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我省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的争论,似乎已到了白热化的阶段。这是一件好事。持不同意见和观点的各方,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并提出和列举了大量的数据和案例来支持其论点。这些成果,无疑将会对各级政府就“三江”水电开发决策提供极其重要的帮助。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的基本国情是生产力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尤其是基础产业落后,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因此,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以能源消耗为主要特征的产业发展将是中华民族不得不承受的一个历史阶段,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当前,我国的经济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能源短缺已成为我们经济生活的主要矛盾之一。面对复杂多变,充满不可预见因素的国际环境,中央政府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提出的能源战略,是解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瓶颈,符合国情的正确决策。我省“三江”梯级水力电站的开发,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具体体现。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建设经验。但是,我省地处边疆,教育、科技和产业基础薄弱,“三江”流域的广大地区更是我省经济的薄弱环节。因此,如何借大规模水能资源开发的契机,拉动“三江”流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将是我省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就我省的实际情况来说,协调发展主要包括区域经济发展、民族文化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三个方面。
就我省而言,不能孤立、片面地对待“三江”水能资源开发,而应抓住时机,通盘考虑,运用政策杠杆合理调配省内资源,不仅使流域人民生活水平有实质性提高,同时实现我省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真正做到全省的发展与全国同步,流域的发展与全省并行。“三江”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物物种基因库,动、植物物种繁多,森林覆盖率高,经济附加值可观。省委、省政府一直把发展生物产业作为我省的重要经济支柱来抓,希望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并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成功经验。流域经济应当,也只能在我省的这个大局下充分发挥物种资源优势,努力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生物原料基地。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中最活跃也是最重要的元素,而企业家是这个元素的核心。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基础教育落后,人员受教育程度相对较差,这直接导致了我省企业家队伍整体素质偏低,难以接受新知识、新概念、新技术,并将其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更毋庸谈把握市场的主导地位了。因此,我们认为,应当把培养、扶持一支过硬的企业家队伍作为各级政府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我国的普遍经验是,培育一个龙头企业,富一方百姓,强一地财政。生物产业做大做强的一般法则是:市场发现→研发→基地(农户)→工厂→市场实现。政府只要为这个链条提供宽松和谐的软环境和信息指导,把改善库区人民生活与梯级电站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步进行,把“三江”流域建设成为继国家级水能基地之后的国家级生物原料基地,就一定会得到全体人民的支持,顺利完成“三江”水电建设任务,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生产方式的形成,无一例外都经历了数千年的漫长历史。人类发展的历史证明,经历过无数次的战争、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疾病等而生存下来的民族,其对生存环境都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其民族特征(当然包括了其文化)是在对环境的适应过程中逐步演化而来的。这种演化在历史进程中是稳定的,具有很强的延续性,但绝不是静止的,而是随着生存环境的改变而不断变化着。“三江”流域的水能资源开发,虽然会暂时性的对移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但随着电站和水库的建成,必将带动流域经济快速发展,为本已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开出新的果实奠定坚实的基础。这是辩证的、发展的文化观。
环境保护,是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我们与赖以生存的行星--地球和谐相处的唯一途径。“三江”梯级电站的开发建设,是一项宏大的工程,在环境科学上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水力发电,是在目前发展水平上我国所能利用的相对最为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获取方式。
目前,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煤电占有很大的比例。煤炭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其开采、燃烧时释放的有害物质和热量,是造成我国大部分地区环境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三江”水能开发的环境问题上,首先要有全局观。简单地说,按国家西电东送的战略部署;梯级电站全部建成投产后,输出的电力,相当于燃烧数十亿吨煤的发电量。这对改善广大受电地区,尤其是发达地区的环境压力,提高我国整体环境水平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当然,强调整体利益并不意味着要放弃或牺牲局部利益。水力发电的特点,决定了它对环境的影响是局部的,且基本上是可控制的,不利因素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和采用合理的规划使之最小化;而原来潜在的泥石流、滑坡、山洪等自然灾害,经过工程治理,将大大减少发生的几率;库区范围内高密度的植被再造,也将使当地生态和自然景观得到极大的改善。从局部看,也是利大于弊。但是,我们认为,“三江”环境问题不仅是库区建设的一个方面,也是当地乃至全国人民关心的问题,因此,建议主管部门在不泄露国家机密的前提下,向民众宣传有关知识,广泛听取意见,并在实施过程中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
就“三江”流域经济发展的问题,建议省委、省政府召开几次有企业家和各界人士参加的研讨会,尽快出台一些政策,造出声势,让企业家们迅速行动起来。
最后,我建议使用地方立法来对类似大规模投资、建设活动的某些方面及建成后水库的综合利用进行规范。
作者系成都理工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