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今天与张心颖的对话已经在林清阮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林清阮就可以发现自己已经渐渐的喜欢上了萧逸晨。
经过几个小时之后,比赛终于结束了。
最终,美术系在萧逸晨的带领下,最后以一个漂亮的三分球超过了排名第二的金融系,赢过了暂居第一的体育系。
比赛结果公布之后,全场都沸腾起来了。
毕竟,从来没有其他系在体育比赛上能赢过体育系的。
就连体育系的队长都说,美术系的萧逸晨最后一个三分球投得太漂亮了。
他的这番话不仅使自己的粉丝巨增,而且使更多的人钦慕萧逸晨了。
……
赛后的休息室里。
体育系的队长徐之明来到打开柜子正准备拿衣服的萧逸晨身边,拍了一下萧逸晨的肩膀,说:“萧逸晨!你好!我是体育系的队长徐之明,你刚才在比赛倒计时快结束投进的那个三分球实在是太漂亮了!”
萧逸晨一边整理衣服一边淡然地说:“没什么的,运气好了点罢了。”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你最后那一球,如果不是从小就开始练的话,根本就投不进去。说实话,你什么时候开始打篮球的?”徐之明笑着问。
“初中,”萧逸晨拿着衣服,准备去更衣室换衣服,“喜欢上一个女孩开始。”因为我曾经不小心听到她跟她的朋友聊天,她说。
“在篮球场上打球厉害的男生最帅!”
然后,他就去苦练球技了……
其实,他不知道,那句话只是林清阮随便说说而已的……
当时是这个样子的……
初中时期——
“阮阮!”叶晴浅把林清阮正在看的书盖上,身后带着一帮女生。
“有什么事吗?”林清阮抬头看着她们。
“我们一起去操场跑步吧!”
“算了吧,你们去就行了。”林清阮拿起书准备继续看。
“不行!你成天待在教室里学习不去锻炼身体,可能会导致体质虚弱!所以我们必须得陪你去操场跑步!”叶晴浅说。
她的话得到了一众女生的一致认为。
“我体质很好,不用去了。”林清阮说。
“不行!你必须得去!来人,把阮阮带去操场跑步!”叶晴浅说。
然后一帮女生跟叶晴浅就把林清阮扯到操场跑步去了。
然后去到操场,跑了没几圈的女生就停下了,没有形象地坐在草坪外围上休息。
“哎呦!累死我了!”其中一个女生说。
站在草坪外面的林清阮看着这帮女生,颇为无语地说:“你们这些家伙!还好意思说我体质差!才跑了一两圈,就要休息了。”
“反正又不是真的要来跑步!”叶晴浅说完,眼睛往操场中间踢足球的韩璟他们看去。
“哦~~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啊!”林清阮看了一下韩璟他们那边,“竟然,你们不跑了,我也就回去看书了。”
刚想走,就被叶晴浅拉着坐下,说:“哎呀!阮阮,别那么快就走,陪我们聊聊天嘛!你一走,都没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