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电影放到一半,突然停电,并且一停就是几个小时,于是乎,领导宣布散场,各连队把人员带回。
意外打得我措手不及,当时,我还在她的房间里呆着呢,哪知一百多号人群龙无首,乱作一团,后来还是她听到外面乱哄哄的,感到事情不妙,催我快走。
没有人批评和指责,但这一事件使我十分尴尬,也很愧疚,后来,领导问我到哪儿去了,我说了谎话,我说闹肚子,在厕所蹲着呢。
年轻嘛,谁不犯点小错误,而且是可以谅解的错误嘛。
6
我的婚事一直让母亲牵挂着。家乡规矩,哥哥若没把嫂子娶进门,弟弟一般是不敢越级迎亲的。
提倡晚婚晚育,当时风头正劲。
营里一位副教导员快四十岁了尚未婚配,被大军区树为晚婚典范。这位典范四十岁过了,终于把婚给结了,婚后不足三年,却又离了,传说晚婚模范患有先天性性功能障碍,对婚姻恐惧。
典型虽然成为笑柄,但榜样的力量曾经影响了至少两代人。营里很少有三十岁以前谈婚论嫁的,怎么着也要挺过而立之年,要不,有老典型在那儿戳着,心里怎么着急你都不好意思张口。
我祈求母亲,不要受那些陈腐的规矩的约束了。新社会,婚事新办,弟弟的婚事成熟了就办,千万不要等我,我把“千万”两字说得很重,音也拖得很长,告诉老人家我在三十岁前是没指望的。
母亲后来告诉我,她当时心想,儿是国家的人了,当娘的做不了主了。于是,也就罢了,没有再催我,弟弟二十五岁已过,就一台花轿把弟媳抬进家门。等我的门窗贴上喜字时,弟弟的孩子已满大街撒欢了。
我对母亲说,我在部队找了一个对象,我有意夸张些告诉母亲:是女军官,高干女儿,城里姑娘。结果把母亲给吓住了,惊诧不已,既喜又忧:“儿啊,咱家这条件,人家跟你呀?娶媳妇是过日子的,可不是娶回家供着看的啊!”
我很有把握地对娘说:“她肯定跟咱,要是没这个金刚钻儿,儿就不揽这个瓷器活儿了。”
我把娘逗笑了。
娘这辈子很难得一笑的。
我还告诉母亲,结婚前把她带回来给您看看。母亲说:“中是中,只是咱家里又脏又乱,怕慢怠了人家闺女。”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嘛。”又把娘逗笑了,看来,母亲还是很喜欢这个军官媳妇的。
一听说我要带她回趟河南农村,她就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表示坚决不能接受。
现在看来是件很正常的事儿,都已经谈婚论嫁了,再过两三个月,就一个锅里捞稀粥,一个被窝里睡觉觉了,还怕啥呀?
但那时候还是如临深渊般可怕,我本来壮了些胆,是有点不怕的,她说她特怕,她这一怕,感染了我,我也有些害怕了。但我没有放弃。我还在劝她,给她打气。
“还没结婚,一个女孩子家,跟着你往农村跑,叫我爸妈知道了,还了得?”
“那就不告诉他们呗。”
“那不成了私奔吗?”
“不不”,我说,“私奔属反叛,咱们大不了算个不假外出。”
老婆的优点是听人劝,最终还是被我说服了。
一九八一年秋天,以到武汉出差为由,绕道中原农村,完成了一次“亲密之旅。”
衣锦还乡,还携带着女军官未婚妻,曾经生我养我的灰秃秃的村庄千百年来哪里有过这番辉煌?村子里居然有了过节般的喜庆。
苦难的母亲脸上绽放出少有的笑容,哥哥嫂嫂,姐姐姐夫的脸上都泛有红晕。我带她从村子里任何一个地方走过,都是村民们瞩目的焦点。这个岗口赵村未来的媳妇,无疑成了一道流动的风景。
风光之后出现了一个没有想到的难题,老婆提出上厕所。嫂子用手朝院子角落一处矮墙围起的简陋建筑指指,告诉她那里就是。屋子里院子里还有不少看热闹的乡亲们,她没办法摆脱乡亲们的目光,低着头怯生生地向茅房走去,刚一进去,就“啊”地一声跑出来。众人皆惊,不知茅房里什么东西吓着了这位漂亮的女军官。她急忙来到我身边,悄悄告诉我厕所里太可怕了,根本蹲不下去。
我到茅房一看,倒没把我吓着,但实在让人感到恶心。
茅房在我们老家也称茅坑,坑也,即用砖块砌成的茅池,属旱厕。当时虽进入十月,可气温还比较高,茅坑的粪便上滋生了一堆白芽芽的虫蛆。这些虫蛆在蜂窝般的粪便上很兴奋地蠕动着,令人目眩。有少数勇敢者居然爬到了坑沿上,奋力向远处蠕行。
人有一急,内急。
内急刻不容缓。我迅速找来铁锹和虅筐,到灶房的灶堂里掏出一堆烧过的柴灰,提到茅房撒盖在粪便和脏蛆之上,把池沿上面也清扫一遍,嘱她快快方便,免得那些可爱的虫蛆过一会又翻身上来。她就在胆战心惊的情况下草草方便了,脸色都吓白了。之后,饭也不敢多吃,水也不敢多喝,为的是少进那个令人恐怖的茅房。
这件事曾经在乡下传为笑谈,笑谈中父老乡亲津津乐道的当然不是检讨农村卫生状况的糟糕和不良的卫生习惯,主要是嘲讽城里女人大惊小怪与乡下妇女格格不入的作派。
记忆中英国女王伊丽莎白和美国总统克林顿夫人游中国的长城,专门从遥远的国度空运一套豪华的厕所带在身边,原因是在若干年前一位元首的夫人在长城脚下上公厕,因为太脏把夫人吓晕过去。前车之鉴,所以他们兴师动众把厕所带到了中国的长城。我曾经一度认为我的未婚妻之举动多少有点夸张,在父老乡亲面前给我制造尴尬,可有了英国女王和美国总统夫人带厕所到长城为方便之用这件事,我完全理解了我老婆的行为,并一直心存内疚。
在家呆着无聊,她提出到县城逛逛。我骑着一辆自行车,让她坐在后座上,她用手箍住我的腰,把脸贴在我的后背上,这种感觉特温馨。在城里,在部队上,我俩几乎还没有这么悠闲、这么浪漫、这么无拘无束地亲昵过。那天天气也很好。我的心情也不错。中原农村,秋日里多风,可那天却没有风,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公路上有一些三轮车、小拖和自行车迎面驶过,人们都会好奇地看我们一两眼。
到了县城我对她说临颍城就这么独独一条街,没什么可看的,还不如换个地方。她说去哪儿随便你,反正我是坐车的,闲逛的,无目的地,除了不在你们家呆着,哪儿都行。
我想,往南是漯河,往北是许昌,差不多都是三十公里路程。我就建议向北走,到许昌去,许昌是个古城。
她说:“洛阳、开封、郑州、安阳是古城,怎么又冒出个许昌?”我说:“这就是你对历史了解不够的缘故了。许昌是许国的都邑和曹魏发祥地,享有‘魏都’之称。郭沫若曾说:‘闻听三国事,每欲到许昌’”。
她说:“噢,你还知道的不少呢,就去许昌吧。”
在县城,车都没下,便沿着一零七国道向北进发了。
骑了半个小时,见着一座石桥,忽然想起这座桥叫大石桥,桥下的河是许昌县和临颍县的界河。便触景生情,想起了我青少年时期参加修建一零七国道的往事,不觉心里一阵酸楚。
那年,我读初中,放寒假了,没事可干,在村里闲转。一天,碰上在外地修公路的二叔回来拉煤,他问我想不想到工地上吃蒸馍?我说做梦都想。他说:“跟我走吧。”我问:“能行吗?我又不是劳动力?”二叔就说去了帮我烧火,正缺一个拉风箱的帮手呢。
于是,我就跟二叔到了工地,在工地上拉风箱,不要工分也不要任何报酬,回报就是每天都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是敞开肚皮吃。在工地上拉了半个月风箱,吃了半个月饱饭,少年的记忆里,这半个月是最幸福的。
我把这段往事说给老婆听,她就把我紧紧地抱了抱,说:“真是个苦大仇深的孩子。”
我说:“苦大但仇不深,那是新社会,与谁有仇?”
我们俩人就都傻笑起来,笑着笑着我的鼻子开始发酸,我背过身子,用手掐自己大腿,不让眼泪流出来,不扫老婆的兴致。
当年的工地就在这座桥头一侧,我没事的时候常到桥上玩。
我们专门在桥上停下来,站了一会,扶着栏杆,望着悠悠的河水,幸福地叹了口气。
到许昌已是正午,很饿,找了一家清真饭馆,要了半斤油条,半斤牛肉包子,两碗牛肉汤。老婆城里人,秀气,对回人饭菜不太适应,吃了些,但不多。我可饿极了,胃口特好,狼吞虎咽吃的特饱,然后推着自行车漫无目的在许昌的街头转悠。下午三点多,我们开始返程。上车前还买了根甘蔗,老婆在后座上,咬下一块塞到我嘴里,甘蔗甜蜜,爱情更甜蜜。太阳落地的时候,回到了那个让她恐怖的家。
其实,这一天干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很放松、很情愿、很惬意地消费掉了属于两个人的一天,享受了整个过程。
那天来去行程加一块九十多公里,现在想想,感到可怕,可那个时候并不感到有多累。用老婆的话说,这叫“爱情的力量。”
7
军人的职业似乎注定了婚后天各一方。
一九八二年元旦,我和女军官张晓霞完成了男人和女人称之为“终身大事”的大事,进了那个被社会学家称之为“金色的笼子”的笼子。
元月结婚,二月老婆就被确定转业了。
转业对军人来说是一次脱胎换骨,好在她穿军装时间不长,对军队的感情还没达到刻骨铭心的地步,而且转业是她本人的强烈意愿。她说军人的职业特点对组建家庭是不利的,为了支持我,她决定到地方找个工作稳定下来,然后筑巢、守窝,做贤妻良母。
实际上她内心还有个小秘密,她懂得军转安置政策,一是配偶户籍地,二是回原籍。她先回到父母身边安顿下来,我转业时好把我拽住,免得我先转业把她带到我的老家河南。
我们的结婚典礼,我认为是值得回味的,因为这个婚礼不仅仅充满着时代特点、政治色彩,而且简朴得让现在的人们你都难以想象,更是难以置信。
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个年月,政治加清贫,皆很自然。
我和老婆是被军地双方动员参加当地一个规模较大的集体婚礼,记不清了,好像是三十多对吧。我们十分低调,对外没有告诉什么人,但是我不知道我们结婚的消息是何以传到集体婚礼主办机构的,后来当地的党委和政府的有关部门的领导又打电话又上门与军队的政治部门商定,要我俩参加地方举行的大型集体婚礼。我知道,她起初是坚决不同意的,她不同意是和她不喜欢张扬的个性有关,但军地双方的领导都热衷于把此事促成,把场面搞大一点,造造势,用现在的话说叫炒作一番,因为他们认为有一对军人作为新郎新娘参加这大型集体婚礼是这一活动的最大亮点。地方压军队,军队压我俩,什么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呀,什么党员在破旧俗树新风中起模范带头呀,等等,这一套都用上了,还能说什么呢,只好服从吧。
现在想来,这集体婚礼也没什么不好,省事,省心,省钱,政治上荣耀,场面上也还算风光,一举多得的大好事,绝不像现在的婚礼那么隆重,那么气派,那么奢侈,那么铺张,那么繁琐,把人朝死里累。
中国人把结婚看得很重,要不为啥叫“终身大事”呢?组织上操心了,用不着我俩再操。两个家庭都不插手。我家穷,在乡下,又远,想插手也没能力。她的父母压根就不热乎这门婚事,不干预就是默认,默认了就是天大的支持。谢天谢地,这场婚礼花钱全部加一起不足两百元。你可能不相信,甚至会撇撇嘴,嗤嗤鼻,可能还会说句“谁信哪?”朋友,您就信了吧,绝对没有半点虚假。衣服没添一件,我们都穿军装,没有家具,没有家电,连队给我租的一间十二平方米的房子就是新房,没有刷新,没有装饰,仅有的一点点缀就是在前后窗户玻璃上贴上了一对红喜字。要说添置的东西嘛,还是有的,一顶尼龙蚊帐,我记得特清楚,人民币三十五元,绝对的高消费了。军需部门给价拨了一床军用棉被,十二元。另外,购花生瓜子各二十斤,糖果二十斤,混装十二个塑料袋,由我分发到全连十二个班,请战友们同来分享他们指导员新婚的幸福和喜悦。
婚就这么结了。就这么简单。
那天清晨,我要迎娶我的新娘呀,没有设计任何仪式。我清了清嗓子给老婆打电话,把语速放慢,把声带调到共鸣音。我必须得庄重,婚姻大事,可以婚事简办,但从内心里得重视,不能马虎,不能草率,不能在马虎与草率中委屈了我的新娘。电话接通了,我请示她采用什么形式、用什么车辆去接她?但是我亲爱的老婆居然像平常一样,淡淡甩给我一句话:“接什么接,我走过去就行了。”我说,那可不行,我强调:人这一生,虽不讲究形式,但也还是应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呀!我要迎娶,决定亲自去接她。
于是,我就骑上连队配发给指导员的一辆“永久”牌自行车,乐悠悠地把老婆从机关拖到我们那个简陋的新房,完成了俺们人生历史性的跨越。
这辆“永久”牌自行车是我们婚姻的见证,同时也具有象征意义。
写到这里心中不免感慨万千。
前几天,时逢一个农历什么吉祥节日,乘车出行,原本一个并不堵的城市,这天却出现奇堵,后来发现满大街都是长龙般的娶亲车队。朋友告诉我有一家娶亲,安排了六十六辆豪华车的迎娶队伍,还包下一个五星级酒店全部六百多桌席位。看到当下年轻人的婚礼办得如此排场如此风光,想想当年我们的婚礼,的确太寒酸了,不由生出几分对老婆的愧疚之情。
但转念一想,就找理由宽了自已的心,古今中外,这婚姻质量经营得好坏,其实并不取决婚礼的气派与奢侈。于是,就有了一个恰当的借口和安慰。
8
实际上从结婚那天起,我俩就成了牛郎织女。
可不可以这样说,居室是婚姻的承载体或者立身之地。成家了却没有房住,没有条件营造一个遮风避雨的窝,累了,倦了,都找不到喘息的地方。
这件事儿婚前考虑得并不充分,以致成了婚后遇到的最现实、最头痛、最尴尬的事情。她转业后回到了宜昌,住在了父母的家里。这个家是生她养她的地方,她是熟悉的、亲切的、温暖的,这里有她的父母和兄弟姐妹,有天底下最温馨、最可贵的亲情包裹着。但我懂得,她的心里却仍有空空落落的感觉,因为她已经懂得不仅仅是父母的女儿,还是丈夫的妻子了。她在这个家庭住着,永远都是父母爱的护翼下的一只小鸟,是家庭的一员、一分子,但她却不可能在这个家庭里随心所欲地去营建属于她自己的小家。
岳丈大人是山东沂蒙老区人,出身贫寒,十六岁随部队打孟良崮战役时入伍,南下的老八路,身上弹痕累累,属国家的有功之臣。老人家性情秉直,做事坦荡,做人倔犟,脾气大,包容性差,眼里揉不得一粒沙子,心里搁不下半点事情。在家里,大男子主义,唯我独尊。一开始,对我这个突如其来的河南农村出身的女婿从骨子里不予接受,犹如不同血型的血液输入体内产生的强烈的排异性一样强烈。
我这个人毛病挺多,且天生性子急,也倔犟好胜,还好认死理。“农村人”的标签像疮疤一样依附在我的脸上,怕人碰它。但那个时候恰恰有人经常有意无意去挠它,甚至有时候刻意把这个疮疤弄破,让它流点儿鲜血。我,“农村人”的颜面、自尊心变得异常脆弱和敏感。
结婚之前的一天,老婆心情沉重地对我说:“婚姻是大事,你必须得去一趟,无论如何也得我父母点个头才是。”
我生硬地说,“你的父母你去说,我的家人我自己能做主。”
半天没说话,过了一会儿,眼泪就无声的掉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