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妙地实现这些原则,就能为赋予教育过程以必要的能动力量和激发学生在各种教学教育工作中的积极性创造前提。
但是,教育的人格化不是抽象的概念。通过各种各样的教学工作和课外工作系统,在学生身上形成并发展着不同的特征和品质,也进行着共同的个性形成过程。因此产生了在学生身上形成个别的个性品质的作用过程问题。
(四)个性特质的实质以及在个性特质的形成上教育学影响的性质
虽然“特质”这个概念在教育学上用得相当多,但是它的实质一般说来还没有揭开。而且这个概念十分复杂,需要专门研究。那么这个概念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呢?就它的词义说,它意味着某种多少比较带有经常性的特征,表示物体或人的固定的属性。在乌沙阔夫主编的俄语详解词典中说:品质是某人或某事物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属性、特征。这个词本身的涵义也有助于了解它在心理学和教育学上的意思。在心理学和教育学上,这个词可以解释为学生在集体活动和个人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表现得很顽强的各种要求和为了实现这些要求而使用的各种习惯方法的统一。特质是意识和行为在某种个人活动和发展的领域中的融合物。因此,一个人的特质可以分为智能特质(头脑灵活、特别敏感、记忆力强等等)、道德特质(原则性、坚定性、诚实、真挚、爱国主义、热爱劳动等等)、审美特质(特别容易接受某种艺术的感染等等)、身体特质(力气、敏捷、吃苦耐劳等等)。
特质表现为一个人的固定属性,同时还表示他的行为在任何变化着的条件下都固定不变。比如说,在某一个人身上已经培养出了有礼貌或者热爱劳动的特质,那么他在任何条件下都会表现得对人很客气,都会力求准确无误地完成交给他的工作,等等。
任何特质都是一种稳定的个性形成物,都有它自己特殊的结构和内容,这种结构和内容,对于特质的形成有重要的意义。比如,在内容和结构方面智能特质和身体特质以及道德特质和审美特质相互间都有重大差别。但这些特质在结构上也有某些共同之点。共同点是什么呢?任何特质都是一种能动的个性形成物,在心理学上都包括下列构成部分:第一,已经形成并且稳定了的对某种活动或某个行为领域的要求;第二,对于某种活动或行为的意义和技术的了解(意识、动机和信念);第三,已经巩固了的行为技能、技巧和习惯(活动的技术);第四,有助于克服遇到的障碍和在各种条件下保证行为不变的坚强意志。
有礼貌和爱劳动,集体主义和守纪律,体育运动方面和审美方面的特质等等,都具有上述的共同构成部分,虽然这些构成部分的具体内容在不同的特质中无疑是各有各的特点的。这一点对于教育的人格化有重大的意义。问题的实质是,如果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某些特质为目的的一种对学生施加教育影响的过程,那就应该使这种影响激起学生对某个活动和行为领域的要求,发展他们的行为意识和行为动机,使他们锻炼出实际技能和技巧,并加强他们的意志。因此,如果发现有必要去培养学生守纪律、遵守生活制度或讲友爱等特质的话,那么,谈一次话或者开一次会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那就必须有一套施加教育影响的综合措施,包括发展学生的要求的领域,培养他们的意识(知识和行为动机),锻炼出实际技能、技巧和习惯,以及克服所遇到的一切障碍的顽强性和坚定性,即坚强的意志。
然而任何特质不仅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是一种极其复杂而又能动的个性形成物,从内容方面来看也是这样。还是拿有礼貌来说吧,有礼貌,乍看起来似乎是一种比较简单的特质。可是事实上,它涉及到行为的许多方面,是个性在道德领域内实际表现的巨大综合体。
有礼貌包括:会在家里接待客人,见人打招呼,对人无论长幼都能以礼相待,在工作上善于给人提供帮助,收到来信及时回复,适当地使用文明语言,在公共场所举止得当,等等。十分清楚,所有这些礼貌的构成部分都不是一下子就能形成的。任何一种复杂品质的培养都具有整体性。这种思想是科罗托夫提出来的。这就是说,任何一种品质的培训过程都要从培养最简单的行为因素开始,然后使简单的因素复杂化,互相交织,然后互相结合成整体而形成特质。例如,培养儿童讲礼貌的过程通常都从训练比较简单的技能开始,比如教会儿童见到年长的人自己先打招呼,请客人坐下,给年长的人让座,乐于帮助别人而且帮助得很殷勤,在别人受到挫折或者遭到不幸时表现出同情心,诸如此类等等。随便再举一个例子,就拿培养学生守纪律来说,也恰好是这样一个过程。培养守纪律也要使用培养最简单的行为因素的办法,比如使学生习惯于上课不迟到,遵守课堂秩序,课间休息时行为举止正当。认真完成留下的作业和交托的任务,等等。
因此,随时都应当注意下述的原理。当产生培养学生某种特质的必要性时,必须很好地考虑这种特质的构成部分,把它分成许多最简单的因素,定出培养这些因素的一套办法,并使这些因素结合成为整体。
行为和活动的技巧和习惯的形成,是任何个性特质的不可分割的因素。乌申斯基说过:“教育如果充分估计到习惯和技巧的重要性,并把自己的大厦建筑在这个基础上,那么大厦就会建得牢固。只有习惯才使教育者有可能把自己的某些原则灌输到受教育者的性格本身中去,灌输到他的神经系统、他的本性中去。”由此可见,培养任何一种特质的时候,一方面必须抱着一定的目的来多方面的对个性施加影响,另一方面又要保证这种影响有一定的持续性,以便不仅增强相应形式的意识,而且锻炼出必要的技巧和习惯。比如说,假定班上学生完成家庭作业的情况不好,那么象学校里通常所作的那样,采取一两种教育措施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只有在这方面给学生施加长时间的教育影响之后,改进家庭作业的情况才会稳步前进。
学校教育工作系统的问题十分复杂,而且还研究得不够。为了使个性得到完整的发展和形成,就需要同时从各个方面来培养人的所有性质和特质,这是教育学上确定了的原理。问题在于这条原理一定要符合生理学和心理学上关于条件反射活动规律的学说。乌申斯基早就指出,由于培养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求教育者有时间和耐心,所以不能同时训练几种习惯,因为这样会使学生大量消耗神经能,需要使他们善于控制自己,这样做的结果,可能是一种活动排斥另一种活动,因而很难形成习惯。巴甫洛夫也谈过同样的思想。
他同乌申斯基一样,认为无系统地同时训练几种条件反射的话,会导致任何一种条件反射都不能牢牢地固定下来。巴甫洛夫写道:“我们看见了某一反射,就是说,我们看见中枢神经系统某一个点的兴奋。如果同时产生另一个反射,即如果中枢神经系统另一个部位受到刺激的话,那么,第一个反射就会减弱,或者可能完全毁灭。我们可能想象到,另一个反射产生的时候,那第一个反射的中枢方面的力能就会被吸引、被拉开、被传导到另一反射的中枢神经里去,并且在第一反射中枢里,力能就会保留得不多,而且因此,力能的作用表现也就会减弱,或者会完全消失,如果吸引力是很强的活。”
那么要问,怎样把这两种规律结合起来呢?也就是说,怎样才能既实现人的个性完整而又全面的发展,与此同时又把某些特质培养出来牢牢地固定在人的身上呢?我们研究出并且论证了这样一条原理:在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每个一定的阶段都必须提出和完成某些具体的教育任务来培养或改善某些个性特质。举例来说:一个学校或者一个班级,如果发现学生在遵守生活制度方面或课间休息时的纪律方面有严重缺点,那么这种情况就应该在教育工作的组织上反映出来。在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方针的教育工作系统中,必须把培养学生遵守生活制度的习惯和加强纪律提出来作为特殊的教育任务,并为完成这项任务制定一套措施和施加教育影响的办法。在以后各个教育阶段都应当提出新的任务,完成这些任务都应该达到在学生身上形成种种牢固的个性特质的结果。这样,学生全面而又完整的发展就会同养成和巩固他们的个别性质和特质取得同时性和一致性,从而提高教育的效率。
(五)宏图大志在学生发展中的作用
我们在谈到学生的积极性对他们自身成长的决定性作用时指出过,这种积极性受着学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内部矛盾的制约,在内部矛盾的基础上出现要求、兴趣、动机和定势,这些都是活动积极化的重要刺激因素。学生不仅仅是教育的客体,而且还是教育的主体。
他在集体的相互关系体系中发现自己行为中的缺点,就会努力克服这些缺点,进一步改善自己的个性特质。所以他当然要给自己提出一定的任务和目的,而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这些任务和目的就会象法律一样决定他的活动和促进他的发展。关于这些目标和任务的鼓舞作用,高尔基说得很好。他强调指出,人已经成千上万次证明,他想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就可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这里就产生一个问题:学校不仅要利用这个教育特点,而且还要帮助学生制定自己的发展规划。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马卡连柯提出来的发展前景的方向系统以及确定学生发展规划的必要性在这里很有帮助。他写道:
“规划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有伟大意义。甚至一个最无用的庸才,如果他看到自己的哪怕是最渺小的前途他也会开始沿着一定的小小阶梯一步一步上进,更加愉快地望着前方。”
如果一个学生相信明天他将在自己发展的道路上升入一个更高的新阶段,而且看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切实可行的方法,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他才必然在学习和课外活动的各个领域中表现出毅力和积极性,并顽强地去进行自我锻炼。同时。学生之所以违反纪律和道德准则,多半是由于没有创造出促使他们的操行合乎规范的环境,由于学校生活不是蓬勃向上和不断前进的,由于没有给学生提出鼓舞人心的任务。正因这样,所以马卡连柯强调指出,在前景教育的条件下不应该使学生从单纯的娱乐或简单的满足中感到乐趣,而应该是鼓励他们进步,使他们在精神上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并促使他们积极地锻炼自己。
(六)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严格勇求和尊重相结合
凭借学生的优良特质进行教育教师对学生集体和个别学生进行教育工作时,要对他们提出适当的要求,促使他们改进自己的工作和行为。就这个意义来说,教育要求的职能就是把促进学生发展的任务具体化,动员他们拿出精力进一步提高自己。提出要求,是对学生施加教育影响的最简便的方法。但是,对教育中的严格要求不能作片面的理解。克鲁普斯卡雅、沙茨基、马卡连柯和苏联其他教育家,过去和现在都认为提出要求同尊重儿童和人道地对待儿童应该是统一的。马卡连柯在对教师的一次讲话中说:”我的基本原则永远是尽量多地要求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地尊重一个人。”
在教育过程中尊重学生和严格要求学生,被看成是存在于我们这个社会的个人与社会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的体现。因此,只有在社会主义教育体系里才能正确理解并在实践中实行这项原则。由此可见,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应该感到教师和同学集体对自己的尊重,意识到集体对他的成长和发展是有信心的。同时,学生在集体中的相互关系的基础应该是彼此之间有崇高的道德要求,应该是健康的舆论对集体的每个成员都有强烈的和深刻的影响。
最后一点,无论在培养集体的过程中,还是在培养个别学生的过程中,教师和班主任都要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有时候整个班的特点就是无组织无纪律,学习成绩很差。某些学生的行为有时还表现出抗拒性,对各种教育影响的措施和抵制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做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不能正确对待学生,而是生硬地提出严格要求,大声呵叱和教训,往往就会遭到失败。比如,一个学生在课堂上或者休息时间破坏了秩序,教师就对他严加训斥,开会讨论他的问题,要求他根除自己的缺点。当然不能否认,无纪律性在儿童的行为中还没有根深蒂固的时候,提高要求可能产生良好的效果。但教师往往想把类似的做法用于下述那样的学生:他们由于受了不正确的教育,不守纪律在他们身上已经定型,实际上成了他们习惯的行为方式。在这种情况下,道德说教和生硬要求都不会带来好处。对这样的儿童进行教育,需要的是同情关切和实际帮助他们克服缺点。
在这里,教师要善于发现和依靠学生性格和行为上的优点,这是有重大作用的。即使是最“难对付”的儿童也都有改善品德的愿望,可是如果不断地责备和训斥学生,这种愿望就很容易熄灭。而如果在学生稍微闪现一下改进自己行为的愿望的时候,教师能够及时发现并给予鼓励,这种愿望就会保持下去并得到加强。因此,对学生的力量和才能表示相信,并凭借他们的优良品质,这是教育过程中严格要求和尊重学生的有机组成部分。马卡连柯强调说:“要善于怀着对人的信任、怀着一副热心肠、怀着真正的人道主义精神去工作。”
在学生发展的过程中,他们对自己成长和进步的良好的感受和认识所起的刺激作用,是上述规律的心理基础。如果学生很快就掌握了新的行为活动方式,在自我锻炼方面取得了成绩,他就会感到愉快和内心满足,这反过来也会巩固他对自己力量的信心和继续前进的愿望。如果学生发展和行为中的成绩被教师、同学和同年龄人集体发现了,又指出来了,这种内心感受就会更加强烈。正因为这样,所以马卡连柯认为,由于取得成绩而得来的快乐是最强有力的鼓舞学生继续前进的手段,并且建议要凭借学生的优良特质来进行教育。
而无休止地责备和训斥,则往往会打消学生进行自我锻炼的愿望。
就这个意义来说,“设想缺点等于制造缺点”这句古老的教育格言并没有失去意义。信任和强调好的方面,则通常有助于个性的提高,这就要求教育工作具有相应的格调。苏联着名的道德教育理论家波尔得列夫教授写过:“通过优点进行教育,这个原则要求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把目标定为告诉学生应该做什么,而不是告诉他们不应该做什么如果翻来覆去地提孩子们的缺点,他们就会认为自己是不可救药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