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交运站担任领导约莫三年光景,风平浪静。谁知到了一九七四年底近农历大年夜时,再起风波。
问题出在公社党委一个副书记,他要到JS常州去接一个亲戚,顺便要带点土产品,故调用了交运站的一辆三卡,车头上面装上帆布蓬能挡风避雨、搭乘人。谁知他们行驶在常州乡间途中停车时,有个农妇要求搭一段顺车,驾驶员没有同意,可农妇还是偷偷上了车。等到卡车开到农妇村庄附近时,农妇要求停车,大喊大叫敲桶蹬脚各种动作都做了,由于噪音太大,车头里的驾驶员和副书记也许真的没听清,农妇检车不停就急了,不顾什么危险跳车了,结果命丧黄泉。当卡车从江边接了人从原路驶回时,到了事故段,早有几十个村民把车拦了下来,并报了警。经常州公安局初步核实,农妇确是搭上了三卡,尽管原因种种,但除了人命案子,问题的性质起了变化。后又经SH市公安局接管办案,副书记即被刑拘,进一步审讯,结果是副书记利用职权调用公车游山玩水,造成人命关天的车祸。副书记被判刑入狱。花木公社出了如此大的问题,县委会特别重视,专门派出了工作队进驻花木开展”一打****“运动(一打什么****是什么现在我想不起来了)。工作队通过副书记的事件,发动群众来揭露公社领导班子内的其他问题。工作队专门把副书记押到花木来进行批判斗争,进一步揭发他的罪行。还好那天我正出差在松江叶榭。三卡是支部书记调配的,与我无关。可是一次在花木中学批斗副书记时,把我的入党问题也作为副书记的问题来揭发批评,因副书记时党内分管组织的,说他包庇我。虽然我是坐在下面,但我好像也成了陪斗对象,大有要把我清洗出党之势。当然我知道像我这样的对象时允许入党的,关键是看本人表现。花木公社能在全县第一个成立革命委员会,领导干部们都说没有受到伤害,我是有功的,这是谁也无法否定的客观事实。但那时那种宁左勿右的倾向,左得出奇的思潮一时占了上风,我只能默默承受。
运动后期公社领导班子经过调整后,一把手被调离了花木,建筑队和交运站又分开了。我又恢复到原来,被指定为交运站会计。但我的党籍总算没有受到影响。顺便提一下副书记刑满出狱后经过本人申诉复查后,属处理过当,被平了反,重新安排了工作。不过那时****年代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