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年深秋,我们搬到了哥廷根大学,我丈夫在这所大学讲授波斯语。哥廷根小城的北边比柏林的郊区更具有乡村气息,正好满足了我们对乡村生活的渴望。我们想在城外寻找一个合适的住处。正当我们因为找得有点绝望时,在一片果园的中心邂逅了一所木结构的小屋。它单门独户,人迹罕至,有一回甚至有一只小狐狸跑过花园的尽头,就像童话中的奇迹。
我们把家就安在这儿,在这里度过了我们的中年,直到老年。
接近自然,似乎总能让我的生活出现新意。不管我曾到过哪些地方,在30年的旅程之后,当我回到家乡时,即将到来的季节似乎总是在这块土地上汇集了它全部的物产,好像它是从大地之中涌出一般。
我形了一个特殊的经历,每次当我在外面呆了一段时间之后回到家里,我愿意早早地起来散步,一边走一边观赏风景,为了再次看看那些景物。看在这段时间内,有什么与我曾经的印象有所变化;在树林与灌木之间,在春天和秋天之间曾发生了什么;关注着在永恒的恒常中出现的变化。
在搬家后的第一个春天,我健康状况出现问题,并极度恶化起来,不得不跟一个医生朋友去做了一次旅行。这个医生除了药物上的治疗外,还可以做心理上的辅导。我们在春暖花开的旅行中,接受着来自万物的自然疗养。待我出门的时候,一棵巨大而古老的梨树把一根布满白色花朵的枝条伸入窗户,直达我书房的深处。把它置诸脑后,简直就是罪过。不过,我告诉自己,第二年它还会带着亮丽的春天回来。你知道吗?第二年那棵树没有开花。因为它以前太花团锦簇了,所以它得跳过一年。就像一些果树结果时有“大年”、“小年”之分。
在我们家这座木结构的小屋,许多窗户都向外张望着,阳光照进室内。我们俩在楼上的那两个房间都像凉亭似的,被枝干粗大的菩提树包围着。这些树像一道绿色的幕布,在夏天里给我们遮挡着耀眼刺人的阳光。晚秋时节,几场暴风刮过,树叶纷纷落下,大片的阳光射进树林,又给我们带来温暖。我用一种蓝灰色的涂料把四壁全都粉刷了,几场秋雨之后,它就开始剥落,不过墙面看起来虽然有点斑驳,但并不怎么糟糕。
树林、花园、果树和菜地,甚至还有一个养家场,我们的周围几乎应有尽有。在写作之余,我几乎变成了一个农妇,亲手侍弄菜地和小鸡,而我的丈夫则是一个教书先生。
在我们家的主墙上,挂着亨利希·沃格勒的蚀刻画《爱》——他来自沃普斯德威艺术圈。在这幅作品中,一对情人身着中世纪梦幻般的服装紧靠在一起,眺望着一幅童话般的中世纪的景观。在他们的身后是爱神在抚弄着竖琴的爱神。有人说,画里面的男的是里尔克。不过,这实在是说不清楚。里尔克喜欢我的房间,是因为家具和绘画后面的那些强烈的色块,这些家具和绘画似乎把那些隐秘的路径重新投入到过去之中,就像是把一些小小的门道投入到了一个不可能毁灭的世界里。里尔克往往在这方面走过头,他会为了一时的心情,不情愿地把外界的变化和内心的焦虑混淆起来,使自己陷入错误的行为之中。
书房里铺着两块巨大的熊皮地毯铺,那是咸利·勃兰特送给我们的,他曾在俄罗斯进行过多次危险的狩猎,收获颇为丰厚。它们的周围是一些简单的松木书箱。从一开始,我就克制着自己不增添任何新的藏书,这样我丈夫就能建立属于他自己的书房,这对于他来说既是职业上的需要,也是一大快乐的享受。在我丈夫死之后,我把他的书卖掉了,把我自己的一些东西搬了进来。我少女时代的藏书都留在了俄罗斯,有德国和俄罗斯的伟大作家的作品,还有我在半秘密状态下研究的书籍,比如斯宾诺莎的书是我用别人送给我的珠宝换来的,真是价格不菲,来之不易。不过,我的藏书状态惨不忍睹。最主要的原因是:有些书太厚重,我不能躺着用手翻阅它们。我就把书分成几部分,后来也没有请人重新把它们装订好。我还老是丢书,放到某个自己都记不住的地方,越是有意义的书越是如此。对于那些平装本,我更是轻视它们外在的品质。
房子里有一间工作室,这是安德烈亚斯给学生们上课的地方。讨论常常进行到深夜,他们就会弄点茶水和点心,比如夹着香肠的面包。安德烈亚斯是个“夜猫子”,常常到凌晨四点滴才上床睡觉,而我则习惯早睡早起。
1904年,我写了篇叫作《房子》的小说,小说的背景是我们家的小屋。我只描写那些我极为熟悉的人,不过把年龄、背景、个人关系都改变了。我甚至把里尔克描写成了一个小男孩,把他设想为有一对婚姻幸福的父母。征得他的同意,我还在小说里引用了他写给我的一封信。在那之前,我写了一本书叫《罗丹卡》,以缓解我对俄罗斯的思乡之情。这本书的副标题就叫《回忆俄罗斯》,我希望人们读过这篇作品,因为我在其中谈到了一些俄罗斯的情况,我在离开俄罗斯之后,曾多次返回过,几乎每一次都会给我带来一些不同的感受。在这本书中,既包括我在俄罗斯度过的时光,对儿时的记忆,也包括我和里尔克两次俄罗斯之行的印象,还有和托尔斯泰会面的情形等。这些记忆来自于不同的时代,我在书中塑造了一个原型,把它串联成一体。我一直把手稿存放在银行的保险箱里,只有在我怀着最不光彩的动机时,才会把它们取出来。比如说,为了缓解经济的局促,而拿出去发表,我每次这么做都显得勉强万分。说实话,我的有些文章是为写作而写作的,比如种类繁多的散文,散发在世界各地,从未想过要把它们收集起来。我写它们的部分原因,是它们跟我那时心里所想到的主题相关,当然也因为手头拮据。在俄罗斯时代,我除了可以从政府里获得那一点津贴外,基本上是靠自己写作谋生。
我还要坦白一点奇怪的情况:当我写作学术文章时,我会感到浑身有劲,充满着力量,就好像我是在做一件女子气的事情;当我写诗时,我似乎感到了男子气概,豪情壮志。我喜欢通过男人的眼晴来观照我笔下的大多数女性形象。这两种反应都源自于我少女时代的经验:我是在我的男朋友的训练之下,开始写作学术文章的,我对他的爱采取的是一种女性原则。由于他反对所有刺激我想像的东西,如果我想逃入想像王国,就只能通过某种具有男子汉气概的挑战态度。所以在我的文章中,往往牺牲了某些活生生的特征,而更加注重形式上的东西。在写作时,我感觉自己投入的是一项“阳刚”任务,尽管这种踏实于生活的创作方式在本质上是“阴柔”的、“女性”的。我的很多作品可能不是写给某个读者看的,而是对上帝的一种窃窃私语。直到我的晚年,即在60岁左右的时候,这种努力的后效才真正地显现。
在柏林度过冬天,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强烈的诱惑,我常常屈从于这种诱惑。冬天的柏林虽然冷竣,但也有种说不出的美,特别是对于中年之后的我来说更是如此。马科斯·莱菌哈特正在创建议院剧场,他邀请我参加一些排练活动。这一经验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以致我与他,与围绕着他的知识分子圈子的其他关系都退到第二位了。
马科斯的身上既体现出梦想家的意愿,又具有某种强力人物的野蛮的意志,这两种性格因素的结合真让人匪夷所思。他该是值得赞颂,还是该受谴责?我在此不想谈论莱茵哈特的矛盾性格,甚至不想谈论那些主角的表现。我要谈谈他作为一个实干家一些独一无二的品格,以及我对他的工作的独特印象。当然,他能够无所顾虑地开展他的工作,是因为他的妻子掌管好了所有财务,不需要他来分心。我似乎觉得,马科斯把自己交给了诗歌,就好像一个伟大的演员把自已交给戏剧。他所梦想的真正的才华是一种巨大的存在,它能使他去控制表演的进程。马科斯常常跟自己胆怯的情绪作斗争,目的是为了在社交场合不至于感到羞怯。他在指导别人时,自己会非常激动,他甚至不排斥那最极端的野蛮情景:在《鬼魂》一剧中,当阿格尼斯·索尔马倾听到她儿子的坦白时,压抑着自己的啜泣,没有表达出马科斯所需要的那种声调。因此,排练一再反复,直到大家疲惫不堪才告停。那个累坏了的女演员走下舞台时,因为觉得委屈而突然放声大哭起来。就在那个时刻,马科斯跳了起来,抡起胳膊,激动地高声喊道:“就这样!我要的就是这声调!你终于找到感觉了。”于是,那位演员不得不重新排练泪流满面失声痛哭的样子。
我对马科斯的另外的印象是,一般来说,诗歌首先是通过那些具有表现力的声音来进行交流,就好像它是直接从诗人的头脑里流出来似的。他有非凡的耐力和活力,通过应用强力意志去指导别人。梦想和意志的结合,会产生一种富于表现力的效果,让我们以某种相当个人的方式看到自己所创造出来的东西。我有时想,不管主角有多么聪明,只凭他们自己是不可能给观众留下真正良好的印象的——也许男演员是例外,但他们往往只重视表演本身。
1906年2月,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剧团到柏林来演出时,我感到了某种完全不同的体验。他们在柏林演出了阿历克赛·托尔斯泰的《费多尔沙皇》、高尔基的《底层》、契诃夫的《万尼亚舅舅》、易卜生的《人民公敌》。这个剧团由莫斯科的艺术家们组成。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演艺界有句特别知名的话——“没有不成功的角色,只有不成功的演员”。我在彼得堡的时候就认识他了。
没有人比马科斯在见到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时表现得更加热情洋溢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剧团的领导都被具有强力意志的人取代了,所有的演员都来自相同的经济阶层,他们的教育背景也差不多。直到最近,这种状况才大规模地从戏剧界消失。俄罗斯人把它变得更加简单化了。不过,我常常想,这样的一个原则、这样的一种结合本身,就是来自某种普遍的、深刻的人性需要。剧院不仅仅是一个寻找个人审美快乐的地方,也是一个追求完善的地方。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对表演技巧的态度是极为严肃的。“演出前,每一个动作都要排练一次!”他不带任何商量地说,“哪怕你已经烂熟于胸。”马科斯在一旁会羡慕地感叹:“但愿我也能做得到!”我家里经常有各种各样的俄罗斯人来做客,他们总能给我带来一些新闻和趣事,我是从他们那儿听说这些情况的。
哈登也曾跟我说过,俄罗斯人和法国人谈话时,往往是混乱不堪,喋喋不休,没有重点。哈登则能使他们集中在他所感兴趣的话题上。黄昏时,我常常跟他一起,从俄罗斯人聚集的宾馆散步回到他的别墅,他的谈话总能给人以非常美妙的感觉。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因为对战争的见解不同,我才跟这位政论作家彻底疏远。
在1904年的冬季,我进行了多次旅行,先到挪威,再到瑞典,最后到丹麦,但我没有见到里尔克。那年夏天,里尔克曾一直呆在丹麦。我没能见着他,是因为我考虑不周造成的。当时,他跟艾伦·凯伊的朋友们一起呆在瑞典的南部。当我路经哥本哈根时,给他寄了一张宾馆里的明信片,上面有一个我住的房间窗户上的小标志。里尔克收到这张明信片后,专门跑过来看我,但我已经离开宾馆了,这次就这样错过了。我们俩跟凯伊认识的时间差不多一样长。1909年,我曾跟她一起去巴黎,那是我第三次去巴黎之行。我们在巴黎见到了里尔克,那时他是雕塑大师罗丹的秘书。凯伊对我非常友好,哪怕我对她的书表现出了厌恶的态度。有一次,她晃着着拳头威胁我说:“你这头牛,下次我不会再去哥廷根看你,我将一直走,直到意大利。”在瑞典,我跟她往来甚密,交往非常愉快。
除了这一次,我和里尔克还错过一次,不过,我们当时并不知情。那是有一回在南方旅行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在西斯廷呆了一段时间。那一阵子他则一直在杜伊诺生活,两个地方相距甚近。后来,我们在慕尼黑见面后,曾快乐地想像,如果某一天早晨我们俩都在海滩散步,不期而遇,不知会是什么样一种情形。如果真是这样,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帝的旨意,让我们在这里相遇?我也不知道我们会不会像干柴烈火一样地把对方燃烧?
不过,更加重要的是这样一个事实:不管我们俩有多久没见面,不管何时我们重新聚首——或者在我的家里,或者在他的慕尼黑家里,或者别的某个地方,我们似乎一直在走向同一个目标,就好像有一个秘密的东西打破了我们之间的隔阂。不管这个世界上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我们总是会同时到达约定的地点。我们的重逢本身,对两个人来说就是一种盛典,它甚至会把我们的顾虑或悲伤提升到一种自发的快乐的状态之中。在慕尼黑,这是我和里尔克分手之后,两人一次较长时间的逗留。我们都曾视对方为自己的“那一个”,这种曾经的经历不可能随着我的一个决定而消失,一个偶遇的火花就可能让死灰复燃。
里尔克是1912年底到次年初,应邀到西班牙住过几个月。我也曾访问过西班牙,比里尔克还早得多。不过,当我进入圣·斯苔法诺时,我被一场血腥的斗牛比赛震惊了,于是我像一只受惊的鸟儿逃离了西班牙。我宁愿呆在表现得温文尔雅得多的法国。随着年岁增长,我不仅喜欢上了旅行,甚至变得更加开朗乐观。外部的事物不再只是一个装饰性的背景,来衬托我内心的感受。我用一种新的方式把自己打开,让自己去享受快乐,从而获取对这个世界的观察。保尔曾把我带入一种真正快乐的境界,他很快就发现,随着快乐的增多,我的心情变得越来越轻松了。于是,他总是说我这样子像个老太太,因为无所事事而踢着自己的脚玩。后来,人们想当然地以为,那就是我的青春岁月的样子,而且不止一次,这引起了人们对我的有趣的误解。有一回一群杂七杂八的人在一起闲聊,有一个人高声地说,好多年前,他听说我每年春天和秋天都要消失,等回来时都会精神焕发,像换了一个头似的。说着,这个人还不怀好意地笑了。后来,我以一种严肃的责备的口吻告诉里尔克,希望他将来能够保护我,使我不至于受到这种误解,因为我从来不曾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时节这么做过。
我不会每次都选择同样的朋友做我旅行的伙伴,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心情,需要不同的体验。这也是我被别人诟病的地方,说我喜欢见异思迁。每个人更多地是活在自己的内心,我想很少有人只希望有单一的体验。对一个人来说,另一个人就是一本书,这本书是否精彩需要打开才能了解。了解一个人,和他一起去旅行一个星期,基本上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