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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暗恋往事(1)

暗恋不是一件幸福的事

(一)

许多年后,她还是会在漆黑的夜里醒来。

她清楚的梦见他的面容,梦见他尖锐的眼神刺痛的抚摸着她,梦见他淡淡地对她说着不爱,这个她爱了五年的男人竟然对她说不爱她。

她把脸埋进被子里,然后哭了。

遇见游戈的时候,果果才十五岁。

那是她转到新学校,穿着黑色宽松的衣服,把长长的头发编成麻花,一张素着的脸,没有化任何妆显得格外苍白。

班主任叫她站在全班面前介绍自己,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屋子里,果果抬起头就看到游戈明亮的眼神,她举起手挡住了那耀眼的阳光。

那天游戈穿着很干净的白色衬衫,蓝色的牛仔裤,他笑着看着她,露出洁白的牙齿,果果的心里突然平静下来。

这是一种阳光照射的温暖。

几天后,果果从朋友的口中得知游戈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她叫黎,是舞蹈队的领头,对待任何人都温柔体贴,骨子里有着典雅的水仙花情结。

果果很清楚自己不是游戈的谁,但是她只想在抬头仰望的时候看见他明亮且尖锐的眼睛,以及他干净的笑容。于是她就这样,暗地喜欢了他两年。

其实暗恋,并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果果对午夜说。就比如看见他和黎在一起,就比如看见他们旁若无人的亲吻,就比如看见他的眼中只有黎似水柔情的笑容。

再比如游戈根本就不知道果果的存在。

两年后,游戈和黎分手,那天她也在场,很多人都在,黎的眼中泛着泪水,伸出手就狠狠的打在游戈的脸上。

果果站在远处看着他们,游戈低着头,他仍然穿着白色的衬衫,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果果隐隐约约看见他的眼睛闪亮,像钻石一样,可是很快变的暗淡。只是那一刹那,果果也看见了。

结果哭得最凶的竟是她果果,就好像黎那一巴掌打在她的脸上一样。其实那一巴掌正好不偏不歪的打中她的心,尽管她并不是游戈的谁。

可她还是为了他泪流满面。

(二)

十八岁的时候,果果报考了一所重点大学,天晕地暗的学习,那个叫游戈的男人,面容模糊不清。

一天下午,果果在家里复习考试,她突然接到游戈的电话,慌忙之中打翻了放在桌上的玻璃杯,那是她一个月打工赚来的工资,玻璃碰到坚硬的水泥地板时发出尖锐的破裂声,果果的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

游戈问,有没有时间,我在咖啡店等你。

果果匆匆忙忙的挂了电话抓起一件风衣就关门离开,留下一地的碎玻璃。

女孩已经有一年没有看见他,他停了学,和父母闹别扭,抽烟打架全学会了。可是在果果的眼里,他还是那个会穿着干净的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笑起来温暖充实,让人平静的男孩。

果果再次看见游戈的时候他穿着黑色的大衣,短碎发,又高又瘦,女孩突然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走过去。

他们坐在角落里,中间隔着一杯冰水,游戈坐在对面平静得看着他,女孩低着头,看着桌上的淡蓝色桌布。

然后他突然说,我知道你喜欢过我。对不对。

女孩猛然抬头,她看见他明亮且尖锐的双眼,她说是的,足足两年。游戈突然笑了。

他问,那你考虑和我在一起吗。

回想起来,和游戈在一起的日子,是果果一段黑暗的时间。他没有送她猩红的玫瑰,没有告诉她任何动听的誓言,哪怕是一句我喜欢你,或者你很漂亮,他也没有说过。

逛街的时候,果果伸手握着游戈,他面无表情,连眨眼也不眨一下。果果什么都没说。其实她知道,她不是游戈的谁,两年前或者现在都一样。

一切都只是她的幻觉。

他们交往了两个月,然后他突然失踪,女孩找不到他,他的电话关了,地址搬了,有关于他的一切凭空消失。

她再次为他泪流满面。他是她爱上的男人。他不是她的。

因为游戈,果果的第一志愿没有考上,他的父亲找了很多人,终于给她找到了一所还算有名的绘画学院。女孩天生喜欢画画,她就果果静的接受了父亲果果排的学校。

果果在这所学校上学的期间,有一名男生对她穷追不舍。他送她礼物,给她卡片,为她写诗,为她画画。女孩无法拒绝,她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回答,没办法,一眼喜欢上。

果果就突然愣在那里。她好像看见了三年前的那个早上,她站在宽大的教室里抬起头看着游戈,看着他明亮尖锐的眼睛,他便是果果一眼喜欢上的男人。

她再次回想起有关于他的一切。

(三)

两年后,果果离开学校,来到父亲的公司上班,她在那里做小职员,把自己投进没日没夜的工作里,计划稿子,然后递给经理。

白天,她像普通人一样努力工作,可是晚上,她总会看见游戈的面容。那个她看了无数次的双眼,尖锐的刺痛着,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始终忘不了他。

有一次果果去广州出差,公事办完了,朋友带她到小酒吧唱KTV,喝着喝着她就醉了,在模糊的幻觉中看见游戈走过来轻轻的抱起她,果果的眼泪就这样掉下来,五年了,她还是可以为他泪流满面。

第二天醒来她在自己家里,她什么都记不清楚,只记得那双明亮的眼睛,她把脸藏在被子里,然后哭了。

后来同事告诉她,是小酒吧里的老板帮忙送她回来,他说他叫游戈,和她在十五岁就认识。女孩突然站起来跑了出去,昨晚发生的一切,原来不只是幻觉。他真的存在过。

她再次到这间酒吧的已经是下午2点,女孩正要推门的时候听见熟悉的声音唤她的名字,她猛然转头,看见那双明亮且尖锐的双眼。

只是在眼光的照射下是刺痛的。

他们坐在靠近舞池的地方,桌上放了一杯冰水,有一些人跳舞,很慢的曲子,忧伤且阴郁的钢琴曲。

游戈穿着黑色的衬衫,头发稍长,留着胡渣,他笑着问她的近况。她笑着说很好,一切都好。

然后就是寂静的沉默。

许久,他再次打破沉默,他问她,你还喜欢我吗。女孩抬起头,她的眼里有晶莹的泪水,她说我喜欢你了五年,你欠着我五年的感情。

他笑了,淡淡地说,可是我不爱你。

女孩突然拿起杯子,闭着眼睛把杯子里的水泼在了游戈的身上。所有人都转过头看她。

冰凉的水顺着游戈的头发滴在桌上,果果头也不回的跑出了酒吧。这个她爱了五年的男人竟然用漠淡的口气对她说不爱她。

果果跑的很快,可以听见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然后她终于停了,看着眼前闪亮的红色光芒微笑,她在黑暗迎来之前轻轻的闭上了眼睛。

在快要消失的光亮和声音中,果果最后一次看见游戈的双眼,明亮而尖锐的刺痛着。他是她爱了五年的男人,但是,他不是她的。

2004年4月4日登出一则新闻,一位女孩位于高速路上被疾速行驶的车辆冲撞,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宣告死亡,年仅二十二岁。

暗恋是最美丽的

我一直都很不明白一个问题,那就是暗恋算不算是初恋。我希望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样我才能堂堂正正的说:“我已经有过初恋了!”

她是我高中的同班同学。从一进高中的第一天,我就对她另眼相待。因为我的第六感觉告诉我这个人会很有趣。她算不上很漂亮,但是让人感到很舒服,是属于那种清纯可爱型的女骇。脸圆圆的,笑起来还会有若隐若现的两个小酒窝。她戴一副大大的眼镜,面积几乎等于她的脸的1。”2,使人一眼看上去就会先看到她的眼镜。但是她的鼻子又是比较小,完全不堪大眼镜的重负,所以眼镜就会慢慢地滑下来,直到架在鼻尖上。于是她只得动用她的纤纤素手,轻轻的把它推上去。这轻轻一推,太酷了,简直杀死人不陪命,胜过小李的飞刀,段誉的一阳指。我完全被她倾倒了。

她还有一个很显著的特征就是后脑很发达。后来我知道她是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进入高中的,哦,难怪后脑这么发达。我不由地对她崇拜起来。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一见倾心”或“一见钟情”,反正她在我的心中已留下了一些影子。

于是我的生活就开始以她为主轴在旋转着。

我的座位跟她离得比较远,每天我都要在这两点之间做七八次匀速直线运动,要么借她的课堂笔记,要么问她不懂的问题。尽管我的成绩也相当不错,但跟她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一来二去,我都跟她混得相当熟了。

有时,我也会耍耍我的小聪明,出些问题考考她。然而没有一次可以难倒她。

在她面前,我象是一颗棋子,进退全不由自己。

有一次,我恰好看到她走在我的前面。我觉得这是一个接近她的好机会。于是我想起了周星驰在《逃学威龙》里追朱茵时所用的招数。我抄条近路飞奔到她的前方,然后若无其事的站在那里,等着她过来。等她走近的时候,我故作惊喜的跟她打招呼:“HI,这么巧?”她却笑着奸诈地说:“咦,我刚才还看到你在我后面的,怎么一下子在我前面了?这个情景好象比较熟悉啊,我想一下……哦,周星驰好象有这一招,是不是?”

我顿时无地自容,恨不得在地上找条缝钻下去。

但是我怎么可以输给她呢?我大声笑道:“你看错了吧,小姐。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了,拜拜!”然后,就象被一只老虎追赶一样的逃离了现场。

《泡妞十八法》第一招大败而归,我真是无脸面对祖师爷。不过厉害的在后面呢,我绝对不会放弃的。当年诸葛亮六出祁山,如今我才一出祁山而已,有什么所谓呢?

我更坚定了用烈火劈开这座冰山的信心。

等着瞧!

机会总会有的!

过了一个学期,全班同学换位置,我希望能抢占到一个有利的地形。

果然,天从人愿,我竟然神差鬼使般地被安排到她后面的座位。

哇,我发达了!我平时做了那么多的好事,今天终于得到如来佛祖的奖赏。

我不禁的要唱“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

于是,天是那么地明朗,花是那么的鲜艳。在我的眼中,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愉快。每天我都找机会跟她聊天,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我更是一个有着三寸不烂之舌,讲起话来唾沫横飞的家伙,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两个前世就应该相遇的人终于相遇了。我们真是“香味相投”,聊的话题从数学老师的秃顶到化学老师太矮,从手指聊到脚爪,从买菜的老太婆到007邦德,包罗万象,什么都聊,我们的话就象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高中时强吻班花的心颤回忆

上高一那年,开学不到一个月,我们寝室的男生就集体爱上了三班的一个叫林爽的女生。

记得是一次午饭的时间,我们端着饭盒,坐在各自的床沿,边吃边议论着班里的女生,为分到一个丑女聚集的班级而长吁短叹着。这时坐在窗边的大屁突然大呼一声,“真******正点!”我们撂下饭盒,一起扑向窗边,窗外是通向女生寝室的一条横路,果然看见一个身材高挑、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生袅袅婷婷地走过。虽然没看清面容,但那身段、那走路扭捏的姿势,竟让我面颊潮红,砰然心动。大家都离开了窗边,我还趴在大屁的床上,伸着头,痴痴地看着窗外。

经过跟踪调查,摸清了该女生的身份。她的名字叫林爽,是三班的班长,成绩在一班也是第一。“才貌双全的美女呀。”听到这些消息,大屁脱口而出了我心里的感慨。之后每次午饭,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边吃边把眼睛描向窗外的那条小路。“叉叉来了。”发现目标的同学赶紧提醒其他人。(“叉叉”是大屁给林爽起的代号,爽字里有一堆大屁作业中经常出现的符号。)大家于是都蜂拥到窗边,欣赏“叉叉”的美色。晚上睡觉,“叉叉”更是大家热议的话题,有关“叉叉”的各种信息被大家在入睡前兴奋地咀嚼品尝着,然后带着对“叉叉”的相思甜蜜地进入梦乡。

这种对“叉叉”集体迷恋的状况持续了有大半年的样子。后来不少人对这种空中楼阁的单相思失去了兴趣。吃饭时还偶尔把眼瞟向窗外的,除了我,还有一个绰号老蛋的家伙。老蛋平常沉默寡言,但直觉清晰地告诉我,老蛋对林爽的暗恋和我一样痴迷。到高二分班,我的直觉果然得到了证实。一方面是对文学的酷爱,另一方面是暗恋林爽的原因吧,听说林爽上文科的消息后,我毫不犹豫地也选择了上文科班。因为就一个文科班,我终于和林爽坐在了一个教室里。坐在同一个教室的老朋友,还有大屁和老蛋。大屁选择文科的原因很清楚,他功课****,看能不能靠背背政治历史这些死记硬背的东西上个大专呢。老蛋选择文科则让老师同学们大跌眼镜——他的数学物理在班上都是数一数二的。也许只有我知道原因,这个原因让我不寒而栗,他暗恋林爽到这种程度?

我和老蛋正巧同桌,林爽坐在隔一排的前面。听课困倦时,把眼光落在林爽丝绸般的马尾辫上,立马就会神清气爽。当然,眼角的余光发现老蛋的目光也对着那个方位时,竟一阵反胃。

问问题,是我向林爽搭讪的主要方法。林爽会很耐心地向我解释我问的那些英语和数学难题。因为我的语文好,爱好文学,在小报上发表过几首诗歌,她有时还会主动和我探讨些文学方面的话题。和她坐在一起交谈时,我的心经常是突突乱跳,不敢正视她清澈如水的眼睛。她和我关系不错,但和其他的同学,尤其是和老蛋的关系也都非常好。经常能看到她和数学好的老蛋争论数学难题的解法,看到老蛋故意和她贴近的瘦削肩膀,我真想拿板凳把他的肩膀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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