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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一生一世(3)

“你知道为什么吗?”我自顾自说,“绢帛可以珍藏万年,柳体字骨瘦嶙峋,这样写下来你说像不像一份千沟万壑万劫不复的爱?”

我一直记得那夜的月光淡淡幽幽,夜雨神色黯然地背过身去,那道背影在池水之上如同巍然屹立的荷茎,挺拔而清癯入骨。

他再转过身来,眼角分明有泪,晶莹如同展厅里的古玉,千万次磨滑中才成就的一颗绝世珍品。

“你这样,让我怎么好放心。”他说。语气里尽是叹息。

这声叹息如同穿越了流转的时光,入耳那刻宛如隔世。那年初遇时他也是这么说,眼神疼惜地叹口气,为什么看你这样伤心,我也一样难过了。

那日有午后的斜阳,他走过来时,高大清瘦的身影拉着长长的影子,日晖洒在城外的荒烟蔓草,一米开外的青草地里,翠色涌动。

“夜雨,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的初遇。”

他笑了,笑容温柔却有悲切。“怎么会忘。”他说,“那天看你一个人站在城郊废屋的檐下,甚是可怜。”

那日分明有和煦的阳光,那个屋檐却潮湿阴冷。从来没有看过这样倔强的屋檐,在日光之下还硬生生地长出青苔,和满地青草一同争春。就像那时的我,明知缘分殆尽还偏不放弃,惹得一个人心生同情,也惹上了一段凄迷难当的****。

“那么,可怜便近似于可爱了么?”

他摇头,“我那时只知,这女子便是我要用尽一生心力,也不再让她留一滴眼泪的人。”

他的诺言说来如同清风,却一样铭心刻骨。曾有一日也是这样繁星满天,他微笑着揉着我的头发说,“小家伙,你这样的眼神让人心疼,我错了好不好,以后再不要伤心。”

以后再不要伤心。说来真是轻巧。

我笑了,“夜雨,我听说妖的一生只流一次眼泪,我一直好奇,从前的我是有了怎样一道眼神,便让你心怜悯。”

夜雨的叹气声如同月色,柔软潺湲。

“和你现在的一样。”他说,“寒冷里有温软,哀恸里还有希冀。”

“那你现在可是要违背诺言了?”我笑着问。

寂静在夜色中弥漫开来,也有令人惊心动魄的决绝。

“对不起。”他说。三个字如同水珠落入池塘,激起圈圈涟漪。明明是晴朗的夜空,恍然间却有阳光万丈,让人盲了目,灰了心。

“夜雨,我懂。”我说,“那天你不在,长老来找我。”

夜雨的眼神里没有诧异。

“长老说,城主你历劫三十年已满,是时候回狐族了。他跟我说,人妖本来殊途,要我去寻一个寻常的世间男子来相爱相守。”

“夜雨你说,这世间茫茫,我要到哪里去寻到一个人,跟你一样可以让我在繁琐的人世间有一处可以遮风避雨的竹屋,一个甘愿栖息的角落呢。”

一阵风吹得夜雨额发飘荡,好看的眉目如同万年前的玄冰之下埋葬的月长石,那么珍贵竟然被我拾到。

“竹屋一直都在,你以后若是寂寞了累了,便去那里看看。”他的语气好无奈。

“看什么?”我笑起来。“看物是人非,看人去楼空么?”

夜空之下,我听见自己的声音,破碎苍凉。来路向未知蔓延过去,我的话再凄清也终究是弦外之音,阻挡不了气势磅礴的命运。

夜雨没有答我,他只是再次背过身去。天青色衬衣衬着幽蓝的夜,是一种飘逝的色彩。白荷清香,池水微风处,临风而立的那个人原来到头来只是一场镜花水月的幻觉。

“回去吧。”许久了他说。

3

那日竹屋外的栀子花在残夏的夜晚全然绽放。清新馥郁的香味从窗口飘进竹屋,流连忘返。我一直没有睡,黎明前天空发白时突然落起了一场雨,淅淅沥沥的整个天地都湿了。

夜雨便是在那天离开。没有朝霞的清晨,只有栀子花在雨水中清透可爱。从竹屋一路走到山路的分岔口,夜雨都没有说话。他总是在这样的时刻静默至深,如同脚下青草,明明被踩压得疼痛万分,也默然无语。

我跟在他的身后,一路沿着泥泞的山路走去,路两旁的竹叶摇摇晃晃,也似离歌。这条路,曾经走了许多遍也从来没有这样走过,亦步亦趋,心惊胆颤。怕下一刻夜雨便要消失在这苍翠的山竹林里,怕下一个拐角沧海桑田便向我涌来。

那一次也是雨天,他驾着马车带我去为我搭建的竹屋,暮雨纷纷洒落在他凄迷的发间,倾世动人的清俊。

那一次他沿着蜿蜒的山路走来,我在山的另一头等,他看见我一脸如释重负的笑容说,以后有你日日这样等待,哪怕是到天涯海角我也要回家来。那天他沿着山路追来找我,手腕上磕破的伤痕留着淋漓的鲜血,洒了一路,他顾不得疼痛,只说,小家伙走丢了怎么办才好。

那道伤口如今还在,在白色的袖口里暗沉的红色若隐若现。狐王若是爱至心切,也会有去不掉的伤疤。夜雨,其实我也知晓你的无可奈何,只是不知道该如何淡然地接受。你的离去如同阵阵的钟鼓声,敲在心上没有撕心裂肺,只是一阵阵的钝痛,仿佛抽丝剥茧般地吸走了生命的所有光彩。

夜雨在那颗枝叶繁茂的竹下转过身来,他说,该走了。

他说,该走了。简简单单的别辞,连让我好好照顾自己的应景话也不舍得开口。若是再不能相见,我们以后怎样于彼此都是不相干的钝痛。而痛在我们心里,谁又知道他乡明月下的另一个人是瘦了,乏了,累了,还是伤心了呢。

我张了张嘴却不知如何开口,只有雨水落在舌尖,带着缠绵的苦涩。

冷冷微风里烟水茫茫,夜雨蓦然转身的那刻,他的脚下长出一片浅草,水绿色柔软,一路蔓延。夜雨曾经说过,狐族有一种草,每当有人别离心伤时,那种草会随着离人的脚步一路生长,仿佛送别之人一路跟随。

他说过,那种草叫离草,情之深切时才能看到。夜雨,那一日,离草满园,长亭却不知何处,其实把酒言欢又如何,你的背影终究要在天涯消失,万水千山也会这样寂寥了。

爱如樱花

是在大学校园里的樱花树下认识他的。

黄昏,当我陪简从干草村寄完了信往回走时,他来了。他走路的声音和那张看上去煞是严峻的脸,让我想起了寂静黄昏小径上的那匹让人浮想联翩的马,和马上那个神出鬼没的人——罗切斯特。

我抬头望向他时,他朝我微笑了一下。于是,我们认识了。

这是我们进入大学后的第一个春天的第一个周末。

这以后,每逢周末,黄昏,我都会来到那棵樱花树下,他也是。

“你喜欢文学?”有一次,他望着我手里的《简爱》问。

我点头,一边问他,你喜欢樱花?他“嗯”了一声说,樱花盛开的时候也是它凋谢的时候,虽然短暂,但不污不染。

那天,像往常一样,我坐在樱花树下的石矶上,一边打开书本,一边向来的方向望了一眼,没有他的影子。月光下,当简牵着那只亲爱的手走进林子,朝家里走去时,芬丁庄园里那充盈的幸福却丝毫儿不曾把我感染。我从石矶上站起来,踽踽往回走,心绪散落在身后浓郁的幕色里。

又是一个黄昏。我走在通向樱花树下的石铺小路上时,看见他已经在樱花树下了,正远远地望向我,眼神里掠过一丝儿惊喜。不等我走近,他问,上周末怎么没来?我说,和同学出去游玩了。这时,他像松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地说,我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呢。这天,他没有理睬飘落的花雨,他说,他要倾听我的心曲。我也放下手里的小说,读他。

樱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樱花树下堆满我们的欢声笑语,一层又一层,漫过石矶,淹没了那棵樱花树。

那天,我们相约来到樱花树下。我说,听,风吹树枝的沙沙声多像云的哭泣。他说,不,是两颗心在喁喁而谈。我说,我将被分配到一个偏远穷困的小城,而你则会留在大都市,将来或许要出国。他说,我的分配申请书志愿栏里填写的可是一个偏远穷困的小城哦。

我睁大双眼,望着他,无语泪先流。

到单位报道后,我们被分配在同一科室。那天,他对我说,离主任远点,他好像有点儿喜欢你。那天,我婉拒了主任的求爱,对他说,我们结婚吧。听了我的话,他眼睛里熠熠闪着光亮,一边朝我伸出双臂。我闭起眼睛,等他揽我入怀。一分钟,二分钟……突然,表针细碎的滴答声被他的一声叹息所淹没。当我睁开眼睛时,那张阴郁的脸差点把我吓晕过去,继而听到一个声音说,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等等吧。稍顿,这声音接着说,记住,我们结婚前,无论谁,都有追求你的权利。

这声音听起来很低,很弱,但它仿佛穿过巨型扩音器,猛然抛掷在我心壁上,撞出一个声音:他变心了吗?

那晚,我失眠了。

第二天打电话给他,停机。再打,仍然停机,直到下午下班,在单位门前的石阶上,主任递给我一张字条。字条上的笔迹是那么熟悉,但每一个字却仿佛一把把尖刀,把我的心一点儿一点儿挖空。我倏然觉得自己变成一枚干树叶,浑身轻飘飘的往下坠。回到宿舍,字条和着眼泪和心痛,碎成一地。

两年后,我听到一个消息,他走了,白血病。

这时,已成为我先生的主任说,刚来小城不久,他就知道自己得了这个病,那时他找到我说,你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孩,让我好好珍惜。先生还说,那天,他哭的像个孩子。

后来,我常常梦到那张被撕成碎沫的字条,和字条上碎成纸沫的字:对不起,我走了,好好生活。

在一个樱花盛开的季节里,女儿出生了。我对先生说,就叫她如雪吧。

樱花如雪,洁白又神圣。

永恒的百合花

二十八年前,我俩用燃烧的心,用滚烫的吻抒写出一个海誓山盟,生死约定。二十八年,在时间的长河里,只是短暂的一瞬。你在苍松翠柏的掩映下长眠,也许还活在热恋的浪漫中,而孑然一生的我,却在这冰凉的墓前,为你送了二十八年的百合花。

还记得送你跨出国门的那一天吗?你把一支古怪的毛笔送给我。我上了十九年学,从未见过这两头都有毛的笔,有点好笑。你当时很认真,说:“不准笑,严肃点,一定要保管好。这笔的两头,都是用我的头发做的。”为这支两头都能写字的笔,记得你曾来信一再强调:“这支笔你不能用,要用,得等到我回国和你结婚的那一天。告诉你,在婚礼上,你用这一头写--永结,我用另一头写--同心,保准是一个高雅风趣的婚礼新闻。”

我了解你,你那颗研究同位素的心,永远是那么缜密,那么细致入微。我知道,为了抓紧完成科研课题,为了使两颗分隔在大洋两岸的心,早日跳动在一起。你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甚至不顾危险,长时间与放射性元素接触。没你在身边的日子里,我的心时而流泪,时而滴血。一颗被思念揉碎了的心,让流淌在稿纸上的文字,也改变了豪放的风格。变得苍凉,悲苦,全部成了离愁别恨的咏叹。

“苦酒一杯唱天醉,大洋彼岸双飞泪。”我曾记得,在书信往来中,这是我写给你的诗,对,是最后两句。你不满意,说不是我的风格。回信中,你改为“游子不改报国念,大洋彼岸双飞燕。”我为你的激情感动,为你的文彩叫好。你不选择理科,说不定就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

我在挂历上画圈数日子,等待着我的燕儿归来。然而,谁又能料想得到,一个半月后,飞回来的,只是你那不灭的灵魂。一个暗红色的骨灰盒,装着你的一切回到了祖国,回到了梦里寻你千百度的未婚夫身边。我欲哭无泪,怒指苍天。天啊,你这样无情枉为天!

从此,我的文字,总是含泪带血,封闭的心,再也闯不进红颜。二十八年时光,这墓前的百合花香不断,那是我信守生死约定的誓言。我爱我的燕儿,会永远爱下去。岁月刷白了我的两鬓,我快老啦,但你却还是那么年轻。一个慢慢老去的人,阴阳相隔守护着一位年轻漂亮的未婚妻,这也许就是我的人生。此情此爱,二十八年来这墓前发生的一切,只有我自己才能诠释。一个活着的男人,陪伴着一个死去的女人,二十八年如一日,这,就是我留在天地间的,关于爱情和誓言的不朽诗篇!我为我的燕儿自豪,因为,你是祖国的女儿,你是为祖国而死去的。我真正读懂你,是在你死后,确切地说,是在你留下的骨灰盒里。

你离开我的那年,我也曾想随你而去。但是,当你的国外同事,那位护送你回祖国的金发姑娘,郑重地交给我一封信以后,我就断了随你而去的念头。这封信是你留给我的,是你的亲笔,也是你的绝笔。你写道:“亲爱的云,我梦中的情,看来我们结不成婚了。受强辐射的攻击,我的身体已彻底垮掉,活不长了。等来生吧,来生,我再做你的妻子……”后面的文字,事关国家机密,不能公开。原来,她在给我改诗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最后的课题,她是拼着命完成的。完成后,她已经不行了。她把重要的研究数据,放进一个她事先定做的,带夹层的骨灰盒里。然后,她找来最要好的同事,就是那位给我送信的异国姑娘,交待托付了一切。

二十八年的往事已不堪回首。从她,我亲爱的燕,梦中的情身上,我彻底读懂了一位祖国女儿的情怀。我完成了她的遗愿,把那份研究数据交到了她的研究所。下葬的那一天,我把她留给我的那支笔放进了骨灰盒。这支笔应随她而去,因为,它浸着情,染着爱,抒写过关于云和燕的动人爱情故事。当然,我没有忘记写下“永结同心”这四字。

虽然这“四个字”是我一个人写的,但我完全可以代替她,因为,她是我的燕,我是她的云,我们是永远不会分开的。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活二十八年,我还能守护她二十八年吗?这飘香的百合花,能在这世间得以永恒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又知道,我死后,肯定还会陪伴在她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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