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隔多年,我依然记得我和木槿的十七岁,明媚的青春,黑发红颜,她站在万人瞩目的台上,而我站在她的旁侧。
毫无疑问,我和木槿是一中的两朵花,两张脸,一张冷艳美丽,一张妖气冲冲,却都美丽异常,我们身高几乎一样,一米七,一米七一,所以,元旦晚会的主持总是一对姊妹花。而这还只是一小部分,我们学习成绩同样优异,都有被保送的可能,她的英语全学校第一,而我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在全国拿过名次,我们之间暗暗较劲,却又暗暗倾慕。
那时,她在三班我在四班,一班之隔。
课间,我们常常在楼道的拐弯处集合,她带给我黎明新出的专辑,而我把最新淘来的张国荣的小画册用来交换,我们两个是楼道里的一处靓丽的风景,后来在许多同学的回忆中,他们提起我们都很憧憬。特别是男生。
我们是故意的。
那时我和木槿高高在上,允许自己骄傲成公主一样。我们讽刺那些土豆一样的男生,他们时常写情书给我们,我们交换着看彼此的情书,总是一笑了之。
天知道那时候我们有多狂野。
甚至于到了目空一切的程度。
她说她是非北大不上的。
我也是。我剪着自己的指甲,我是故意要在她面前剪我的指甲,我唯一的优势就是我的手指细长,在这一点上,得益于我从五岁开始弹钢琴。而木槿的手指并不好看,和一般女子并无二致,但很明显,她的腰好看,细长,虽然看上去有些水蛇腰,可非常曼妙。
曼妙很重要。
更重要的一点,我们对男生的审美品位如此一致,如果我说谁有几分薄姿尚可一看,她一定认为是,比如对沈向晚。
沈向晚是我们班长,高大威猛,我对木槿说,如果我智商稍微差一些,我可能就会喜欢上他,如我们班那些傻姑娘,站在操场边为他加油。
木槿笑我太聪明,又说,好色的女孩子总是可爱的。我也这样认为。
当然,那些被我们打击的男生数以百计,因为太多,所以,几乎记不得了。但我们记得我们的青春,在楼道的拐角处,有时,窗口会伸进一枝盛开的马樱花,我们在窗边窃窃私语,笑声吟吟,我们的笑声穿过那些马樱花,缠绵而忧伤,谁能懂得我们的清高与孤芳自赏?在十七岁的青春里,我们无以表达,唯有这样的骄傲是最适合我们的方式。
而保送北大的名额只有一个,木槿家有势力,父亲说,努力吧,木槿的爸爸是市长,找了你们校长和省里的人,你只有自己考。
虽然我表面上仍然和木槿笑靥如花,可是我已经把她当成对手,因为她是我唯一的对手。
那时她被保送上北大,而我唯有努力才能实现这个梦想,我不能输给她。无论哪个方面。
但我仍然在课间与她谈笑风生,事后我才知道我这些小伎俩近乎乏味。
因为不久我才知她放弃了保送,她笑嘻嘻地与我说,不参加高考有什么意思,寒窗苦读这么多年?
其实我知道她是想与我竞争。她不想占任何一点便宜让我看不起她。
那年我们以年级第一名第二名考入北大,我们只差一分,几乎不分伯仲,我选择中文系,她选择外语系。拿到通知书以后我们一起去了一趟西藏,那时尚没有火车,我们先到成都,然后跟了一辆大卡车。
那年,我们十八岁。
二
上北大后我们仍然目中无人,骄傲依旧。我说我最新的目标是谈个恋爱,她笑着说,我想考托福,大三就准备出国去,国内太乏味太无聊了。
那我也去。我说。我亦不再谈恋爱了。她说你谈吧,这么好的姿色浪费了可惜。
难道你不可惜?我反讽她。
我们就这样鸡吵鹅斗,一起逛街买衣购物,她看上的我必定喜欢,而她讨厌的我一定也嗤之以鼻。
但我们对男人的态度总是轻薄,甚至接近于无聊和调戏。她和一个高大的法国男孩子来往,那男孩儿看起来顶多二十岁,一脸的清纯,我说木槿你根本不喜欢他何苦害人家,她说,我在努力学法语呀,你不觉得法语的发音太美了吗?我将来要到法国去,你不去吗?
看,这就是可爱的木槿。她从来不虚伪不掩饰,就像我和一个物理系的男生一起去约会,我亦会告诉她,她哈哈笑着说,我看过那傻小子,太傻了。你千万别逗了。
我们就这样和男生交往着,有时她会拉着一个男生再叫上我去后海,当然,那些男生负责埋单,她说,三个人总比两个人好,两个女孩子简直太寂寞。为此,我有好看或者有钱有才的男子亦会叫上她,我们总是三个人,加一个男人,一起去游玩,泡酒吧,总之,热闹和寂寞总是交替出现。
谁都明白我们并不认真。并且在男人面前时常搞怪做鬼脸,天知道我和木槿有多少鬼心思。也许美丽的女子多些鬼心思也是可爱和讨俏的。
叶楚然就是这时候出现在我和木槿之间。
不知是谁说过,两个女人的友谊再坚不可摧,也敌不过一个男人插进来。
我是在旅行的时候遇到的叶楚然。
起初我以为是艳遇。这样的艳遇在旅行中太多了,木槿去了俄罗斯,而我选择了丽江,我们总是在寒假或者暑假去旅行,结果,我遇到了叶楚然。
我想我没少遇到长相有几分薄姿的男子,但这次是个例外。
我们都住同福客栈。夏天的丽江有一种淡然,游人依然如织,但客栈里很清幽,有暗绿的青苔伸展出来,天井里晾着衣服,那些麻的衣服,灰的,或者白的,就是叶楚然的。
他声音好听,眼睛细细的,嘴角分明带着几分薄凉和不在意,而我的骄傲在他这里居然一无是处。
我觉得非常颓败。
自始至终,他沉默寡言,我们都在客栈吃饭,他在我对面,并不抬头,他的格子衬衣甚是好看,还有他的头发,黑得如夜。最亮的是他的眼睛,好似一面湖,我深深掉下去,上不来。
我知道自己花痴病又犯,于是痴痴地看着他,他并不回应我,很好的有阳光的下午就看原版《追忆似水流年》,藤椅上,他的样子甚是性感懒散。
老板娘叫他,叶楚然,喝水呀。
好的,谢谢。他只说这四个字,可是已经震天动地,我喜欢有这种语气的男子,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场笼罩我,我只觉得千般万般地好。我试图接近他,但他目光总是散淡。
在接近黄昏的时候,我拿了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和《玩笑》来到他的小屋,除了书,我还拿了一些当地的水果,非常奇怪的水果,我说的是那些水果的长相,我叫不出名字,但实在是好吃,他后来告诉202我,其中有一种叫山竹。
嘿,我叫他。
我只能叫他嘿。
是你?有事?他客气而礼貌,我只觉得无比远,但这又非常刺激我。
有两本新书,看吗?我拿书当诱饵与道具。
他看了一眼,早看过了,不算新,是几年前的了。
我很颓然。他大概觉得不好意思,站起来倒一杯清水给我,我捧着水喝,第一次觉得如此局促,谁知道我怎么会那样直接。我说,这样吧,我们去四方街散散步,或者去樱花屋吃点东西?那里的烤鳗鱼真不错。
好吧。他站起身,我才发现他真是高,我要仰视才行,我想,他足有一米八五,但却又显得这样飘逸。
我们行走在小桥流水的丽江小街,天飘微雨,游人不多了,大概因为下雨,我们没有撑伞,好像连伞也觉得多余,很多人在看我们,有人说,看,模特。
虚荣心是这样地满足,我只嫌时间过得太快,到了樱花屋,我点了鳗鱼和鱼子茄子,他点了番茄蛋花汤,要了科罗娜,我们临窗而坐,雨飘进来,味道有尘土的清香,而我低下头吃饭,不肯多言。完全不同于从前和男子的取笑打闹,我想,我是真正心动了。
从那之后我们便常常会去各个酒吧里吃饭听歌,我在丽江住了一个月,写了一个剧本。而他陪着我,我们渐渐亲近起来,后来一起出去的时候,他总是挽着我的手,但只是挽着手。我希望他轻浮点,女子大概都是这样,希望自己喜欢的男子对自己轻浮,对别人稳重。
哪怕不负责任呢。不负责任的轻浮亦是美的。
可是他不。
态度依然这样清凉,时常坚实地微笑着,其实我更喜欢这样不动声色的男子,他们的灵魂深处,充满了风暴的力量。
在一次酒醉后我缠着他亲我,他先是笑,在黑夜中分外不真实,我们走在丽江小街的黑暗处,借着手机的光,我在一面墙上写下一首诗:亲爱的,千年之后,我在青瓷之夜等待你,月光赠我以华衣,你赠我以亲吻。
别乱画。他说我。可是,已经是嗔喜。
亲我。我霸道地说。
他低下头,我如小蛇一样缠上他的身。月亮很凉,我看到它升起来,在我和叶楚然之间。
我们恋爱了。
三
回到学校我并没有显摆我的艳遇。很显然,这已经不是艳遇,是我的恋爱。我真正的恋爱。
我开始想念这个在南京的男子,他是一家科研所的研究员,我对南京心生向往,那洋气的法国梧桐仿佛一个诱人的男子,我想起他的轻吻,心神荡漾。
为此,我请假,专门去南京,我记得夫子庙前他拉着我的手,亦记得秦淮河我和他游船,当然,在乌衣巷里,我问他:你爱我吗?
我未曾想到我亦会这样俗气到可怕。也问这样俗而无聊的问题。以至木槿都看出了我的异样,她果断地说:罗小素,你恋爱了。
我想否认,可究竟底气不足。
让他来,我把把关。
我不,我说,你会爱上他!
你以为我是你?这么容易就动心。我是不会轻易为一个男子动心的,你知道我。她这样的口气让我很不是滋味,她以为叶楚然是谁?这样飘逸的男子,她见过没有?
我给叶楚然发短信说,我病了,你来看我。
本来一直是我去南京见的他,但这次,他坐飞机来看我,几个小时之后,他出现在北大。
那时,我和木槿正在北大旁边一个小咖啡馆等待他,其实我让木槿看到叶楚然是有些炫耀的意思。我太明白我的虚荣心了,而叶楚然根本不明白,我这是炫耀。
叶楚然看到我就奔过来,怎么样?还烧吗?
我假装病得厉害,还行,没事了,你放心吧。来,介绍一下,我的闺蜜木槿,木槿,这是我的男友叶楚然。
其实我介绍他们时都充满了虚荣心,想想我有多么美丽的女友和男友,在我洋洋得意之时我看了一眼木槿的眼神,刹那间有什么击中了我,像针一样,刺着我的心。我想,那是她在嫉妒。
中途,我去了一趟卫生间,他们面对面喝着蓝山咖啡,蓝山是我和木槿最爱喝的咖啡,在我回来以后,我看到木槿的眼神放光,她正在炫耀她的流利法语,从上高中她就一直在学法语,而我忘记了,叶楚然说过他最喜欢法语。
我不知他们在说什么,但法语的动听发音让我嫉妒,我看到他们在全神贯注地说着什么事情,后来我问叶楚然,叶楚然说,毕加索,我们在说毕加索有多少个情人,为什么那个朵拉玛尔会疯掉?
朵拉玛尔会疯掉,她是为爱情而疯的,所以我说,叶楚然,如果你不爱我了,我也会疯掉。
怎么会呢?他抚摸了一下我的眼睛,小素,你的眼睛真薄凉。
那时,我和叶楚然站在北大一棵花树下,我看到他的眼神里缥缈着一层东西,我说不清那是什么。
此后多日,我与木槿少有联系,她发短信说课程多而忙,我说,你不是让美男包围得拔不出腿来吧?她回我短信说:呵呵。
而我继续往来于南京与北京之间,有时叶楚然会出差,我说,没事,你出差我亦愿意来南京,因为这里有你的气息。
我未曾想到自己如此多情一泻千里,这种花痴表现在我还学着织一副手套给叶楚然,当然,针还扎破了我的手,流了两滴血,手套是红色的,那两滴血,真是艳得好,艳得妙。
我的陶醉周围女生全看了出来,而我只顾陶醉,并没有意识到很多事情已经悄悄地在改变。
比如叶楚然不再来找我。
比如木槿久已经不露面。
这是小说或电影中最恶俗的结局,两个女孩子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我的猜想不会错,冷静下来之后,我的智商又在发挥作用,我跟踪了木槿。并且调出了她的电话单子。
结果很快浮出水面。
我看到了叶楚然。
他出现在中关村,海淀。和他在一起的那个人,是木槿。
我冷笑一声。捉奸捉双。我想,我捉到了,但我什么也没有说,更没有及时出去抽木槿一个耳光,或者痛哭流涕地骂叶楚然是陈世美。不,不,那些老套的游戏我没有兴趣。
我所做的,是回到学校后安静地给叶楚然发短信。
叶楚然,我不再爱你,你不要来找我了,即使来找,我亦不会再见你。
这格式与六七十年前张爱玲写给胡兰成的并无两样。
虽然我心里很疼,疼到要流出血来,就像手套上的那两朵花,那么美,又那么凄凉。
此后,我换了手机号,但是,我还是与木槿交往,不露声色,我照样与她看夜场电影,去大使馆里陪着那些高大威猛的外国男子跳舞或者唱歌,她从来不提起叶楚然,而我更是一言不发。
我想,我与木槿算是棋逢对手。
四
很多次我梦到叶楚然。
因为叶楚然发了很多短信给我,他说,他不能忘怀那个黑衣女子。
是,我是那个黑衣女子,曾经寡言,曾经痴情。但现在,我不。我决不。回头是可耻的事情,哪怕再爱,我亦不再回头。
但我梦到他。然后会泪如雨下。
我以为我爱他胜于爱我自己。直到多年后我才知道,我爱的是我自己的想象,或者只是我自己,与叶楚然这个男子,并无太多关联,正因为他冷落我,或者因为木槿也喜欢他,所以,我才耿耿于怀。
后来叶楚然出了国,这个消息我是听同宿舍的老三告诉我的,老三说听木槿说起的,我冷冷地对老三说,我不感兴趣。
我和木槿之间,自始至终没有人提起过叶楚然,好像这个人是空气,不存在,但是他却明明又存在,因为我和木槿都呼吸过他,至少,呼吸过爱情。
多年后木槿告诉我,当我决定不要叶楚然的时候,她立刻觉得叶楚然寡然无味了,原来凡是我喜欢的她才会觉得有意味,而我一旦抛弃或讨厌,她立刻也会喜新厌旧,所以,她和叶楚然之间的所谓恋爱不过持续了三个月而已,而这三个月里,我和一块湿乎乎的阴影一样,罩在他们之间。
也许青春里所有的事情都一样,看似隆重难忘,其实分外简单,不过如此。毕业后我和木槿一个去了法国一个去了美国,我们之间断断续续地联系着,我总为叶楚然这件事耿耿于怀,和她若即若离,直到后来我在回国后的一个偶尔场合看到了叶楚然,才彻底原谅了木槿。
叶楚然变得虚头虚脑地胖,那胖根本是不可原谅,但我依然如此,黑衣黑发,又瘦又高,有坚硬的骄傲和寂寞,一如多年以前。
我还看到了他的太太,温良恭俭让,哪有我和木槿的气质?我不由得笑了,温柔地伸出手去,并且还给他们家五岁的宝宝买了一个超大的米奇。那时我给木槿打了一个电话,我很认真地问:亲爱的,你确定你爱过那个叫叶楚然的男子吗?
她哈哈地笑着说,我不确定,亲爱的,有空来美国吧,这里的小伙子很帅,我让他们陪咱俩逛遍美国。
好好好!我想,这才是我和木槿,从十七岁到二十七岁,一切没有改变,我们仍然是我们,这样骄傲与得意,也许骨子里的东西总是这样,它野生着,茂盛着,疯长着,一直到老。
而青春里所经历的那些事那些人,不过是记忆里或深或浅的一抹绯红,我想,它们仅此而已。
在青春备忘录里,木槿的比重肯定要超过叶楚然,这一点,几乎毫无疑问,因为,木槿,那是另一个我。