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的教会活动十分猖獗。罗马教皇在政治上插手德意志内部事务,阻挠德意志的统一;经济上把德意志作为盘剥搜刮的对象。
号称“白银大国”的德意志,每年流入罗马教廷的财富达三十万金币,德国成为“教皇的奶牛”。罗马教皇的恣意妄为引起了德国社会各阶层的强烈不满。教会问题成为社会上一切矛盾的焦点,教会统治集团成为众矢之的。
公元1517年,教皇立奥十世(LeoX)借口修缮罗马圣彼得大教堂,派人到德国兜售赎罪券,更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教皇和天主教会的怨恨。酝酿已久的宗教改革运动如弦上之箭,势在必发了。
当教会在维膝贝格附近兜售赎罪券时,路德出面阻挠,并向教区大主教请愿,要求禁售赎罪券。路德的要求遭到拒绝。公元1517年10月31日,路德用拉丁文写成《九十五条论纲》
ofLuther),公布在维膝贝格大教堂的正门上,要求进行辩论。路德的本意为同其他神学家进行学术辩论,并无反对教皇之意,措词也较和缓。但事出意料,论纲一经贴出,立即被译为德文,在德国以至整个欧洲引起了强烈反响。路德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态度逐渐坚决。
公元1519年,路德在莱比锡同教皇代表举行辩论会,公开申明反对教皇。公元1520年12月,路德当众烧毁教皇斥责路德的敕令。公元1521年,教皇下令开除路德教籍。路德同罗马教皇彻底决裂。
路德对抗天主教神学的理论,对“因信称义”
Faith)作了解释。其基本思想是:灵魂得到拯救的人,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这个“义”不在于个人的善行所积下的功德,而在于上帝的恩典和人对上帝的虔诚信仰。路德主要依据保罗在《罗马书》中所说的“因信称义”,反对依靠遵守律法、礼仪、行割礼等行为而称义。认为世人都犯了罪,亏欠于上帝,靠遵守律法等行为是不足称义的,只有凭借耶稣宝血的祭献,与上帝重新和好,依靠上帝的恩宠和人的信仰,才能被上帝称为义人。路德据此突出“因信称义”,强调由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奇功,人神之间的阻隔已经排除,信徒凭借信仰就可直接同上帝交感,而无须以教皇为首的教阶制度(包括主教、神父)做中保。路德的理论同天主教会的正统理论有明显的区别。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认为,由于人分享了神的“义”,才从罪人变为义人。个人单凭信仰不能直接同上帝交感,必须以教会作为中保,且须向教会作出“善功。路德“因信称义”的主张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力图摆脱罗马教会的控制,抬高了个人信仰的地位,同当时欧洲各国流行的资产阶级个性解放的思想基本上是相通的,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意义。
随着宗教改革的深入,在不同阶级和集团之间发生了分歧。以路德为代表的温和派,主张以和平发展的方式,逐步建立起新教会;反对暴力手段。以托马斯·闵采尔为代表的一派反映了贫苦劳动人民的要求,主张用武装斗争消灭一切剥削者和压迫者。路德虽然是宗教改革运动的发动者,但却成了德国农民战争的诅咒者。他主张采取一切手段,把起义农民象疯狗一样打死。路德最终背叛了劳动人民,完全倒向了封建诸侯一面。
按照“教随君定”的原则,即一个国家的君主信奉什么教,这个教就成为全国臣民们的宗教,而君主则是这个教会的领袖。德国北部和中部的许多诸侯接受了路德新教,于是,路德新教在德国取得了合法的地位。
在德国宗教改革运动中,路德深知教育是新教教会摧毁旧教教会、巩固自身地位的有力武器。为了同旧教和其他新教教派争夺信徒,路德对年轻一代的教育极为重视。他提出了普及初等教育的主张:全国儿童,不分男女、贫富,一律入学受教。他认为平等地接受教育是儿童天赋的权利,只有人人入学受教,才能使人人研读圣经,凭借圣言而不凭借教士去直接同上帝交感。路德强烈呼吁各邦诸侯和城市统治者关心教育,兴办学校,担当起教育组织者的职责。他声称,教育事业不仅是为了教会的利益,也是为了国家的利益,因为,“即使没有灵魂,没有天国和地狱,只有世俗的事务需要考虑,也必须设立良好完备的学校,以培养长于治国的男子和善于理家的女子”。他认为,对儿童实施教育是“市长们和市政官员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他指出:“市民的幸福,不仅依靠大量的财富、坚固的城垣、华美的房屋、战争的武器,,城市最大的幸福、安全和权利,乃在于有才能、有学问、聪明、正直和有文化的公民。他们能维持和保全并利用各种财富和优势”。路德认为国家的责任,不只是设置学校,还要保证儿童能够入学。如同国家有权强迫人民服兵役一样,国家也有权强迫儿童入学。路德还认为,国家政权应通过教会推进教育事业。路德关于国家掌握教育权,推行普及义务教育和政教通力合作举办教育的思想,对欧美各国近代教育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
路德十分重视家庭教育,他认为教会和国家是建立在家庭基础之上的。市镇不是由房屋形成的,而是由良好的家庭组成的,家庭的治理是教会和国家管理的基础。他认为,抚养和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其价值远远超过去耶路撒冷或罗马朝拜的价值。他期望做父母的身兼三职,即教士、先知和官吏,将教、训、管三种责任与权力集于一身。在把儿童交给俗世以前,首先应该纯洁他们的灵魂,对儿童不能采取放任的态度,父母要在言行上给子女做出好的榜样。所有的父母,每天都应抽出一些时间来教育儿童;儿童在父母的教导下,要熟习教义,虔于祈祷。路德还建议市政当局,定期检查、监督各个家庭的教育实施情况。
路德又认为,家庭教育固属重要,但不能仅局限于家庭教育,而应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结合起来。他在《论家长有义务送子女入学书》中指出,家长送子女入校读书,是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否则,国家将采取强迫手段。为解决子女上学的经济困难,路德建议每天将儿童送到学校学习一至二小时,其余时间在家参加劳动,学习手艺。
路德阐述了教师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教师专心致志教导儿童,付出的劳动和心血,不是金钱或其他东西所能报答的。他把教师职业看作是世界上最高贵、最荣耀的职业。他列举三项理由说明教师的重要,第一,许多家长不知道教育工作的重要;第二,绝大多数家长没有教育儿童的资格;第三,“即使父母有资格并愿意教育儿童,但由于他们还有别的工作和家务事,他们没有工夫这样做,除非聘请私人教师,否则公立学校教师就是绝对不可少了”。
路德设想的国家学校教育制度分为小学、中学和大学三级。关于小学教育,路德主张用国语教学。他将圣经从希伯来语和希腊语译成德语,大大地方便了学校的教学,为普及教育排除了语言文字的障碍。小学教学内容包括阅读路德翻译的《圣经》和《伊索寓言》,以及路德编写的《教义问答》、唱赞美诗;同时兼重历史、数学、音乐和体操学习。“四R”,即读(Reading)、写(Writing)、算(Arithmetic)和宗教(Religion),是小学的主要课程。
在小学教学方法上,路德较少注重机械记忆,侧重“兴趣”和“推理”,提倡运用实例和实物进行教学。此外,路德反对中世纪以来的习俗,即人们常以社会风俗、成人行为和心理标准来约束儿童,将儿童视为“小成人”。他认为教师不必要求儿童脱离本身的稚气,相反,教师自己要具有儿童的“稚气”,在言语、行为、举止上都要努力和儿童接近,顺应儿童的特点,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路德虽然大力倡导初等教育,但他的主要精力却放在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以便把统治阶级的子弟培养成为教会的牧师、国家的官吏和学校的教师。他深信,只有中、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在与天主教的斗争中,才能领导和组织信徒,维护和宣传新教思想。他痛责当时天主教会学校,是“杀害儿童的凶手”,只能培养出一些“蠢人和笨蛋”。所以他宁愿让青年无知和愚笨,也不愿让这样的大学或修道院成为青年们受教育的场所。为此,路德改造天主教会遗留下来的学校,并创办了新的大学和中学。中学主要是为了培养教士,课程有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也有些中学开设修辞学、逻辑学、历史学、科学、数学、音乐及体育。大学为国家和教会造就高级服务人才。
在路德设想的国家教育制度中,既有为广大人民子女设立的初级学校,也有为准备担任公职、圣职的人设立的高级学校。双轨的教育制度已初见端倪。
路德主张改革图书馆,收藏有用的书籍,“没有必要把法学家的所有注释,神学家的所有产品,哲学家的所有论述,僧侣们的所有说教,都收藏起来”,路德主张,“把所有这些垃圾都排除在外”。他认为图书馆应当有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德语和其他语种的《圣经》,还要有最好的和最原本的希腊语、希伯来语和拉丁语的注释。
其次,路德主张图书馆要收藏诗歌、宣讲录之类对学习语文有用的书籍,不论是异教的或基督教的,也不论是希腊语的或拉丁语的,都在收藏之列。第三,图书馆要收藏关于论述各种艺术和科学的书籍。
最后路德指出,“收藏关于法学和医学的书籍,但必须严加区别”。
路德派的教育活动家主要有布肯哈根、梅兰希顿和斯图谟。后两人的活动和思想另辟专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