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说话都绵里藏针,气氛中包含着浓烈的火药味。素有“沙胆彤”之称的郑裕彤,又以咄咄逼人的口气挑起新一轮较量:
“既然谈不拢,只好市场上见。我们四大集团将宣布以每股12港元的价格全面收购。按证券交易惯例,收购方的出价高出市价两成以上,便可在市场生效,置地的公众股东会站在我们一边!”
包伟士针锋相对,说:“我们将奉陪到底--只要咱们不怕摊薄手中股权的话。置地不是九龙仓,更不是港灯,置地就是置地!是怡和手中的置地!”
包伟士无疑是抛出了杀手锏。
最终,在权衡利弊之后,华英双方最后达成妥协。
1988年5月6日,怡和控股、怡和策略及置地三家公司宣布停牌。同日,怡策宣布以每股8.95港元,购入长江实业、新世界发展、恒基兆业及香港中信所持的置地股份,总计占置地发行总股价的8.2%,所涉资金共18.34亿港元。
这样,怡和所持的置地股权,由约25%增至33%,控股权已相当牢固。而且,协议中还增加了一个附带条款,即长江实业等华资财团在7年之内,除象征性的股份外,不得再购入怡和系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
喧闹数年之久的置地收购战,就以这种结局而偃旗息鼓。原本看好这场收购大战的媒体大为失望。一些华文报刊称这是“一场不成功的收购”,有些英文报刊则称这次战役是“华商滑铁卢”。
以李嘉诚为首的华资财团,这次为何不决一死战,甫一交兵就这样草草收兵呢?其实,这是华商财团在权衡利弊得失后,做出的明智决策。这主要是基于以下一些理由:
包伟士所抛出的杀手锏,就是置地将步文华东方后尘,如法实施。此前,文华东方按每股4.15港元的价格,发行新股予怡策,以增加怡策的股权。
怡策认购文华东方新股后,所持股权必定会超过35%的全面收购触发点,怡策将按收购及合并条例向文华东方提出全面收购。由于收购价(4.15港元)低于该公司资产值(估计6港元),文华东方多数股东对收购计划反应冷淡,这正中怡和下怀。
这种做法既不必动用大量资金,又可使所持文华东方股权超过收购触发点(现有股东可按其权益认购,也可放弃)。这样,怡策所持的股权由35%增至41%,收购方不可能通过全面收购使其控股数超过50%的绝对数--因为被收购方可反收购,能轻而易举再增购9%的股权,以达到过半数的绝对控股量。
如果置地效仿文华东方,将会使华资财团陷于极其被动的局面。置地从华资财团手中以每股8.95港元的价格赎回8.2%股权,共耗18.34亿港元资金。这意味着,置地总估价约为223亿港元,以8.5港元左右的市值计,总市值也近200亿港元。华资财团若想全面收购达到50%以上的绝对控股权,就须耗资100亿港元以上。
事实上,怡和并不完全是在坐以待毙,在收购和反收购的价格战中,股价必会不断地提高,华资财团欲获全胜,所需的资金会远远超过这个数。华资财团在发起全面收购的短暂期限内,不一定能筹到这么多现金。
而且,怡和控股数近26%,比华资财团的控股数加起来还高得多,已优势在手。怡和售出港灯和香港电话的股权后,已从最困难的谷底走出,业务渐入顺境。怡和系尽管大量出售了香港和海外的一些企业,但仍是香港最大的综合性集团,除银行外,其市值仅次于长实系。凯瑟克家族在海外还拥有不少非怡和系资产,有人估计,其控有的资产不在李嘉诚之下。
所以,即使华资财团能控得置地,也要经过一番血战,付出极其高昂的代价,这不是李嘉诚所希望的。
李嘉诚是个商战高手,而并非一个民族斗士,虽然他的收购行为在客观上起了振奋民族精神的作用。所以他必须权衡商业利益,而不会不顾一切地决一死战。更何况,对方虽是垂暮的老狮子,但余威犹存,反击起来也非同小可,没有必要跟它硬拼。
不过,华资财团既已退出收购,为什么还要签订带妥协性的7年不得染指怡和系股权的协议呢?应该说,怡和赎回8.2%股权的价码并不高,不足以成为换取“怡和7年太平”的条件,其原因何在,至今不得而知。
不过,即使没有这一附加条款,华资财团也不大可能再动置地的脑筋。首先,经过这次交锋,怡和全系控股权已相当稳固,给外强留下的可趁之机已很少了。另外,已经迁册百慕大的怡和系,从1995年起取消了其在香港的上市地位,其股票不再在香港股市挂牌买卖。这样一来,就为外强收购增加了更大的难度。
也许正是考虑到以上因素,以李嘉诚为首的华资财团才决定彻底放弃收购,顺便卖一个人情给置地。
李嘉诚确实是个商战高手,他凡事并不一定非要争胜不可,而是以商业利益为准绳,能赚就赚,不能赚就退出,毫不拖泥带水。
事实上,华资财团在这场战役中,虽然收购不成功,但售股的税后利润,估计也在1亿港元左右,仍然有小赚。
更重要的是,避免了恶意收购可能需要付出的高昂代价,更何况胜负难定。倘若经过一番拼杀后,华资财团不幸落败,则会遭受惨重的损失。这显然不符合李嘉诚的作风和性格。
商场同战场一样,没有常胜将军,关键在于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知己知彼,能战则战,不敌则退,保存实力,以利再战。
如前文所述,李嘉诚主持和参与了四次大规模的收购,其中既有成功,也有失利,但仅就收购方式而言,李嘉诚有着他独有的特色和风格。
综合看来,香港股市有3种典型收购方式,它们分别以包玉刚、刘銮雄、李嘉诚为代表。
包玉刚的收购,是典型的海派作风,一掷亿金,速战速决,以实力与对手较量,以绝对优势压倒对方。
有人说,包船王勇猛有余,而韬略不足。其实这并不是说包氏不善用计,而是他的性格使然,加上形势所迫,他经常要速战速决,故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与对手周旋。因此,包氏的收购,代价极昂,一般都要经过一番血战之后“惨胜”,或“负创取胜”。九龙仓之战就是最典型的战例。
刘銮雄曾留学海外,受西方影响较多。他最先向香港引进华尔街式的商法,那可以说是一种海盗商法。
他在收购中,先瞄准一家控股不牢、或经营不善、或内部不和的公司,暗吸其股份,等达到一定数目时,再突然发动袭击,若成功,则控得该公司;若不成功,就逼对手以高价赎回他控有的股票。
因而,刘氏即使收购不成功,也会获利丰厚,是股市人人畏惧的狙击手。公司若控在他手上,他必进行眼花缭乱的集资、分拆、股权重整等活动,搞得小股东们怨声载道,不知所措。
刘銮雄靠一个小小的电扇厂起家,几年内资产便扩张到100多亿港元,很快便跻升于富豪之列。他在股市留下的形象实在很恶劣,是一种“恶意收购”的典型。
其实,从客观上而言,刘氏是对香港证券史起过历史性作用的人物。他最先引进的新鲜战法,使香港股市的投资投机活动赶上了华尔街水平。继刘銮雄后,香港股市狙击手辈出,人们逐渐习以为常,谴责刘氏收购术的舆论自然也就少多了。刘銮雄一拳击醒众多沉睡的狮子,许多大亨们惊奇地发现,不必辛辛苦苦办实业,只需带上一笔大亨们根本就看不上眼的本金进股市,就能成为像他们一样的亿元、百亿元大亨了。
与刘銮雄的“恶意收购”正好相反,李嘉诚的收购是一种善意收购。
他收购对方的企业时,一定会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尽可能通过心平气和的方式谈判解决。若对方坚决反对,他也不会强人所难。
李嘉诚富有心计,又极有耐心,擅长以柔克刚,以静制动。
最典型的战例莫过于前文所述的收购港灯之战。他从萌发念头到控其到手,先后历经几年,倒是西门·凯瑟克最终沉不住气,主动“入套”,以相当优惠的折让价出售港灯股权。
李嘉诚收购和黄时,其心术之精,更是让人叹为观止。他借汇丰之力,兵不血刃,收服了资产比其大10多倍的庞然大物。李嘉诚的收购,从不情绪化,没有非买不可的心理。因为他知道,若持这种心理,往往会付出过于高昂的代价。收购遇到阻力时,他在冷静权衡利弊后,会含笑放弃,如收购九龙仓,置地,他都持这种态度。
李嘉诚的收购,无论成与不成,通常都能使对方心服口服。如果收购成功,他不会像许多新进老板一样,进行一锅端式的人事改组和拆骨式的资产调整,他总会尽可能地挽留被收购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照顾小股东利益;对于股权等重大事项,一定要征得股东会议通过。
如果收购未遂,他也不会以所持股权作为“要挟”,逼迫对方以高价赎购,以作为退出收购的条件。
如在合战置地时,以李嘉诚为首的财团退出收购,将所持的置地股权售予怡和,售价只有8.95港元,仅比当日收盘价高出5分。新财团出售股票的税后利润,估计约在1亿港元。这是四家大财团先后耗费一年多精力之所得,算来实在是微不足道。
李嘉诚的形象有口皆碑,在股市从来不用担心李嘉诚会恶意收购,甚至有人曾允称,在收购战中,对方只要说一声“我不愿意”,李嘉诚就会立即放弃收购行动。
李嘉诚保住了不做狙击手的信誉。对他来说,良好的信誉,本身就是宝贵的财富。
感悟:
有一个词叫“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意思是说,此时失利,彼时得到补偿。做生意就应像李嘉诚这样,不看重表面的输赢。如果在某件事上未能达成心愿,并不等于输了。若是因此维护了信誉,维持了人际关系,等于种下了善因,将来必结善果。反之,如果勉力而为,不顾一切地达成心愿,使名誉受损,或招致怨恨,等于种下恶果,日后难免遭报应。所以说,谁笑在最后,谁就笑得最美。
20.依法经商,顾全大局
李嘉诚语:人不是神,不能不考察自己的事,但是只顾自己是不行的,别人也要考虑到。
人生自有其沉浮,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忍受生活中有时会遇到的悲伤,只有这样,你才能体会到什么叫做成功,什么叫做真正的幸福。
很多人做生意一旦有了一定的资本,就会自我膨胀,认为自己了不起,把谁都不放在眼里,这样就会吃大亏。李嘉诚向大陆投资时,已经是成功人士,富可敌国。但是,他从来没有认为自己就是一切,自己做的事情都正确。相反,他总是不断地提醒自己,不可撒钱赌气,有错就改,这一点充分表现在他对大陆北京的一次投资活动中。
1992年6月,北京市政府向外界表示,可以考虑与外商合作王府井旧城区改造工程。一时,香港各大财团闻风而动,都想分得一杯羹。
众所周知,王府井是首都最繁华、历史最悠久的商业区,有如上海的南京路、香港的铜锣湾。在这些黄金地段,想找一间铺面都是难上加难,现在居然有希望获得以公顷计算的大幅土地租用权。众多地产大亨们自然是喜出望外,谁也不想放过这一绝好机会。如果能拥有王府井的一块土地,就等于拥有了一座聚宝盆。
6月25日,李嘉诚、郭鹤年在上海闸北联手搞定一块土地后,又共同飞往北京。26日即与北京市政府在人民大会堂签署意向书。签约双方:一方是香港嘉里发展公司,另一方是北京东城区房地产公司。
郭鹤年是香港嘉里发展公司主席,他在香港的名气虽说不如李嘉诚,却是大马首富。他投资内地在李嘉诚之先,与中国高层关系之密切丝毫不亚于李嘉诚。李郭两人能如此神速搞定这么大的项目,是他们多年来在内地耕耘(捐赠与投资)的结果。另外在香港,他们亦曾竭力鼎助中资(中信、首钢、光大)打天下。
所以,如此迅速地签下这一意向书,并非李嘉诚有多么神,而是也长期深谋远虑、有意铺垫的必然结果。而其余香港顶尖级富豪,却在天子脚下悻悻然败退。这只能怪他们平时没烧好香,临时抱佛脚自然不行。
位于王府井大街南口的这块地皮面积共5.11公倾,可规划建筑总面积14万平方米,计划建成亚洲乃至世界一流的商业中心。
中港双方签署的意向书中并未涉及该项目的地价、投资金额、工期、物业规划等内容,可见合作意向是在匆忙中敲定的,细节有待以后再谈判。消息传来,香港各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人们逐渐把李嘉诚看神了,似乎世界上没有他办不成的事。
意向书签定后,北京王府井商业中心,似乎已成了李家大院的池中之物了。
然而,形势却在时刻变化着。1993年,因经济发展过热,中央政府决定加强宏观调控,压缩基本建设规模。这意味着要与北京方面谈妥这一项目,将会异常艰难。面临此境,不大善于谈判的郭鹤年知难而退,留下李嘉诚孤身应对,发展王府井地盘物业的控股权便顺势完全落入长实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