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帕斯卡
只爱自己或只考虑自己是自爱与自私的一种释义。然而,除此之外,你又能要求做什么呢?他无法防止他所爱的这个对象不充满错误和可悲:他要求伟大,而又看到自己渺小;他要求幸福,而又看到自己可悲;他要求完美,而又看到自己充满着缺陷;他要求能成为别人爱慕与尊崇的对象,而又看到自己的缺点只配别人憎恶与鄙视。他发现自己所处的这种尴尬,便在自己身上产生了一种人们可能想像的最不正当而又最罪过的感情,因为他对于在谴责他并向他肯定了他的缺点的那个真理怀着一种死命的仇恨。他渴望能消灭真理,但却是摧毁不了真理本身的,于是他就尽可能地摧毁他自己认识中的以及别人认识中的真理,这就是说,他要费尽苦心既向别人也向他自己遮蔽起自己的缺点,他既不能忍受别人使他看到这些缺点,也不能忍受别人看到这些缺点。
显而易见,有缺点不是一件好事,但更糟的是有缺点不正视它、不承认它,因为这又在缺点之上增加了一项故意制造幻觉的缺点。我们不愿意别人欺骗我们,他们若想要得到我们的尊崇有甚于他们的天份,我们就会认为是不正当的。因而我们若是欺骗他们,我们若是想要他们尊崇我们有甚于我们的天份,那也是不正当的。
因此很显然,当他们发现了我们确实具有的缺陷和罪恶的时候,他们根本就没有损害我们,因为成其为损害原因的并不是他们;并且他们还对我们做了一件好事,因为他们帮助我们,使我们摆脱了一件坏事,即对于这些缺陷的无知。他们认识到这些并且鄙视我们,我们不应该生气。无论是他们认识到我们的真实面貌,还是他们鄙视我们,——假如我们是可鄙的——全都是正当的。
这样的情操源自一颗有着正义和公道的心。可是当我们看到自己的心中有着一种全然相反的倾向时,我们对于自己的心又该说什么呢?难道我们不是真的在仇恨真理和那些向我们说出了真理的人吗?我们不是真的喜欢为了我们的利益而让他们受欺骗,并且愿意被他们评价为我们事实上所并不是的那种样子吗?
令我感到害怕的是其中的一个证明。天主教并不规定我们不加区别地向一切人都坦白自己的罪过,它容许我们向其他所有的人隐藏秘密,但其中只有一个惟一的例外,对于这个惟一者它却要求我们坦白出自己的内心深处并且让他看到我们的真实面貌。世上只有这个惟一的人,它命令我们不得欺骗并使他有义务担负起一种不可侵犯的秘密,那就是对他而言这种知识仿佛不曾存在似的。难道我们还能想像有什么更加慈爱、更加美好的事吗?然而人类却是那么腐化,以致于他们还觉得这条法律太苛刻,而这就是一大部分欧洲人都要背叛教会的主要原因之一。
人心是何等不公正而又不讲理啊!我们只须对一个人做出在某种程度上本来是该向所有的人都做出来才能算公正的事,而我们却还觉得不好。难道我们要欺骗所有的人才算公正吗?
这种对于真理的反感程度不一,但不可否认的是人人都有这种反感倾向,因为它和自爱是分不开的。正是这种恶劣的娇气,才迫使那些有必要责备别人的人采取那么多的曲折婉转,以免激恼别人。他们一定要淡化我们的缺点,一定要做得好像是原谅我们的缺点,并且要在其中掺进称赞以及爱护与尊重的凭据。
尽管有这一切,这付药对于自爱仍然是苦口的。自爱会尽可能地少服药,而且总是带着厌恶的心情,甚至于往往暗中忌恨那些为他们开药方的人。
因此,导致了这种情形出现:如果有人有某种兴趣想讨我们的喜欢,他们就会避免向我们做出一种他们明知是我们所不高兴的事。他们对待我们就正像我们所愿意接受的那样:我们仇恨真理,他们就向我们隐瞒真理;我们愿意受奉承,他们就奉承我们;我们喜欢被蒙蔽,他们就蒙蔽我们。
这就形成了使我们在世界上得以高升好运道的每一步,都会使我们越发远离真理的原因,因为人们最耽心的就是怕伤害那些其好感是极为有用而其反感又是极其危险的人物。一个君主可以成为全欧洲的话柄,但惟有他本人却对此一无所知。我对这一点并不感到惊讶:对于我们,向他说出真话来的人是有利的,但是对于那些说出真话来的人却是不利的,因为这会使他们遭人忌恨。可是与君主相处的人既然爱其自身的利益更有甚于爱他们所侍奉的那位君主的利益,那么就谨防他们会给君主谋求一种有损于他们自己的利益。
虽然说这种不幸经常在富贵人中间发生,但也有可能在下层人士中间发生。因为讨别人喜欢总归是有某些好处的。因而人生就只不过是一场永恒的虚幻罢了,我们只不过是在相互蒙骗、相互奉承。没有人会当着我们的面说我们,就像他会背着我们的面说我们的那样。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只不过建立在这种互相欺骗的基础之上而已,假如每个人都能知道他的朋友当他不在场的时候都说了他些什么,那就没有什么友谊是能持久的了,哪怕当时说这些话都是诚恳的,而且是不动感情的。
因此,人不外是伪装,不外是谎言和虚假而已,无论是对自己也好还是对别人也好。他不愿意别人向他说真话,他也避免向别人说真话,而所有这些远离正义与理智的品性,都在他的心底里有着一种天然的根源。
我认为这是事实:如果所有的人都知道他们彼此所说对方的是什么,那么整个世界就不会有朋友存在。根据人们对此所作的流言蜚语一再引起种种纠纷看来,这一点的确是不容置疑的。
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骠悍的动物——马。
马
——[法国]布封
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骠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同受战争的辛苦,同享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它喜爱它,追求它,受着同样热忱的鼓舞;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节制自己的动作:它不但屈从驾驭者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者的颜色,它经常按照着主人表情方面给予它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停止,它的一动一静都仅仅为了满足主人的要求;这是一个生来就为着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着、执行着人的意旨,人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出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越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才能已经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已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保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替人服务而培养出来的马;它所受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终结;这种动物的被奴役或驯养已经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致我们看到它们时,它们很少是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鞯;人们永远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有时人们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奔驰,它们也还永远带着被奴役的标识,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楚的残酷的痕迹;嘴,由于铁嚼子勒出了皱纹而变形了;腰,有了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了;趾甲,也钉上许多钉子了。由于惯受羁绊而存留下来的迹象,它们的浑身姿态都显得不自然;你现在就是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也不会因此而显得更自由活泼些。就是那些被奴役状况比较轻微的马,那些只为主人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而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着镀金链条的马,对它们说来额上覆着的那一撮妍丽的毛,项鬣编成的那些细辫,满身盖着的丝和黄金,其侮辱性也并不亚于脚下的铁掌。
自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自然。你们试看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奔驰着,腾跃着,既无拘束,又无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寻找着、并且自己就能找到适合于它们的食粮;它们在那无边的草原里自由地闲游着、蹦跳着,在那里它们采食着一种四季皆春的气候所经常供给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无任何其他的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把它们关闭在那些圆顶宫殿里、又把它们应占的空间加以压缩以后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特别强壮,特别轻捷,特别遒劲,远超过大部分的家养马;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养马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生野。虽然力量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遭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它们搏斗,只是赶开它们或者踏死它们。它们也是成群来往的,不过它们之所以团结成群,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彼此依恋之情却太深了。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又由于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向其他动物挑战,也绝不互相作战,更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做追捕一个小兽或向同类抢劫之类的事情,而这种追捕和抢劫正是其他肉食兽类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简单,又有足够的生活资料,无需互相贪嫉。
这一切,我们只要看看人家放在一处饲养、并且成群放牧着的那些小马,就可以观察得很清楚:它们有温和的习性和合群的品质;它们的力量和锐气通常只是在竞赛的表现中流露出来;它们跑起来都要努力占先,它们争着过一条河,跳一条沟,练习着冒险,甚至于见着危险便更加起劲;而在这些自发的练习当中,凡是肯做榜样的马,凡是自动领头的马,都是最勇敢、最优良的,并且,一经驯服,常常又是最温和,最柔顺的……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与它的粗大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牛,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定形的肉团。颚骨前伸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原因,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识;然而,马的颚骨虽然也大大地向前伸着,它却没有驴的那副蠢像以及牛的那副呆像。相反,由于它的头部的比例整齐,它有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被颈部的美烘托着。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形状很美;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和它的头相称,装饰着它的项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丰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适宜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的尾和鹿、象等兽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兽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由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是直接从臀部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因为它能使尾巴向两边摆动,所以它就有效地利用着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虽然很坚实、又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面对眼前的苦难,人们会因为幸福而感到羞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