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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只惨白的小手(1)

事儿出在今天清晨。

陶兰早早起床,洗了一把脸,就拎上一只保温桶,准备到小区中央服务区去买豆腐脑儿。

丈夫李大强爱好“这一口儿”,可是整个市场上只有这一家卖豆腐脑儿的,去得晚一点儿,就得排上半天长队。于是,隔三差五的,陶兰就得起一回大早。

整个楼道里静悄悄的,好像还没有人起床。

楼高六层,陶兰家住在五楼。她悄悄地往下走,正好跟住在四楼的秦师傅碰了个照面。

秦师傅吃力地端着一只大盆,胳膊上还挂着一堆大大小小、颜色各异的塑料袋。她个子不高,又胖墩墩的,如此披挂起来,整个人看上去活像一个摆在街道边的早点摊床。

“哟!您早。”陶兰压低了声音问候道。

“我这是没办法儿啊!可是您起这么早干嘛?遛弯儿去呀?”

“哪儿啊?买豆腐脑儿啊!”

“嗨!您也忒早了点儿,这功夫,还都没摆出摊儿来呢!”

“可不是?您这才出来,我凑的哪门子热闹哇?”陶兰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秦师傅是小区服务公司的售货员。离婚后自己带着孩子生活,白天在商场里站柜台,早晨还自己摆了一个早点摊位,炸油饼儿卖。

按理说陶兰和秦师傅完全是两个层次的人,即使平时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也完全正常。可是,陶兰对秦师傅印象深刻。因为她有个儿子叫小林,弹得一手好吉他,虽然是个落榜复读的学生,可是就因为有了这么个特长,晨晨这些小女孩儿都对他佩服得不得了。

小林是个个性特别的孩子,刚刚十九岁,就深沉得像四十九岁一样,老爱用一种摸捉不透的眼光探究人。

陶兰自己没有男孩儿,对人家的儿子就特别羡慕。平时见了小林,她总想找机会跟他多说说话,可那孩子总是用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眼神儿看着她,弄得陶兰心里挺别扭。

陶兰虽然不大喜欢小林,可是这会儿想起他来,还是忍不住多嘴说了一句:

“哎哟,您往后可别这么干了,让儿子也帮帮您!孩子大了,能锻炼就得锻炼他们。”

“别提他了,天天上网上到三更半夜的,还能起早来帮我?现在的孩子呀,指望不上!”

秦师傅的口气,让陶兰听不出她是埋怨还是夸耀。

一个单亲孩子也能跟别的孩子一样,拥有一部自己的电脑,每天上上网,的确不易。陶兰对这个平时看上去有点儿拖泥带水的女人顿生敬意:

“那什么,要不这么着吧,我帮您拿点儿东西?”

“那哪儿成啊?谢了!您先遛早儿去,等会儿再去市场,保证晚不了。”秦师傅急急忙忙就往楼下走,端着那么多东西,走起路来却脚下生风。

陶兰看着秦师傅那已经没了确切形状的腰身,心里颇为独居女人的艰难感慨了好一阵子。想了想自己的日子,心里禁不住十二分的满足起来。

一走进家门前那条林荫小路,陶兰就像往常一样,舒展了一下胸脯,连着深呼吸了几次(现在一想起来就觉得恶心),好像要把滋润的空气储存在胸腔里,然后再带到单位去,以便维持一天的好心情。

陶兰特别喜欢自己居住的这个月晴小区,尤其是浓浓绿荫下那些弯弯曲曲像迷宫一样的羊肠小径。

这个小区在北京是颇有点儿名气的。不仅因为它规模大,相当于一个城中之城;而且还因为它是个非常成熟的社区,里面服务设施齐全,交通又便利,生活在这里十分舒适。

而陶兰喜欢它的直接理由,则因为它是个“花园小区”,到处都绿草茵茵,一到了春天,草地上开满密密麻麻的玫瑰花和蔷薇花;一排排高大的槐树,挂着一串串粉白的小花朵,阵阵幽香袭来,十分怡人。平时在单位里跟同事们议论起居住环境、绿化面积,陶兰一直以此为荣。

所以,每天上下班进出小区,她都故意从树多的地方走,以便放松一下紧张了一天的神经,呼吸一下那带着一股香甜味道的湿润的空气。

在北京这种地方,到处都干干巴巴的,尘土飞扬,空气中缺少的就是那种柔软的水份,人在外面忙了一天,从心底里感到干渴……毫不夸张地说,只有走进了自己居住的小区,陶兰才觉得像干了一天的鱼儿,终于回到了水里。

这会儿,她边走边东张西望,起早溜弯儿和晨练的人们还稀稀拉拉的,没几个人影儿。看来今儿个自己起得是太早了点儿。

走到一个三岔路口时,陶兰不知怎么念头一转,就拐到那条平时没什么人走的小路上去了。

那是一条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为了让散步的人能在林子里多呆一会儿,那条小道特意在树林和草地上拐了几个弯儿,这就无形中拉长了路程。悠闲的人,可以随着那条小路,在浓密的林子里像走迷宫一样地绕啊,绕啊;而有事赶路的人是绝不往那个地方走的。

陶兰这会儿想多在林子里转转,时候还早,卖豆腐脑儿的说不定还没开张呢。

她放慢了脚步,小心地躲着路边花草上的露珠,不让它们弄湿了衣服和鞋,眼睛却在那些可爱的蔷薇花丛上留连不舍。

指甲大小的淡黄色花朵,开得密密麻麻,热热闹闹的,阵阵清香扑面。

陶兰觉得自己那渐渐被生活磨出了一层茧子的心,突然间变得柔软无比,就像一汪早晨的湖水一样。

走着走着,她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停住了。

她情不自禁地弯下腰,仔细去打量蔷薇枝头那些小黄花,花朵虽小,花瓣却层层叠叠,构造十分完整,就像一个个微缩了的小玫瑰花一样,非常有趣儿。

唉,家里的阳台上要是能种点儿这种花儿,那该多好。李大强最喜欢养花了,可他养的那些所谓“名贵品种”,在陶兰看来,没有一种比得上这种可爱的蔷薇花。

她的眼光从花朵上慢慢移到花根部,心想,如果有新发出的小苗,挖一棵回去栽栽试试,说不定能栽活……

天啊,那是什么?

陶兰的心跳突然一下停止了,她看到了一个强烈地剌激着神经的东西,小小的,惨白惨白的,在花丛下明晃晃地剌痛了她的眼睛。

那分明是一只年轻白嫩的、女孩儿的手啊,染着淡淡的粉红色指甲油的手指,一个个尖尖的,细细的……那手就从蔷薇花的根部浓浓的绿叶丛中伸出来,一直伸到陶兰的脚下……

“啊……!”陶兰像踩了蛇一样,猛地尖叫着,一下子跳了起来。

身边的人群是什么时候聚拢来的,陶兰竟一点儿都不知道。她只记得自己刚才好像非常失态,她那失魂落魄的惊呼,吸引了附近散步的人们,只那么一会儿功夫,她已经被人群团团围住了。

“报警报警,快报警啊……”她听到有个老太太不知是急的,还是怕的,在她的耳朵后面“呼呼”地直喘粗气。

“对对对,快报警……”另一个老头儿附和着,可是脚步却一动也不动,只顾呆呆地看着那只白色的小手发愣,好像在猜测,那到底是一种什么稀有动物?

陶兰回了回头,窄窄的小路上已经水泄不通。她费了挺大的劲儿才算挤出一条缝儿,腿脚软软的,下意识地往家里走去。

她想,家里有电话,给110打个电话吧……

小区太大了,陶兰左绕右绕,还没等走到自己家的楼门口,就看到“110巡逻车”远远地开进了小区的大门口。她的心里觉得一块石头落到了地上,竟像一个受了欺负的孩子看见了亲人一样,激动得一个劲儿想哭。

可是这种时候,她怎么能一走了之呢?毕竟她是第一个发现了“案发现场”的“目击证人”啊!

陶兰想起了这些平时只在电视里和小说里听到、看到过的专用词语,没想到有这么一天,自己竟和这些含义微妙的词儿发生了关系,一时间觉得恍若隔世。

她又返回身,急急地往出事地点走,责任感和好奇心一齐在她身上起了作用。其实,她的潜意识里,是想看看那到底是谁家的女孩子,因为什么死在了那个地方,死得又是个什么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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