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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原来爱情就像一场烟花绽放(5)

他原本不喜欢回家的,每次回去,都要接受父母轮番的拷问,关于成绩关于生活关于思想。他们皆是商人,所以对于读书,便格外地看重,一心想着要他实现考入大学甚或出国的梦想。为此,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让他读最好的中学,当然,也包括在没有考入大学之前,严格地规范他的思想,不允许他有丝毫贪玩或是早恋的迹象。正是叛逆的年龄,所以他宁肯在学校里埋头做题,也不愿回家听父母的聒噪。但却自从遇到了栀美,一切,便像那春天的山野,忽然间,花就漫山遍野地铺陈开了。

他开始喜欢在周一开始的时候,就倒计时,盼着那可以坐公交回去的周末,快快地到来。这样,他就能够与栀美,同乘一辆车,在最靠前的位置上,看她售票,帮行走不便的老人,寻找座椅;或是听她用山泉一样甘甜的声音,报沿途的站名。这是一辆穿越整个城市的公交,因了喜欢栀美,不擅长记忆的他,竟是可以将所有经过的站名,倒背如流。常常,栀美微笑着起身,略略羞涩地环顾一下四周,开始报站的时候,他也会在座位上,低低跟着栀美,附和几句。有几次,栀美无意中看到他开开合合的双唇,突然就忘了下面的话,是他轻声地提醒,她才恍然如梦中惊醒,继续下去。但他还是敏锐地察觉到,栀美的语气里,已然没有了先前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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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清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与栀美之间,有了某种外人无法知晓的默契。他站在校门口等车,数到100的时候,车恰好会停在身边;上车后靠窗的第一个位置,永远都没有人会坐;栀美口渴的时候,他的书包里,总是恰好装了一瓶浸有新鲜柠檬的白水;他想起什么开心的事情,想抬头用微笑传给栀美时,她也正俏皮地歪头静静注视着他。

这样的秘密,似那沿途一闪而过的瑟瑟花草,以为会留不下痕迹,却不知,再返程的时候,它们已然成为一抹最明媚的风景。他终于写信给栀美,是在自己要去北京读大学的时候。他的信里,只有短短的两个字,说,等我。他知道栀美是明白的,两年的来去时光,每一次,他都在心里,细细地记下,那么栀美,又怎么能够忘记?

他在外读书的第一年,频繁地给栀美写信,将自己的一切,都讲给她听。栀美起初还按时地给他回信,小心翼翼地,将内心的思念,一点点地在字间流转;似乎那爱,是易碎的水晶,不敢触碰,只好缠来绕去地在边沿行走,试图寻找最佳的位置浸入。可这样的尝试,不足一年,便倏然止了步;常常是他三四封信过去,栀美才会回一封过来。字里的敷衍与淡漠,如贝壳上的裂痕,浅淡,却是清晰。他有些着急,请假要回去,没想母亲却是打电话过来,劈头给他一句:你这一年,都做了些什么?!一个不过是初中毕业的丫头,有什么可以值得留恋,让你这样一封封写信过来?况且,又是那样地朝秦暮楚,水性杨花!

他几乎是愤怒地,打断了母亲的话:栀美不是那样的女孩,你不要侮辱她!母亲冷笑着吐出一句:不相信,那你自己回来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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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下车后,没有回家,就直接去找了栀美,但在她的单位,没有寻见她的踪影,却是听到人在身后指点说道:这就是那个栀美甩掉的男孩吧,听说,家里也是有钱的,但到底还是不如福商更阔绰些,否则,凭栀美的聪明,怎会无端地选择一个离过婚的?他在不远处听到这些话,很想返回身去,将那人恶狠狠打上一顿,但还是忍住了,跑到栀美上班的11路公交起点处,近乎绝望地等她。

他终于又看到他的栀美,依然是美的,在明净的车窗里,快乐地忙碌着。有那么一刻,他似又回到了年少的时光,他们彼此互相笑看着对方,只是看着,地老天荒似的,要把对方,刻进自己的心里。但这恍惚的片刻,很快就被跳下车来,却转身逃走的栀美打碎了。他大叫:栀美!但栀美在她的叫声里,愈加地跑得快,直至在一个拐角处,被突然而至的一辆自行车,啪地撞倒在地。

他要扶栀美起来,她却是决绝地一把将他推开去,而后,站起身来,无比冷静又无比漠然地说道:你母亲,已经告诉你了吧,我,年底就要嫁人了,是个有钱的男人,你该祝福我的。说完,她便拍拍身上的尘土,头也不回地,走开了。

他并没有去追,他想追也是无用的吧,一个人的心变了,即便是风驰电掣的速度,也是不够的。但他还是站在原地,注视着栀美瘦削的背影,像一滴水,慢慢融入喧嚣的人群,寻不见究竟哪个是她。

回校后他便把自己的心,封锁住了。他又回到那个一心读书的年少时光,为了某个并不确定的方向,拼命地学着,且不敢停下,怕那旋转的陀螺一住了脚,便会猝然倒地,再无生命。

这一转,便是三年的光阴。期间他考过了托福,几乎成为这个城市里,最早出国的人。而栀美,则再无音信,他曾装作无意地,想要从母亲的口中,打听到栀美的去向;但母亲毕竟是精明,总是在听到这个名字后,警觉地看他一眼,而后便小心翼翼地岔开去,让他无从开口再问。他以为这唯一一次的爱恋,就这样因为栀美的背叛,寂然结束,但生活,偏偏在他要离去的那个暑假,一个转身,给他一个踉跄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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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一次去母亲的单位,几个女人围在一起正聊着什么,见他来了,其中一个夸张地拍肩说道:你妈有你这样一个儿子,算是熬出来了,也不枉当年她那样辛苦将栀美调走。他即刻诧异追问过去,但对方却是欲要掩饰什么似的,慌忙地拿其他话题岔开来。他只好带上门,转身走开。但只是稍稍走了几步,便又试探着,退了回来。那段晦暗不清的过往,就这样在几个女人的窃窃私语里,一点点地,现出最初的模样。

这才明白,当年,母亲在发现他写给栀美的信后,便大骇。毕竟是自己的儿子,知道从他这里切断,定是白费力气,便想到了毫无背景的栀美。母亲硬生生地就告诉栀美,她与他之间,是没有可能的,而且,将来他要出国,她一个初中生,只会给他的前程,带来障碍;何况,他们家那么大的财力,一个随时都会被辞掉的小小售票员,怎么能够配得起?栀美曾经很努力地抗拒过母亲的威逼,但不久,单位便找了理由,将她换掉。可不知为什么,几个月后,栀美又回到原来的公交上售票,而且,很快就传出,她要嫁给一个有钱人的消息。

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栀美要嫁给一个有钱人之后,还像外人说的,一直在那路公交车上,工作了三年,直到他毕业那年,悄然辞掉,再无音信。他曾经一次次地猜测过,或许栀美只是单纯地喜欢这份工作,或许她并不想百无聊赖地闲着,又或许,她找不到比这更适合自己的工作。

这样的猜测,在他无意中遇到栀美一个昔日的同事时,终于戛然而止。关于栀美,那个同事只有简单的几句话:有些奇怪,执拗地要回来,且倔强地只作11路公交的售票员,到后来都改成无人售票了,她还坚持了几个月;走时,亦是悄无声息的,与谁,都没有打招呼……他将行前的一个星期,都交给了11路公交。他在那个曾经满载了自己年少时所有爱恋的车上,一点点找寻着栀美的影子。他看见他们曾一起向往过的高楼,看见他们趴在窗户上,惊诧过的一树繁花,看见栀美说过要与他去爬的无名小山,看见在车抛锚的间隙,栀美跑下去捡拾的火红的枫叶,看见他无数次等待栀美来临的学校站牌,看见那些不知变更了多少名字的饭馆、酒吧、店铺……可是,这样一下下用力将他的心割着的往昔,再怎样挽留,还是像一枚硬币,叮当投进时间的流里,便再无拿回的可能。而他所能做的,只有下车,将那枚硬币收起,不再交付给冲刷一切的时光。

而这,栀美曾经一站一站地,孤单找寻了三年。

选自《当代青年》2007年第8期

安宁,本名王苹,80后知名期刊作者,擅青春文学,现在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就读。

彼时烟火(吕晶)

我有一个笔画数很多的名字,叫作甄婧。性别就不多赘述了,我想世界上应该不会有哪一个男人有魄力起这样的名字。

当然,我现在说的是我这辈子的事。

人总共能有几辈子,我不知道,因为相传每个人在轮回前的一霎,上帝都会很无情地将其前生的记忆尽数抹去。

绝大多数人都觉得,不管过去有几辈子,过好眼前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事。然而我却偏偏不这么想。

对于我的过去,我总是充满好奇。而对于我的现状,我总是感到不满。

在新千年即将到来的时候,我咬咬牙,花费了大半年的薪水,独自一人去澳大利亚旅游。

阳光灿烂的午后,飞机从北京机场起飞,两个多钟头后,风云突变,飞机开始剧烈地颠簸起来,接下来所发生的事,刊登在第二天发行的全国各大报刊媒体上。

在飞机下落的瞬间,不禁为自己感到遗憾起来,我的前世尚且不得而知,我的今生又即将变为又一个前世。

而且,最可悲的是,到了轮回前的那一霎,连这点可怜的记忆,都不会在脑海中留下半点残痕。

我无奈地闭上眼睛,毕竟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并非人力所能控制。

几秒钟后,飞机坠入了蔚蓝的海里,海水迅速将它吞没,可是我惊讶地发现,自己竟飘浮在半空之中。

一个声音从高处悠悠地传来:“别害怕,我是上帝。”

这个时候,我基本上可以判断出自己已经死了,因为这个时候要说我还活着,估计没有哪个傻子肯信。可是上帝紧接着说了句话令我万分惊讶:“你没有死,因为,你还没有等到你真正要找的那个人。”

时光飞一般地向前倒退了两千年,我看到了一个倾国倾城的女子正对镜梳妆,墙上的画像上,画的竟是一个英俊威猛的男子。

画的边上题着一首词,笔触幽怨悠远。

春风又绿江南岸,水渐暖,雁北还,苏白堤映波光闪。西湖似染,百花欲燃,不见断桥残。

一轮明月潜碧潭,万千流萤缀玉盘,寂寞轻舟湖心泛。人间四月,独上孤山,情伤无人伴。

上帝说,那个女子,就是前世的我。

原来,我在前世也有一个笔画数很多的名字,叫作貂蝉。

难怪上帝会如此青睐于我,原来我两千年前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名人。

看着画上的那名陌生而又熟悉的男子,远古的记忆一点一滴,在我脑海里逐渐苏醒。

每当春天临近的时候,我都会坐在这个小阁里,抚着那件千疮百孔的战袍,浅浅的忧愁不知不觉漫上心头。我知道,我又在想他了。

他第一次凝视我的眼神在回忆中格外清晰,里面有一种叫做“坚定”的东西。我也不确定,自己是否在一开始就做出了全部决定。

那一年,我十六岁。

生日那天,我收到了生平最珍贵的礼物——一件朱红色的战袍,是他托人送来的,上面遍布着星星点点的血渍和大大小小的窟窿。

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也早已大致知晓他战场上的神勇。无名之辈最多挨不过三两个回合,有些来头的也往往缺胳膊少腿。就连上回,那个经常与他作对的黑炭头,联合了长胡子和骑白马的,三个厉害的角色一块儿上,也没能把他怎么样。可是眼前的这件战袍,着实让我为他揪心了好一阵子。

直到那年春天,凤仪亭中,我为他褪去身上沉重的铠甲,才发现原来他一个伤口都没有。我长出一口气,肆意地将头贴在他健硕浑厚的胸肌上。他的呼吸变得急促,一双有力的大手不安分地在我周身游走,嘴里翻滚着一些含糊不清的词句:“小蝉,我一定会娶你,我会永远保护你。”我只听懂了这些,但已足够令我无数次的感动。我暗暗许诺:“我等你!”

前世的一幕一幕像放电影一样在眼前清晰浮现,我迫不及待地问上帝:“那个男人,现在在哪里?”

上帝沉思片刻,缓缓地说:“天机不可泄露,只要有缘,一定会再相见。”

再相见?为什么要用“再”字?难道我和那个男人已经见过面?

脑子里一片混乱,前世今生纠缠在一起的滋味,原来也不是那么好受。

与上帝告别,一眨眼工夫便回到了家里。

死里逃生后,生活还是与原先一样,别无二致。

门口的信箱里插了份报纸,头条新闻就是刚刚经历的那个惊险场面。看着上面那句“机上所有乘客和机组人员无一生还”,再摸摸自己那张依旧细腻红润的脸,便觉得无比的幸运与幸福。

人生若此,虽去不成澳大利亚,却也应该知足了吧。

电视新闻里说今天晚上会有一场烟火表演,这本没有什么稀罕的。

自澳门回归那年以后,这个城市每年秋天,都会在湖边举办一场名为“国际烟火节”的烟火表演。

可是我只看过一次电视转播,却一次也没去现场看过。

亏我还算是半个专业的摄影人士,这么好的机会都忍心白白浪费。

吃过晚饭,我拿起心爱的“徕卡”相机,决定亲自到湖边去看一看。

这一次的“国际烟火节”,据说云集了来自日本、意大利等十余个国家的烟火,盛况空前,宣传资料上显示,将会持续近两个钟头。

环湖的堤岸上早已堆满了人。我费力地挤在人潮里面,看着周围那一张张浸在夜色中因朦胧而好看的脸。

烟火一丛丛地上升,在高处奋不顾身地缤纷着。每一个礼花弹在夜空中绽放成一朵五彩斑斓的火花,人群中便爆发出一阵欢呼与尖叫。

我没有惊叫,只是静静地欣赏着,心底却泛起了一丝无名的忧伤。

毕竟天上的烟火,只不过是一场虚无缥缈的梦幻,华丽绚烂的光芒逝去,便又只剩下漫漫无边的黑夜。

烟火再美,终究也无法给我真实的感觉。以至于落幕后我还顾自恍惚着刚才的一切是否真的发生过。

越是这样想,心里就越寂寞荒凉。

“徕卡”相机的镜头盖,自始至终恪尽职守地趴在那片高档镜头上,一步也没有离开。

烟火表演结束后,路上的车因堵塞而排成一条长龙。

我在路边站了好久,连辆的士都招不到,干脆坐到路旁花坛边慢慢等待。

其实就算是招到了的士,也只是换了种方式继续等待而已。

大约半个小时后,路上的车渐渐疏散远去,我却还懒懒不肯起身。风有点冷,我抖了抖脚,活动了一下身子。不知又坐了多久,一辆丰田无声无息地在身边停下,一个男人摇下车窗,轻轻地问我:“上车吧。”

我向来对日本车没什么好感,然而对那个开车的男子,我却禁不住细细打量起来——用一种比欣赏烟花更甚的眼神。

深邃的目光,挺直的鼻梁,健康的古铜肤色,夜风不失时宜地撩起他额前的一缕长发,愈发显得他俊朗而忧郁。

眉宇之间,依稀能看出几分画中人的神韵来。

我是学摄影的,所以具备了一副敏锐的观察力。我甚至仅凭对方一个细微的面部表情,就能洞悉他心里的所有想法。

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并非是心存邪恶的念头。

况且他说那几个字的语气,也不像是在询问。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那一个晚上犹如梦幻。

身体和灵魂各司其职,换句话说,我把身体留给了现在,而灵魂却不可思议地回到了两千年前。

那种感觉,奇妙无比。

听起来如同神话般的故事,却真的在我身上发生了,连我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

因为我明明在深秋的时节里,看见了随风纷飞的桃花。

也就是说,在那个世界中,又一个春天来临了。

这是两千多年前的那个春天,我在董府住了十个多月,有天他突然来到我的住所,告诉我在四个时辰前,他刚成为匡扶汉室的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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