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教育环境的和谐发展,首先表现为学校教育环境与社会教育环境的和谐发展。社会是育人的大学校,是学生学习的大课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强调学校管理的开放性,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学生走出教育,置身社会,在生活中学习。我们期待着“和谐社会”的构想尽快变为现实,给学生发展提供成长的肥田沃土。其次是学校教育环境与家庭教育环境的和谐发展。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一举手一投足往往是无言的规范,对孩子的影响胜过千言万语。父母应该为孩子创造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民主平等的家庭环境。《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重视家庭教育,通过家庭访问等多种方式与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因此,在新课改背景下,学校要充分利用家庭这一重要的课程资源,提供有关教育资讯,让家长明确良好家庭教育的标准;针对家长在教育孩子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予解答和帮助,努力创设学校教育环境与家庭教育环境和谐发展的课程环境。第三,学校教育环境中教学因素与非教学因素的和谐发展。“教学因素”指的是以课堂为主渠道的诸种因素;“非教学因素”指的是学校的校园环境、办学理念、制度建设、校风校貌等校园文化方面的育人因素。教学因素与非教学因素的和谐发展是形成和谐校园整体效应的关键性因素、决定性因素。校园环境能起到无声的育人效果,要让学校的每一面墙壁都会说话,学生在这样的校园环境中学习、生活,能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学校的办学理念要变成师生的共同追求,要内化为全校师生的自觉行动。学校的制度建设是各学校都在花大力气抓的一项工程,但千万不要带有教条化和形式化的倾向,制度几大本,条款一大堆,却成了管理的“摆设”。如果制度建设偏离了人本思想,偏离了共同的价值取向,就不会产生“谐振效应”。
2.教育主体诸要素间的和谐发展
学校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各科老师等诸要素共同构成教育主体。构建和谐校园必须注重教育主体诸要素间的和谐发展,在提倡谅解与宽容、促进公平与公正的和谐氛围中,增强竞争实力,获得效益的整体提升。校长作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办学思想的形成上下功夫,要用自己的实力、活力、魅力去影响干部,影响师生形成公认的价值观、群体意识、行为规范等等。同一学科教师要摒弃文人相轻、同行是冤家的陋习,共同提高;不同学科的教师要打破画地为牢的学科壁垒与偏见,涉猎其他学科知识,改变自己单一的知识结构,走综合型教师发展之路。在教师和谐互动的氛围中,完善学校的合作机制,让教师充分认识到学校的兴衰荣辱都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都关系到渴望发展的莘莘学子。
3.各学科间的和谐发展
在高考升学率的压力下,学校各学科自然形成“主科”和“副科”的概念。考试科目是主科,分值比例大的是主科,其余均为副科。由此,学科地位、课时、作业、学生重视程度都发生了偏斜,难以形成教师的团队意识,合作发展就成了一句空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之一是要“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这无疑给学科间的和谐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课程改革的学分制管理又为学科间的和谐发展搭设了平台。因此,教师应该转变观念,以课程改革为契机,成为促进学科间和谐发展、构建和谐校园的实践者和策略人。
4.素质教育的和谐发展
我国现阶段的教育方针仍然强调受教育者应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有专家指出,所谓素质教育,是指通过科学的教育途径,充分发掘人的天赋条件,提高人的各种素质水平,并使其得到全面、充分、和谐发展的教育。素质教育的和谐发展并不意味着学生各方面的均衡发展,而是在学生身上体现出教育的整体效应。在增长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思想道德素质、劳技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方面都能和谐共进,为将来成为合格的建设者、可靠的接班人奠基。
5.学生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
和谐校园的构建最终还是要落实在学生身上,学生个性素质的高低是评价和谐校园构建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尺度;学生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是和谐校园的一个重要标志。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发表的权威性报告《学会生存》中指出:“应该把培养人的自我生存能力,促进入的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作为当代教育的基本宗旨。”教育的过程是学生生命感受和经验体会的过程。学生在主动学习、主体实践、合作探究的过程中,获得知、情、意、行诸方面协调发展;在培养适应社会要求所必需的各种基本素质的同时,根据自身潜能、兴趣、爱好、特长等因素培养出具有鲜活个性的多样化人才,使校园的每一位学生的潜能充分发挥、特长充分展现.都能做到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
六、构建和谐家庭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中,营造和谐安宁的幸福家庭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家庭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因为,和谐美满的家庭不仅有利于每个家庭成员自由、平等和健康、全面地发展,而且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婚姻家庭质量在某些方面有了很大提高,和睦、民主、文明的家庭日益增多。但在我国的婚姻家庭领域里,还有很多不和谐的音符在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侵蚀着家庭这一社会细胞的健康,污染着全社会的风气,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阻力,应该引起全党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思想空前活跃,社会意识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反映在家庭领域,表现为家庭成员思想意识和文化需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社会的深刻变革给婚姻家庭领域带来了一些前所未有的现实问题,一些家庭出现了价值观念扭曲、道德行为失范、子女教育有误、婚姻稳定性下降、家庭暴力加重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还需要全国3.8亿个家庭的共同努力。构建和谐家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家庭和谐和社会和谐的关系
首先,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家庭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的构成细胞,因此,家庭的和谐幸福就构成了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一个重要维度,失去了这个维度,社会和谐就是片面的、不完备的。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小的偏差,习惯于把家庭矛盾从社会矛盾总体体系中孤立出来加以思考,如所谓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实,家庭内部与家庭邻里的矛盾纷争问题,不仅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睦,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而是一个与和谐社会目标直接相关的大问题。事实上,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社会环境、社会观念的变化,家庭生活中的“不和谐音”越来越多,诸如家庭暴力、婚外恋、家庭离散等等,都已经直接或间接地带来了很大的社会问题,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其次,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家庭不仅是社会的组成部分,而且是社会的原始模型。这一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体现得最为明显。现代社会中,和谐幸福的家庭生活,一方面使疲惫的现代人在家庭中得到身心放松和调整,并为人们从事社会活动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另一方面也使家庭成员以和谐幸福的人际关系模式为蓝本,类比性地推展到整个社会,从而构成和谐社会目标得以实现的逻辑起点与内在动力。
最后,和谐幸福的家庭是社会矛盾的缓冲带。当今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带来了家庭功能的全方位转换,家庭已日渐变为“社会人的摇篮”、“生活消费单位”、“心理文化共同体”。这说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使得人们的生活节奏紧张多变、人际关系复杂尖锐,社会矛盾也更加深刻突出,家庭作为一个“避风港”、“安乐窝”的价值更为突出,人们强烈需要一个和谐、温馨的家以缓解社会压力、疏导社会矛盾、调和人际关系。如果家庭关系也失去了和谐稳固的基础,那么现代人很可能就失去了最后一个栖息所。这样一来,家庭不仅不能化解人际矛盾和社会冲突,相反,家庭矛盾完全有可能转化成一种社会矛盾,从而增加整个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2.夫妻关系
现在,绝大多数中国家庭是核心家庭,即由父母和子女构成的小型家庭。夫妻关系是家庭的主体,在家庭关系中起主导作用,夫妻关系是家庭和谐的决定性因素。家庭虽然是社会中最微小的细胞,结构也很简单,但家庭生活的内容十分丰富,也相当复杂。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分歧、摩擦和矛盾。其实,这并不可怕,只要善于处理和解决,最终是可以化解的。但如果处理、解决不好,处理不及时,夫妻间的分歧、摩擦和矛盾会把家庭生活搞得一团糟。夫妻间矛盾重重,关系紧张,各不相让,甚至酿成连绵不断的“家庭战争”。偌大的房间,安放不下子女的一张安静的“书桌”。子女在这样的家庭里得不到该得到的,就会逃离家庭,到别人那里去索取,弄不好就会走上犯罪的邪路。“家和”是培养教育子女的重要前提。夫妻关系和睦,家庭生活和谐,子女就会感到安全、放心、幸福、无忧无虑、心情舒畅,就能安心读书学习,身心健康,成长顺利。子女是家长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做父母的一定要从培养教育子女的这个“大局”出发,携手并肩,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和谐家庭。
3.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我们教育子女,就是通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互动”,使子女接受父母的教育。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不协调,正确的教育则难以顺利实施,子女会拒绝接受,父母的教育就会劳而无功。如果子女与父母之间相互对立、互不相容,父母的管教会受到抵触,甚至会导致家庭暴力。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分歧、矛盾和冲突,主要是思想观念方面的差异造成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代沟”。代沟在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客观存在的,不管是从社会发展还是从孩子的发展来说,都是有益的,家长必须要正视。两代人之间的差异分歧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在社会急剧变革的今天;而“代沟”在家庭里,在父母与子女之间表现得要比社会上尖锐多了,冲突也激烈多了。对于“代沟”,我们不能强求完全消除,也不可能完全消除。正确的态度是,要与子女保持思想的沟通,了解子女思想的来龙去脉,多进行“换位”思考,努力做到相互理解、求同存异。在此基础上,因势利导,循循善诱,引导子女朝着社会和家长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如果子女暂时不能接受家长的教育,耐心等待也是必要的,要子女完全理解父母的心意,有时也需要“时间”帮助。操之过急,往往会适得其反。构建和谐家庭,做父母的必须切实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心理诸方面的修养,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尽快使自己成熟起来。笔者认为,一个人的成熟有三步:第一步是结婚,第二步是生育子女,第三步是子女成家。有了子女,做了父母,这是成熟的关键一步,家长要走好。
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还是让人民过上安定富裕的幸福生活。因此,家庭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出发点,也是它的落脚点,是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环。家庭是每个人的基本福祉所在,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关爱家庭才能把关爱人民落到实处。要建设和谐家庭,应该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指导方针,具体做到以下“十要十不要”:要热爱家庭,互相关怀,树立家庭责任感,不要冷漠无情,只讲索取,不讲奉献;要珍爱生命,尊重人权,不要虐待遗弃,严禁家庭暴力;要坚持男女平等,不要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要以法齐家,以德修身,民主协商,不要独断专行的封建家长制;要互敬互爱,互相扶助,不要互相指责,制造冲突;要长慈幼孝、夫良妻贤,不要见异思迁,背信弃义;要移风易俗,建立科学进取的生活方式,不搞封建迷信;要勤俭持家,科学理财,不要奢侈浪费,盲目消费;要以邻为友,和睦相处,不要损人利己,以邻为壑;要热心公益,爱护环境,不要“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我们相信,通过这些做法可以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可以让和谐之风吹进每一个家庭,必定能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