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山东有一位学官,在一次阅卷时,他看到有份考卷里夹着一张字条,上写:“同邑某相国,生童系其亲妻。”
考生写这张条子的用意非常明显,无非是要学官在阅卷时笔下留情,以此获得被录取的资格。但是学官不畏权贵,秉公办事,不但没有照顾这位相国的同乡加亲戚,而且还在这份考卷上加了两句批语:
该童既系相国亲妻,本院断不敢娶。
巧妙地利用一个“娶”字,学官对考生进行了无情的讽刺和断然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