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南史直笔”形容不畏强暴,秉笔直书,如实记载历史事件。
【出处】此典出自《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鲁襄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8年农历)夏季五月间,齐国发生了大臣杀害国君的事件。事件的起因是,齐庄公和齐国执政大夫崔杼(又称崔武予)的妻子棠姜私通,崔抒对齐庄公恨之入骨。再加上政治上的复杂因素,崔杼决定要杀死齐庄公。有一次,齐庄公又去和棠姜约会。岂知,崔杼早已做好准备,派甲士包围了齐庄公。齐庄公登上高台请求饶命,甲士不同意;请求自杀,甲士也不同意。齐庄公跳墙逃命,甲士射中他的大腿,齐庄公掉下墙来,当场被杀死了。崔杼乘机又杀死了齐庄公的一些亲信。
太史记载道:“崔杼弑其君。”崔杼杀死了太史。太史的两个弟弟也这样写,也被杀死了。太史还有一个弟弟又这样写,崔杼没有再杀他。当时,齐国有一个史官南史氏听说太史都被杀害了,就拿着书简前去书写。他听说史官已经如实地记载了这件事,就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