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家是否因为掌握了军队的后勤援助而有权干预军事作战行动
为了进一步阐明政治与军事的关系,现在让我们来设想一种简单的情形并且请求人们暂时关闭质疑声音,在这种简单的情形中,一个国家的政府机关与军事机构相互独立、彼此不分统属关系,就如同美国政治体制中议会、政府与法院三权分立那样,那么政治与军事之间既然不存在统属关系就更不会存在谁决定谁的问题了。这种情形事实上曾经而且在许多时候的确出现过,公元前87年至27年的罗马共和国内战期间就曾经出现过这种情形,当时罗马元老院根据传统惯例认为他们是军事行动的高决策者,但是他们从来不直接掌握军事权力,而手握罗马军团的将军们则通过被选举为执政官的途径来参与或者说是与元老院分享这一最高决策权利。但是通过在内战中击败其他敌手而声势日隆、军事力量日益增强的凯撒则要求元老院服从于他并选举他为罗马皇帝以使他得以合法地、永久性地统治罗马共和国,研究罗马帝国的一些学者甚至认为是凯撒事实上建立了罗马帝国体制,但是元老院当然不愿意这样做,因为这将意味着他们事实上丧失了最高决策权,这些元老们的回应方式并不是寻求依靠罗马军团打败凯撒,而是借着在元老院会议中自己带着匕首刺死凯撒本人。凯撒被刺死后,他原来的下属其中包括屋大卫组成了新的军事同盟并驱逐和捕杀了元老院中那些刺杀凯撒的元老们。然后,屋大卫又通过战争行动打败了其他反对他的人而成为了唯一的军事领袖,屋大卫在公元前27年接受了元老院所授予的奥古斯都的称号,对此,美国战略史论著者爱德华?勒特韦克形容说“公元前27年,屋大维取名奥古斯都,带有半宗教权威的意味;罗马有了一位新主人。”尽管在法律上奥古斯都仍然只是首席公民并服从于元老院,“然而由奥古斯都控制的直接权力,即他的军团权力,远甚于元老院的权威,元老们则以其急切的服从承认这权力。”
我们需要甄别的是,在凯撒或者屋大卫与其他掌握罗马军团的人进行内战时,他们与后者并无二致,即都是纯粹的军事权力的掌握者,只是在他们获致最后的全面胜利后他们才被认为成为了事实上的整个罗马共和国的代表者,而在他们成为事实上的罗马共和国的代表者之时他们也同时被赋予了理所当然的政治职能及经济、社会等职能。因此,元老院对于屋大卫权威的承认与接受本身并不能说成是军事决定了政治,而是政治服从了后者所代表的罗马共和国整体。但是,这至少也说明了军事与政治之间在此种情形下并不存在着谁决定谁的关系。
所有问题的关键之处在于,政治家们应当认清楚他们代表的是国家的整体,而绝非政治这一个方面。如果不是这样,他们就会认为政治必然决定军事,而其他人就不可避免地会担心军事是否会反客为主扰乱政治。
现在,让我们将政治与军事放到现实中经常存在的复杂关系网中,政治家之所以被称作为政治家而非经济学家或者其他,更多地是因为他们直接掌握着一个国家的政府运作系统,因为他们直接掌握着国家的政府运作系统,所以他们被认为首先并且主要地是拥有政治职能,由他们为了履行政治职能而所发生的行为方法我们称之为政策,但是政治家们为了履行经济职能而发生的行为方法也同时称作为政策,所不同的是这时他们进行的是经济政策。我的看法同样是,政策是政府属性的延续,而政府的属性首先是政治性,因此政策首先是政府政治性的延续,但是,这又绝不否认政府的经济职能或经济政策不存在或者根本不如前者重要。只是在最高政府机构那里,在政治与军事交叉的时候,政治与军事之间才会发生直接关系。
由于政治在国家战略活动中居于领导地位,因此,政治与其它方面要素的关系就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绝非决定与被决定关系。一句话,政治领导而非决定军事。
因此,当我们看到或者听到这样的情形也就不会惊奇了,当一个军队统帅刚刚指挥军队打败了某一地区的敌军而想要趁追击时,代表国家战略整体的政治家们立即下令要求他停止作出追击行动,理由是既然敌军已经被打败、我方控制了这一地区而国家战略目标中控制敌方这一地区的目标已经实现了。但是,作为军事统帅,在享有优势时趁机打击敌人是他绝不应该放弃的想法,在没有受到政治家们的束缚之时,他应该抓住时机继续追击而不应当考虑政治家们的想法,在受到政治家们的束缚之后,他应该据理力争要求政治家允许他继续追击。这时,通常会出现两种情形:一种是政治家认为继续追击且助于更好地达成国家战略目标而允许军事统帅继续追击,另一种是政治家认为国家战略目标已经达到而没有必要再追击了。只有在前一种情形下,军事统帅才能够如愿以偿,而在后一种情形下军事统帅将无可奈何。然而,政治家们并不总是通晓国家战略的,因此说,军事统帅据理力争的做法有助于促使政治家思考国家战略并有助于减少因为政治家不通晓国家战略而造成的错误。
政府的运作系统和职员属员与军队的存在和行动之间显然并不存在着什么决定与被决定或者依附关系,但是国家元首或者政府首脑却能够通过其同时兼具的最高政府职能与最高军事职能而使政府与军事之间发生直接的接触甚至是决定、依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