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看放在桌边的手机,棕色的桌子上还留下了我方才睡懒觉的证据。
“真丢人啊,流了那么多的口水。”我慌张地掏出纸巾去擦,可是它们都用完了,我回过头想去借一张来销毁证据。
我注意到了墙上的大挂钟——2004年10月17日。
我托了托鼻梁上的眼镜,此时,滋滋还没有出生,我记得这一天爸爸从远方带了一束紫罗兰,种在我家的大院子里。
霍姐姐的20岁生日,邻居大伯烧了一桌子的好菜,有红烧肉,还有水煮鱼片……
我再转一下我的眼珠,我便看到了你。
原来我早在04年的秋天就遇见了你,图书馆里静悄悄的,你坐在我的身后,穿着男孩风的宽大衬衫,风鼓起你的袖口,你的口袋里露出了半截烟来。
我知道,这一回是我从未来回来爱你,而你却毫不知情。
没关系,我一点儿都不为难,我知道我应该走开,那么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写。我会远远的不去知道你的任何消息,从此也不会伤心,也不会把自己给搭进去。
我也知道,我可以快点认识你,不用等到那个大雪的黎明,不用等到那包Hellokitty纸巾快要用完的时候。
我坐在你的旁边,看着你的侧脸,然后我轻轻的,轻轻的叫出了你的名字,对不起,我还是忍不住的哭了。
我知道,这一次,不知情的你还是会爱上我的,对不对?然后我们会让拥抱变成一种习惯,我陪你唱歌,拉着你的手走过大街小巷。在你离开的时候我在你的身边,也许我们在某个佛堂的厢房,我为你点上烛火,握着你的手听一夜的梵唱。
窗外仿佛下起了一场雨,下到我们的心里去……
——THE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