕爬上绵绵软软的床。所幸,绵绵的房间还算是干净,地板和书桌没有多余的杂物,空气很平和没有异味。我在她身侧躺下。余光恰好能看见她的耳廓,柔软的橙红色,在笔尖变得有些透明起来。
思忖间,绵绵转过头来看我,笑嘻嘻注视着我的眼睛。“秧秧你这两天在家干哈,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嘞,快说是不是去哪里潇洒都不带我。”我叹了口气,无比严肃的看着她说:“绵绵同志,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可是有家室的人,不可以在外面胡来,又怎么带你玩。”
好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我翻开被子坐直身子靠在床背上,略略低头看向她说:“而且,这两天我几乎是睡觉的状态,跟你一样可怜啊。”听了我的话,蒋绵绵一下来了兴致,双手托着下巴问我:”怎么了呀秧秧,难道是肖北哥哥欺负你了?“
我不屑地瞟她:”他,敢欺负我?“而后我下床走向她的书桌在椅子上坐下,挑眉:”你想多了,是前几天加班熬夜太累。“我转身打开她的电脑:“我差点忘了有篇稿子没改,借你电脑一用。”
“稿子?”绵绵惊异的看向我,“秧秧,你们老板也太黑心了,假期还有工作。”
“不是的,是一个朋友拜托我改的稿件,“说到朋友这两个字的时候,我心里涌起一股淡淡哀伤,是呀,我们曾经是非常非常要好的朋友,然而此刻提起这两个字的时候,我的心里只剩下淡淡的心酸。
以前,我总不信女人会为男人反目,至少再也做不到从前那般要好,现在,我却是深刻的明白了。相较于男人而言,女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小九九。不甘,自负,还有女人善妒的天性。在这世界的女人中,很少有人能看的明白。
曾有朋友的杂志社试图邀请我去她们那边开辟专栏,主写各种情感小故事,向现代女性传授婚姻幸福的秘诀,酬劳与正常标准持平,然而我没有答应。
空闲的时候,我时常会想,时间偷走的各种可能性,实在太过微妙。迟一秒,可能将丧失所有的机会。如果当初,顾忌着女神形象,不肯放下身段去倒追大神。或许,就不会有今天的美满。
将林木的稿子改好,发回她的邮箱去后,我将绵绵的电脑关机,放回原处。
我起身,走到床边时发现,绵绵小姐已经自顾自沉沦在了自我的梦境之中。面部泛着阳光的颜色,安详而沉醉,嘴角带笑。不忍心吵醒她,我思忖再三,决定在客厅找个地方做些工作,等她醒来。
客厅很空旷,我从包里掏出钢笔和笔记本,开始完成公司下周的工作计划。作为一名编辑,对我来说最为困难的恐怕就是撰写计划。相对而言,我更愿意接受将稿件分类并筛选这样的工作。从进入校刊到现在成为一名正式的编辑,我总是意图逃避这样的工作,以至于成为弱项。
写了将近半小时才差不多完工,刚刚合上笔记本,将其塞进包里,就听见卧室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是醒了?“我在心里腹诽。边放下包,向卧室走去。
打开门,绵绵睡眼惺忪的样子映入我的眼帘。我笑,不自觉岔了气。房间里光线很暗,却无不透着暖意。我心里想着,这种感觉真好。因为已经到了晚饭时间,我和绵绵便商议着去哪里吃晚饭。看着她一脸馋样,我不禁莞尔。
秋天的风吹在身上很舒服,温和中带着一丝凉意。我们手牵在一起,在大马路上晃荡。绵绵的高马尾时不时晃过我的帽檐,串成有节奏的旋律。我突然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就可以一直这样走下去。不用担心繁忙的工作,不用害怕找不着回家的路。就这样,人生就可以很好。
对于在SH找特色的小吃,跟着蒋绵绵同学总是不会错。在绕过几个巷口之后,她带着我在一家饭店门前站定。是陌生的地方,在我的认知里,似乎没有这家饭店的印象。而且,这家饭店有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叫做“了不起的80后”。
听名字,就是很有特色的饭店。我们走进小店,找了个位置坐下,绵绵便十分娴熟的开始点菜。那样子,一看就是这家店的常客。我听她一边点菜,一边还抽出时间跟我聊天。
”我很喜欢这家店的这猪排呀,又脆又香,可好吃了。“我看她说的眉飞色舞,只能迎合着笑容。
”而且啊秧秧姐,可以代替大米饭的,再吃个鸡翅,喝碗麦乳精,滋味可胜过那些星级酒店了。这些小巷的食物,可比那些酒店朴素多了。“说完她低头继续研究菜单,好像点了那么多还是没使出绝招一般。
她因为兴奋而有些发红的脸,在灯下变得有些温柔,我托着下巴认真的看着她,时间在不知不觉间流过,呈现出匆忙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