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男女两个孤儿,你应该先救那个女孩,因为男孩可以去做乞丐,但是我们却不准许女孩子如此。
——《塔木德》
犹太民族的历史也是父系社会的历史。但犹太人对女性相当尊重,而且胜过任何其他民族。犹太谚语中说:“神不能处处都在,所以创造了温柔。”
1.尊重女性,不要让女人哭泣
在犹太家庭中,父亲的权威最大,但是他们也从来没有轻视过女性。
犹太人认为男女是平等的。在犹太人的历史中,解救以色列人,使之脱离埃及的米里亚姆是女性,古代犹太的独立英雄德菠拉也是女性。在圣经《箴言》中更有许多称赞母亲及女性的优美词句。
在犹太社会中,男人必须娶妻,否则便不被视为是一个独立的人,但是一个最理想的犹太男人,必须同时具备男人的力量和女人的温柔。于是,《塔木德》中有一句很美的话:“像爱你自己一样地爱你的妻子,好好保护她,不要让女人哭泣,因为神将一滴一滴地计数着她的眼泪。”
因为殴打女人会让她流泪,因此在犹太社会中,殴打妻子是最可耻的行为。
但是,在欧洲或其他中东民族之中,这却有如家常便饭。中世纪的天主教教会,就立法规定:“必要时可以殴打妻子。”直到15世纪末叶为止,英国仍然立法奖励殴打妻子,19世纪时,还允许人们出售妻子。在其他民族的社会里,殴打妻子就如同天降雨,是一件极其自然的事。只有犹太社会,自从订立古代法以来,就严罚殴妻者。《塔木德》规定:
“犹太人必须比尊重自己还要尊重妻子。如果有人殴打妻子,他应该受到比殴打别人更严厉的惩罚。因为男人受了命令要尊重妻子。如果这人仍然殴打妻子,他应该被逐出教会,受鞭笞,接受最严厉的惩罚,甚至可以砍掉他的胳膊。如果他的妻子愿意离婚,他必须答应并归还婚书。”
在犹太社会中,当妻子被打提出诉讼时,通常都可以赢得离婚的判决,并可要求丈夫支付一笔可观的赡养费。
丈夫强迫妻子同房也会让她哭泣。
早在《塔木德》中,就已经有了丈夫不能强迫妻子同房的观念。对犹太人来说当妻子没有那种念头时,丈夫就不可以强迫妻子遵从他;不论是谁,若强迫妻子同房,将生出卑劣的孩子。因此,犹太律法中早就有丈夫“强奸”的罪名。
犹太人认为,一个男人不应该强迫妻子。无欲无爱而缺乏自由意志的结合,圣灵不与他同在。在性爱的问题上,一个人不应该和妻子争吵,更不能殴打她。但是,一个男人却不能拒绝和妻子同房。如果他这样做,为的是折磨她,就违反了《律法书》的命令。如果她生病衰弱了,不能同房,他可以等6个月,之后,他必须征求妻子的同意才能同房,或者离婚把婚书还给她。
犹太民族的离婚率很低,这是传统观念所致,因为犹太的男人都是很爱护女人的。在犹太民族中丈夫不但不可以强奸他的妻子,同时法律还规定当夫妇同房时,男人必须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从事前技,并禁止男人自顾自地达到高潮。
总之,尊重女人,不要让女人哭泣,是犹太人对待女性的优秀品质,也是值得世人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