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天堂镇有个“农民才子”,叫储昆伦。他常常替弱者写状辩冤,深受穷人的爱戴。
一天,有个叫许庆堂的农民推车经过财主的家门口,一只跛了腿的狗突然撞到车轮下,被辗死了。财主王有财想当土霸,动不动就告人家的状。他指着许庆堂骂道:“你杀狗欺主,老子不告倒你,誓不为人!”许庆堂苦苦求饶,愿出两倍钱赔偿,他硬是不依。
当下,王有财跑去找储昆伦写状。储昆伦说是小事,劝他回去。他死赖着不走,储昆伦没法,只好替他写了个不成理由的状词:推车碾碾,轧死家犬。
先谋家犬,后谋家产!
谁知王有财见了,连声叫好,立即到潜山县衙告状。王财主一走,许庆堂就来了。储昆伦同样写了16个字给他:推车走走,轧死死狗。
不是死狗,如何不走?
县官看了许庆堂的状子,对王有财说:“你家的狗分明是只死狗,为何要诬告人?”王财主慌忙分辩,县官喝道:“如果是活狗,哪有见了车子不跑开的道理?左右,赏他30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