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是,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并没有停留在一般的思想动员和说教上,而是通过一些具体的制度和办法来实施这一努力。其中关于“五权分立”的原则即是突出一例。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典型形式是所谓“三权分立”,孙中山对此十分欣赏,在这里,所谓“三权分立”,即是行政、立法、司法各自独立又相互制约,其实质是针对封建君主集权的弊害而强调分权以防止权力集中和专制,这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三权分立的确立,宣告了资产阶级战胜封建贵族而在政治上获得了全面胜利,它对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社会进入现代化生活,起到了不能抹煞的积极作用。从君主专制集权到三权分立的分权制,不仅仅是制度的外观形式上的更迭,更为本质的是人在其政治解放的程度上大大前进了一步。从人的解放必以其政治解放为前提而言,三权分立的价值与意义就更加无可限量。
孙中山在当时是否就十分清楚这一点,我们目前似乎还拿不出有力论据。但是,他推崇三权分立的主旨是基于反对帝王一人专制的考虑,却是无疑的。正是在这个基本点上,孙中山不仅勇敢地接受了这一思想和制度,而且在其形式上,又鉴于中国固有的传统,将其发挥为“五权分立”的原则。所谓“五权分立”,也叫“五权宪法”,就是在西方“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再加上“考试”和“监察”,“考试”权是考试官通过掌管考试以选择大小国家官员之权,“监察”权是监察官对国家大小机关和官员进行弹劾之权。
“五权”之间互相平行独立又相互制约,从而形成了中国式的民主共和制度。应该说,这种“五权宪法”原则基本上是从西方制度中搬过来的,不同的只是加上了一点中国固有的传统而已。
真正在政治文化思想方面能体现孙中山个人特色的是“权”、“能”分离理论。所谓权能分离,就是将政权与治权分开,用孙中山本人的话说,就是“政是众人之事,治是管理众人之事”。“政治之中,包含有两个力量,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一个是管理政府的力量,一个是政府自身的力量”。在孙中山的设计里,人民大众有政权,即可以选择、罢免、创制和复决,此四权孙中山称为“直接民权”,也叫“权”;而政府则有治权,叫做“能”,即要具高度的行政效率和专长。这样,“权”与“能”加以分离,“人民与政府的力量,才可以彼此平衡”。孙中山认为,只有这种分离之后,一方面人民掌握着政权,另方面政府又能运用治能从而有效地展开工作,两不相伤。
孙中山的这种“权”、“能”分离理论很显然是基于一些有关中西方的经验教训确立的。起码有如下的因素对孙中山的设想起到了不少的作用。
其一是西方资产阶级议会制的局限、不足及其虚伪性质。如果政权与治权不加分离,那么,政权就可能演化为少数人所得而私,成为一种个别人的垄断物。孙中山提倡民权主义,为创建民主共和的目的,首先就在于反对政权的私有和家天下,所以,就主张将权与能加以分开;其二是他认为在政治中不存在解决自由平等的问题。因为在他看来,中国与欧洲比,自由平等不仅早就存在,布衣将相之事充满史籍,而且专制也没有欧洲厉害。所以从这一传统事实出发,“如果专拿自由平等去提倡民气,便是离事实太远,和人民没有切肤之痛,他们便没有感觉,没有感觉,一定不来附合”。所以,在具体的治权中,便以为人民的自由平等问题是件无所谓的事;其三,他不是从权力平等而是从素质的高低来理解人民的权力问题,认为在中国既然有所谓“先知先觉”、“后知后觉”和“不知不觉”三种人,那么,行使“治权”的只属于少数“先知先觉”的诸葛亮式的人物,而与多数人民无涉,所以强调权能分离无所谓是对人民权力的伤害等等。
然而,也正是有了这些考虑,结果使人民所谓的“政权”成了空洞无物的东西,而与“政权”分离后的“治权”
却因为落实在“先知先觉”的天才人物手中,获得了“万能”的性质,结果是“治权”高于“政权”,成为更根本的东西。孙中山所谓民权主义的最后努力,其果实就结在了这种抽象空洞的形式化的努力之中。
关于民生主义。如果说民族主义是孙中山新文化模式的首要课题,民权主义是其本质内容的话,那么,民生主义则最能反映出孙中山在文化重建中的现实考虑和他在中西文化比较中的选择心态了。
因为民生问题不仅被孙中山理解为“历史的重心”、“社会进化的重心”,而且被看作是前二者的归宿,所以,民生主义是孙中山文化模式中用心最多的领域。
在民生主义的创立中,最能体现出孙中山在文化问题上左右兼顾的选择机制。例如,一方面要顺应潮流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另方面则又要防止资本主义的弊害,提供预防的办法。所以,具体地了解其民生主义的理论与办法,就有利于把握其文化模式的特色。
什么是“民生”?孙中山的定义是:“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家的生计,群众的生命”。所以民生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又因为孙中山将民生主义具体地理解为“即贫富均等,不能以富者压制贫者也”,所以他又认为民生主义与当时欧洲已经兴起的社会主义是一回事。认为民生主义的真正目的的达到,便是“孔子所希望的大同世界”。
由这样的理解出发,孙中山又将民生主义十分明确地归结为“资本”与“土地”两大问题。
关于“资本”问题,孙中山一方面看到资本主义战胜封建主义是历史潮流,所以,要想使中国尽快富强起来,就非得大力发展工业和科学技术不可;但是另一方面,西方资本主义所带来的两极分化又告诫他必须同时注意西方的弊病。所以,解决“资本”问题的具体办法,孙中山确定为“集产社会主义”:
主张集产社会主义,实为今日惟一之要图。凡属于生利之土地铁路,收归国有,不为一二资本家所垄断渔利,而失业小民务使各得其所,自食其力,既可补救天演之缺憾,又深合于公理之平允。
而实现“集产社会主义”的关键,则突出地表现在“分配”问题上。孙中山分析说:
我人知社会贫困,当求生产发达,何生产既多,而社会反致贫困乎?其中原因,实由于生产分配之不适当耳。工之所得,不过其一小部分,地主与资本家所得,反居多数,复以余利作资本,营业演进,货物充塞,竞销夺利,社会经济受其莫大影响,故根本解决就不能不从分配上着手也。
而解决分配不合理问题的办法,关键就在于将资本收归国有。孙中山从心底里以为,收归国有以后,民有问题也就解决了,国有即民有,这样就可以防止和解决分配的不平等,国家的生计和人民的生活也就有了可靠的保证了。
土地问题是孙中山民生主义的另一个核心内容。从历史潮流着眼,理论的要求是,必须迅速地打破封建地主的土地占有关系,把土地纳入整个资本主义体系之中,把农民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而为资本主义的工业化体系的建立提供经济前提。但是,孙中山看不到土地问题是资本问题发展的现实条件和基础,他仅从欧洲的社会现象中获得启示:随着资本的发展,土地的绝对地租量不断增加,从而土地占有者——地主便日富一日,造成贫富悬殊社会不公。
因此,他认为,“欧美为什么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因为没有解决土地问题”。孙中山既然要解决社会问题,当然就企图以由于地租量增加全由私人所得而造成的社会问题为中心来解决土地问题了。他认为,趁中国资本未发达,地价未增涨,灾难于未萌之际必须有一个办法来解决它,克服西方的弊病,走在欧美前列,创世界至美至善的国家。于是,他选择了挂着社会主义招牌的主张土地公有的资产阶级土地国有论者亨利·乔治的理论:
故卓尔基亨利之学说,深合于社会主义之主张而欲求生产分配之平均,亦必先将土地收回公有,而后始可谋社会永远之幸福也。
而它的具体办法则是:
本党的民生主义,是有办法的,这个办法就是平均地权。
其平均之法,(一)照价纳税,(二)土地国有。
孙中山以“平均地权”、“土地国有”来作为其解决土地问题的实质在于,他并不是仅仅要在农业问题上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道路。而更为根本的是,他要防止欧美的社会问题在中国的重演,从而为了防止资本主义的祸害而提出的。这样,孙中山民生主义的幻想趋向,就其主观愿望来说,就不是为了迅速地打破封建土地占有关系,而是为解决资本而引起的社会问题而设计的。这种构想的核心价值取向,不在于发展社会生产力,而在于以平等平均的伦理准则取代历史准则。孙中山希冀将政治与社会革命一齐解决,“毕其功于一役”的努力在这里取得了它的归宿点。
所以,从中国当时面临的革命课题而言,孙中山在实践中将“资本公有”发展成为“节制资本”,将其“平均地权”纲领发展成所谓“耕者有其田”等等,不论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在其文化重建的价值取向上,其实质则是越来越突现了伦理的标准,而非历史的标准。就其侧重点而言,它是伦理主义的,而非历史主义的。
孙中山说过:“我们要解决民生问题,保护本国工业,便先要有政治力量,自己能够保护工业。”我们要解决民生问题,如果未从经济范围来着手,一定要解决不通的。
“要民生问题能够解决得通,便要先从政治上来着手,打击一切不平等的条约”。于是,一般的经济问题立即而且首先归结为突出的政治问题了,民生问题归结到民族问题了。
不仅如此,孙中山这时的民生主义,也一反过去忽视国家政权的片面性质,强调在政治上国家政权“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突出了政权的人民民主性质,而与笼统的“国有化”大不相同。这样,民生问题又被归结为民权问题了,民权问题成为民生问题真解决的基本保障了。
那么,孙中山苦心孤诣所创建的“民族——民权民生”的模式到底表达了一种怎样的文化价值呢?顺应潮流确乎是孙中山根本的立足点,他从西方文化中汲取近代意识,并以之作为文化重建的参照系,从而规定了基本价值取向:即民族主义——争自由、民权主义——争平等、民生主义——求博爱。自由平等博爱成为孙中山提出三民主义的基本价值系统。然而应该注意的是,只要我们悉心于孙中山文化模式的每一项具体内容,便会发现其中又与西方传统的自由平等博爱的文化价值相去甚远。例如,民族主义的反满就与近代的民族独立潮流有着备细之别,民权的权能分离说跟西方权力分散理论所包含的人权平等意识有异,而民生主义的国有与防患之类所潜含的互助原则亦和西方私有与竞争精神不同。所以,从整体上看,孙中山的文化模式又不纯粹是西方文化的中国版,倒恰恰是,从中国既定的现实需要出发又以防西方之弊端为基准而确立的。不是“自由为体民主为用”,不是民权导致民生,相反的是人道为体民主为用,是民生引发民权,追求民族独立、人道平等和生活公平成为孙中山“民族——民权——民生”模式的文化价值的真实内容。
论“五四”的反传统
呼唤“五四”的文化背景
“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中心的一环,都有这种为时代所规定的特色所在在近代中国,这一环就是关于社会政治问题的讨论了。燃眉之急的中国近代紧张的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把注意和力量大都集中投放在当前急迫的社会政治问题的研究讨论和实践活动中。”从太平军到洋务派,从变法维新到反清革命,政治斗争始终都是社会历史关注的焦点所在。其间虽然在表现方式上多有不同,例如洋务运动倾向于工业技术,戊戌维新多侧重于思想启蒙,但就实质而言,却无一不是以政治目标的实现为其指归的。值得注意的是,政治与文化在近代中国的一体化追求趋向,恰好表现了从鸦片战争以来就开场了的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的历史特点。从现实的社会历史角度看,是走向现代化的历史目标引发着文化的更新与选择;但从文化演进的角度讲,却正是文化的选择表达了历史主题的深刻内容。而在近代中国,在特定的背景制约下,它们一并统帅于政治目标之下,时而超越具体课题显示出思想启蒙的时代特征;时而实现严峻的政治迫使文化的选择演进在狭小的甬道从维新到革命,走的是后一条道路。维新变法前,王煦曾劝康有为先办教育人才然后再搞变法,康有为回答说,局势严重,来不及了。岂止是康有为深感局势紧急而匆忙收起启蒙的工作去立即投身于维新变法之中,辛亥前的孙中山又何尝不是如此?辛亥前严复曾劝孙先办教育,孙的回答更是直截了当:“俟河之清,人寿几何?”人生有限,时不我待,又是不能等待了。几乎在变法失败的同时,反清革命便拉开了斗争的序幕,接着便是连续不断的武装起义。更为严重紧迫的政治课题(包括反帝拒侮与推翻满清的反封建斗争)压倒一切,成为民族的首要任务。来不及吸收消化和总结反思维新运动的启蒙意义,无法将这一看似迂远实则深刻的启蒙工作引向深入,革命派便拿起武器,走上了推翻满清的搏斗场。具体的直接现实的政治斗争将宏观的文化选择课题引向相对狭窄的领域;从而掩盖了诸如教育、人才、伦理、观念等等思想启蒙的几乎所有文化课题,当然就谈不上对传统文化的反省反思和认同,对西方文化的系统理解和吸纳。虽然时而也有,但大都是情势所需,颇带急功近利的意味了。
人们寄厚望于政治的胜利,但辛亥的成功又给这个民族和它的人民带来了些什么呢?
辛亥之后,中国社会虽然谈不上什么真正的进步,但历史毕竟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帝制被推翻了,皇帝没有了,普遍的王权崩毁了,传统的文化——道德秩序和社会——政治秩序也随之瓦解,社会以鲜明的方式标志了传统的大清帝国不复存在了但是,“清帝国崩溃后所建立的徒具虚名的共和国既不能提出一个新的、综合性的世界观,又未建立起一套可行的政治制度,所以在政治和文化规范不复存在的迷惘混乱之际,只有‘强者’才是‘统治者’;混乱的中国便十分简易地屈从于袁世凯的武力之下。袁失败后,再无人有足够的力量单独统治国家。中国从此便沦入互相残杀的军阀之手。由于政权提供正当理由的‘天命’已不复存在,军阀们又接受不了新的政治意识形态,所以便胡作非为,既无明确的政治目标又无经邦治国的愿望”。
更为严重的是,随着普遍王权的崩溃,在袁世凯执政前后,各种封建军阀势力纷纷崛起争权夺利,他们不但不能给国民提供任何有希望的理想和行为规范,相反却将传统中极为腐朽黑暗的东西在现代形式下发挥到极顶,这种倒行逆施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梁启超在1916年袁世凯去世前曾描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