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3年开始的调整和重组阶段,信托公司获利丰厚的可能性开始得到更为全面的印证。在那之前,信托公司一直充当着政府财政和金融代理机构的特殊角色,负责支付息票、分红,给公司和个人提供全面的托管服务。但现在,他们开始成为债券持有者受托人的总部,重组受托人的代理机构,以及其他类似的角色。不久,它们进一步采取措施,放弃了单纯的信托人的角色,开始直接成为公司的重组者和融资者。利润源源不断而来,信托公司的股票开始上涨,分红远比老牌银行的高得多。投资在华尔街的大信托公司股票的获利要比投资在一家一流银行的获利多得多。因此,信托公司开始快速成长起来。
但建立一个拥有雄厚资源和大量储备金的信托公司需要很多钱。这是一个新事物,那些愿意把钱放进国家或州立银行的个人投资者,在这种新企业面前通常会犹豫不决。但钱必须要投到某个地方去,因此一些精明的人或是与这场运动关系较为密切的人,会被其盈利潜力所吸引,开始进入这一行业寻找一些未接触过的领域,寻求投资机会。有人试图把标准石油公司的资金引入这一领域,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功,但效果有限。一时之间,信托公司的业务和其他任何能挣钱的新行业一样,看起来都是遵循常规的路子按部就班地前行,需要时间的推移来证明其稳定性,才能实现它在美国的金融实务中获得一个永久位置的希望。
突然,一项新的、前所未有的资本资源开始活跃起来。纽约一些大的人寿保险公司的总裁或经理当中,有一些是纯粹的金融业者,他们或多或少与华尔街利益集团和公司有着利益关系。这些人拥有雄厚的保险资产,一直在为公司富余的资金寻找投资机会。一般说来,他们并不反对为自己获取个人财富。尽管人寿保险的法律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他们以任何自由和投机的方式使用投保人的钱,但如果把资金投给银行法律允许的公司运作,那就合理合法了。因此,没有什么能阻止相互人寿保险公司或公平人寿保险协会持有信托公司的股票。当时,由于银行或信托公司的股本价值很大程度依赖于管理状况和董事会成员,不久人们就发现,如果能和那些势力雄厚的大保险公司展开合作,信托公司更容易获得成功。
人寿保险的资金从此开始进入信托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的官员和董事开始在信托公司的董事会中占据显赫的地位。除此之外,这些新董事拥有了财富,在此之前很多人一开始根本就没什么钱。他们通过建立新的信托公司,或发行新股扩张老的信托公司等方式,不仅让自己的保险公司认购多数股权,还会以同样的方式认购少数股权,之后再把自己的股票作担保,从自己的保险公司中获得贷款。对于他们而言,没有必要非以现金来作为贷款的抵押,这导致几乎总是有股票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卖给他们,卖给保险公司也是一样的。
那时,没有什么严格的法律禁止一个公司的官员从自己的公司抵押借款,保险公司的总裁或董事如果要获得必需的证券,可以自由地利用公司的资金,只要他提供了充足的抵押品作为担保——同时他本人也是审查抵押品的权威。显而易见,这是一条非常简单的发财之路。
大概在19世纪90年代-20世纪初的这段时间内,越来越多的人寿保险公司的钱流入信托公司的金库里。随着时间流逝,这种运作已经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一般来说,在银行存款和银行业务方面,拥有巨大现金资产的人寿保险公司自然更信任自己的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也开始大规模地进入投资业,像私人投资金融家一样自由地经营股票和债券。没过多久,人寿保险公司的所有资金投资项目都通过其附属的信托公司来经营。自然,在多数情况下,信托公司董事和大的个人股东(也是其母公司及人寿保险公司的董事或官员)的主要愿望是为信托公司争取更大的利润。因此,在多数情况下,人寿保险公司在针对自己的董事和受托人的定价上会存在价格歧视。
这种价格歧视并不仅此而已。就像我们已经看到的,信托公司早就成为了出资人、保险业者和大融资项目控制者。此类工作涉及大量资本的使用,其发展趋势会使更多人寿保险公司的资金进入信托公司的口袋,以保证后者将会有更多的运作资金。信托公司赚到了“大钱”,人寿保险公司的丰厚储备通常能让他们的董事获得前所未有的巨额利润,但保险公司本身只能得到正常的利息收益。
信托公司和互联董事(interlocking directors)通过操控保险资金发了横财,而人寿保险公司也继续蓬勃发展着。这一时期,实际上整个国家都在发展,纽约发展得尤其迅速,变得越来越富有,越来越多的人不但买保险,而且正进入人寿保险业。大保险公司马不停蹄地努力工作,增加保险客户的数量,也积累着公司的剩余资金。自然,所有对信托公司和华尔街事务感兴趣的人寿保险公司的董事,都想要看到他们公司资金像永不停息的水一样流动着,于是便创建了最高效和影响更广的组织来运作这一新行业。
到1900年,纽约大的人寿保险公司的资产开始在华尔街的资本运作中表现突出。在这一备受瞩目的运作开始时,参与其中的多数是一些不那么有名的人,但没多久,华尔街的大银行巨头开始意识到有必要控制人寿保险业资产。1890年以前,“三大”纽约公司——相互人寿保险公司、衡平保险公司和纽约人寿保险公司——很少有引人注意的银行业附属机构。但那时,摩根集团开始加入到纽约人寿保险公司,它的新总裁约翰·A. 迈考尔(John A. McCall),一直是摩根集团的人。公平人寿保险协会有多个银行附属机构,它的总裁亨利·B. 海德(Henry B. Hyde)对华尔街事务相当熟悉。商业信托公司在重组阶段前,就已经作为一个保守的、“老派”的信托投资公司而闻名,几乎完全将自己局限在充当受托人和受托机构的原本业务上,银行业和存款业务都是附带产生的业务。相互人寿保险公司的总裁是理查德·A. 麦柯迪(Richard A. McCurdy),这家公司一直发展得很稳健,但直到19世纪90年代早期,它才以信托保险公司或华尔街的事务而闻名。然而,差不多在此时,相互人寿保险公司掌握了小信托公司“纽约担保与保险公司”(the New York Guarantee and Indemnity Company)的控制权。它的名字更改为“担保信托公司”(Guaranty Trust Company),相互人寿的某些董事在其董事会中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它的资本不断扩大,随着新业务的开展,声誉得到改善,业务突飞猛进。美国抵押信托公司(Mortgage Trust Company)的控制权也被相互人寿获得,其业务量也突然激增。
在这段时间,许多不太有名的信托公司也因与保险公司建立起了密切的联系而闻名,最终,华尔街有影响力的银行家和金融家开始涌入保险公司和类似的信托公司董事会。接着,华尔街在持续了几年的疯狂投机行为以及庞大的推动计划后,进入了大融资时期,这就是十年的巩固和合并期。所有大的银行家都成为人寿保险公司金融委员会成员——包括J. P. 摩根、他的几个伙伴,如雅各布·H. 席夫、亨利·C. 弗里克、爱德华·H. 哈里曼和洛克菲勒的代表——实际上,包括华尔街所有大亨和资本大鳄。
在巨额融资中,人寿保险公司的资产现在已经成为一个重要因素,同时还是进行一般工业控制和资本化运作过程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当银行力量和不同的利益集团紧密联系在一起后,它控制的不仅仅是国家银行和信托公司,还有拥有大量资产和不断增长的资源的人寿保险公司。不但“三大”保险公司被卷入这股稳定增长的力量中,而且其他大公司,比如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Metropolitan Life)、纽瓦克的信诚人寿保险公司(Prudential Life),以及一些偏远城市的人寿保险公司,正成为华尔街一些竞争激烈的集团的重要资产。
1898-1904年,这是不同寻常的几年,工业和商业企业越来越被过度资本化,难以置信的个人财富被积累起来,金融控制的集中迅速达到巅峰,此时,保险公司的资产运作方式也越来越鲁莽。开始时,大家谨慎小心地使用这些巨额资金,但到后期,他们愈来愈自由地将钱使用在投机性行业和前途未卜的行业中。在不断的资本化和推动的共同作用下,钱和信用变得越来越少。在华尔街,出现“无法消化”和“难以消化”的证券的时期到来了。私人银行家对保险财团的分配不抱太高的希望,债券和股票的大量发行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顺利。然而,所有大投机商、哈里曼集团、摩根集团及其联盟,都需要现金和贷款来运作巨大的计划。因此,自然而然的,保险公司的资产由于所受限制较少,或不受什么限制,被使用得越来越多。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所拥有的数量惊人的保险金及有价证券,不仅被自己的银行家理事们“摊派”了,还把它们下属的子信托公司和其他附属的金融机构的腰包都塞得满满的。这种方法随意且简单,以至于一个参与了某大项目运作的银行机构,只要向某家保险公司“摊派”指定数量的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该保险公司的总裁或董事必须听从指示照单全收,不管他们愿意与否。
自然而然的,这种对本属于成千上万的保险客户的上亿美元资金的任意使用,必将会致保险组织中心胸狭隘之流的铺张和腐化。尤其在大公司中,铺张浪费和效率低下频频出现。每年都有几百万美元花在为高级行政人员的办公室购置精美的家具上;机构中设置了许多虚位,养着一大批闲人和无用的职员;钱被浪费在建造高楼大厦、无用的广告和许多其他方面上。各式各样的贪污腐败行为慢慢显现出来。
1903年,华尔街证券市场爆发了局部的恐慌。工业界的业务量明显下滑;许多铁路公司由于在前几年的投机时期里过度资本化,导致现在举步维艰;现金资源匮乏,利率还很高。罗斯福总统抨击北方证券公司的合并,政府开始策划解散它。大钢铁托拉斯的日子也不好过,它的股票和债券都狼狈地跌至谷底。这一阶段就是“未被市场吸收的证券”(undigested securities)阶段,悲观主义随处可见。
由于缺乏资本,许多公司的信用很低,不安与动荡的情绪在金融界蔓延。一些外部的利益集团着手调查大公司的稳定性;一些银行和信托公司接连破产。保险公司所持有的有价证券也开始被仔细审查——它们原本就有提交财务年报和证券清单的义务,人们认识到这些大公司充斥着许多根本无法盈利的大财团账户,许多巨额投资项目还开始大幅贬值。不久,批评声不绝于耳,针对公司和官员的各种诉讼开始了。但这并没有引起什么变化,直到第二年,人们才开始积极地针对这些公司的业务和工作方法进行全面的调查。
1905年,一场针对保险公司、持续了几个月、轰轰烈烈的调查开始了。在查尔斯·E. 休斯(Charles E. Hughes)的指导下,调查向公众揭开了之前10年间人寿保险公司融资的全部内幕历史;还曝光了所有巨额融资、轻率的资金运作、铺张浪费和贪污腐化。调查的结果是制订了更加严格的新法律,以保护保险客户的资产和保险资金的合理投资。
最后,自由和无限制的多种现金来源一下子从投机商和出资人那里被切断。几年来一直被随意摆弄、使少数有权势的人获利的几亿美元不能再随便使用了。
不可否认,当1907年金融危机到来时,针对保险公司的调查及其结果是有助于挽救局面的因素之一。如果不是几年前控制保险资金的轻率方法得到扼制,1907年的经济崩溃所造成的损失恐怕要严重得多。保险公司仍然持有大量滞销的证券,但他们不再购买新的证券了,在严格的法律限制下,在没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他们清算了大部分的危险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