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考成法”的具体内容,在他给皇上的奏疏中所讲的,主要的有以下两条:首先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规定完成期限,并分别登记在三个帐簿上,一本由部院留作底册,一本送科道,一本呈内阁;其次,六部和都察院按照帐簿登记,对所属官员承办的每件事情,逐月进行检查,完成一件,注销一件,如若没有按期完成,必须如实呈报,否则以违罪论处;六科亦根据帐簿登记,稽查稽查:检查(走私、偷税、违禁等活动)。
六部的执行情况;每半年上报一次,并对违限事例进行议处;内阁同样亦根据帐簿登记,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检查。六部和都察院检查所属官员,六科稽查六部,内阁监督六科,层层检查,循环往复,最后由内阁总其成,内阁遂成为名副其实的政治中枢。这就是张居正的吏制体系,也是张居正对明代吏制的一大改革。
由于“考成法”赏罚分明,官员们办事的效率大大提高了,此时的明王朝,呈现了一派较为新兴的气象。
惩治贪赃一条鞭法张居正以推行实施考成法为核心,使腐败到极点的吏治得以整顿,使腐败之风得以改变。
张居正依据立限考成的三本帐,严格控制着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每逢考核地方官的“大计”之年,张居正便强调要把那些秉公办事、实心为民的官员列为上考;那些专靠花言巧语骗取信任的官员列为下考;那些吃粮不管事的冗官,尽行裁革。万历八年(1851),张居正下令撤苏松地区擅自添加的管粮参政,并责成吏部检查各省添设官员人数,核实上报。万历九年(1851),一次裁革冗员169名。在他当政期间,裁革的冗员约占官吏总数十分之三。
与此同时,张居正又广泛搜罗人才,把那些拥护改革、政绩卓著的官员提拔上来,委以重任。万历十四年(1576)十月,神宗审阅了关于山东昌邑知县孙凤鸣贪赃枉法的报告后问张居正:“孙凤鸣进士出身,为何如此放肆呢?”张居正说:“孙凤鸣正是凭借他进士出身的资格,才敢这样放肆。以后我们用人,应当看重其才干,不必问其资历。”神宗赞同了他的意见。这样,张居正以圣旨为依据,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论资排辈的传统偏见,不拘出身和资历,大胆起用人才。他主张用人时要“论其才,考其素”,即以才能和品德全面考察。与此同时,他又注意到每个的长处和短处,用其所长,避其所短,这些被破格选拔的文武官员都在改革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对于因政绩好坏而被赏罚的官员,无论是升或是被革职,他们一般都不敢有二言,都是心服口服的,因为有考成法在那里比照。但对于朝廷上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问题的处理却很难判断是非,难以惩处。有些官员大量侵吞国家财产,欺压百姓,但因政绩突出,甚至还会被升迁。
面对此种现象,张居正觉得有必要针对具体问题,制订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彻底打击这股贪赃之风。正在张居正着手制订新法规的时候,忽然接到了吕调阳送来的奏本。张居正一看,原来山东布政司报告孔圣人后代“衍圣公”每借进京觐见之名,沿途骚扰各路驿站,苛派强索,夹带走私。驿道沿线深以为苦,提请朝廷颁布一个好办法予以制止。
张居正看后,经过深思熟虑颁布了新驿站规则。驿站新规颁发后,混乱不堪的驿站由此大有改观,许多人立刻收敛了自己的行为,不敢再滥用职权,违法强索驿站财物的行为也得到了抑制。但是有些官员却不以为然,顶风犯法,依然我行我素,滥用驿站车马。万历五年(1577)正月,张居正开始对违制使用驿站的官员严惩,据《明实录》和《国榷》记载,万历八年(1580)五至十二月八个月中,违制使用驿站受处罚者达30多人。这样,经过张居正整顿,改变了长期以来无法改变的、滥用驿站的混乱状态,确保了军国要务的畅通,节省了大量开支。
张居正的改革,是先由军事、政治着手,逐渐向经济方面推广。明朝中叶以来,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和吏治的腐败,豪强地主与衙门吏胥相勾结,大量隐瞒土地,逃避税粮,各种各样的征求,多如牛毛,致使民不聊生,日益贫困,国库空虚,财政日拙。
大学士张四维和吕调阳纷纷向张居正提出建议,要求立即改革赋役,兴利除弊,并推荐了“一条鞭法”。所谓一条鞭法,早在嘉靖年间就由部分有识之士在福建、江西等地开始实行了。这一方法最早由福建巡抚庞尚鹏提出,他主张把田赋、徭役及其他名目繁多的杂税、杂征、杂差统统合为一体,按照各家各户的具体境况重新核实编定,将有丁无粮的编为下户,有丁有粮的编为中户,粮多丁少和丁粮俱多的编为上户。在总数确定后,按照丁、粮比例,将所有赋役派到丁、粮里面,一同缴纳。总而言之,“一条鞭法”,就是把各种赋税一体化,简便了征税的手续,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富户的逃避纳税。但是,朝中对此争论不休,各陈利弊,以致屡行屡止,从来没有成为正式、统一的法令颁布。
要实施一条鞭法,事先就得将天下田亩丈量清楚,这样才好合理分配。张居正责成户部尚书张学颜亲自主持清丈。凡庄田、民田、职田、牧地,通行丈量,限三年完成。所丈量土地,除皇上赐田外,一律按地办纳粮差,不得优免。
户部随后颁布了《清丈条例》,规定了各级官员的职责及其完成期限。嘉靖以来不断有人提出清丈天下田亩的倡仪,在张居正的努力下终于付诸实施了,这确实是当时朝野的一件事。
但是,清丈天下田亩触犯了官僚、贵族、豪强地主的利益,因而遭到了他们的反对,加上有些地方官对清丈田亩很不认真、很不得力,甚至公开袒护豪强,因此迟迟打不开清丈局面。张居正了解这些情形,表示“只要对国家有利,不怕个人安危”。他运用考成法,严厉惩处。他下令:“但有执违阻挠,不分宗室、官宦、军、民,据法奏来重处。”他一再告诫百官,“清丈之事,实为百年旷举”,不应“草草了事”、必须“详审精核”,“务为一了百当”。这样清丈田亩工作终于冲破重重阻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
清丈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仅据北京、山东、河南统计,清出隐占田亩就达五十余万顷。至清丈完毕统计,全国田亩总数达到七百余万顷,这样一来,扩大了摊派税粮的负担面,初步做到“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均”。清丈田亩的告成,为全面改革赋役制度创造了条件,户部尚书张学颜亲自起草的一条鞭法终于到了可以全面推行的时候了。万历九年(1581),张居正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的推行是与张居正创考成法,整顿吏治、抑制豪强、清丈田亩密切配合、相辅相成的,没有这些先决条件,一条鞭法就难以推行。可以说一条鞭法的推行是张居正改革最主要的内容。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整顿赋役、克服经济危机、稳定明朝的统治,然而其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和重大影响,却远远超越了张居正的主观愿望。
生前身后功不可没张居正从任内阁首辅后,一心为国家社稷着想,尽力地辅佐教导幼主明神宗万历皇帝,力劝他亲贤臣,远小人,慎起居,戒游佚。他本人积极进行改革,竭精殚虑,勤劳于国家,由于他的勤勉努力,使万历以来吏治面貌一新,纪纲振肃,风俗淳朴,府库充实,在政治、经济、军事上都达到了一个新起点。
然而,也正因为如此,他在改革整顿中得罪了不少人。他们对张居正的改革触及了自己利益极其仇恨,其中也包括一些原先与张居正政见不同,甚至嫉妒其才能和权力的人。
礼部尚书陆树声就是这一类人。原先陆树声就因看不惯张居正的一系列做法而辞职。后来他公开指责张居正不行王道,只顾富国强兵。在他看来,当首辅的应行大政,行大政即应倡王道,举孝贤,清世风,而张居正一会儿节省钱粮,一会儿派员巡边,一会儿要裁夺冗员,他认为这些全是无足轻重的事儿。他对张居正的考成法尤其不满。有一次,一名给事中提醒他说有几件事他还未按规定时间办,督他抓紧,不然将据考成法如实报呈阁部。他听后不觉恼羞成怒,大发雷霆之后拂袖而去,一连几天也不进礼部办事了。
不久,张居正因父亲的去世,又引发了一场风波。按旧例,父母去世要在家守孝三年,可是关于张居正是否要守孝的问题,皇上和朝中大臣却意见不一。万历帝降旨:命令张居正不必回家守制。正在张居正犹豫不决的时候,以吏部尚书张瀚(hàn)为首的一批张居正的故旧门生却对他施加压力,逼他离阁回家守制。
一些后进的门生也不甘落后。翰林院编修吴中行是隆庆五年进士,那年恰是张居正任主考,依惯例,张居正便是他的“座师”。这种“师谊”、“门谊”向来很为科甲出身的人所重视,但吴中行可不管这一套,其时他正年少气盛,趁张居正丧父之机,很想折腾他一下,给青史留下个不徇私情的光辉形象。他公然指责张居正平素满口圣贤义理,但连父丧都不守,并诘问:“圣贤之训何在?”甚至说张居正并非是为了国事,而是怙(hù)权贪位而已。还写了份奏疏递上去。时隔一天,张居正的又一门生,翰林院检讨赵用贤又上疏,诬称张居正不奔丧是不明法纪,背徇私情……紧跟着,刑部员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又联名上疏,指责张居正不修匹夫常节,不作纲常之表率,愧对天下后世……山雨欲来风满楼,一时之间张居正面对着的竟是如此之多的“门生”指责。
门生发难,使张居正想起当年大奸相严嵩满朝结怨,人人痛恨,却还没有一个他的门生或同乡去攻击他,如今他竟连严嵩都不如了呢?经受了几次门生发难的沉重打击和为父奔丧的长途跋涉,张居正终于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经过多方医治也不见好转。
张居正自知行将不起,连上两疏,恳求万历准允致仕归乡,以求生还江陵故土,但万历始终不准。到了万历十年(1852))六月二十日,张居正逝世,终年58岁。万历多次颁发敕谕询问病情,给了许多黄金、丝帛作为医药费,并对他说:“先生功大,朕无可为酬,只是今后多看顾先生的子孙便了。”皇帝这样说,看来张居正在九泉之下也用不着为自己的子孙担心了。张居正病逝后,神宗下诏罢朝数日,并赠他为上柱国,赐谥文忠,据谥法解,“文”是曾任翰林者常有的谥法,“忠”是“危身奉上日忠”。显然在赐谥时,神宗对于张居正功勋业绩的评价还是相当高的。
但是,张居正尸骨未寒,时局却急骤逆转。没过几个月明神宗就变了脸,加上那些在改革中被张居正得罪的人添盐加醋地告状,张居正立刻遭到自上而下的攻讦攻讦(jié):揭发别人的过失或阴私而加以攻击(多指因个人或派系利害矛盾)。。
司礼太监张诚等在神宗面前拼命攻击张居正的主要支持者大太监冯保,随即冯保被逮捕,家产被查抄,而张居生前与冯保关系极好,于是在反冯同时展开了对张居正的批判。
正如曾被张居正逐出朝门的兵部侍郎汪道昆所总结的:“张公之祸是在所难免的。个中缘由,乃因为张公欲有所作为,必揽大权在手。而这大权非是别人,乃当今天子之权!张公当权便是天子的失位,功高震主,权重遭忌,此即张公无法逃脱的必由之路。”
明神宗对张居正生前死后态度的变化,也使那些反对改革的官僚和贵族更是甚嚣尘上甚嚣(xiāo)尘上:原形容军中准备作战的情况。后形容众人议论纷纷。今多形容某种论调嚣张。,那些受过张居正批评的人趁机告状,原来巴结张居正的人也都反过来说他的坏话了。明神宗听了这些人的话,也不明事理,就下令把被张居正改革过的旧东西都恢复起来。张居正创造的考成法被取消;驿递新规被废止;张居正重用的官员被罢黜,好多被裁处官员,一个个又官复原职,重新被起用。
万历十一年(1583)三月,明神宗诏夺张居正上柱国封号和文忠谥号,并撤销其儿子张简修锦衣卫指挥的职务。当时有人告发张居正专权要谋反,他家里一定藏着许多财宝,神宗皇帝立即下令:“张居正简直是作恶多端,快给我抄了他的家!”万历十一年五月,张宅被抄,全部家财也不过30万两左右,十余口人被活活饿死,长子敬修自杀,三子懋(mào)修投井未死。神宗听了还不满意,又下达诏令:“张居正生前专权乱政坏事做尽,本当把尸首于棺材里拉出来斩首,朕念他在朝廷办事多年,就免了。不过,对他的亲属不能轻饶,都应充军去!”在刑部尚书潘季驯的乞求下,神宗才勉强答应留空宅一所,田地十顷,以赡养张居正的八旬老母。
明神宗曾对张居正说过,要照顾好他的子孙,可是在张居正死后不久,其家里人便死的死,判刑的判刑。一个为国家的富强建立卓越功勋的人,反倒成了罪人!这个结局是张居正生前万万没有料到的。就连张居正生前所重用之人,如张学颜、方逢时、梁梦龙等辈也均遭遣还籍的处罚。
张居正的改革是顺应历史潮流,是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张居正十年改革,最终使濒于瘫痪的明朝统治机构得以正常运转,千疮百孔的财政有了转机,社会生产力得到发展。
张居正死后,明神宗更加肆无忌惮肆无忌惮:任意妄为,无所畏忌。,他嗜酒、贪色、恋财,为满足私欲,他横征暴敛,挥金如土。朝廷上下荒淫腐败,糜烂不堪,各种社会矛盾又急剧发展起来,最终一发而不可收拾,明王朝的丧钟敲响了。
面对日益衰败的朝廷和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民,许多有识之士又想起了张居正及他的改革业绩。明熹宗天启二年(1622),熹宗帝下诏令恢复张居正过去的官职,给予安葬祭祀。崇祯三年(1630)礼部侍郎罗喻义挺身而出为张居正鸣冤,崇祯命令部里讨论,恢复两个荫职及诰命。到崇祯十三年(1640),崇祯皇帝终于下诏恢复张居正长子张敬修官职,并授予张敬修的孙子张同敞为中书舍人。尚书李日宣等说:“前任首辅张居正,受先帝临终托付,辅助国家政务,为神宗效力十年。肩负重任,任劳任怨,恢复被破坏的制度,整顿松弛的政治秩序,辅助了万历初年安定的局面。那时中外太平无事,国内民生富裕、物产丰饶,伦理道德、法律制度都很清明。他功在国家,日子长了来评定,人们更加追念他。”尽管张居正的改革没能完全继续坚持下去,但张居正忠心耿耿辅佐小皇帝,革除积弊,创建新政,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他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张居正不愧是明代最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